《诗经》婚恋习俗探析

2021-12-17 15:38路沥云
文教资料 2021年9期
关键词:恋爱婚姻诗经

路沥云

摘要: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是华夏民族从荒蛮过渡到文明的漫长时期,导致当时婚姻文化的多元化倾向。《诗经》一方面保留了自由恋爱的风俗,另一方面展现了宗法礼教对年轻人感情生活的干涉与管束。歌颂商周先祖的史诗储存了原始群婚的信息,相对完整的嫁娶仪式在周代基本形成,媵妾婚、同姓不婚是当时婚姻文化的特色之一。

关键词:了诗经》恋爱婚姻

《诗经》是一部现实主义风格的诗歌总集,收录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余年的诗歌,“但它的内容却远不限于这个时间范围,而大量保存了此前社会乃至原始时代的痕迹,诸如思想观念、生活习俗、宗教礼仪等”[1](230)。《诗经》记载了先民的情感世界和婚恋习俗,是研究上古婚恋习俗的宝贵资料,本文试从恋爱和婚姻的角度进行探析。

一、恋爱生活

爱情是文学创作永恒的主题,《诗经》中的恋歌从不同角度还原了社会大背景,展示了先民恋爱生活的情绪心理和相处细节。

(一)执着专一的感情观

《诗经》中的爱情淳朴而真挚,再现了当时青年男女对待感情执着专一的态度,今天读来依然鲜活生动,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如《郑风·出其东门》虽然赞美众多女子美得“如云”“如荼”,但是主人公不为所动,“虽则如云,匪我思存”①“雖则如荼,匪我思且”,颇有后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坚贞与专一。《王风·大车》以掷地有声的誓言,表达对感情的忠贞:“榖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皎日。”即使被爱情折磨得食不甘味、夜不能眠,《郑风·狡童》《周南·关雎》《陈风·泽陂》的主人公们也没有放弃对美好爱情的追求与向往。同样是大河阻隔了爱情的进展,《秦风·兼葭》《周南·汉广》表达了痴情守望的坚守。《郑风·子衿》《王风·采葛》抒发了望眼欲穿的思念:“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时至今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依然是人们表达别后思念的首选名句。

(二)馈赠传情之风

恋爱中的人们会赠送对方一些物品寄托情意,这些物品既有随处可见的花草瓜果,又有随身携带的佩饰。

花草瓜果类。恋人们借助寻常可见的花花草草表达感情,洋溢着原始、淳朴的田野气息。如《邶风·静女》:“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询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俯拾皆是的彤管和荑草,因为是恋人所赠,便具有了特别的意义。《陈风·东门之枌》:“视尔如荍,贻我握椒。”《郑风·溱洧》:“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卫风·木瓜》的“投我以木瓜”“投我以木桃”“投我以木李”,花椒、芍药和瓜果都被作为礼物,赠予了对方。

佩饰类。从古至今,配饰几乎是恋人之间赠授的首选之物。将随身携带的玉饰送给恋人,如同自己时刻相伴左右,如《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王风·丘中有麻》:“彼留之子,贻我佩玖。”当对方送给自己瓜果时,主人公以回赠玉饰表达情意,《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据。”“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三)自由与管束并存

《诗经》保留了大量表现自由相恋的诗歌,这些诗歌如同野外烂漫的花朵,绽放出生命的光芒,活泼清新,最能打动人心。《郑风·溱洧》描写了一对青年人从偶然相遇到相约结伴春游的场景,真实再现了青年男女大型欢会的盛况:“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蘭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郑风·子矜》刻画了一名女子在城楼等待恋人的场景,她走来走去,望眼欲穿:“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邶风·静女》塑造了一个憨厚的小伙等待女孩的形象,他久等不见恋人,抓耳挠腮:“静女其妹,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鄘风·桑中》讲述了一个情投意合的爱情故事:“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召男·野有死麕》中的吉士粗鲁直率,与女子的矜持羞赧形成鲜明对比:“无感我帨兮,无使龙也吠!”情投意合的年轻人偶然相遇而一见钟情,可以成就一段露水良缘,如《郑风·野有蔓草》:“邂逅相遇,与子偕臧。”这些诗篇富有生活气息,生动地还原了《诗经》时代青年男女自由相恋的生活细节。

《诗经》时代处于社会变革的过渡阶段,礼教观念慢慢浸润着人们的思想意识,“不待父母之命、媒灼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2](143)。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俗逐渐成为禁锢青年男女爱情的枷锁,《郑风·将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自由恋爱的女子遭遇父母、家人的阻挠干涉,也有来自舆论的压力。《鄘风·柏舟》充分表达了对婚恋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母也天只!”将母亲与上天并列,足见父母之命的沉重和违抗之难。难能可贵的是,即使受到父母的压制与阻挠,女子也勇于反抗,“之死矢靡它”的呐喊决绝而惊心动魄。《郑风·将仲子》中的仲子“逾里”“逾墙”“逾园”的行为,就是他不惧女方家长干涉、勇敢追求爱情的表现。

二、婚俗形制

《诗经》漫长的时间跨度决定了其所载婚俗婚制的多样性。歌颂商周先祖的史诗储存了原始群婚的信息,诠释了上古时期两性随意交往的现象。基本完整的聘娶仪式在周代已基本形成,较之相对宽松的恋爱生活,先民的婚姻生活已经打上了社会礼教的烙印。

(一)群婚遗风

上古时期,“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1r[3](361)。当时人们杂居群处,两性媾和随性而为,“男女交合更多体现一种动物性”[4](1),纷乱的两性关系导致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现象迭出,如华胥“履大人迹”而生下伏羲,脩己“见流星贯昂”“吞薏苡”生下大禹,附宝“见大电光绕北斗权星”生下黄帝,女登“感神龙”生下炎帝,上古时期圣人感天而生的例子不胜枚举。《诗经》记载了后稷和商契出生的事迹:

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大雅.生民》)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商颂.玄鸟》)

相传姜嫄践履了巨人足迹后有孕生下了后稷,简狄因吞下了燕子之卵怀胎产下商契。或许受诗歌体裁限制,《诗经》关于后稷、商契的荒诞的出生传说语焉不详,《史记》有更详细的记载:“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部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5](111)“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5](91)后稷与商契的出生属于典型的“感天而生”“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的情节隐约透露出人类社会原始群婚的信息。

(二)婚聘之制

西周时期,两性交往逐渐受到礼制的限制与约束,《礼记·内则》:“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6](869)作为沟通男女双方信息的媒人,自然不可或缺。《说文解字·女部》:“媒,谋也,谋合二姓。”[7](259)“灼,酌也,斟酌二姓也。”[7](259)人成为缔结两姓婚姻的关键人物,没有媒人的牵线搭桥,即使男女两情相悦,也无法顺利成婚,如《卫风·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文献多次强调媒人在男女婚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如《礼记·曲礼》:“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6](51)《礼记·坊记》:“男女无媒不交。”[6](1417)(战国策·燕策》:“处女无媒,老且不嫁。”[8](1075)《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幽风·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可见,取妻“匪媒不得”已成为当时社会的共识。

相对完整的婚礼程序已经初步形成。《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6](1618)《仪礼·士昏礼》增加“亲迎”,共计六礼。其中,纳吉、请期和亲迎之礼在《诗经》中有所体现。

纳吉即得吉兆而纳之,男方知晓女子姓氏后在祖庙进行占卜,卜得吉兆后,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郑玄注《仪礼·士昏礼》:“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9](97)《诗经》两处诗文体现了占卜获得吉兆的环节,如《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

请期指男方家通过卜问神灵,确定娶亲吉日。如《卫风·氓》:“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两个自由恋爱的年轻人没有经过占卜环节,自己约定了婚期。

亲迎指新郎亲自到女家迎娶新娘,《诗经》多首诗篇体现了亲迎之礼加《郑风·有女同车》:“有女同车,颜如舜华。”毛亨传:“亲迎同车也。”[10](412)《大雅·大明》:“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文王搭建浮桥迎娶太姒,《大雅·韩奕》:“韩侯迎止,于蹶之里。百两彭彭,八鸾锵锵。”韩侯率领庞大的迎亲队伍迎娶厥父之女。其他言及亲迎之礼的还有《周南·汉广》《召南·鹊巢》《幽风·东山》《卫风·氓》《郑风·丰》《小雅·车舝》等篇。

(三)媵妾婚制

周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夫人,女方须以妹妹和侄女随嫁,还须从另外两个与女方同姓的附属国各请一位女子陪嫁,亦各以妹妹、侄女相从,这种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婚姻形式史称“媵妾制”,媵妾制加强了异姓诸侯国之间的利益联盟,典籍多有记载,如《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11](291)(左传·成公八年》:“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12](735)郑玄注《仪礼·士婚礼》:“古者嫁女必姪、娣从,谓之媵。”[9](129)

媵妾制在《诗经》中也有所体现,如《大雅·韩奕》:“诸娣从之,祈祈如云。”毛亨传:“诸侯一取九女,二国媵之,诸娣,众妾也。”[10](1809)和新娘子一起出嫁的女子多得如天上彩云。《卫风·硕人》:“庶姜孽孽。”描写了一群女子随庄姜嫁到卫国的盛况。《齐风·敝笱》:“齐子归止,其从如云……齐子归止,其从如雨……齐子归止,其从如水。”“如云”“如雨”“如水”说明随嫁女子众多。

(四)同姓不婚

《说文解字·女部》:“姓,人所生也。”[7](258)姓是家族血统的标志,具有区别种族血统的作用,同姓意味着血缘相同或相近。古人发现血缘相近的同姓婚配影响后代的体力和智力和种族的繁衍昌盛。“同姓不婚”即禁止同姓的部落内部成员通婚。从传世文献来看,周代已推行“同姓不婚”的制度。“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6](1005)。古人已经认识到同姓通婚,不利于优生优育的科学,如《左传·嘻公二十三年》记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12](411)《国语·晋语》:“同姓不婚,恶不殖也。”[13](349)《礼记》反复强调,要避免和血缘近的人结婚,主张娶异姓女子为妻,如《礼记·坊记》:“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6](1418)((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6](1618)主張“合二姓之好”即异姓之间通婚,《礼记·郊特牲》:“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6](814)

“同姓不婚”现象在《诗经》中也有体现,如《大雅·韩奕》:“韩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韩侯娶始姓蹶父之女为妻。《卫风·硕人》:“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由庄姜显赫的家世可知,姜姓齐侯的三个女儿分别嫁给了同为姬姓的卫侯、邢侯和谭公。《召南·何彼禯矣》:“何彼禯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姬姓的平王之孙与吕姓齐侯之女联姻。《大雅·大明》:“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姬姓的季历娶的是挚国任姓的太任。《大雅·大明》:“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和文王姬昌联姻的是莘国姒姓的太姒,都是血缘较远的异姓女子。

三、结语

“《诗经》时代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它处在朴野与文明的交叉口,以礼乐文化为代表的文明之光虽已照临,远古的朴野之风却并未完全退去,还保留在人们的头脑中,呈现在人们的生活中”[14](15-16)。《诗经》跨越了悠久的时间和广阔的地域,反映了古人不同时期的婚恋生活。《诗经》既收录了男女自由交往的恋歌,又反映了遭受礼教压制的感情。《诗经》既有原始群婚的回响,又有规范的聘娶之制,《诗经》所载的婚恋状况对于后人了解上古婚恋习俗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①本文引用《诗经》例句均出自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毛诗注疏》版本,为行文简洁,不单独说明。

参考文献:

[1]赵沛霖.现代学术文化思潮与诗经研究——二十世纪诗经研究史[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6.

[2]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

[3]高诱,注.吕氏春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4]王红进.诗经文化阐释[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6.

[5]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6]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7]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8]刘向.战国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9]郑玄,注.贾公彦,疏.仪礼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10]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11]何休,解话.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12]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13]左丘明.國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14]吕华亮.《诗经》名物的文学价值研究[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

基金项目:2019年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诗经>礼俗文化研究》(2019-ZZJH-19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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