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擅文
被辞退后心生不满,一怒之下竟给原公司打电话谎称“在地下车库安放了一枚炸弹”。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
在某酒店工作的张某某因不断与同事、经理发生争执,最终被酒店解聘。被解聘数日后,张某某忽然想起应该计算一下自己的工资有无错漏。在一番计算后,他认为酒店克扣了自己200元的工资,于是想要找酒店算账,但又担心酒店不会给。思考半天后他有了一个“好主意”,他在网上搜到该酒店前台的电话,傍晚6点40分,他用自己的手机打通电话,声称:“我在你们的地下停车库放了一枚炸弹,把欠我的200元还给我,如果不给我就到顶楼去跳楼自杀,同时引爆炸弹!”
酒店的工作人员不知真假,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警方高度重视,立即会同消防救援总队及公安轨交总队出动警力10人、警犬3条前往该酒店地下停车库排爆,并将该酒店停车库限制通行数小时。经过紧张快速的排摸,公安机关核实该停车库并未被安放炸弹,张某某的恐吓电话内容纯属编造。随后,警方将张某某抓获。
经审查,张某某编造爆炸威胁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检察机关遂对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检察官林丽娟
为自己发泄情绪或获取利益,就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导致社会秩序被严重扰乱,这种行为既自私自利又愚昧愚蠢,对社会公众产生极大的恶性影响,这类不知法不懂法的人,必将受到严厉惩处。企业在招聘工作人员时也应当加强资质审核,在保障员工权益的同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林丽娟,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编辑:张程 竺逸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