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2021-12-24 19:11李沁芳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21年12期
关键词:文化强国优秀传统文化实践路径

李沁芳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自信”,并将其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合并成为“四个自信”。纵观中华五千多年发展史,优秀传统文化始终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经久不衰的底蕴和精神力量,在新时代对我国文化的发展具有夯实基础、不可或缺的作用。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利用优秀传统文化打造“文化强国”成为新时代课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为我们提供了基本遵循。本文着重从三个方面阐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实践路径。

關键词:优秀传统文化;文化自信;文化强国;实践路径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概述

当前,世界正处于一个从未有过的时期,不同文化思潮交流交融交锋,多元文化相互激荡,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成了冲击,并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在此背景下,如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传承和发扬,并推进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也就成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任务。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事求是地说,所谓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就是在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长河中所逐步形成、发展的,对当今乃至未来皆具有价值与生命力,能够推动社会进步的思想精华。它既是中华民族发展历史中培育的独具特色的结晶,也是五千多年来中华儿女敢于解放思想、勇于攻坚克难的精神力量,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软实力,在文化建设中具有本源性意义,为我国现阶段的文化发展打下了无可替代的根基。其精髓集中体现为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等核心思想,和合共生、天下大同等发展理念,自强不息、扶危济困等传统美德,求同存异、文以载道等人文精神,兼收并蓄、革故鼎新等精神品质,拥有着强大的感召力、吸引力和影响力。也正基于此,才使得中华文明在世界文明中大放异彩,彰显出了中国特色与中国魅力。

(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按照时代发展的要求处理好继承与创造、创新的关系以及进一步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

创造性转化侧重于继承,是一种量的积累,要求对具有时代价值并为当今所服务的中华传统文化进行理性分析加以继承,将其与时代特点和要求相结合,赋予其新的内涵,以适应当代中国文化、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创新性发展侧重于创新,是一种质的飞跃,其目的就在于利用创新这一有效途径来对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予以发展和超越。以创新为路径,以新时代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建立起新发展、新超越的目标,通过多种举措,推动其与当今社会不断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因此,创新性发展与创造性转化这两者之间具有有机统一的关系,密不可分,创造性转化是创新性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创新性发展是创造性转化的必然要求与结果。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时代遵循

经过五千多年的历史沉淀,中华传统文化逐渐丰富完善、不断迭代更新,从而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根深叶茂,形成了坚不可摧的文化软实力,为我们在风云变幻的世界文化激荡中阔步前行提供了最坚强的后盾。继而,“双创”也就为我们进一步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目标和方向指引。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存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存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优胜劣汰不仅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则,同样也适用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发展。我们要发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重要的就是尊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所谓尊重,既不是全盘复制,也不是盲目否定,而应该用辩证的眼光有选择性地进行取舍与转化,善于继承与创新,使其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契合、相融合。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与发展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置之不理,任其逐渐湮没在历史发展的车轮中或被不良文化、不正之风潜移默化,那么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和精神力量就缺少了用之不竭的动力和源头活水的滋养,社会正气也将不再充盈,中华民族也就不能与时俱进、生生不息。因此,只有因时而动、顺势而为,方可找到适合其生存和发展的方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分析研判,“双创”这一有效途径能使其始终保持先进性和更持久的发展,换而言之,这既是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最佳科学选择,也是其存续发展的内在要求[1]。

(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客观要求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作为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原则,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客观要求。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矢志不渝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客观要求,并以此为立身之本和行动指南,结合中国实际国情,孕育理论和开展实践活动。而作为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其民族本源精神能动引领我党积极投入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理论学习中,并将理论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中去。这也就指明要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就必须注意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即将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两者之间相互融通。一方面,要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辅助作用,让其最大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最大限度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使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国情贴得更紧更牢,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另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筑牢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为这一文化向现代化转变提供理论和方法依据,不断推动“双创”有效开展,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更好、更科学的传承和发扬。

(三)提高软实力的重要抓手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存续发展的一个关键所在,对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抓手作用。

众所周知,经济、军事等硬指标是国家硬实力的体现,而国之大者,不仅要硬实力够硬、硬指标够硬,更要有大国魅力、大国担当,兼具文化软实力,以此来集聚起无限的发展动能,在国际舞台上更加彰显中国形象、焕发中国魅力。文化软实力对于国家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综合国力的提高更不可或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主要愿景逐步从解决温饱问题到追求生活质量再到渴望达到精神文化世界的满足、提高幸福指数。而精神世界的滿足,必须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本源,通过对其展开“双创”来推进文化发展、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从而大力增强我国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对内来看,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为目的,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为基础,不断丰富其价值意蕴,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带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既能满足广大人民在精神层面上对文化的期望和需要,也能不断扩大我国文化的影响力;对外来看,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底色。中国人民向来坚持国家主权独立,期待公平公正,热心于睦邻友好,秉持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所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参加“一带一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才会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优秀传统文化“双创”发展,不仅让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满足,还让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得到净化,更让中国软实力得到加强,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中国大国地位正在被更多国际民众认可。

三、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实践路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之下,立足于实践的基础之上,展开一系列的行动举措,才能更好地、更准确地体现其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真正实现传承和发扬。唯有实践才会出真知,唯有采取积极有效举措才能更好发挥其效能。总而言之,只有不断对实践路径进行探索、出实招,才能更好地保证在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这一新征程上真正地做到下实功、见实效。

(一)制度先行,逐步加强和完善机制建设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一新征程上,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基本要求,要以此为航向标,用于定航把舵,确保不偏离轨道、行稳致远;同时,各项制度是保障基础,通过加强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下行事,才能事半功倍。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一大前提下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制度保障和创新机制建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制度发展要求[2]。建立起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管理与发展的规章制度,作为“双创”的基础,总的要求就是着眼于客观存在,即发展现状,对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建立起“保”“防”兼具、“监”“管”并行的制度体系。

“保”就是“保护”。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有不计其数的传统文化相继消失在历史的浩瀚大海里,现存的优秀传统文化经历了历史的考验和打磨,是当之无愧的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必须利用行政优势加以保护。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制度建设,从保护优秀传统文化项目和载体及其保护传承和发扬的民间团体和个人等方面保护优秀文化传统,在政策上予以支持。“防”就是防止西方文化侵袭和不良文化露出苗头,主要是要建立防御体系,抵御不良文化的侵蚀,保证优秀传统文化的安全[3]。“保”“防”结合,防、守配合,共同促进,有序推进。

“监”就是加强监督,确保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完成“双创”,具体监督方法是公开监督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方式对“双创”提供有力的监管。“管”就是加强管理,既要严管又要厚爱,顾名思义就是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对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范性进行管理;通俗地讲就是管理之上有管理,各司其职,层层压实责任。同时,要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的保障力度,加大资金资源支持。通过“监”“管”并行,加强制度性支持规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活动。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文化传播机制

在当下,传统文化整体上虽呈现出向好态势,但其发展也正遭遇着传播形式上的压力[4]。着眼于此,借助有效的文化传播机制是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双创”的必然要求所在,要顺应时代发展予以创新,推进文化传播机制与时俱进。

建立行之有效的文化传播机制离不开能呈现内容、传递信息的载体,必须依托于载体功能作用的发挥。进入新媒体时代,人民接受新鲜事物和信息的方式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抖音、今日头条等网络App和自媒体因形式新颖、方便快捷、受众较多且时效性较强等显著优势,已经成为文化传播的主要阵地。所以,在文化的传播上,我们不能仅仅拘泥于电视、报纸等传统渠道,还要充分借助和依托现代传播媒介,将二者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坚持兼收并蓄,取长补短、双管齐下,扩大主体所接触载体的覆盖面,不断探索与时代契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利用多重载体渠道更好地对优秀传统文化予以传播推广和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践活动,有效提升其影响力,让优秀传统文化真正在当代“活”起来。

(三)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互融合

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就像基因一样承载着丰富的价值意蕴和文化内涵,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文化密码,对我们的思想与言行都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为大力弘扬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的集中体现,可以说,它的生命力来源于此,受其滋养,但同时,又指引着其发展方向,两者相互交融,相互影响,齐头并进。立足于新时代这一重要历史阶段,要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双创”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不开的,就必须将二者相互融合起来,将对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作为一种载体方式,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实践活动,进一步挖掘其中的核心思想、发展理念、人文精神以及当代价值,并顺应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予以继承和创新,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中汲取丰富营养,从而使得其在受到优秀传统文化滋养的同时又推动了这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毕国帅.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J].山东师范大学,2019,12.

[2]王振金.中国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路径再探[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8,4.

[3]贾雨楠.新时代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研究[J].东北师范大学,2019,49.

[4]任然.传统文化需要创新传播模式[N]. 西江日报,2017-03-22(F02).

(作者系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党内法律法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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