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的法律责任

2022-01-01 08:38沈阳师范大学尚桓羽
区域治理 2021年19期
关键词:法律责任使用者无人驾驶

沈阳师范大学 尚桓羽

一、前言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AI技术如今广泛应用于人们的生活当中,自动驾驶汽车应运而生。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为人们的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通过汽车的自主运行载乘汽车使用者,不同于以往的传统有人驾驶汽车,自动驾驶汽车极大地提高了道路交通管理效率,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交通的安全率,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但是目前自动驾驶技术尚未成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当技术出错时可能也同样造成交通事故,而由于自动驾驶汽车与传统的驾驶汽车的法律责任承担主体不同,没有专门的立法规范,自动驾驶的应用便带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定的挑战。基于此背景,为了使自动驾驶汽车能够更好地应用于人们的生活中,规范的法律制度是亟需跟进。

二、自动驾驶法律责任主体归责问题

目前关于自动驾驶的法律责任认定存在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产品责任法》,均没有对于自动驾驶侵权的具体法律相关规定。由于自动驾驶涉及主体的多元化和事故原因的复杂化,自动驾驶的法律责任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进而对涉及主体进行归责。

(一)自动驾驶汽车的使用者的归责问题

自动驾驶汽车的使用者的归责问题。当汽车使用者因没有对自动驾驶汽车妥善保管和定期进行维护致使汽车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在驾驶过程中对汽车进行不当干预使得系统出错的情况时,汽车使用者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在部分自动驾驶汽车事故中,如果汽车使用者有证据证明其积极采取措施且无过错,可向汽车生产者进行索赔。

(二)自动驾驶系统的设计者的归责问题

自动驾驶系统的设计者的责任认定和承担。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的其中一个原因就可能是系统故障出错,在此情况下应当由系统设计者来承担主要责任。尽管可能认定不出具体的出错原因,但在汽车使用者尽到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应当由系统设计者承担系统故障的责任。

(三)自动驾驶系统生产商的归责问题

自动驾驶系统生产商的归责问题,涉及到在产品质量责任方面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的认定与承担。如果是全自动驾驶汽车的事故,汽车的行驶便完全依靠系统的操控和运行,汽车生产者是比驾驶员更能从源头掌握系统的内部技术和风险,且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汽车生产商承担产品责任具有一定合理性。

三、依据自动驾驶智能化水平对道路交通事故主体担责的可能性分析

在世界范围内,在自动驾驶技术创新与应用领域走在前列的大多数国家中,采用的多是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SAE)和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的分类标准[1]。在这个标准里,自动驾驶依照智能化水平被分为6个等级,从掌控主体角度可以分为:L0-L2,L3-L4,L5三个阶段,分别为真人驾驶员操控,真人驾驶员与机器一起操控,机器操控。

(一)L0-L2等级,由驾驶员掌控的自动驾驶系统

在L0-L2等级中,L0等级是驾驶员完全自主操控汽车,L1等级是驾驶员为主导操控汽车,自动驾驶系统起到辅助的作用,L2等级是驾驶员主导操作汽车的驾驶,自动驾驶系统起到部分的驾驶操作作用。在这个阶段,驾驶员起到汽车驾驶操控的主导作用,因此在致人损害时应由驾驶员进行担责,依据民法上通行的责任自负原则,在自动驾驶汽车使用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于汽车实际使用者操作自动驾驶系统,设置相应的模式,在没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是由于自动驾驶系统本身的出错导致时,应由实际使用者予以承担责任。

(二)L3-L4等级,驾驶员与机器共同掌控的自动驾驶系统

在L3-L4等级中,L3等级是自动驾驶系统自行分析驾驶环境掌控汽车驾驶,在紧急情况下由驾驶员接管汽车的驾驶操控,L4等级是在特定的环境下由自动驾驶系统完全掌控汽车的驾驶。在这个阶段,首先要看驾驶员是否对汽车进行妥善的保管和定期维护义务。其次是在驾驶员已经尽到义务的情况下,驾驶员有在紧急情况下接管汽车的义务时,分析驾驶员是否观察驾驶环境尽到注意义务,再次是在驾驶员都尽到义务的情况下,根据情况追责自动驾驶汽车的设计者或者是自动驾驶系统的生产商。

(三)L5等级,机器完全掌控的自动驾驶系统

在L5等级中,由自动驾驶系统完全自主操控汽车,汽车的驾驶是完全脱离于驾驶员的操作的,这时完全依据自动驾驶系统本身来掌控,在驾驶员尽到妥善保管和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法律责任承担的主体应当是无人驾驶系统供应商、汽车制造商和汽车销售商。

无人驾驶系统是汽车自主运行的关键因素,当其本身发生故障时汽车无法自主准确判断路况情况,相应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形下,考虑到无人驾驶系统供应商本身的盈利情况,是应当由无人驾驶系统的供应商承担责任。再者,在交通事故中有时并非由于无人驾驶系统的故障出错导致,可能是无人驾驶汽车自身的故障问题,这时不应当由无人驾驶系统供应商来承担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产品责任法》,由汽车销售商或者汽车制造商承担法律责任。

四、自动驾驶汽车本身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

(一)自动驾驶汽车不属于刑事责任主体

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系统的操控下自主判断路况驾驶,其能够自主判断是由于代码程序等组成,不具备生命体征,因此与传统的刑事责任主体不同,其虽然由于机器的操控拥有自主判断的技能,但并不具有自主决策的意识,与自然人和单位不同,在承担主体方面不能与刑事责任主体相提并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指的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人。自动驾驶汽车不是自然人和单位,不拥有自主意识,自动驾驶汽车目前属于产品,因此不能从刑法的角度承担法律责任,其所造成的致人损害的侵害后果应由其自动驾驶汽车的制造商、生产商和供应商归责。

(二)自动驾驶汽车不具有自主意识和刑罚感知能力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目前的自动驾驶汽车实质上是通过设计者编写的程序代码并基于相关算法做出决策,并未真正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2]。基于以上可以得知,自动驾驶汽车不具有自主意识,其并非基于系统的故意为之,并且自动驾驶汽车也缺乏刑罚感知能力,其无法适用现行的刑罚措施,也无法实现犯罪的预防目的。

五、自动驾驶汽车致人损害法律责任的初步建议

(一)自动驾驶汽车法律监管制度如何构建

构建自动驾驶汽车法律监管制度,出台相关的法律制度与体系,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应用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能有效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科技进步,规范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的制造、生产与供应。首先应当通过立法建立统一的监管部门,专门对于自动驾驶汽车进行严格的监管与把控,从而适应时代的发展和更好地让自动驾驶汽车应用于人们的生活中。其次在制度的完善方面,要完善自动驾驶汽车的登记许可制度,将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运行技术标准建立完善,以确保自动驾驶汽车在上路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不仅如此,还要完善个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制度,由于自动驾驶汽车使用中涉及到个人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因此在立法上要健全制度;道路运输方面存在特殊性,因此还应当建立自动驾驶汽车道路运输专门监管制度,从立法上明确其从事道路运输的标准,并由相关机关进行专门的监管。再次,在自动驾驶汽车销售前的质量检测方面,自动驾驶汽车通行时的责任承担原则、自动驾驶汽车乘坐时的使用者规范等方面都应当通过制定法律监管制度加以完善和监管。

(二)结合我国自动驾驶立法现状的初步建议

目前有关自动驾驶汽车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问题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初步建议是建立自动驾驶汽车的强制保险和设立赔偿基金制度,首先强制保险能够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在道路交通事故出现时能够有一个制度保障赔偿费用,发生交通事故时先用保险赔偿金向侵权人赔付,不能赔付的情况下再根据归责原因要求相应主体进行赔付,这样的制度能够保障受害者的利益,受害者可先向事故承担主体进行索赔,在有保险的情况下还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倘若交通事故没有承担责任的主体,受害者便可向赔偿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一个赔偿的请求,这样能够极大地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考虑到产品责任,要加快建立技术标准体系,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技术标准,这样不仅使自动驾驶汽车在销售前就有一个标准予以衡量,判断产品是否有资格能够进行销售应用,而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依据产品缺陷的标准进行产品质量的判断,确定的标准能够帮助更好地确认责任承担主体,对于受害者的赔偿和责任主体的赔偿方面都能起到相应作用。此外,为了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更好地判断因果关系,建议将汽车“黑匣子”事故记录器普及化,虽然目前在道路交通中已经有很多摄像头的设置抓拍汽车行驶过程,但在一些监控死角和乡下还未设置监控摄像的情况下,“黑匣子”便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根据“黑匣子”的记录了解到事故发生的真实路况情况,并根据收集的数据进行性能等方面的分析,从而更好地判断事故发生的责任主体和前后的因果关系。

猜你喜欢
法律责任使用者无人驾驶
我们村的无人驾驶公交
设计让您在喜爱的虚拟世界中自由奔跑
性骚扰的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研究
专用车企业首次主导 无人驾驶环卫车上路
新型拼插休闲椅,让人与人的距离更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论教育法律责任对当代高校教育的重要意义
北京第一条无人驾驶地铁试运行!你敢坐吗?
抓拍神器
无人驾驶飞机
梦乡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