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研究*

2022-01-18 08:44王珍珍黄闵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品牌研究 2021年35期
关键词:广西融资资金

文/王珍珍 黄闵(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由于受到资金、技术、人才等各方面的制约,其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处于下风,企业活力无法真正释放,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作为我国就业的容纳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尤其如何进一步改善其融资环境、解决其融资痛点问题较为迫切。基于此,在P2P等完成全面监管整顿,大数据、区块链等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研究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十分必要。

广西地处祖国南疆,中小微企业众多,据中国中小企业年鉴(2019)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底,广西共有中小微企业67.4万户,从业人员485.98万人,注册资本金合计33703.17亿元。广西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小微企业发展息息相关,因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从广西中小微企业当前融资困境出发,探索适宜的融资模式以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解决其融资困难问题,帮助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进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及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有效地整合了现代信息技术和传统金融服务,在融资活动中主要表现出以下三个优点:一是可提高融资业务操作的便捷性,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业务流程操作变得客观、标准且流畅,资金供给方能够快速按照资金需求方的实际需求来提供针对性的融资服务,且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用极短的时间便捷地完成系列流程操作,在体现个性化服务的同时还极大地提升了融资效率;二是可提升融资业务的透明性,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资金供给方能较以往更快、更全面地获得资金需求方的相关信息,并以此来判断资金需求方是否符合资金供给的条件,资金需求方也可以全方位地了解各资金供给方的资金供应情况,包括资金供给量、资金成本等,以此来选择更匹配的资金供给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金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可有效提高融资获得率;三是可降低融资成本,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既可以减少线下尽调活动等需要的人力和物力,利用网络平台便可以完成信息收集、分析甚至定价和交易等环节,还能处理海量数据,实现规模效应,从而有效降低融资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服务成本,进而间接降低融资成本。

二、传统金融模式下广西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一)缺乏抵押物,但抵押贷款却是间接融资供给的主要方式

尽管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发展直接融资,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仍是主流,表1是2013-2020年我国银行资产与GDP的关系。

从表1可以看到,2013-2020年间,银行总资产占GDP的比重均保持在高位,2020年甚至达到331%,说明我国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特征并未改变,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商业银行贷款的依赖性仍然很强。商业银行作为资金的供给方,有更大的选择权,资金优先提供给优质大企业,在国家出台多项政策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商业银行要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比重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仍然可在众多的中小微企业中选择具有抵押物、经营风险相对较小的企业作为贷款对象,抵押贷款仍然是间接融资供给的主要方式,广西也不例外。

表1 2013-2020年我国银行资产与GDP的关系

根据广西统计局数据,2020年广西全区实现GDP22156.69亿元,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3555.82亿元、7108.49亿元和11492.3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6.0%、32.1%和51.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 21.9%、19.9%和 58.2%。由此可见,对广西经济增长贡献率最大的是第三产业,而第三产业主要以服务业为主,通常表现出轻资产的特征,在同样以抵押贷款为间接融资主要提供方式的条件下,就会导致广西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缺少有效的抵押物而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

(二)上市后备企业不足,股权融资作用不突出

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是广西唯一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其在推动广西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其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底,该平台挂牌托管企业共532家,融资转让规模为240.59亿元,为暂不具备沪深交易所上市条件的股份公司实现股份增值流动以及通过定向增资、股权质押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了平台,也为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企业业绩、发展潜力等因素制约,广西上市后备企业不足,截至2021年3月,在广西全区27家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只有2家上市公司和4家辅导备案企业,没有新三板公司,能够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采取股权融资方式融资的中小微企业数量非常少。

(三)发债门槛较高,债券融资占比较低

如表2所示,近几年广西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2020年,非金融企业国内债券筹资额为1730.8亿元,较2019年增长了61.9%,债券融资功能逐渐显现,较好地满足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需要。然而,一直以来广西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主体主要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国有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如广西五洲交通公司、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受限于企业财务指标、信用评级以及法人治理结构等要素制约,符合债券发行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少之又少,因此,中小微企业通过境内资本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的比例还很小,更不用说通过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融资。另外,由于发行债券融资程序相对复杂,若融资成本与银行贷款差距不大,中小微企业更乐意采用银行贷款方式融资。此外,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为短、急、频繁,债券融资的期限与需求有可能无法快速匹配。

表2 2017-2020年广西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情况(单位:亿元)

(四)融资担保服务门槛较高,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效果有限

中小微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决定了其融资获得率与融资担保紧密相关。为了提高中小微企业授信和贷款获得率,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就业和改善民生,目前广西的融资担保业务主要由以保本微利、可持续经营为目标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来开展,如2020年6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成立了广西融资担保集团,该集团成立以来,较好地发挥了担保放大器、融资减负器以及企业助推器的作用,截至2020年底,该集团累计提供担保融资金额511.50亿元,累计受惠企业3.36万户,为急需资金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支持。然而,与全区67.4万户(2018年末数据)的中小微企业数量相比,受惠企业覆盖范围还是太小,现有的融资担保服务门槛相对较高,融资担保体系的增信效果仍比较有限。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广西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选择与创新

基于上述对目前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分析,结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选择与创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贷款融资模式

要提高间接融资对广西中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就要从广西产业结构和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出发,转变唯抵押、唯担保的银行贷款模式,大力发展信用贷款融资模式。而为了顺利推进信用贷款模式的使用,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广西各服务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平台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关联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识别、采集,同时各平台应该尽可能相互打通,实现信息共享,并最终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形成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中心;二是借助大数据技术对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形成对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的判断,从而筛选出更多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并开发出符合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产品,以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达到扩大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受益面的目的。

(二)实行企业— —银行点对点融资模式

对于广西中小微企业而言,要采取银行贷款方式融资,往往需要自己去寻找线下银行,了解贷款条件、贷款利率和贷款程序等,效率较低。虽然经过监管部门的整顿,P2P平台或转设、或被取缔,目前已经全部清零,但其点对点的融资模式仍然可以借鉴,只不过将资金供给方替换为具有良好信誉的银行机构。广西可以探讨建立一个企业对银行的点对点交易平台,需要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实时将自己的资金需求信息,包括资金需求金额、资金需求期限、愿意负担的银行贷款利率以及自身的基本信息等在平台上进行展示,而加入平台的商业银行则可以及时了解到中小微企业的需求,并根据其提供的信息进行贷款匹配,如果匹配便可以接下此笔贷款业务,完成交易。

(三)合理采用股权众筹融资模式

经过前几年国家对众筹融资平台的整顿,目前还能继续经营的股权众筹平台一般比较规范。通过对当前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的分析,可看到直接融资占比较小,在中小微企业融资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对于债券融资而言,通过政府对发行中介费用的补贴和成功发行企业的奖励、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等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广西中小微企业债券融资的比例。但在股权融资上,尽管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通过开辟各种绿色通道,出台各项政策培育、扶持中小微企业上市挂牌,但涉及面太小,且需要的周期太长,采取上市挂牌的股权融资方式很难在短期内实现较大的突破。因此,对部分处在初创期、具有优质项目的广西中小微企业可以在充分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选择规范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合理采用股权众筹融资的方式,通过出让部分股权比例来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实现股权融资上的突破,从而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推动广西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融资模式

为提高中小微企业的银行贷款融资获得率,自2019年以来,广西不断加大对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中小微企业依托核心企业实现增信,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获得融资,但整体涉及面仍然较窄,未来可以借鉴区块链理念,充分梳理供应链产业链中的所有相关参与者,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广西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开发符合中小微企业需求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应用场景,如推动存货类融资、预付款类融资等业务的发展,建立较为完善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同时,对于广西众多的外贸型中小微企业,相关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区块链平台,扩大平台参与主体,丰富贸易融资的应用场景,创新贸易融资产品和服务,切实解决外贸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四、结束语

广西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其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小微企业发展息息相关,而受限于资金等因素,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和活力无法充分释放。针对传统金融模式下大部分广西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抵押贷款、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比例低等融资困境,广西相关管理部门应该主动牵头,结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引导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积极探索和开发适宜广西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包括大力发展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贷款、实行企业——银行点对点融资、合理采用股权众筹融资以及完善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融资等,以激发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进而促进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注释

①《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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