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人才实战能力培养研究

2022-02-03 10:23谢瑜
领导科学论坛 2022年1期
关键词:国际刑警组织公安院校

摘要:近年来,随着中国日渐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我国警务人员参与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机会也逐渐增多,如何培养具有国际警务执法合作能力的预备警官成为公安院校急需解决的问题。公安院校应加强涉外警务专业建设,通过部门协调、政策帮扶甚至制度改革为学生创造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实战岗位实习实训机会,培育具备优秀的外语能力、系统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公文写作能力、过硬的心理素质的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后备人才队伍。

关键词: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国际刑警组织;公安院校;涉外警务

基金项目:浙江警察学院校级科研“青年项目”(2020QNY004)。

作者简介:谢瑜,浙江警察学院国际学院助教(浙江杭州310053)。

中图分类号:D5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2)01-0063-03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以下简称“国合”)指不同国家的警察部门为了预防和打击犯罪,根据本国法律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开展的各种形式的配合与协作[1]。国合人才是指能够适应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工作需要,精通外语、公安业务、外交事务的高素质警员。

随着中国日渐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我国警务人员参与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机会也逐渐增多,中国从一个被西方世界主导的打击跨国犯罪警务合作平台“边缘化”的国家,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大国实力和担当并致力于在国合领域发挥作用的大国,其能力与责任显著增强。在这种形势下,必然需要培养一支能够胜任国合工作的警务人才队伍。2018年10月12号,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庆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建校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公安院校要“努力培养更多符合公安实战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2]。笔者重点从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的角度,探讨国合人才培养问题。

一、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人才的必备素质

当前,我国国合人才队伍主要由以下人员构成:公安队伍中的外语人才、我国外派至国际刑警组织的借调人员、维和警察、驻外警务联络官及其后备人才库,以及各省厅、市局国合联络办工作人员。与国外相关部门的警力配备相比,我国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单位的执法警力稍显不足。为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公安部国际合作局曾举办国合业务培训班,从公安队伍中选拔条件合适的民警参加这项培训,以培养国合业务骨干。但因人员编制问题,参与业务培训的人员在结训后很少参与国合实战工作。所以从长远来看,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专业预备警官是未来国合阵线最为可靠且稳定的“生源”。

笔者根据在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工作期间的经历和体会,总结出当前国合工作最需要的也是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专业亟须培养的几类素质:出色的外语能力、系统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公文写作功底、过硬的心理素质

(一)出色的外语能力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已被列为我国外事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参与这项工作的警员的外语水平有较高要求。当前,各公安院校都开设了英语课程,公安院校毕业生大都具备优秀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但依然不能满足国合工作要求。近年来,我国参与的国际重大事务逐渐增多,中国人的身影开始遍布全球,侵害我国公民利益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加之愈演愈烈的犯罪国际化趋势,仅掌握一门外语远不能满足国合工作要求。面对这种形势,亟须培养一批掌握“小语种”且精通公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掌握与中国有重大利益关联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以及在世界上使用范围较广的西班牙语、法语、阿拉伯语、俄语的人才。

(二)系统的法律知识

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可以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公安系统的经济侦查、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禁毒、反恐等工作都需与国合部门合作;与此同时,国合部门还会直接与其他国家的相关执法部门在联合办案、调查取证、引渡等领域开展合作,经常要用到“引渡”“刑事司法协助”等专业法律知识。另外,在案情判断和罪行认定上各国标准有所不同,这就需国合工作人员精通国际法实务。

(三)扎实的公文写作能力

作为公安机关重要的执法力量,国合战线承担了大量文字工作,一线办案人员每天处理的文件、卷宗不计其数,涉及情报交流、引渡、刑事司法协助等专业案件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也经常要写请示汇报、简讯、工作总结等,用言简意赅的文字说明问题本质是一线办案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的必备技能。

(四)过硬的心理素质

在压力面前保持冷静头脑,临危不乱,是国合战线工作人员的必备素质。国合工作人员如警务联络官、维和警察、派驻国际刑警组织人员等常年身处异国他乡,如何克服水土不服、思乡之情并出色地完成组织交代的任务,对其是一项重要考验。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在公安院校学习期间就应着重培养这些心理素质。

二、公安院校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人才培养状况

(一)专业建设起步晚,培养模式不一

在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力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全国各公安院校相继开设了涉外警务专业,旨在培养具备警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开展国合工作的高水平警务人才[3]。然而,相对于治安、刑侦、法制等传统公安专业,涉外警务专业建设起步相对较晚。全国公安院校最早设立涉外警务专业方向是在2002年,设于侦查学或治安学专业门类下;2008年设立了涉外警务专业,迄今为止,全国只有六所公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开设了涉外警务专业[4]。大多数公安院校只有涉外警务方向或者开设了部分涉外警务课程。此外,全国范围内也没有统一的涉外警务课程标准,各公安院校都靠“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进行探索,即使开设有涉外警务专业的公安院校,也没有形成符合国合工作实战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学生的国合实战能力有待加强

如上所述,公安院校毕业生需具备出色的外语能力、系统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公文写作功底、过硬的心理素质才能满足国合工作要求,这些技能须经实战历练才能逐渐养成。但大多数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鲜有機会分配到国合一线岗位,更难以接触到国合实战业务,也就是说,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在课堂上掌握的理论知识无法通过实践来检验。

(三)人才培养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求

我国国合工作起步较晚,“缺人员、缺编制”成为当前国合队伍的“硬伤”。从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到地方省联络处,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以浙江为例,全省专门从事国合工作的民警数量严重不足,还要分担其他工作。全省曾借调至公安部国际合作局或参加过其举办的培训班的民警结束培训后,因编制问题,很少有人进入国合工作岗位。浙江警察学院2004年着手开展“国际警务合作人才培养新模式”研究与实践[5],到2007年招收第一批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方向学员,涉外警务专业每年向公安队伍输送大批优秀涉外人才,但受制于编制问题,毕业后专门从事国合工作的学生少之又少,此现象在全国各大公安院校也普遍存在。

三、公安院校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人才培养路径

“全警涉外”已成为公安工作的时代要求,这对涉外警务人才培养及发展意义重大[6]。面对时代提出的新命题,公安院校应结合实际,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夯实语言基础

国合人才的语言能力包括外语和中文的听、说、读、写能力。在校期间,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就应加强公文写作训练,公安院校要在课程设置上适当加强相应课程的权重。有条件的公安院校还应加强第二外语的培养,以国际刑警组织为例,该组织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政府间警务合作组织,官方工作语言为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和阿拉伯语。虽然多数情况下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之间通过英语沟通,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不延误“战机”,成员国之间需通过卫星电话进行沟通,如掌握西班牙语或阿拉伯语等语言,更有利于两国警务部门之间进行情报交流和事务协调。

(二)筑牢法律功底

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专业学生是我国国合队伍的后备军,其法律功底直接关系到我国与域外国家开展警务执法合作的成效,这就要求其在执法办案时要养成运用“法言法语”的习惯。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在执法办案以及跨国执法合作中才能成为合格的执法者。更进一步说,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应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不仅要掌握国内相关法律,也要熟悉国际法相关知识。对此,公安院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也可与开设国际法专业的地方高校合作,为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开设“第二校园”,补足其法律知识“短板”。

(三)锤炼过硬的心理素质

公安院校开设心理素质训练课程既是警务工作需要,也是全面提高涉外警务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更是学生将来走上国合工作岗位、履行神圣职责的需要。公安院校学生的心理素质训练和一般人的心理素质训练有很大区别,它尤其强调训练的针对性和实际应用。国合战线办案人员每天都要处理各种公安外事工作,面临繁重业务压力、时间压力,稍有不慎就可能使工作陷入被动局面。在压力面前保持镇定自如、临危不乱成为国合战线执法人员的必备本领。涉外警务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接受系统的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业务知识、警体技能、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培养和训练。

(四)在实战中练就过硬本领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国合工作实战能力提高离不开日常打磨。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应当将课堂中所学所思放到实际工作中锻炼、升华、提高,如引渡、刑事司法协助需经历从立案卷宗的查阅,到撰写符合国际刑警组织刑事司法协助框架文本格式要求的案件摘要,联络、协调国外执法机关与公安部国际合作局业务处、地方联络办、基层办案单位补充相关材料事宜,每个环节都需亲身经历才能消化吸收课堂上学到的相关理论。为涉外警务专业学生提供接触国合实战业务、消化书本理论的平台,需要协调公安部、地方国合处、省厅政治处、公安院校等相关部门,出台并落实涉外警务学生实训实习相关政策,保证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得到国合一线岗位的实操锻炼机会。具体而言,需要通过内部协调、政策帮扶、制度改革等措施,为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创造在国合实战单位实习锻炼的机会,有效加强和落实“校局合作”机制,真正做到将合适的人才安排到合适岗位;同时可以借鉴国内其他高校的国际组织合作实习项目,力争与区域甚至全球国际警务组织建立相应实习项目,在实战中检验和巩固课堂上习得的理论。

参考文献:

[1]杜芳,董向东.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人才培养论纲[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20(4).

[2]赵克志.在庆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建校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J].公安教育,2018(10).

[3]毛哲玮.国际刑警组织标准下公安国际化人才研究[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21,23(4).

[4]柏枫.全球化背景下涉外警务人才培养创新研究[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21,23(1).

[5]金城.国际警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J].公安教育,2013(2).

[6]师秀霞.公安院校涉外警務人才培养探析[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4,24(3).

责任编辑:赵春燕

猜你喜欢
国际刑警组织公安院校
我国公安院校水上教学课程的困境与出路
国际刑警组织主席的职责是什么?(答读者问)
关于公安院校“智慧校园”建设的思考
Policemen For the World
国际刑警组织通行证
集 邮
公安院校警察心理行为训练课程建设初探
基于科学计量学的公安院校科研与评价
论公安院校诊所式法学教学模式的建构
公安院校法律伦理教育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