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零碳社会建设的社会学之思:内涵、挑战与出路

2022-02-03 21:09卫小将
江海学刊 2022年3期
关键词:社会学绿色环境

卫小将

人类活动持续排放的二氧化碳导致了气候变暖,在全球层面上形成了一个风险共同体。减少碳排放量直至实现排放和吸收的均衡成为共识性的问题解决出路,这不仅需要各国探索各自的干预路径和策略,更需要打造一个全球治理共同体。在此方面,我国显现出了大国的魄力与担当,明确给出了时间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按照一般的逻辑,双碳目标与环境治理属于自然科学范畴,洞悉自然规律、提升科学技术即可达到有效治理。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双碳目标的实现固然需要自然科学知识,但它同时也是嵌入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个体生活脉络中的,是一项需要诸多要素协同演进的系统工程。如科学上需要不断提高节能减排等前沿性技术研发,探寻清洁型和可替代型能源;经济上要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碳交易制度和探索碳税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政治上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建设绿色丝绸之路,打造风险应对共同体;文化上需要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及环境的伦理问题,重估传统社会的环保功能,重构和谐共生利益链;社会层面要维护环境公平正义,关注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的相互转化,培育环保和志愿服务组织,推动社区教育,探索风险社会多元治理策略;个体层面则要进行生活方式“革命”,提倡简约适度和绿色低碳生活,打破生产主义和消费主义支配逻辑。综上,科技、经济、政治、文化及个人都与社会保持一种互动互嵌关系,且以不同维度策略构筑着大社会运行体系,旨在构建一个零碳社会。此外,环境问题衍生遵循如下社会逻辑:环境问题——从污染到全球变暖——并不是自然界产生的,这些问题是由人类的选择和行为产生的,并最终演变成社会问题。(1)[美]约翰·J.麦休尼斯:《社会学经典入门》,风笑天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433页。由此,环境问题不仅是自然问题,更是社会问题,相比其他学科而言,我们更需要社会学。(2)[美]迈克尔·贝尔:《环境社会学的邀请》,昌敦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页。这就需要从大社会系统层面积极推动零碳社会建设。

零碳社会建设的社会学意涵

中国是碳排放和碳损失最大的国家之一,2020年碳排放总量为98.99亿吨,占全球总排放量的30.7%。(3)B. 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 2021”, https://www.bp.com/en/global/corporate/energy-economics/statistical-review-of-world-energy.html.据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碳损失高达4396.16亿美元,占国民总收入(GNI)的3.1%,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63%)。(4)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WDI数据库。这意味着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任务非常艰巨。双碳目标的时间路线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5)胡鞍钢:《中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及主要途径》,《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2021—2030年实现碳达峰,从高碳经济转向低碳经济;2031—2040年碳排放大幅下降,基本实现低碳产业经济社会体系;2041—2050年主要产业特别是能源碳排放降至趋于零;2051—2060年实现碳中和,基本建成零碳社会。

零碳社会建设与生态学直接相关,与社会学具有学理亲缘性,诚如麦休尼斯所说,生态学是社会学的“表亲”。(6)[美]约翰·J.麦休尼斯:《社会学经典入门》,第433页。环境问题起初并没有进入社会学研究范畴,社会学奠基者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等都很少直接关注环境问题。从经典社会学家阐释转型社会的概念和论述中可知,环境问题进入社会学的论域经历了由隐性向显性、自边缘向中心的发展过程,最终形成了环境社会学。在涂尔干的“机械团结”、滕尼斯的“社会”、韦伯的“理性铁笼”、齐美尔的“文化悲剧”、马克思的“异化”、贝尔的“后工业社会”中,环境问题只是被当作工业资本主义带来的社会问题的背景;(7)[英]安东尼·吉登斯、菲利普·萨顿:《社会学》,赵旭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49页。在加尔布雷斯的“美好社会”、贝克的“风险社会”、吉登斯的“失控世界”、鲍曼的“被围困的社会”、鲍德里亚的“消费社会”、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中,环境问题才开始作为研究问题凸显出来,对环境风险与社会风险的关系问题也有所涉及,但相对于社会问题,此时环境问题仍是次要的;在卡逊的“寂静的春天”、米都斯的“增长的极限”、吉登斯的“气候变化的政治”中,环境问题开始成为一个中心议题,它激发起人们对于社会学“人类中心主义”(human-centralism)理论传统的反思,(8)洪大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及其社会学意义》,《社会学评论》2017年第2期。在此基础上学者们提出了在社会学研究中强化生态维度的新生态研究范式。(9)陈阿江:《环境社会学的由来与发展》,《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此外,在现实生活中,随着环境问题制造的社会风险及其引发的社会不平等和不安全日趋增加,环境问题开始走向公共性,这也为社会学打破环境问题是自然科学的专利提供了契机。正如布洛维所说:“对于社会公正、经济平等、人权、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政治自由或者仅仅就是一个更好的世界的最初激情,使得我们许多人投奔了社会学。”(10)[美]麦克·布洛维:《公共社会学》,沈原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这也为我们进一步认识并推动零碳社会建设提供了学理依据。

零碳社会建设无疑是环境社会学的重要议题。环境社会学同时研究自然和社会群体,通过分析现实的社会与生态冲突成因而提出问题解决方案。(11)[美]迈克尔·贝尔:《环境社会学的邀请》,第2页。1935年,我国社会学家孙本文提出:“依社会环境的需要与人民的愿望而从事的各种社会事业,谓之社会建设。”(12)郑杭生:《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研究与中国社会学使命》,《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4期。这里的环境主要指社会环境,但今天拓展至生态环境应更契合零碳社会建设的现实需求。借用郑杭生的社会建设正向与逆向说,(13)郑杭生:《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研究与中国社会学使命》,《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4期。零碳社会建设正向上要建立和完善合理配置环境资源的社会结构,建立调节人与环境矛盾的体制机制,大力培育环保社会组织,确保环境正义和人人享有环境权;逆向上要根据环境问题与社会问题交织的特点,正确处理因环境风险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由此,从社会学及环境社会学的视角出发,零碳社会建设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零碳社会建设需要从根本上转变发展理念与模式。积极倡导一种“去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理念与模式,彻底与化石燃料时代脱钩,从高碳经济转向低碳或无碳经济。毋庸讳言,工业社会遵循一种生产型和攫取型的发展主义理念。当发展主义成为一种意识形态时,其既是社会发展的“指挥棒”,也是碳排放的“助推器”。且这种理念形成了一种相对定势的能源消耗结构,如我国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为498000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比为56.4%,石油占比为18.9%,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比分别为8.4%和15.9%。(14)相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这种能源消耗结构引发的高碳排放制造了环境风险,如气候变化、河流污染、海平面上升、物种减少等,进而滋生贫困、疾病、环境移民等社会问题。不仅如此,“碳危害”又被先污染后治理、发展中的问题需要加速发展来解决的话语给淹没了。由此,零碳社会建设要坚决摒弃单一地将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将经济发展等同于GDP增加的发展模式,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环境的增长模式,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与模式。

其次,零碳社会建设要注重环境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将良好生态环境打造成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高碳经济引发了一系列环境风险,环境问题呈现出日益显明的社会性特征:一是环境问题从人们日常生活的边缘走向中心,愈发凸显出公共性,如人们对于极端气候、雾霾天气、垃圾焚烧、生态农业的普遍关注。同时,环境权已经开始成为一种人人渴望享有的基本权利。二是环境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引发了社会分层,不同社会阶层获得优势生态环境与优质生态产品的能力和机会不同,且不同社会阶层对于环境风险的抵御能力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三是环境问题催生了新的社会弱势群体,如因环境污染而威胁生存、影响生计、导致疾病、被迫搬迁的群体。这些群体因环境威胁而呈现出弱生存性,他们或许不是制造环境污染的主体,但却是承担环境风险的主体。因此,环境就是民生,零碳社会建设即是民生建设,它需要塑造一种公平正义的环境资源分配制度,确保人人都平等享有低碳或无碳环境,确保那些因环境问题而形成的弱势群体能够得到更多的社会保护。

再次,零碳社会建设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提高生态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打造一种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再到“五位一体”,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且生态文明成为彰显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维度。这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创新成果,更丰富和拓展了本土社会学的内涵和外延。具体而言,零碳社会建设需要将社会元素和环境元素有机融合到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国家、市场及社会等多方主体的协同参与功能。一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的作用,强化统筹谋划、统一部署、一体推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律和制度保障,大力提升科技“减碳”能力;二是积极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打造绿色“碳市场”;三是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和公众积极参与到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推动绿色社会组织建设,引导个体遵守建设低碳或零碳社会契约,无条件担负社会责任。

最后,零碳社会建设需要进行深刻的生活方式“革命”,激发人们的主体性与行动性。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指出,全球变暖正在发生,主要原因是人类活动。(15)[美]杰罗米·H.什科尔尼克、埃利奥特·柯里:《美国社会危机》,楚立峰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20年版,第228页。习近平多次强调,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16)习近平:《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255页。按消费侧排放计算,全球约2/3的碳排放与家庭排放有关。(17)国合华夏城市规划研究院:《中国碳达峰碳中和规划、路径及案例》,中国金融出版社2021年版,第104页。因此,人们的生活方式转变也是零碳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人们的生活方式深受消费社会的影响,即消费物品彻底与某种明确的功能和需求失去了联系,而遵循着一种社会逻辑或欲望逻辑。(18)[法]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8页。以家用汽车为例,汽车是碳排放增速最快的领域之一,一方面,汽车数量增加引发的交通拥堵及噪音等对人们的心理和生活造成巨大困扰;另一方面,汽车全生命周期,包括燃料周期(燃料生产+燃料使用)和车辆周期(材料、零部件、生产及维修保养),(19)邓玥:《别忽视汽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中国环境报》2021年8月17日。都在进行碳排放。可以说,人们的日常生活都与碳排放密切相关,“碳足迹”是每个个体有意无意的行为,与其传统习惯、生活理念、生计方式等都密切相关。每个个体的“碳足迹”都可能引发所谓的“公地悲剧”(根据自身利益行动的个体,从长远看,将使每个人都毁灭)。(20)[美]杰夫·曼扎、理查德·阿鲁姆、林恩·哈尼:《社会学2.0:像社会学家一样思考》,解玉喜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20年版,第441页。综上,零碳社会建设除了宏观层面的社会治理,还需要聚焦人们的微观日常生活,理解其“碳足迹”背后的社会意义和逻辑,引导其积极转向绿色生活和消费,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生活微治理。

零碳社会建设的现状与挑战

实现双碳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推动零碳社会建设,党和国家一直在行动,早在2005年习近平就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社会建设思想。国家“十一五”规划首次提出节能减排概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2015年中国向联合国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NDC)方案。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能耗总量和能源强度双控目标,并将能源强度、碳强度列入了各地考核指标。2020年中国又向世界做出了实现双碳目标的承诺。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的目标。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逐步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的“1+N”政策体系。这些都为零碳社会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并提供了具体的行动路线。

我国零碳社会建设总体上已形成“一体多元”的格局,即中央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各领域协同联动,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坚持全面绿色转型,治污减碳与民生工程协同推进,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一是初步形成了系列性的制度体系和“社会政策丛”,涵盖了能源、产业、交通、技术等诸多领域;二是形成了系统性的理念和理论成果,如“两山”理念、美丽乡村理念、供给侧理论、全球治理理论、生态文明理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论等;三是碳治理初见成效,基本扭转了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2020年我国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48.4%,超额完成向国际社会承诺的到2020年下降40%—45%的目标,累计少排放二氧化碳约58亿吨;(21)黄润秋:《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学习时报》2021年11月17日。四是碳治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开始形成,如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大规模开展PM2.5治理的大国,尤其是北京治霾经验可以为国内外各大城市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突飞猛进。再如2022年冬奥会场馆建设和使用全面贯彻了绿色低碳环保理念,大量使用了光伏和风能发电,树立了低碳和零碳奥运的典范。

零碳社会建设充分体现了我国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与担当。这一目标涉及多种相关利益主体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直接与间接的利益问题,因此也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我国的双碳目标是在尚未完成工业化进程的背景下就提出并付诸实施的,是在碳排放量持续上升进程中的“紧急刹车”。因此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经济社会基础相对薄弱,时间周期短,任务艰巨,付出的经济社会成本也比较高。根据国际社会的经验,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与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程度密切相关,即大部分国家是在步入发达国家行列之后才开始致力于节能减排和绿色社会建设,而且大部分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周期都比较长。如欧盟在1990年实现了碳达峰,距离2050年实现碳中和有60年的时间;美国2007年实现碳达峰,距离实现碳中和也有43年的时间。而我国碳达峰的实现时间比欧盟晚40年,比美国晚23年,比日韩晚17年,(22)世界各国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碳排放重要协议一览,https://www.sgpjbg.com/info/23226.html,2021.6.7。但碳达峰和碳中和之间的时间间隔仅有30年。由此可见,我国碳达峰起步时间比较晚,而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时间间隔又比较短,这使得我们需要用30年完成西方国家40年甚至60年的碳治理任务。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也是我国承诺为国际社会做出的巨大贡献。因此,如果不能按期实现双碳目标和建成零碳社会,对于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声誉势必造成负面影响。

其次,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粗放式及高能耗发展向绿色发展转型是必然趋势,能源结构调整是转型的关键环节。然而就是在这种转型的拐点必然会面临“转型之痛”,因为我国的经济增长惯性在一定范围内还将持续存在。这种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化石燃料和高碳排放的,尤其是煤、石油和天然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巨大,即遵循一种高能耗、高排放、高增长模式。但这种高碳发展模式背后潜藏着环境污染和社会风险。从经济学的相关研究可知,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遵循一种“倒U”型曲线,即在短期内,经济会随着环境的污染程度加重而出现高速增长态势,当环境污染达到一定峰值时,经济就会出现持续下行。因此,从短期看,碳治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经济出现下行,触及多方面的利益,尤其可能与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道义产生冲突,也可能激起一定范围的“社会怨恨”,这也是零碳社会建设面临的巨大挑战。但从长远看,零碳社会建设是保持经济高速增长,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再次,零碳社会建设需要建立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制度政策体系、科学技术体系、宏观治理体系等。然而目前我国在这些体系建设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提升空间巨大。从法律保障体系看,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碳达峰碳中和立法,目前相关立法只有《环境保护法》(1989年颁布),2014年对之进行修订增加了加大环境污染惩处力度的内容,但关于碳治理的相关内容依然缺乏。从制度政策体系看,我国相关的社会政策相继出台,逐步形成了“1+N”的政策体系,但政策的完整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从科学技术体系看,目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能源存储技术、电网基础设施与输电技术、氢能技术、智能化管理与服务技术、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替代原料研发、产业脱碳工艺流程研发等关键科学问题与技术还比较薄弱,(23)董利苹等:《欧盟碳中和政策体系评述及启示》,《中国科学院院刊》2021年第12期。需要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从宏观社会治理体系看,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但面对“碳治理”的新领域还需要大力提升统筹协调能力,提升对社会大众的动员能力。因此,法律保障体系、制度政策体系、科学技术体系、宏观治理体系的不健全也是制约我国零碳社会建设的主要因素。

最后,双碳目标已成为一种国家战略性目标,零碳社会建设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气候政治”或“零碳政治”,它的实现依赖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不仅要变革生产方式,还需要将人们的生活方式纳入社会治理范畴。从长远看,零碳社会建设是民生工程,人民群众既是建设主体、变革主体,也是受益主体,这与国家的战略目标是并行不悖的。但就当下具体的生活而言,人们的生活方式总是受到自然环境、传统习惯及地域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形塑,表现出一种固守性,转变是一个艰难蜕变的过程。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可能形成双碳长远目标与人们当下生活方式之间的张力。对此,需要在二者之间寻求一种动态平衡,一方面,不能以碳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名义剥夺社会弱势人群的生存福利,完全不顾及弱势人群的可行能力与社会资源的弱获得性,以致酿成环境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也不能片面强调人们生活方式的传统性而置生态破坏和碳排放于不顾。如何调节平衡二者间的关系对于零碳社会建设是一种挑战。此外,我国民众的环保意识与零碳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总体上是不匹配的,民众还需进一步提升认识并转化为日常生活中的自觉性行动,实现从国家要求减碳到个体自觉减碳的转变。

零碳社会建设的路径与策略

整个工业化时代可以说就是一个“碳时代”,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都与“碳排放”密切相关。以深绿生态主义悲观的观点看,这个时代呈现出“自反现代化”的特点,即存在人类创造性地“自我毁灭”的可能性。(24)[德]乌尔里希·贝克、[英]安东尼·吉登斯、斯科特·拉什:《自反性现代化:现代社会秩序中的政治、传统与美学》,赵文书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5页。而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代表的工业4.0时代已经到来,意味着人类将要与化石燃料时代彻底脱钩,致力于构建一个绿色清洁的零碳社会,这也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契机。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碳足迹”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本质上是社会问题,是由社会结构、社会过程和社会成员的行为模式导致的,反映了社会关系的失调。由此,我们需要从社会学的视野中寻求相应的零碳社会建设路径与策略。根据我们的梳理和归类,社会学在环境问题上主要涵盖四个方面的进路:反思批判、专业工具、介入行动、政策构建。其一,从理念上反思和批判现代性及其后果,明确指出现代性的生产主义和发展主义逻辑制造了环境风险,并使人类面临生存危机,如气候变化、河流污染、雨林、荒漠化、土地碱化、海平面上升、物种灭绝等,进而滋生了贫困问题、疾病问题、环境难民、移民问题等。此外,倡导一种“人类除外主义”(human exceptionalism)的理念与视角,(25)[美]约翰·D.卡尔:《社会学与我们》,刘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230页。即环境因素对于人类和其他物种的影响是不同的,以“雾霾天气”为例,人类可以通过空气净化器来消除或降低其危害性,但动物却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其二,将社会学作为审视和研究环境问题的工具,一方面,诉诸人类行为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关系视角进行审视,将日常生活中的环境破坏行为放置于一个更为广阔的背景中去理解,拓展一种社会学的想象力。另一方面,如环境正义和环境分层的相关研究认为,发达国家大量的碳排放给后发展国家带来了高昂的治理成本,社会底层受到环境破坏的负面影响更大、抗环境风险能力更弱。再一方面,通过统计数据掌握社会大众的环境意识、环境态度、环境行动,预测环境风险,探索社会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除此之外,还需注重社会学理论与环境问题的融合,如促进生态女性主义、环境社会主义等理论的形成;其三,积极倡导和推动绿色行动,如强调国家之间、区域之间的协同治理,大力培育绿色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绿色环境保护运动,探索绿色社会工作实务,推动社区教育并推广低碳或无碳的绿色生活方式等;其四,在社会政策中融入环境的维度,构建绿色社会政策。如通过征收环境税或碳税来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碳排放行为,积极推广碳补偿项目(消费者购买减排产品,以抵消其活动造成的碳排放),(26)H. Nakamura, & T. Kato, “Japanese Citizens’ Preferences Regarding Voluntary Carbon Offsets: An Experimental Social Survey of Yokohama and Kitakyushu”,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Policy, 2013, 25, pp.1-12.推动发展型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致力于打造生态友好型社区。绿色社会政策的重要原则是不能因环境政策而影响和破坏贫困阶层的福利。(27)[英]皮特·阿尔科克、玛格丽特·梅、凯伦·罗林森:《解析社会政策(上):重要概念与主要理论》,彭华民译,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81页。综上,社会学为零碳社会建设路径和策略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养分。由此来看,零碳社会建设既需要制度和科技创新,还需要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更需要社会治理、社会政策、社会发展、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教育等系统性的社会干预技术与策略。由此,我们可结合社会学的原理、聚焦大社会系统性视角来探索构建零碳社会的路径与策略。

第一,从地缘政治走向生物圈合作,推进全球“碳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社会学视野中,全球化意味着地理因素对社会文化安排的束缚逐步降低。如果说政治、经济、文化全球化尚存在诸多分歧的话,环境问题全球化无疑已成为一种共识,正如撒默斯所说,“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凝聚了人心,搁置了分歧”,富勒将地球称作“太空船地球”,(28)转引自[澳]马尔科姆·维特斯:《全球化》,徐伟杰译,(台湾)弘智出版社2000年版,第162页。这都说明环境问题超越国界使人类形成了一个风险共同体。不仅如此,全球化体系中的风险分布会遵循社会学家贝克所称的“回力棒曲线”模式,即风险带来的危险后果会回到生产这些风险的来源地,并反过来影响之。(29)[澳]马尔科姆·维特斯:《全球化》,第95页。碳排放引发的全球变暖亦遵循同样的逻辑,因此,积极推进全球“碳治理”是未来的重点与难点。早在2017年,习近平就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是解决全球治理难题的中国方案。2020年,在气候雄心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再次明确提出:团结一心,开创合作共赢的气候治理新格局。在气候变化挑战面前,人类命运与共,单边主义没有出路。(30)习近平:《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第452页。这些理念为全球“碳治理”指明了出路,对于开创合作共赢的气候治理新格局具有积极意义。中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一方面,要积极倡导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从地缘政治走向生物圈的深度合作,摒弃以环境问题作为国家之间政治博弈的筹码,就环境问题本身协商环境治理出路,持续推动《巴黎协定》的签署、生效和实施,致力于构建全球风险治理共同体。另一方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绿色社会治理思想,创新环境治理技术手段,持续推进南南合作,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协同治理,积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共同打造绿色“一带一路”。通过全球“碳治理”进而共建共享美好社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二,经济发展全面向绿色发展转型,推动生态保护立法,实施绿色社会政策,构建环境正义的零碳社会。碳排放引发的气候变暖与发展主义是密切相关的,发展主义将发展化约为经济发展并进一步简化为GDP的增加。这种单维的GDP增加理念本质上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攫取型”发展范式,即人类无限制地改造自然和向自然索取,在累积大量财富的同时也制造了环境风险。但这种财富的增加并非一成不变,当污染程度达到一定峰值后,人们的收入就会持续下降,而环境污染还将持续加大。从长远看,这种发展方式将成为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最大障碍。因此,深入反思并摒弃发展主义的逻辑,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向绿色发展是构建零碳社会的必由之路。这也是一种由人类中心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方式的转变。绿色发展理念离不开生态立法的保障和绿色社会政策的辅助,一方面,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增加了对于危害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零碳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以便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绿色社会政策是社会政策与生态理论的有机融合,重点关注环境对于社会福利的影响,是经济和环境政策的重要补充。它在零碳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可以发挥多方面的功能。首先,绿色社会政策强调环境正义,通过制度安排强化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确保人人公平享有美好环境。如从征收个人所得税转向对社会征收污染税,尤其是通过征收碳税来约束和减少碳排放行为,通过碳补贴强化低碳或无碳行为。其次,绿色社会政策关注环保政策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福利的影响,通过推动新的政策来弥补环保政策带来的个体利益受损。尤其是双碳目标所要求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可能会对社会弱势人群形成一定的“负担”,如一些环境移民的生计问题,还有一些低收入群体对于煤改电所导致的取暖费用增加而难以承受等。这些都离不开绿色社会政策的干预和兜底。再次,绿色社会政策倡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致力于构建绿色生态社区。如通过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合作社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耕地和绿地保护等践行环境就是民生的目标。综上,绿色发展方式、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绿色社会政策是构建零碳社会的重要路径与举措。

第三,大力培育环境社会组织,积极发展绿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实施多层面的赋权式治理,保障人人享有环境权。环境社会组织是推动零碳社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它在协调国家与人民群众关系方面发挥了社会连接作用。当前我国的环境社会组织发育先天不足,还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规范组织管理,推动能力建设。同时,社会组织也是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的平台。因此,在推动环境组织发展的同时要大力推动并探索绿色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工作。绿色社会工作是一个国际前沿性领域,它在社会服务中引入生态环境的维度,注重在不平衡的政治、社会、经济和环境结构中推动政策与行动。(31)F. H. Besthorn, “Radical Ecologisms: Insights for Educating Social Workers in Ecological Activism and Social Justice”, Critical Social Work, 2003, 4(1), pp.66-106.我国社会工作正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在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灾害处置、公共卫生等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大力发展绿色社会工作相对于欧美社会工作不仅可以实现“弯道超车”,而且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现实意义。我国绿色社会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一是重塑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理论和方法,着力在社会工作知识教育体系中融入环境的维度,着重处理好人与自然、社会主流群体与弱势群体、现在与未来的发展关系问题。二是积极培育绿色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尤其是扶持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宗旨的相关机构,推动环境保护的社会参与和社会行动。三是以乡村振兴及乡镇社工站(点)建设为契机,大力培育绿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打造生态宜居绿色社区,促进生态灵性的回归,建设美丽中国。四是广泛开展社区营造和社区教育,发挥社区居民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其环境保护的认知、意识与行为,矫正其不合理的消费理念与生活方式。五是在自然与社会环境结构中开展行动,尤其要关注和关心环境恶化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弱势群体,通过个体认知、行为矫正、家庭建设、团体互助、社区营造、社会发展等开展赋权式治理,保障人们平等享有环境权,实现人与环境的双向提升。

第四,在宏观碳治理的同时积极开展微观社会干预,进行日常生活管理,矫正高碳消费行为和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环境问题无疑是人的问题,人们的消费行为和生活方式是除生产方式之外碳排放的最重要来源。对此,要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32)习近平:《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第543页。换言之,在政治层面统筹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要进行积极的社会干预,矫正人们不合理的消费行为。首先,倡导并塑造一种环境友好、包容共享、和谐共生、互助友爱的社会价值,扭转生产主义和物质主义至上的生活理念。引导个体发展从“个人成就型”转向“环境保护型”,去除将个体发展凌驾于环境之上的攫取逻辑,消弭个体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对立逻辑,重塑人类行为与生态环境的动态平衡性。其次,破除消费主义的逻辑,消解商品的社会建构意义与符号价值,使其回归自身的物用功能。同时,积极引导人们进行经济、低碳、可持续性和在新领域的消费。毋庸讳言,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奢侈消费、炫耀式消费、过度消费等都是一种“高碳行为”,个体消费的累积效应会加速高碳社会的到来。这种消费欲望和动力的背后是将获取商品的能力等同于自我实现的能力及社会身份的象征,如人们对于汽车、别墅、名牌服饰、高档皮包及手机等的追求。只有打破这些商品与社会象征意义的连接,才能促使人们进行理性消费,进而阻断消费引发的碳排放源头。最后,在能源管理的同时注重生活管理,形塑低碳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碳足迹”伴随着每一个人的行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往往也是碳治理的重要领域,进行日常生活的“革命”是必然趋势。行为主义者认为,个体的负面行为可以通过改变非理性认知、系统脱敏、负强化及社会学习等方式得到矫正。由此可以聚焦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碳足迹”,如家电使用、交通出行、废物垃圾丢弃、电脑手机使用、一次性餐具和购物袋使用等,一是增强对这些行为可能引发气候变暖的理性认识,二是通过设立减碳目标并进行系统训练以减少自身的碳排放行为,三是建立对碳排放行为的惩罚机制进而减少其行为频率,四是积极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推动全面社会学习。综上,可通过社会干预和生活管理积极推动零碳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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