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类洁净厂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探讨

2022-02-06 09:42
大众标准化 2022年9期
关键词:消防设施厂房消防

沈 蓓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上海 201204)

电子类洁净厂房因其生产工艺需求,有着密闭空间多、内部通道曲折、大量电气与加热设备、种类繁多的化学品以及快速充裕的氧气供应,导致火灾不易被发现,一旦着火,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异常困难。国内已有不少因洁净厂房发生火灾,而造成了人民生命财产的较大损失,对其消防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2016年12月13日,位于烟台市海阳经济开发区的进元电子有限公司喷涂车间发生火灾,5人死亡,4人受伤;2021年4月22日,上海市金山区胜瑞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厂房失火,造成2名消防救援人员牺牲,6名企业相关人员遇难,火灾原因为员工吸烟遗留烟蒂引发。

1 电子类洁净厂房的主要特点及火灾危险性

(1)工艺流程特殊,空间密闭性强,导致火灾蔓延快,疏散和扑救难度大。对于洁净厂房来说,一般进户过程须经过清洗、更衣、消毒等程序,导致洁净室必须是一个密闭空间。由于工艺的特殊要求, 房间内走廊、通道都布置的迂回曲折,因此会出现“门中门、房中房”的现象。一旦发生火灾,室内温度迅速升高,热量难以散发,可燃物很快达到燃点而使火势蔓延扩大,大量烟雾会通过内部的风管快速蔓延,导致有限空间内能见度降低,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难度加大,极大地威胁着火场中人员的生命安全。

(2)生产工艺涉及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大大增加火灾危险性。电子元器件类洁净厂房中部分生产工艺流程会使用到易燃液体、可燃气体、腐蚀品、氧化剂等危险品,如酒精、甲苯、丙酮等作为清洁剂清洗微型轴承、磁带抹布等,特别是光刻、蚀刻工艺中还涉及使用氢气、氧气、硅烷、光刻胶、氨气、砷化氢等危险物品,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一些洁净厂房生产工艺段需要加热操作,常常采用电阻丝加热器或高频加热器,此类加热器件一旦接触可燃物、助燃剂也极易引发火灾。另外,电子产品的包装材料以及一些辅料属于可燃物品,同样存在火灾风险。

(3)改建装修中使用大量可燃材料,特殊板材、夹芯彩钢板等的使用增加火灾荷载。洁净厂房内部房间、隔墙等大都采用特殊板材或现场拼装夹芯彩钢板进行装修, 有些建造于90年代的生产厂房使用比较普遍的有双层聚苯乙烯泡沫彩钢板,风管保温材料也常使用聚苯乙烯等可燃材料,增加了建筑物的火灾荷载,火灾发生时, 这些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速度极快,产生浓烟发散毒气,火势难以控制。同时厂房的承载力也会迅速下降,极易导致整体坍塌事故。

(4)车间内电气设备较多,工艺管线复杂,电气线路大多为暗敷,发现故障及火灾相对困难。由于工艺需要,电子生产洁净厂房的层高一般较普通厂房高,且多为设置上下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夹层内布置相关的电气设备、风机、风管、电缆以及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它们跨楼层相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顺着管道迅速蔓延。

(5)因特殊工艺需求,厂房内布置较多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因其对加工设备精度和自动化程度要求较高,因而厂房建筑以及生产设备投资昂贵,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2 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

(1)对厂房内各工段工艺流程不清楚,导致火灾危险性定性不准确,采取的防火措施不到位。检查中发现不少老旧厂房改建作为电子类厂房使用,在设计初期全部作为集成电路、装配类电子生产厂房,即作为丙二类厂房进行定性,对于使用较多甲乙类危险化学物品、强氧化剂、腐蚀品等化学物品的工艺段,未能按照易燃易爆场所进行防火分区划分、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手段、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防爆等措施,而是将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设在同一普通厂房内,大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造成该类电子生产厂房火灾危险性定性的错误理解,未从源头把好消防关,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2)建筑防火、防烟分隔等措施不到位或生产流线设置破坏建筑原有防火分区设施。检查中发现不少厂房随意扩大防火分区面积,洁净车间与员工更衣区、办公区之间的防火分隔不到位,电镀、喷漆、抛光、清洗、加铜、阳极线处理等工艺流程车间未按照甲乙类场所设置防火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化学品库房与车间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化学品库未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机器人运输传动设施破坏厂房内挡烟垂壁设施,后期因环保要求加装的气体过滤设备风管穿越车间、走道隔墙等处未设置防火阀等防火措施,消防车通道局部被占用导致宽度不够,且高层厂房无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这些都给后期的生产使用带来了很大的火灾风险。

(3)内部疏散走道距离过长,复杂的安检措施影响第一时间疏散。洁净车间因其生产工艺特殊性需要,厂房多布置为房中房,疏散走道设置在靠近建筑外墙的四周,甚至有些走道疏散长度达100 m左右。虽然在设计时能保证有效的疏散宽度和疏散楼梯数量,但实际使用中为了方便企业管理、防止偷盗事件等因素,很多楼梯都上锁封闭,只留一进一出两个安全出口,且有些单位在火警发生或是疏散演练时,保安还对应当快速疏散的员工进行安保检查,而延误了最佳时间。

(4)消防设施及器材配置不规范或存在故障,电器设备选型、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检查中发现,部分建筑室外消火栓设置数量不足;消防设施老化损坏,部分消防泵、稳压泵漏水,水泵房内主备电源无法切换,水灭火系统设施未在用电设备的最末端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控制柜;化学品库房内部分电气设备开关未采用防爆型,腐蚀性环境下车间内的电气线路未采用防火防腐蚀型;车间及疏散走道等部位的疏散指示标志未采用灯光型,或采用自发光型的疏散指示牌其荧光液已失效;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系统未显示水系统设施联动模块,消防控制室现场值班人员对自动报警系统操作不熟练等。

(5)工艺流程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来较高风险。检查中发现一些芯片制造类企业,如上海中芯电子、日月光集团、华虹宏力半导体、赫比电子等企业均涉及到电镀、喷漆、抛光、加铜、阳极处理、光刻、蚀刻等具有易燃易爆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部分工艺段生产线未与车间内其他普通生产流程区域划分防火分区,通风管穿越不同生产区域未采取设置防火阀等分隔措施,泄爆措施不足,电气线路与电器设备未采用防爆防腐蚀型,对于甲乙类危险物品未设置专用的危险品库房,现场存放危险品超过一昼夜使用量,且领取使用登记管理记录不全等。

(6)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较普遍。检查中发现,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意识不高,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体现在:一是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不明确,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未具体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部位管理制度及责任人不明,未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二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等制度无厂方人员具体实地监管,未与第三方明确相关责任;三是重点部位未落实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未能做到对重点部位全覆盖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无记录,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四是标识标志管理不到位,危化品仓库外未在醒目位置张贴产品品名、成分、理化性质、处置措施等;五是培训及疏散演练制度不完善,员工流动性高,新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及时,对外包服务商等人员的消防培训未开展或流于形式,厂区内无消防宣传氛围;六是微型消防站建设及管理有待提升,微站队员人数较少,且一人担任多种角色,无法按照拉动要求完成火警第一时间处置,且微站选址不合理,距离厂区核心部位较远,无法保证三分钟到场要求;七是多数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千篇一律”,未按照《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的要求,根据单位实际重点部位的火灾危险性情况、不同火灾类型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火灾应急预案,导致单位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3 采取的防火措施及管理建议

(1)结合消防专项行动,加大对电子类厂房建筑、洁净车间的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治力度。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电子类生产企业的调研排摸和整治工作,逐一分析消防安全隐患,建立“一厂一策”;针对分隔材料为可燃材料、耐火等级较低的车间和生产厂房,督促指导单位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通过更换不燃或难燃板材、钢结构防火保护、增设消防设施等措施,提升本质消防安全;对核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立即抄告属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对隐患突出、不愿配合整改的单位,一律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

(2)扎紧部门联动纽带,强化施工改建现场管理,增强源头监管力度。鉴于厂房内特殊的生产工艺流程,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燃助燃气体、易燃液体等是否作为辅助生产剂使用,各种工艺管线设置复杂,是否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等情况,建议住建部门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对电子类生产厂房的建设施工过程监管,将具有一定规模、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工艺段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工程纳入消防审批范围,从源头上根除因火灾危险性定性不准确、不同危险区域未划分防火分区、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装修及分隔材料选材不当等导致的先天性缺陷,从源头上把好设计关,一定程度上降低后期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难度。消防机构也应当与住建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违反建设工程管理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对于因违规施工等引发火灾的,各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

(3)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保养检测,确保火灾时消防设施运行功能正常好用。一是在工艺段或生产流线穿越防火分区处设置遇紧急情况自动分离装置,以确保防火分隔设施(如防火卷帘、防火门窗等)有效降落或关闭,达到防止火灾或烟气蔓延的目的;二是除了在疏散走道上设置必要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及应急照明外,鉴于生产车间内面积大、路线长、空间高、顶部管线密集的特点,应在地面增设连续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灯;三是针对洁净车间内空间较大、气流速度高的特点,采用早期火灾探测及报警技术(如采用空气采样火灾报警系统),并根据工艺生产的特点,在洁净厂房和技术夹层内均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设施,在一些重要的工艺管道内设置探火管灭火系统,使火灾损失降到最低。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选用符合从业条件的维保单位对自身建筑的消防设施落实定期维保并年检,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完好有效。

(4)加强特殊工艺段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生产和使用。对涉及使用易燃液体、可燃助燃气体、腐蚀品、氧化剂等危险品的生产流线,考虑到其危险性,建议相关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 的审批监管和服务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安装,严格落实检查、巡查、定期测试及维护保养等运维措施。

(5)加强行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要不断加强电子类生产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微型消防站建设和训练等各个环节,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综合能力。一是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因材施教,尤其是对从事危险生产工艺段、火灾发生概率较高工段、新入职员工以及外包服务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和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易燃易爆物品的领用登记制度;三是加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强化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提高员工发现和处置隐患的能力;四是加强企业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操性和有效性,建议洁净车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流量记录仪,安检闸机须确保能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自动断电释放,不得增设火灾时安检流程影响人员疏散等措施;五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落实微站的人员、装备、训练、管理、实际处置等各项标准要求,不断提升单位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6)依托消防智慧平台,推动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建设,助力提升消防智能远程监控。新修订的《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并根据重点部位、特殊工段及电气设施火灾风险大的特点,建议增设相关电气火灾监控措施。并且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体系,将消防设施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市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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