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研究

2022-02-09 08:32王钰鑫周利生
广西社会科学 2022年11期
关键词:治党从严治党权力

王钰鑫,周利生

(江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2)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新时代历史方位,以强烈的历史自觉和历史主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揽“四个伟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也是新时代伟大变革的鲜明特征。新时代,我们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党的二十大强调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1]。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要继续发扬历史主动精神,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新时代新征程,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就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战略部署,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六个相统一”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浴火重生、更加坚强,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往开来、行稳致远。

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进行自我革命的成功经验,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教育,也要靠制度,协同推进思想问题和制度问题的解决。早在2014年10月,习近平就从历史和现实的高度深刻总结管党治党的实践,郑重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2]的命题。2015年3月5日,习近平从“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角度回答从严管理干部的路径[3]。党的十九大明确强调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4]。党的二十大在总结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时,强调“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推动全党坚定理想信念、严密组织体系、严明纪律规矩[5]。从一定意义上说,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就是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是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二者统一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生动实践中。

首先,思想建党强调的是“软力量”,具有柔性特点。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从思想上建设党,善于以科学理论指导和武装全党。建党百年来,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始终重视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不断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党的二十大明确“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6],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只有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不忘初心才能更加自觉,担当使命才能更加坚定。

思想建党是理论强党的统领,理论强党是思想建党的深化,二者统一于管党治党的实践。思想建党,从根本上说,就是牢固树立起信仰信念信心,始终牢记并恪守党的初心宗旨。毛泽东曾强调指出:“我们感觉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7]“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8]习近平则把理想信念视为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作为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思想根基。也就是说,坚定理论信念在党的思想建设中起着至为重要的作用。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习近平之所以不断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就是因为这是事关马克思主义政党、社会主义国家的精神力量和前途命运的根本问题[9]。历史和现实都告诫我们:全党理想信念坚定,党就拥有无比强大力量;全党理想信念淡薄,党就会成为乌合之众,风一吹就散[10]。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同时,我们要认识到,理想信念的坚定需要一辈子学习进步、一辈子改造提高。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在不断检验、持续深化的过程中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理论强党具有丰富的内涵空间,是理论创新、理论武装、理论践行、理论自信的有机统一,从根本上说,就是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恩格斯指出,“我们党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有一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的基础”[11]。列宁突出了科学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生死存亡的决定性意义,强调:“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12]“没有理论,革命派别就会失去生存的权利,而且不可避免地迟早注定要在政治上遭到破产”[13]。“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14]。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创新。习近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作为思想武器来观察、解读和引领时代,用鲜活丰富的当代中国实践推动马克思主义发展,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优势更加突出。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共产党人要把学经典、悟原理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当作一种精神追求,用经典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理论武装事关信仰之基能否筑牢、精神之钙能否补足、思想之舵能否把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创造性地提出和推动理论强党,强调“要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干部要成长起来,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15]“只有在立根固本上下足了功夫,才会有强大的免疫力和抵抗力。”[16]因此,要组织实施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计划,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意志。

其次,制度治党强调的是“硬力量”,具有刚性特点。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的最大优势。“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得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过程。”[17]制度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天然属性,是中国共产党的“命脉”。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正如党的二十大所强调的,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18]。

强调把治党管党的重心放在党的制度、体制、机制、规则、程序和党规党法等要素的建立健全、贯彻执行上,从而形成对全体党员的硬约束,是新时代建设“伟大工程”的鲜明特征。根本地说,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善于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严格执行党的制度,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习近平明确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19]实行严格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特征。从历史经验和现实实践来看,善于用制度管党治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也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关键所在。“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20]特别是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

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为目标推进新时代制度治党。制度治党是系统性工程,严密的制度架构是坚实支撑。“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21],就难以管好党治好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注重系统完备、衔接配套、彼此呼应,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年来,我们党按照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原则,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各位阶、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序展开,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了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增强了制度治党的整体功能和整体效应。新时代新征程,必须精准集约高效推进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制度治党固然需要建好制度,更为关键的是要抓好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就会形成‘破窗效应’。”[22]习近平用很朴实的话语进行了深刻的阐释:“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23]如果规章制度被逐步突破,公权私用就会泛滥,党和人民的事业也会受到严重考验。然而,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法规制度意识淡薄,没有养成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习惯;有的人对法规制度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人对法规制度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人甚至根本没有把法规制度放在眼里,为所欲为、独断专行,将个人凌驾于法规制度之上,使法规制度形同虚设[24]。必须坚决纠正各种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25]。由此可见,强化制度执行是制度治党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制度治党就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坚持零容忍,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不断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管人用权,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硬约束,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新的水平。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二者各有侧重,一柔一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解决思想问题,就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任务;解决制度问题,就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26]。制度是把思想的软约束变为硬约束的纽带,是思想建设的载体。同时,思想建党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制度治党的方向与性质,影响制度的执行力,并制约制度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善于利用思想建党推动制度治党、利用制度治党巩固思想建党,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面向未来,要继续用好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使之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二、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

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27],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和鲜明特征。一方面,使命引领强调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高度,解决党内存在的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各种问题。历史使命为党解决问题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具有“指南针”的功能。另一方面,问题导向是要真刀真枪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保障历史使命得以实现。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树立并用好“靶向治疗”思维,把准问题的关节点、要害处,在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上下功夫。只有坚持使命引领,葆有崇高使命感,才能砥砺直面问题的勇气,激发解决问题的紧迫感,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解决。只有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才能一步步实现愿景和使命。

首先,使命引领是中国共产党独特的政党功能,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生动力。通常来说,政党使命不是一种即时性、短期性的应激目标,而是基于科学理论指导,“内嵌于组织内部、得到共同体成员深刻认同的超越性价值存在,构成整个政党协调运转、治理规划的精神枢纽”[28]。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性质、发展目标与根本价值追求及其领导地位与历史使命,决定它肩负着代表与表达的功能,以及整合、分配和引领的功能,这是议会党或选举党、精英党或大众党、全方位党或卡特尔党等不具备的功能优势[29]。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使命型政党典型特质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它致力于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从而实现了对西方政党理论范式中政党职能划分的超越。具有强烈的使命意识,是驱动中国共产党成长壮大、永葆生机的重要因素。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对党的建设提出新要求新目标,要求党必须正视问题、修正错误,不断实现“四个自我”。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以一往无前的勇气直面问题,迎难而上,从主导伟大社会变革到建构新型社会制度,从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到不断拓展中国道路,以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今天回过头来看,中国共产党每前进一步都伴随着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在接续奋斗中无限接近于实现。正是有这样的使命担当和历史自觉,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把牢坚定信仰这个出发点、对党忠诚这个着力点、扎根群众这个支撑点、奋斗实干这个落脚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行自我革命,确保党成为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二十大报告旗帜鲜明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30],确立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要始终恪守这样的使命任务,推动百年大党建设。

其次,解决问题是使命引领的试金石和推进器,要始终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来检视发现自身不足,做到知耻而后勇。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无论什么时候,问题总是客观存在的。历史本身“除了通过提出新问题来解答和处理老问题之外,没有别的方法”[31]。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特点和优势,也是我们党的显著特点和优势。强大的政党是在自我革命中锻造出来的。担当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我们党就必须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敢于正视问题、克服缺点,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新时代,党内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表现多样,习近平反复就党内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厘清问题症结及演变态势,及时跟进应对措施,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思路举措的科学性、严密性、有效性。客观地说,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尖锐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依然存在,实践中还在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32]。2021年2月20日,习近平从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谈起,把内部变质、变色、变味作为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意在告诫全党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背离党的宗旨而失去最广大人民支持和拥护”[33]。2012年11月15日,刚刚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就把“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党中央担当责任的题中之义[34]。2022年1月,习近平强调指出,要清醒认识到,腐败和反腐败之间的较量还在激烈进行,“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还任重道远,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实现海晏河清还任重道远,清理系统性腐败、化解风险隐患还任重道远”[35],等等。讳疾忌医、有病不治,本来可以医好的病症就会拖成不治之症。解决这些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找准靶子,有的放矢,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务求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办法,又推出长久“立”的机制,打出一整套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组合拳,推出一系列事关长远、影响深远的战略举措。要始终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同一切弱化党的领导、动摇党的执政基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克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定意义上说,解决问题的成效是检验使命引领的基本标准,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使命感不断强化和提升的过程[36]。

三、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加强队伍建设,必须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这既是对广大党员提出的普遍性要求,也是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的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37]。对拥有9600多万党员的百年大党来说,管党治党的难度非常大,又必须管好,否则就会出乱子。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国家、政党、干部之间的关系,“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38]。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新时代新征程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实效,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兼顾一般的同时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破解重点难题[39]。

抓“关键少数”,就是要管好党的执政骨干队伍。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骨干。全面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40]。新时代,“从严管理干部的课题十分紧迫地摆在全党面前”[41]。从“抓好领导干部”到“抓住第一责任人”,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注重从领导干部抓起,是习近平反复强调的工作方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4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能力的干部队伍。”[43]“伟大的斗争,宏伟的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44]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45]。这进一步凸显了从严管理干部的极端重要性。2015年3月,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在他看来,“只有管住‘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和各级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才有威慑力和说服力”[46]。他还告诫全党:“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47]今天回过头来看,“自上而下抓,以上带下严”,是新时代从严治党的鲜明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就是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做起,从高级干部严起的。“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48]。正是从“关键少数”抓起,使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从严管理干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贯穿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严管理干部,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要做到教育、管理、监督从严。既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也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49]。2014年12月14日,习近平从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如何从严管理干部作出了科学回答,明确不能把干部管理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低水平,做到干部随管理成长、管理伴干部一生[50],等等。2016年10月,习近平进一步强调要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解决“重选轻管”问题。2018年7月,他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51]。通过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切实管理培养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管“绝大多数”,就是要抓好对普通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是党的队伍的主体。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合格,党的组织才坚强有力。“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是党的“末梢神经”和“毛细血管”。这就意味着要用严格教育、严明纪律管住管好普通党员这个“绝大多数”,这也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准确把握和运用。要通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使每个党员干部思想更成熟、党性更加强、品德更高尚;要使每个党员干部时刻把法律、纪律、制度、规矩、道德等方面的戒尺牢记于心,把宪法精神、公权属性、公私界限牢记于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52]。要疏通出口,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其他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只有管住管好“绝大多数”,使每一名党员都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支撑者,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保持良好氛围和环境,才能切实提高党的建设质量。面向未来,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约束党员干部,使党永葆先锋队的政治本色。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既把“关键少数”作为关键来抓,又把“绝大多数”作为大头来管,这是实践得来的治党智慧和经验。“关键少数”是“骨干”,“绝大多数”是“血脉”,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抓”要坚持不懈,“管”要细致入微,互相砥砺、互相促进。大量事实说明,抓住“关键少数”,就能在下级、在基层、在群众中有说服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做好。“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关键少数”要发挥率先垂范的作用,释放“头雁效应”,核心是要管住、带领“绝大多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延伸到全体党员,形成同心共向、同心奋进的局面。当“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和“绝大多数”的规模效应结合起来、同频共振,全面从严治党就有了向纵深推进的不竭动力。

四、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

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既是现代政党治理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遵循的原则。权力与责任是高度相关的一对范畴,权力的使用过程必须是合乎规定的,权力的使用结果必须对应相关的责任,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权力因责任而存在,责任为权力设置边界,实现权力与责任的互嵌与促进,实现权力行使与责任担当的统一,确保权责一致、高度匹配,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

行使权力必须严格按照规则和制度进行,坚持用权为民。权力是一种资源、一种能力、一种支配力量。权力问题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核心问题,权力观是关于国家和社会权力的根本观点。共产党人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是正确行使权力的思想根基。“权力究竟属于谁”,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明确权力主体是确保权力良好运行、正确行使的重要前提。从权力的来源、性质和归宿来看,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权力的真正所有者,是一切权力的最终源泉;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整个国家权力体系的重要结构性要素,党的初心使命则内嵌于国家权力体系之中,成为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内在要求。早在地方工作时,习近平就对“权力”问题作出了精辟阐释,要求珍惜、管好、慎用权力,强调“要牢记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用权要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正确方向,确保权力行使的神圣性”,做到掌权为公、用权为民①习近平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对待权力一定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既要管好自己,又要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的权力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要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自觉做到用权为公而不为私。要遵守权力使用的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讲民主,进行决策讲程序,执行决议讲纪律。参见习近平《之江新语》,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60页。。在中央工作时,习近平在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的讲话中提出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重要命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深刻分析“权力”的两面性,将其比喻为一把“双刃剑”: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53],强调指出“一切权力必须有边界、受监督,绝不能越界、越轨”[54],反复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55],也就是要实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刚性制约,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权、不能以权谋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党必须正确对待权力、规范行使权力、科学规制手中的权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坚决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质言之,要以权力的自我净化水平提高来推动党的自我净化能力提升。

担当责任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担当和作为是一体的,不作为就是不担当,有作为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有多大作为。为官避事平生耻。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和格调,必须做到: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56]。党员干部担当责任,重中之重是要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担当责任还是正确行使权力的必然要求。权力的行使并不必然与责任的担当和履行对应,常常会出现脱离责任的现象。党员干部如果不能够从责任担当的高度来看待工作,仅仅将其视为一个职业、一个饭碗,不仅工作干不好,还可能给自己、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负面影响。任何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能担当的行为,任何推脱退缩、精神懈怠的行为,任何在重大问题上缺乏原则、没有立场的行为,都是对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因此,要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在选人用人上牢固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

党内问责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权责一致原则是党内问责的逻辑前提和基础。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拥有权力的人行使权力一直到遇到边界才会停止”[57]。限制权力滥用最好的方法是问责,党内问责为规约权力的行使提供了保障。也就是说,推行党内问责的目的绝不是将问责对象一棍子打死,而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党的各项事业。要切实通过精准规范问责,不断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以责任和权力的均衡发展来保证党员干部做到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就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大胆地干、坚决地干。《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印发,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该条例从问责的主体、对象、内容、形式等方面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条例实施后,问责持续深入、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为完善问责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有鉴于此,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条例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致力于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这意味着,新时代注重党内问责制度建构和执行,实现了从“有错问责”到“无为问责”的转变,由“权力式问责”向“制度式问责”转变[58]。

权力就是责任,把责任与担当、担责与问责有机统一起来,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权力和责任从来都是相伴而生、不可分割的,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认识到行使权力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任何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的行为,都要问责。一方面,要紧紧咬住“责任”二字,不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增强为党尽责、为事业负责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我们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使得各级党委承担着管党治党的重大责任。党要管党,主要是各级党委要管党;从严治党,主要是各级党委要从严治党。另一方面,要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问责,在不断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同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党建的生动局面,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

五、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

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必须遵循的方法。这样做,既有助于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出问题,又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党的二十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并作出部署,强调“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59]。这成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做法和成功经验。

严格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好干部既是选拔出来的,也是培育和管理出来的,必须避免发生“重选轻管”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外都深刻感到全面从严治党中对干部的管理更加严格。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制定中央八项规定,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既然作规定,就要朝严一点的标准去努力,就要来真格的”;“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60]。严格管理就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形成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做到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相统一、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相衔接、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相贯通,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全过程。严格管理最重要的是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要拿起纪律这把戒尺,既要奔向高标准,又要守住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管理和监督。

强调严格管理,也要做好关心信任工作,要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干部管理是一门艺术,必须为干部撑腰鼓劲、关爱宽容,彰显组织的温度。习近平多次阐释严管和厚爱之间的关系。首先,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要不断增强严格管理干部的科学性,形成严格管理的机制,切实管到位、管到点子上。一方面,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要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其次,要真情关爱干部,主动排忧解难。组织要全方位关心爱护干部,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61]。这些规定既是原则的,也是细致的,甚至要关心帮助解决干部的实际困难,关注干部的身心健康[62]。再次,要关爱宽容。要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改变逆向激励、健全正向激励,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做到鼓励创新、宽容失误,为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让真正干事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要正确把握干部失误的性质和影响,坚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①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参见《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267页。,避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甚至不干比干更得利的导向,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唯有如此,才能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这些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

信任是最大的关怀,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已经成为一条铁律。2016年3月,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党组织对待干部,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热情关心”[63]。习近平以宽广的视野、辩证的思维深刻阐释了信任、监督和爱护之间的内在逻辑。2016年1月,习近平强调“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组织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决不能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64]。2018年1月,习近平明确把爱护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强调监督就是“对干部负责,防止干部从小错到大错、从量变到质变,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65]。2018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并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指出:“坚持预防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况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函询诫勉,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推动问题解决,通过经常性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为了从制度层面实现严格管理与关心信任的统一,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则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表述增补进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作为党内监督的原则;等等。可以说,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管与厚爱的辩证法,严管就是厚爱,二者是内在一致的。换言之,严是爱,宽是害。

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严格管理。如何对待党内犯过错误的同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1938年10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对于犯错误的干部,一般地应采取说服的方法,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只有对犯了严重错误而又不接受指导的人们,才应当采取斗争的方法。”[66]1942年2月,毛泽东首次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②关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毛泽东作了精辟阐释:“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这就是‘惩前毖后’的意思。但是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对曾经犯过错误的同志,“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固执错误,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是老老实实,真正愿意医治,愿意改正,我们就要欢迎他,把他的毛病治好,使他变为一个好同志”。“对待思想上的毛病和政治上的毛病,决不能采用鲁莽的态度”,而是必须采用“治病救人”的态度。参见《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27页。。有一段时间,党内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能正确认识严格管理的问题,把从严治党同“左”的做法混为一谈,以为“严”就是“左”,甚至有的党员干部对错误的东西放弃了批评和斗争。习近平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的高度,运用辩证法进行深刻分析,强调指出:对干部从严管理是对干部真正负责的体现,党员干部“要领悟到党组织的良苦用心,习惯于在严格管理中工作生活,切不可把严格管理当成逃避责任、消极怠工的借口”[67]。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党中央之所以强调要严管,初衷是要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而不是把干部管死,把干部队伍搞成一潭死水、暮气沉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结历史经验,强调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充分表明干部管理是科学和艺术的统一。习近平曾表示:“我们不希望任何一名干部因犯错误而掉队出列”[68],就生动地阐明严管就是厚爱。“如果刚开始发生问题就有人及时拉一把、大喝一声,他们就不至于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69]他明确指出“不搞不教而诛”,要通过加强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为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更多的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见不贤而内自省’”[70]。

新的征程上,要大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用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个最好的经验和最好的办法,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出问题,依靠关心信任来激发干部积极性。如果党内“好人主义盛行,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不及时指出同志的缺点错误,最终是害了同志”[71]。

六、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是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的重要保证。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72]。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严格的监督、经常性的监督,是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永葆党的初心使命的有力保证。然而,作为全面领导、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对权力进行监督。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把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作为“起码素质”[73],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74]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只有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因此,要结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党内监督是最基础的、最根本的监督,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内监督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照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对党员干部和各类组织进行监督。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强化党内监督是扎实推进党的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邓小平强调要全面监督,“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75]。在他看来,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是最熟悉的,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76]。习近平则将党内监督同党的生命相联系,他深刻指出:“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77]只有权力对权力的监督才是最为有效的监督,只有党组织内部的权力监督才是最有力量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现实表明,强化党内监督就可以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进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没有党内监督,其他监督就难以落地,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78]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也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我们必须也完全有能力解决这个世界性难题。作为新时代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既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进行了顶层设计,也对党内监督的任务、重点、目的等基本问题作出了权威阐释。该条例指出:党内监督以“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任务,以“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为重点,目的是做到“三个保证”,即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79]。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

习近平从规律的高度深刻地指出了权力、腐败、监督三者之间的关系:“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80]权力具有扩张的本性,不论权力大小,都需要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异化。古今中外都证明,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81]。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然而,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必须强化党内监督,监督党员干部正确用权、廉洁用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必须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职位越高、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坦诚接受监督。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因此,要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主要对象,这就找准了党内监督的要害。任何一名党员都决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监督,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放松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的强化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者和推动者,也是党内监督的信号塔和标杆尺”,从而带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不断强化党内监督,也要充分发挥其他监督形式的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内监督主导作用的发挥是贯通各类监督的前提条件,但党内监督“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82]。这是因为,权力的运行体现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只有发挥各个方面对权力进行监督的作用,才能尽可能不给滥用权力留下可乘之机。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提高各类监督的协同性,产生监督的乘数效应。在各类监督形式中,习近平特别强调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性。这两种监督形式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在监督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从其内涵来看,群众监督是指“人民群众在既定的政治表达渠道下通过举报、揭发、控告等手段对掌握权力的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作风等状况进行的监视和督促”[83]。习近平曾深刻地指出:“既然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的,那么,我们就应当而且可以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84]。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会议上就强调要“诚心接受群众监督”[85];2013年1月,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议上提出要“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86],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正风肃纪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习近平反复强调让人民监督权力,要求党员干部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揭示了之所以坚持群众监督的根本缘由,他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看家法宝,群众是最客观的裁判、最高明的老师,也是最值得依赖的对象。从一定意义上说,群众监督就是群众路线的具体而生动的体现。发挥好群众监督的作用,就要注意畅通批评监督渠道,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欢迎他们批评指出;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新时代新征程,还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总之,要把握“党统一领导”这个根本前提、“全面覆盖”这个目标任务、“权威高效”这个实践要求,加快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真正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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