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愿景下山西绿色金融发展路径研究

2022-02-16 23:16逯晓翠
经济师 2022年11期
关键词:山西金融绿色

●逯晓翠

习近平主席于2020年9月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郑重宣布“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时间表,这是我国向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的庄严承诺。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巨大的绿色投融资需求,同时也倒逼绿色金融体系进行深刻变革。山西作为国内典型的资源型经济省份,当前正处于碳中和愿景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等经济绿色复苏的关键时期,在新征程中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亟需绿色金融体系进行有力支撑。

一、山西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山西金融行业立足于“双碳”目标和省内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紧扣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全省绿色金融现已取得稳步发展,产品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组织和政策体系也在逐步构建,为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双碳”达标贡献出山西绿色金融力量。

1.绿色信贷迅速增长。从数据来看,绿色信贷仍是山西当前最重要的绿色金融工具,全省正在全力推进以绿色信贷促经济转型目标的实现。根据人行太原中心支行2021年全省金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山西绿色贷款余额达到2735.7亿元,在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42万亿元)中其占比达到8%,同比增长25.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3.4个百分点;其中清洁能源产业是山西绿色金融布局的重点领域,其贷款余额1152.5亿元,在绿色贷款余额中的占比达到42.13%,同比增长4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9.3个百分点。绿色信贷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目前,金融机构在山西省内投放的绿色信贷资金主要涉及能源产业转型、交通运输等领域。如,能源转型领域,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清洁电力生产等绿色项目建设。中行阳泉市分行为阳泉煤业集团七元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中长期固定资产绿色信贷8亿元;为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授信支持2.68亿元和8250万元,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交通运输领域,加大对纯电动公交车、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落地首笔“绿创贷”业务,支持晋中瑞达公交有限公司购置106台纯电动公交车和晋中市纯电动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预计可年度减排CO28884.5吨;中行山西省分行累计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等14个绿色交通项目投放金额88亿元,支撑全省交通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2.碳中和债成功发行。在山西绿色金融市场深入发展的过程中,多种绿色金融产品持续涌现,个中绿色债券表现较为抢眼,山西首笔碳中和债券成功发行,有效支撑大型能源企业转型和绿色发展。

在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的支持与引导下,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成功发行了规模为5亿元的山西省首笔碳中和债券(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投向风力发电和太阳能电站项目,与同等火力发电上网电量相比,预计每年减排CO2约139.6万吨,节约标准煤53万吨。2022年2月,中行山西省分行为省重点电力企业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了1亿元绿色债券,所募资金将专项用于该公司风力、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该笔资金投入使用后,合计每年减排CO2约2.12万吨,节约标准煤0.78万吨,减少烟尘0.82吨,减少SO2约4.10吨,减少NOX约4.58吨。这是该行首次发行的绿色债券,也是2022年山西首单绿色债券。

3.相关产品与服务创新发展。着眼于“双碳”目标战略,山西大力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除绿色债券快速发展外,相继推出更具山西特色、丰富多元的绿色金融业务。一是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业务方兴未艾,将传统融资方式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相联接。如,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发放全国煤炭行业首笔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3亿元),此贷款与企业新建智能化综采工作面指标完成度挂钩,激励企业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待挂钩目标达成后,在2021年至2023年间可减排CO291.5万吨。二是继央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工具后,省内金融机构积极推动符合政策要求的碳减排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贷款项目落地。如,中行山西省分行运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工具,为华阳新材料旗下七元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投放8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用于500万吨智能化矿井建设。三是聚焦生态建设、新能源等绿色产业,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相继投入使用。如,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与省财政厅等共同设立省内首只大型PPP投资引导绿色基金项目,用于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建设。山西设立规模10亿元的国投创新绿色能源基金,投资的国耀新能源已成为全省最大的生物质发电企业。四是创新开展“绿票通”再贴现业务,帮助盘活企业应收账款。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发挥再贴现引导作用,按照“优惠贴现+再贴现”模式,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版)》覆盖范围内的项目签发和收受的票据优先予以再贴现,在省内创新开展“绿票通”再贴现业务,并实行“额度优先、程序优先”,全省金融机构2021年累计办理“绿票通”再贴现业务金额22.3亿元。

4.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在“双碳”背景下,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的保障,对于绿色金融发展的助推力量不容小觑。

从全国角度看,我国已初步形成完整的绿色金融立体发展体系,绿色金融在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我国首次明确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是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思路,顶层制度不断完善。

从山西角度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发展,颁布出台了《关于推动山西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山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实施细则》《关于山西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的指导意见》《山西省金融提振赶超行动方案》等一系列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通过绿色金融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建立起一套符合山西省情、更具创新能力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尤其是大同市绿色金融发展较为亮眼,《大同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于2019年经过修改完善后,正式开展大同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2021年大同市金融办等六部门制定《大同市创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2021年工作要点》,探索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

5.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初见雏形。围绕“双碳”国家战略和全省转型发展目标,山西不断强化组织建设,金融机构积极布局绿色金融,省内组织体系初具规模。一是设立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兴业银行是国内最早探索绿色金融的商业银行,2015年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设立绿色金融部,配备专职产品经理,该行现已成为省内地区一流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提供商”。2021年6月山西金信清洁引导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省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本合作促进会挂牌成立“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有机对接。二是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在绿色能源、CCER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山西能源局与中行山西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促进绿色能源与绿色金融良性互动、深度合作。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与省内多家企业就CCER项目开发等业务建立合作关系;并研究部署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助力企业精准掌握碳排放状况。三是积极搭建省级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满足绿色产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实现政银企精准高效对接、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积极引导省内金融机构对接山西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绿晋通,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赋能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专业能力,提升绿色项目融资的便利性和可得性。截至2022年6月,该平台已有晋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正式入驻,已注册企业874家,已获授信企业1家,已帮助企业完成融资0.80亿元,累计绿色融资金额0.80亿元,助推山西绿色转型发展。

二、山西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短板

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山西已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取得稳步发展,但对标“碳中和”远景目标和国内外绿色金融发展先进经验,仍面临顶层设计不完善、产品发展不均衡、信息不对称、激励机制不足、组织体系滞后等问题,资源型地区绿色金融发展短板亟待破题。

1.绿色金融顶层制度亟待加强。绿色金融标准,是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推动绿色金融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然而山西尚未构建起完善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一是“绿色”未有统一定义。就现行监管规则而言,由于“绿色”界定未有统一定义,绿色产业界定模糊,绿色产品识别困难,绿色企业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存在“高认知度、低践行度”现象,导致金融机构无法精准支持绿色项目,无形中会使一些企业或金融机构“漂绿”“洗绿”现象频发。二是缺乏符合自身发展的地方性绿色金融标准。四川、浙江等地已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地方性绿色金融标准,而山西仍存在碳核算方法不统一、碳效评价标准欠缺等问题,极大影响了碳核算数据和碳效评价的精确性与可行性,绿色金融场景应用也因此受到制约。三是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难以衔接。部分绿色项目标准不符合“双碳”要求;清洁生产标准与排放标准、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与绿色金融标准之间的衔接不充分,致使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难以匹配。

2.绿色金融产品发展不均衡。即便有政策的利好推动,但在绿色金融的产品创新和市场运作方面山西仍存在短板,具体而言:一是绿色金融产品相对单一,专业化程度较低。山西各绿色金融产品市场发展不均衡,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属于相对领先位置,而碳排放权交易、资产证券化等工具处于起步阶段,其挖掘力度不够,欠缺从信贷、债券、基金、碳金融到股权等多样化绿色金融产品运作体系。二是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尚不能完全契合资源型地区的绿色转型发展需要。以绿色信贷为例,“双碳”目标下其期限和规模与绿色产业项目的周期和资金需求量不匹配,致使金融产品市场认可度有限、资金来源不足,未能完全契合资源型地区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三是绿色金融市场发育不足。山西乃至全国当前主要依赖政策来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久而久之必将影响到对绿色金融的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

3.绿色金融发展动力欠缺。山西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内生动力和外在推力均显不足,极大抑制了市场主体参加绿色金融的活跃度与积极性。其一,因绿色项目本身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其具有运营成本高、风控难、期限长、回报低的特点;再加上,金融机构进行碳核算、碳金融产品开发、环境信息披露等专业化工作,相应伴随着人力、管理、系统开发等运营成本上涨,导致绿色金融的展业风险相对偏高。其二,绿色金融优惠政策供给不足,正向激励的政策措施不力。山西现下对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大多以货币政策为主,专项资金对绿色金融业务的激励作用有限,绿色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很多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到实处,未能够形成一套完整的激励约束体系。

4.组织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当前,山西在特色专营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绿色金融组织建设方面相对落后,且缺乏稳定、畅通的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一是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数量较少。到目前为止,山西省内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数量十分有限,仅少数几家,难以有效支持地方绿色金融发展。而国内绿色金融试点省份则成立了多家绿色金融事业部等专营组织,统筹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二是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短缺。山西现有的咨询、律所、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很少涉及绿色金融,诸如绿色咨询、环境评估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还处于萌芽阶段,这严重阻碍了绿色金融支持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此外,省内绿色金融系统缺乏稳定的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导致无法为绿色金融的长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善山西绿色金融体系的路径选择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在碳中和愿景下,山西亟需把“双碳”目标和能源转型纳入到绿色金融体系中统筹考虑和谋划,多维度构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进而助力“双碳”达标、推动高质量发展。

1.明晰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山西要加快构建清晰可行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作用,为相关标准在全国推广提供“山西经验”。一是统一界定“绿色”内涵。绿色金融因其所特有的“绿色”属性而区别于传统金融,在制度体系中厘清“绿色”真正含义,不仅是山西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也是促进资源型经济省份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从长远角度看,绿色金融的“绿色”内涵应更多侧重环境效益,明确低碳的环境目标,让规范标准保持相对稳定并留有充足发展空间。二是加快研制重点领域绿色金融省级标准。在整合现有绿色金融规章、政策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发展绿色金融的成熟经验,以碳中和目标为目标约束,以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以“不损害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原则,采用科学而系统的碳核算方法和碳效评价体系,修订完善山西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进绿色融资主体和项目评价、区域绿色金融建设、环境信息披露与共享等标准化建设,引导金融资源精准高效地促进资源型经济省份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构建起更具山西特色、有公信力的省级绿色金融标准。三是促进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高效对接。以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政策研究,构建绿色设计、生产、流通、消费等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深入研究省内清洁生产标准、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等不同标准之间的内在联系,加强多个标准的协调性、统一性、可操作性,为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的有效对接奠定基础。

2.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围绕“双碳”目标,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力度,推出适合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支持在晋金融机构研发绿色发展性质的信贷、债券、基金等差异化金融产品,奋力形成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为全省绿色低碳项目引入长期资金。深入研究省内火电、钢铁、焦化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能源、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低碳发展,并结合市场需求、企业生命周期及产业支持政策,探索契合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产品。二是建立更加完善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省级绿色金融市场,鼓励培育会计、法律等专业化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充分调动市场各方主体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市场作用。正确处理能源转型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政府的能源补贴和碳税作为支持、调控不同能源发展的重要手段,以金融之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3.健全绿色金融激励约束体系。山西乃至全国绿色金融市场仍然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亟待用足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工具箱,深化绿色投融资外部激励约束机制。一是用好用活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对接央行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系统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项目,有效发挥货币政策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激励作用和调控功能。二是强化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财政支持。借鉴国际先进ESG评估方法,重点支持省内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关键行业的绿色发展,通过实施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设立绿色基金、奖励等形式,对绿色金融的正外部性进行增益性补偿,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提高棕色/高碳资产风险权重,以市场化方式撬动金融资源向低碳绿色转型项目倾斜,增强绿色金融发展的内生动力。除此之外,采取地方立法、赋予法律刚性,明确各项激励举措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4.强化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为深化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需培育特色机构和中介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一是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扩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吸引全国性金融机构在全省设立绿色低碳运营机构,在其总部设立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或研究院,下辖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建立总分联动的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促进绿色金融业务的研发、审批和推广。二是引进培育绿色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发展省内绿色金融服务专业机构,支持碳数据核算、环境咨询等绿色中介服务机构,构建适应“双碳”需求的金融服务机制,为绿色金融领域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三是强化跨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建议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省级绿色金融工作计划,安排各部门任务要求和序时进度,及时解决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难点;并建立更为完善的绿色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形成省直相关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等多部门互通联动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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