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自觉”走向“遗产自觉”:古民居遗产的激活与展望

2022-02-23 04:55李渌闫亚旗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古民居文化自觉

李渌 闫亚旗

摘 要:古民居遗产的激活不仅是传统建筑的现代保存,更是建筑背后地方文化的传承与延续,本质就是文化特质与时代发展相协同的“遗产自觉”表现。以“文化自觉”理论为基础,以古民居遗产的活态保护和文化再生为研究对象,通过云贵地域上典型案例的深度分析,对遗产感知、遗产认同和遗产再生三个阶段的“遗产自觉”理念进行了实践解读,提出社区居民才是遗产激活和创新中的强大力量,采取政策引导激发社区居民的遗产感知和认同,借助全球文化市场的引领,强化民众对遗产的动态保存,实现文化遗产再生。建立居民遗产自治与政府遗产管理相统一的新思维,在“能发展”的维度上探寻最切合古民居遗产传承的激活之道。

关键词:古民居;文化自觉;遗产自觉;遗产活化

中图分类号:C9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 - 621X(2022)01 - 0133 - 11

建筑是一个国家历史演进与文化存续中最有力的鲜活证据,明清时期遗留下来仍被使用的古民居建筑遗产,承载着中国乡土文化的传承使命,是古城镇、古村落文化传承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有形力量,拥有极高历史文化价值和社会经济价值,被称为“中华文化的根”,是地域文化最好的展示窗口。[1]近三十年来,我国在古民居遗产的保护利用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古民居遗产的生存环境并不乐观。改革开放带来的快速城镇化,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大量古民居建筑被废弃拆毁。保留下的古民居遗产也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资本力量不断侵入,价值呈现过程中逐渐出现了表象化、趋同化、模式化的无历史、无个性、缺文化倾向。民居建筑所承载的文化空间受市场需求的影响逐渐转向经济空间,严重影响着古民居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因此,如何让更多人认知到古民居遗产的巨大价值,如何确保古民居建筑在现代化进程中遗产价值得到准确表达,文化内涵得到创新传承,实现活态保护,值得我们深思。

建筑遗产活态保护的完整性和原真性始终是国际层面推动遗产发展所考虑的首要条件,其中社区居民的主导地位尤为突出。1964年《威尼斯宪章》将建筑遗产的周边环境纳入保护范围,首次指出“古迹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2]42 - 43,要从遗产的价值认同和真实性两个角度确保古迹发展的完整性;接着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在摒弃了《雅典宪章》机械主义和物质空间绝对论的基础上,提出“古建筑的保护再利用必须同城市建设过程结合起来”[3],强调遗产保护要与时代需求相结合,形成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人性化发展的理念;1994年《奈良真实性文件》又以文化多样性为前提,从地方文化的演变历程重新界定了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倡导古迹保护要在充分尊重大环境的前提下确保其完整性和原真性;2005年的《西安宣言》在进一步强调遗产保护完整性的同时指出了社区居民参与的重要性;2017年的《关于遗产与民主的德里宣言》继续强调“社群”对于遗产管理和真实性呈现的推动作用,并将原住民及其生活环境并入建筑遗产保护的范围,以保证“活的遗产”的延续性。在系列倡议助推下,古迹保护由“物”开始转向“物与人”共同关注以实现遗产“活”起来的愿景,出现了诸如日本遗产保存主导城市建设理念;法国“玛尔罗法”制度;美国的财政激励措施;意大利“遗产领养人”模式;斯洛伐克古堡买卖等相对较为成熟的保护利用模式,明确了遗产保护利用要以人为核心的先导理念。

具体落到古民居建筑遗产的活态保护中,我国现有研究较为注重跨学科的交叉研究和多元化方法论的整体运用,重点关注传统民居遗产的价值分析[4]、保护传承[5]、空间转型[6]、旅游影响[7]等方面。大致可分為两类:一是以建筑学及相关领域为学科背景,关注民居建筑本身的营造方式与保护留存[8][9];二是以人文社会科学为切入点[10][11][12],揭示民居遗产成因与生存差异,分析其与当地文化生态系统之间的依存关系。但在民居遗产“留得下”和“能发展”两个维度平衡问题上的深入研究和真实性探讨相对较少,社区居民参与促进遗产活态保护的系统性研究更少。目前,仅有学者曹兵武从考古文博领域提出了我们需要“一场以遗产自觉为核心的中国式文艺复兴”[13],客观地认识历史遗存的有形与无形价值,站在历史关头回望历史起点,调整参照原点,阶段性盘点历史遗产,让其融入现代与未来世代的可持续发展大业。故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文章引入人类学视域中的文化自觉理念贯穿于古民居遗产激活的全过程,探索“遗产自觉”在古民居遗产保护的实践路径,协调遗产经营与文化自救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寻求古民居遗产在新时代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文化自觉”走向“遗产自觉”的理论建构

民居建筑不仅是一个家族的历史记忆,亦是区域社会文化集中呈现和延续的物质基础,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具特色的文化符号,对于我们追溯历史脉络,探寻文化根源,寻求文化认同,增强地方归属感意义非凡。但古民居遗产现有的激活方式更多的是将其营造的文化空间作为商业开发换取经济收益的利器,即将现代元素简单摄入使原本破败的民宅建筑改头换面变成了具有文化意义的“高品质”旅游资源。这种不尊重地方原生文化系统的掠夺式开发,使得民居建筑所承载的文化记忆逐渐丧失了“原真性”,遗产活化也慢慢走上了“有形无神”的病态之路。

步入文化遗产时代,古民居遗产的激活不该是简单的功能转型,而是兼顾历史、现在与未来的一种理性意识上的文化自觉活动。激活的古民居遗产将不再是历史的资料或资本的附属品,而是公众在信息与科技时代重新面对文化遗产,通过对其历史、科学与艺术价值的博物馆化挖掘与面对,重构关于历史、现实与未来的新的认知。[14]因此,以遗产的文化属性为前提,从费孝通先生“文化自觉是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点和它发展的趋向,在形成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15]22入手,结合德国学者阿莱达·阿斯曼“作为文化记忆载体的符号首先是外部化和客观化”[16]的论述,重新看待古民居遗产的活态保护,古民居遗产应是民居文化呈现的外部化场所与客观化的记忆符号,激活古民居遗产就是在确保文化场所完整性的基础上,自主创新促进民居建筑历史记忆和文化精髓的科学传递。具体可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文化自觉是对自身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他的特点、来历和形成过程。[15]22文化遗产激活的前提是对遗产本身要有立体化的认知和整体性的记忆储存,能够感知到他的独特价值所在。将保留的物理空间看作是记忆储存的场所与符号,去实现文化记忆的快速觉醒,建构遗产背后的文化空间,在大环境中利用记忆场所的传承保护实现遗产文化内涵的延续与传承,留住乡愁。古民居建筑从物质形态上看是居住场景为适应自然环境的历史选择,然而建筑背后所蕴含的生活方式、民风习俗、人际关系才是古民居遗产的核心价值,两者有机结合使其成为反映地方文化信仰、经济水平、社会架构等信息的情感记忆综合体。[17]因此,激活古民居遗产就是要实现地方民族文化复兴和民居记忆的有序传承,这与吴良镛先生所说的“每一个民族和地区的文化复兴,都是从总结自己的遗产开始”[18]所相符。文化通过记忆传递,通过空间感知与营造实现价值,民居建筑作为一个民族和国家文化与记忆传递最基本的空间保障,承载着这个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代表着这个国家悠久历史文化的“根”与“魂”。[19]从民居建筑的物理空间介入,探寻背后文化记忆脉络和地方居住理念,增强民居文化自知与眷恋,营造地方文化空间,可提升古民居遗产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可感知性,激发民众参与古民居遗产活态保护的积极性,亦可使居民的传统建筑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获得荣誉感和归属感,推动民居文化传承的真实性表达和遗产价值再生产。

其次,文化自觉是对自身所处文化环境的认知,没有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既不要求复旧,也不主张“全盘他化”,只是在多元文化的世界中确立自己的位置。[15]22这可看作是一种对文化发展现状的审视,有自省的意识,但不是完全的否定和批判。体现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中,就是对遗产所处的大环境和真实性表达要有自己的理解和判断,对未来发展方向有自己的思考和探索,是文化符号基于记忆解读时寻求文化认同的实践过程。《奈良文件》指出,认识和理解遗产产生之初及其随后形成特征的延续性,是实现遗产真实性评价和呈现的先决条件。[2]92 - 93可见,过于偏重遗产外貌的真实复现,会造成文化内涵的错位表达,忽略历史延续和社会变迁的完整性,使得我们对于遗产价值特性的评判标准出现分歧。[20]81 - 82一味地将遗产激活聚焦于历史文化“真”的抢救和呈现,不关照时下的社会文化变迁的需求,会让我们陷入思维的困境消耗遺产的价值。[21]古民居遗产所要呈现的真实样貌,到底是追求人为赋予的真实还是顺应历史发展的真实值得我们深思。[22]增强遗产激活过程中独立思考的自省意识,能够基于遗产本身的记忆认知,结合时代发展研判民居遗产激活的问题所在,确保民居建筑在激活过程中文化价值得到准确表达,遗产内涵获得社会认同,进而提升民居遗产的文化延续力,实现创新发展。

再次,文化自觉是要取得适应新环境、新时代的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是实现文化转型再生产的自主意识和能力。[15]22文化遗产激活不是对遗产本身历史的否定,而是在历史记忆的推动下,借助一个固定的场所,通过人与场所的互动关系,开展一种立足当地、立足现在、面向未来的混合创造性文化活动,进而实现遗产本身的时代价值。[23]所以古民居遗产的激活就是要基于建筑空间本身的记忆符号,通过他者的参与,结合时代需要,自主传承文化内涵,重塑文化空间,创新文化产品,实现遗产再生产。传统民居建筑所营造的物理空间早已不再是简单的生活空间,而是多维空间叠加下文化与权力表征的意向空间。[24]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和现代旅游业的不断冲击,古民居遗产激活在自身文化空间重叠更替的过程中受到行政和市场多方力量的约束和挑战,导致民居遗产所营造的文化空间再生产中出现了停滞,造成遗产内涵弱化,文化表达质化,价值认同异化,严重影响着民居遗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自主意识作为一种基于遗产本身有深刻认知后,结合时代需求重新设计与安排的创新能力,可自行选择和决定遗产的未来走向,进行空间重构和产品重塑。[25]因此,增强和培养遗产活态呈现中文化生产者的自主性,可在领悟遗产特质的前提下,在遗产涵化的大环境中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与路径,重新建构民居遗产的文化空间,实现遗产再生产。

基于此,将文化自觉划分为文化自知、文化自省、文化自主三个阶段作用于古民居遗产激活的全过程,大致可分为遗产文化感知营造、价值认同塑造和再生能力培养三个步骤来实现文化遗产的自觉阶段,去唤醒大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重新认识和界定遗产,实现融合创新发展。[26]遗产感知是遗产本身文化记忆的觉醒和延续,是基于遗产价值进行现状检视、彰显文化内涵、开展旅游活动的基础和前提;遗产认同是确保遗产背后的文化记忆得以真实传承、文化内涵得到普遍提升、保护开发实现平衡的关键和保障;遗产再生是遗产激活过程中的文化再生能力,更是居民主动参与遗产活化促进文化本身创新传承、确保遗产开发适应时代潮流的核心动力。因此,古民居遗产的激活应是遗产特质和时代需求相协同的遗产自觉活动。“遗产自觉”从本质上讲,就是处于某个特定文化空间中人们,基于遗产本身,对其所拥有的文化内涵有高度价值认同和记忆储存,明白他的来历、形成过程和文化特质,立足当下对未来的发展趋向有清晰的认知和思考,既不是简单的外观修复,也不是生硬的文化填充,而是参照社会发展的动态需求适时改变,实现遗产的文化与经济双重价值的活态呈现,这便是“遗产自觉”的核心理念。

实际上,以文化自觉的态度作用于遗产激活的全过程就是遗产自觉,理念的实现要以尊重遗产本身的文化属性为前提,通过遗产呈现的物理空间,进行文化空间表征的建构,实现文化记忆的快速觉醒。文化记忆是从文化自觉走向遗产自觉的关系纽带,更是古民居遗产激活过程中进行情境建构的基础与保障。古民居遗产本身作为某种特定文化环境中记忆复苏的物质资料,可以不断唤醒、激活、重构、刻写人们的社会记忆,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遗产本身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这就是“遗产认同”的过程。通过对遗产的感知走向对遗产的认同,进而结合市场需求和遗产特质确立遗产本身在当代人类文化生活中的准确定位,伴随着遗产认同的不断深化,自主地对遗产内涵进行补充和修缮。在确保遗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基础上,培养遗产价值的再生产能力,最终在遗产激活过程中实现文化属性的“真”和产业属性的“兴”。整个过程为一种螺旋式的上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需求的不断转变永不停止。

二、遗产自觉视野下古民居遗产激活的案例

实践永远是检验真理最可靠的办法。筆者在贵州省的镇远古城和丙安古镇开展深入的田野调查,调研对象涉及地方居民、旅游从业者、行政人员以及游客等多个维度。调查发现古民居遗产激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场推动而非自主的意愿驱动,出现当下古城古镇旅游开发过程中文化流失、遗产失真的问题。随着人们对遗产旅游价值诉求的不断上升,民居遗产经营者逐渐开始有意识地去探寻遗产旅游所追求的“真”,体现了民居主人和经营者在遗产激活中的文化自觉性,以及受众对于地方文化的向往和关注。镇远和丙安作为贵州省历史城镇中因商而兴的典型代表,保存了大规模的传统民居建筑。在资本诱导与现代文明的不断冲击下,大量古民居建筑随着生活需求的转变被迫拆除或是重建,古城的历史气息正在悄无声息的衰退。庆幸的是笔者在两座古城调研时均看到了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丙安古镇的“大顺店”和镇远古城的“傅家大院”都将民居建筑作为“文化记忆”的载体,通过记忆的唤醒、重构与再生实现遗产价值的当代呈现,成为地方古民居遗产实现文化传承与文化再生的典型个案。

黔东南的镇远古城,一条舞阳河蜿蜒穿城而过,将其一分为二,北侧府城巷道交错,民居建筑乱中有序。由岸边向半山腰延伸,徽派风格与当地苗族、侗族文化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山地民居建筑”。“傅家大院”是复兴古巷一座建于清嘉庆年间的私宅,自祖辈修建房屋后世代相传延续至今,从未翻修复建。从最初的家族起源,到鼎盛时期创办“裕盛老行”而富甲一方,再到后来的家族没落退出商界,祖宅分割,以及今天的祖宅趋于完整,精心维护与修缮,家族两百多年的历史清晰可见,是贵州省极具代表性的古民居建筑之一。在镇远古城旅游业的推动下,傅家人考虑到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件家具都弥漫着家族历史记忆的气息,便结合民居建筑技艺、文化与家族历史脉络将其打造为私人民居博物馆,成为展示当地历史文化的活教材。

丙安古镇位于赤水河畔,为明清时期川盐入黔的主要集散地,在川黔文化的共同熏陶下,形成了赤水河谷别具一格的“泥夹竹”1式吊脚楼建筑,被誉为“明清建筑与历史的活化石”。位于丙安古镇的“大顺店”为四层吊脚楼,两百多年前就是川盐入黔的著名驿站,过往客商无不在此停留歇息。民国初年一场大火几乎使其退出历史舞台,后在周边邻居集资帮助下复原,见证过中国工农红军“四渡赤水”战役,几经周折,为当地一何姓人家所有,做过茶舍、开过棋牌室。2015年,北京的林子到此开设主题民宿,将丙安的民居文化、红色文化、商贸文化等有机地融入民宿氛围营造之中,不断优化提升整个文化空间的价值内涵,历史痕迹背后的文化内涵才走上了复兴之路。如今的“大顺店”已成为当地最具文化特色和最受欢迎的生态民宿。

三、遗产感知是古民居遗产激活的基础和前提

遗产感知就是对遗产所蕴含的文化元素有清晰的记忆储存,并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呈现出来。人们容易在认知上产生遗产的概念就是文化的固有思维,这本身看似并没有错,但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遗产的碎片信息经过记忆解读才能称之为文化。[20]83 - 84只有对常居环境内的民居遗产做深刻的记忆解读,并呈现出来,才能提高遗产文化属性的可感知度,明确遗产本身在市场需求中的核心优势,进而从历史、人文、风俗等多个角度入手为古民居遗产的活化注入文化内涵与灵魂,引来他人目光的注视,推动古民居遗产的活态保护。

记忆借助载体来传递,但最终的呈现和解读要由人来完成。古民居遗产激活的主动权取决于居住在建筑内部的主人和管理者是否对遗产背后的文化记忆有储存?是否能够正确解读遗产内涵?传递文化价值?这在傅家大院得到了完美印证。傅家第七代传承人傅善德是一位非常典型的地方精英人士,年轻时做过镇远县文物局的负责人,退休之后仍一直忙于镇远古城文化的弘扬与传承工作。他说道:

两百多年前祖辈从江西来到这里,在码头做挑夫。等有了积蓄之后开始从事桐油生意,鼎盛时创立了当地最大的商行“裕盛老行”。清末一场大火后,家族开始没落,两侧的小院也抵了出去。因为这是我们家族发展的根基和见证,我想让它变得完整,我反复告诫儿女,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变卖这栋宅子,要一代代传下去,永不改姓。1

看似简短的话语却承载着傅老伯整个家族的历史脉络和文化记忆,有极高的文化认同和记忆觉醒条件。同时,在傅家大院的工作者对遗产本身表现出与主人同样的价值认同感,这更大程度上是取决于主人的记忆储存在日常生活可被感知,可见记忆推动下的遗产感知是激活民居建筑的前提保障。

这是全城唯一由祖辈建房,世代居住,没有翻修过的老宅子,价值很高,需要好好保护和传承,不管是傅家人,还是政府都要重视,因为这是我们镇远历史的缩影。2

无独有偶,大顺店的老板(林子)作为一个来自北京的“当地人”,对丙安古镇同样有着极强的情感记忆和感知:

从2009年初到丙安,到2015年举家搬迁于此,这里的历史底蕴、人文环境、气候条件都是那么的让人喜欢。印象最深的是2012年第二次来到丙安时,住在一位姓崔的老师家里,没有任何疏离感,就像家人一样,很舒服、很温暖。后来想在旅游方面做点事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丙安古镇。做大顺店,我考虑的是应不应该这么去做,而不是能不能这么去做,因为我对这个地方是有情感记忆的,我希望做的事是有意义的,能够让老宅子保留下来。3

林子的回忆印证了某个特殊环境下的记忆储存是会影响我们的选择,这种情感背后的记忆感知是他选点丙安最大的推动力,更是他后来做大顺店的初衷。记忆的表达可在更大程度上激发民众参与遗产激活的全过程,实现传统民居的保护和传承,让游客深层次的体验民居文化。可见遗产作为文化记忆尘封的典型代表,只有感知到遗产背后的文化价值才能促使我们推进遗产的活态保护,朝着遗产的“真”不断靠近,做到让文物开口说话,讲述故事。

遗产激活要有载体,要落实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并在遗产景观营造中呈现出来。文化的渗透性使其以无形的意识形态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现实和社会生活,并对周围的一切产生影响。[27]通过对两个案例中遗产景观营造者的深度访谈和日常观察,不难发现这两个院落文化载体中人的部分都有着极强的文化记忆和认同感。这是对遗产本身文化记忆觉醒后将记忆准确解读提高遗产可感知性的关键与核心,也是他们能够跳出古民居遗产激活“成功模式”的束缚,结合古民居自身的文化特性从受众角度出发找寻适合自己的活化路径和创新思维的关键所在。

四、遗产认同是古民居遗产激活中价值呈现的有效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各种资金不断流入古镇古村推动旅游开发,大量有价值的乡土建筑被推倒重建,对我国古民居遗产的保护带来巨大挑战。好在价值较高的一些古民居建筑还得以保存。对于保存下来的古民居建筑的发展态度也从最初的静态保护转向了以旧载新,导致很多古民居建筑逐渐淡化了遗产的文化属性。除了有历史感的建筑表壳外,几乎看不到任何文化的沉淀。千城一面、千屋一面的负面评价随之而来,这就是文化流失的同时缺少对遗产本身所处大环境的自省,使得古民居遗产在旅游开发时走向“趋同”之路,难以带给世人文化认同感的结果。

只有将历史元素与文化内涵源源不断地注入古民居遗产激活的全过程,才能适时调整发展方向,更好地实现遗产价值的当代呈现。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认识过程和艰苦的探索过程,需要结合市场需求与文化特质对遗产本身不断地反思和再认识。

傅家大院最初为杜绝开发对祖上基业和家族文化带来的破坏和影响,拒绝开放。随着许多游客登门参观被拒之门外所表现出的强烈不满,以及院落维修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傅家人开始思考是否需要去迎合市场,在旅游市场中做怎样的变化这些问题。从家族在镇远的特殊历史和院落风貌在镇远古民居群落中的资源价值优势上考虑,傅家人本着传播民居文化的初衷决定利用院落的历史文化价值从事文化经营活动,力求把市场经济的冲击降到最小,同时可以获取一定经济收益用以减轻院落维修带来的经济压力。最初的自我经营时期,游客花一两元钱即可进入院落自行参观。主人不会做任何的指引和介绍,全凭游客自己去探索和感受。有兴趣的游客也可与傅家人攀谈些许时间以获得对傅家民宅以及镇远更多地了解,犹如邻间串门拉家常一般。游客层次的不同对傅家宅院流露出的文化信息认知不一,解读也会出现偏差。这种自我经营模式带来的结果与傅家人的初心所不符,于是就有了现在这种外包合作的经营模式。游客购置30元的门票,由专业的讲解员带领游客了解院落的建筑风格、家族历史、地方风俗等,这种方式受游客欢迎,也能保证大院文化不走样。

我们最初是自己做,评价褒贬不一,就不想做了。后来让当地一个老板承包做了一年多,搞得乱七八糟,心里很难受,就收了回来。现在做的两个年轻人是从去年开始的,怎么做,怎么讲解是要听取我的意见,不能想怎么搞就怎么搞。1

前后的经营方式看似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实则不然。宅院的主人、布局、物品的摆放都没有发生任何改变,院落原本所承担的文化空间角色并没有改变,院落的民居文化内涵没有丝毫减少。同时主人翁意识一直在场,只是民居价值的传播途径发生了改变。游客进入院落通过主人的生活状态仍可以看到民居历史文化的延续,同之前一样亦可与院落主人交流做更深层次的了解。也就是说,游客从进入场所的那刻起在时间和空间上就具有了不可替代性。这对于提高遗产价值,促使民居文化的现代价值转变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这种结合自身文化属性与市场对接的自主经营模式在杜绝资本充斥、利益诱导的同时,改变了传统博物馆的“表演”属性,将遗产的“真”最大化的呈现在世人面前,给了文化最舒适的施展空间和创造机会,既能保证经营者收益,又能让遗产所承载的文化记忆得以延续和认同。[28]

古民居建筑在旅游方面大有文章可做,但不好做。资金、政策、人才等至关重要。我们现在对这方面认知和重视是不够的,就只能简单重复,难成特色。大顺店做的过程是艰难的,起初只想把它做成亲朋聚会的私人场所,但出于对丙安的喜欢和古建筑的热爱,我改变了想法,希望做出不一样的东西,能引导改变人们改变对古民居建筑保护利用的态度,这对我们的后代而言会有比较深远的影响。2

大顺店作为民宿客栈,从表象上看与傅家大院有很大差别,但他们的相同点是在遗产价值认同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将遗产的文化内涵展示给世人,并以此为目的不断地在市场中摸索,给予古民居遗产最理想的展示空间。大顺店的定位是一个民宿与地方文化完美对接的展示平台,这是当下民宿发展的创新尝试。可通过自身的示范效应,激发地方民众参与古民居遗产保护的热情,达到古民居遗产的激活和文化传承。大顺店在产品层面不断地增加宽度,尝试通过现代化的方式将地方非遗文化、红色文化、生活常态等有意识地与日常服务相结合,在营造文化氛围的同时缓解老房子历史的厚重感带给人们精神上的压抑。从最初打算做成朋友闲时度假之地,继而转做民宿,这里面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对民居遗产有极高的情感记忆和价值认同。

综上可见,增强遗产激活过程中的价值认同感,有利于在探寻古民居遗产激活的路径时,以民居文化的市场需求作为参考,结合古民居遗产自身的文化特性。从受众角度出发,在多样化、多层次、多需求的市场背景下,找出最恰当的遗产活化路径和创新思维,拓宽古民居遗产激活的模式选择。

五、遗产再生是古民居遗产增强文化延续力的创新实践

古民居遗产的激活就是要从本质上增强文化的延续力。遗产所呈现出的文化记忆有没有生命力主要取決于文化再生能力的强与弱,反映在古民居遗产激活上就是遗产本身文化产品的更新速度和准确率。[29]古民居遗产激活到底如何通过遗产再生实现其延续力?

在大顺店经营中体现为:一是通过附属文化的填充实现古民居遗产文化价值提升。将原本看似与民居建筑关联不大的东西作为古民居遗产激活的附属文化进行展示,实现将古民居遗产的关注点从建筑本身过渡到了内部居住的人,体现了建筑服务于人的民居文化观。二是通过产品实现古民居遗产的价值转型。民居建筑原本更多的是作为日常生活休息的场所,大顺店努力将其向文化展示平台的方向塑造,进而提供古民居遗产的市场占有量和影响力。三是通过业态更新,优化古民居遗产的现代形象。大顺店通过现代化的技术(二维码、全息影像,谷歌地球的三维立体等)使得古民居遗产与我们的生活贴得更近,尝试转变人们对于遗产的普遍认知。在整个过程当中,大顺店始终在引导民众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民居遗产活化的浪潮中以获得荣誉感、归属感,构建文化认同,改变古民居遗产激活病态经营的现状,避免民居遗产遭到二次破坏。

从傅家大院的模式来看:首先是功能的转变,民居建筑文化属性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从之前完全私人化的生活空间,转变为如今社会活动与生活艺术相融的公共文化空间。其次是营造了一种高度浓缩没有时间概念的人文场所。傅家大院虽然给自己定位“私人民居博物馆”,但整个院落中看不到任何现代化方式的展示和展览,整体的摆设与院落氛围的营造完全取决于主人的绝对意愿,给了文化最传统的展示空间。再次是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无缝对接。傅家大院的前院现在看来是绝对的社会活动空间,任何人都可以到这里参观游览。而后院有一半是绝对的私人空间,仅供主人生活。除前院和后院,中间部分为半社会活动空间,傅家人会不定时的穿梭于不同空间,看似表演实则生活。综合来看,就是文化在多元力量共同作用下的一种倾向性表达和转型升级,让东道主与他人在场景的配合下共同达到了一种文化“真”。这一做法不仅使受众感受到了民居遗产背后的文化真实性,也激发了遗产管理者文化再生产的创作热情,增强古民居遗产的文化延续力,实现遗产本身的“兴”。

现在的古城古镇,不是“福尔马林”式的关门保护,就是商业化很重的旅游开发,参与历史的体验感不强。不过这里很有意思,摆设布局都是按家族以前的陈列方式延续下来的,讲解也很专业,看着建筑听着讲解真的有一种穿越式的体验。1

古民居遗产具有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激活古民居遗产不是一个简单的点和线就能完成的,而是一个复杂的面和网,也是一个连续的动态演化过程,所涉及的范围是大而广的。因此,增强遗产文化延续力最好的方式就是促使文化的转型再生产。任何一个普普通通的宅院都不可能是独立而存在,一定是在某种特定的文化空间内营造出来的,所呈现的样貌是文化记忆的延续和完善,是对整个区域文化的具体体现和诠释。通过对两个案例的梳理和分析,可见古民居遗产的激活一定要放在区域范围内,从遗产背后文化记忆的传承和保护两个角度入手去考量,进而确保古民居遗产的文化价值的完整性得以延续和提升,达到激活一点带动一面的传播效果。这就要求古民居遗产激活时要有延续性和整体性的思维,必要时可跳出民居本体,以一个自带文化体系外来人身份重新解读古民居遗产的文化架构,在不破坏自身文化体系的同时,最大化地满足市场需求实现遗产再生。

六、古民居遗产激活的展望

旅游业一直是遗产创新发展的强大力量,在这一过程中大众不应是被动的参与者,而是决策者和主导者,社区居民对遗产的认知程度和自觉程度决定了其在未来发展的宽度和高度。[30]从遗产感知到遗产认同,最后实现遗产再生,这种遗产自觉理念是以正确认识社区居民在遗产保护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和主导作用为基础,试图让文化遗产和文化都回归他们真正的主人——大众,从而促进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从少数精英的意识和探索发展到普羅大众的自觉参与,推动以遗产自觉为核心的中国式文化复兴。[31]

情感记忆促使下的遗产自觉对于社区居民会寻求遗产激活路径至关重要,但这更多的是一种自发式的生活需要,若整个过程中初始诉求得不到满足,很难持续推进,原有的情感记忆也会随之淡化。要基于社区居民的遗产记忆元素,在政府、市场两个外部力量的引导下,从思维转向、政策引领、资金支持、人才培育等多方入手,提高社区居民对于古民居遗产激活的参与感和主动权,增强遗产文化的延续力,实现古民居遗产“留得下”和“能发展”两个维度的整体把控,实现古民居遗产再生。

政府层面可从三个维度促进古民居遗产的激活。一是要树立居民遗产自治与政府遗产管理相统一的新思维,确保古民居遗产“留的下”的同时,尽可能将遗产激活的主动权下放到民众手里,通过创新顶层政策设计,引导激发社区居民的遗产感知和认同。二是尊重民居遗产所有者或所属社区民众的文化记忆,在政策引导更下,广泛的激发群众创新创业热情,转变和突破古民居遗产保护几乎单纯依赖各级政府专项资金的局限,积极提倡社区群众共同进入中小投融资平台,以社区共同体身份参与到当地古民居遗产的保护传承中。三是在宏观层面整体把控的同时,积极组织地方社区开展弘扬民居文化的系列活动,激发地方民众对于古民居遗产的文化记忆;开展遗产保护利用的相关培训,增强社区居民对古民居遗产的价值认同,明确遗产激活的核心与关键;组织遗产所有者或经营者外出参观学习,以了解遗产激活的市场现状和社会需求,研判古民居遗产发展的未来趋势。

市场层面能达到三个较为理想的方式:一是理解全球文化语境的前提下,结合当代大众的文化视角,将极具地域特色的文化理念和民居建筑,用新的语言转换出来,将民居遗产资源有机地融入现实生活。二是成立古民居协会、文化遗产管理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古民居遗产经营者之间的经营交流和经验学习,增强对古民居遗产价值的审视力度,结合遗产旅游的发展趋势实现遗产激活过程中的文化自省。三是在多元文化的不断碰撞中反复试验,准确定位古民居遗产的市场价值,借助市场引领强化民众对遗产的动态维护,发挥民众在文化再生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市场带动遗产自觉。

建构“遗产自觉”的实践理念,是将古民居遗产在单体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基础上,依靠社区民众的“文化记忆”创造经济财富,改善遗产激活现状和传承困境,实现遗产的有序传承和文化再生,达到区域范围内文化遗产“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文化繁荣景象。

参考文献:

[1]  熊梅.我国传统民居的研究进展与学科取向[J].城市规划,2017(2):102 - 112.

[2]  张松.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宪章与国内法规选编[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7:42 - 43.

[3]  陈占祥.马丘比丘宪章[J].城市规划研究,1979(2):1 - 14.

[4]  刘新德,伍国正.传统民居保护和研究的价值分析——以湘南永州地区传统民居为例[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116 - 118.

[5]  黄芳.传统民居旅游开发中居民参与问题思考[J].旅游学刊,2002(5):54 - 57.

[6]  孙九霞,周一.日常生活视野中的旅游社区空间再生产研究——基于列斐伏尔与德塞图的理论视角[J].地理学报,2014(10):1575 - 1589.

[7]  卢松,张小军.徽州传统村落旅游开发的时空演化及其影响因素[J].经济地理,2019(12):204 - 211.

[8]  陈哲怡.西安明城区三学街片区居住生活空间自组织更新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

[9]  阮仪三.中国历史古城保护与利用之我见[J].艺术评论,2007(11):25 - 30.

[10]张钰曌,陈洋,王西京.历史文化语境下的西安民居类型化特征研究[J].建筑学报,2016(S1):135 - 141.

[11]何仁伟,陈国阶,等.中国乡村聚落地理研究进展及趋向[J].地理科学进展,2012(8):1055 - 1062.

[12]李建华,张兴国.从民居到聚落:中国地域建筑文化研究新走向——以西南地区为例[J].建筑学报,2010(3):82 - 84.

[13]曹兵武. 我们需要一场以遗产自觉为核心的中国式文艺复兴[N]. 中国文物报,2020 - 08 - 21(005).

[14]曹兵武.业态 - 生态 - 心态——兼谈文化遗产综合性保护利用传承体系与生态文明建设[J].中国文化遗产,2015(2):58 - 61.

[15]费孝通.反思·对话·文化自觉[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3):22.

[16]冯亚琳,阿斯特莉特·埃尔.文化记忆理论读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44 - 45.

[17]曹昌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若干理论问题[C]//2021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论文集,2012:1 - 16.

[18]李慧.世界遗产,保护没有终点[N].光明日报,2018 - 06 - 13(015).

[19]胡铂.如何守护鲜活的文化记忆——关于景德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开发问题的思考[J].景德镇学院学报,2015(2):24 - 27.

[20]张杰.旧城遗产保护制度中“原真性”的谬误与真理[J].城市规划,2007(11):81 - 82.

[21]朱煜杰,邵媛媛.表演遗产:旅游中真实性的再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5(6):1 - 9.

[22]James Clifford.Of Other Peoples:Beyond the Salvage Paradigm // Hal Foster, Dia Art Foundation (eds), Discussions in Contemporary Culture[M]. New York:New Press, 1998:121 - 130.

[23]C.诺伯格·舒尔茨.场所精神——邁向建筑现象学[M].施植明,译.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55 - 56.

[24]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生产[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47 - 58.

[25]孙九霞,周一.遗产旅游地居民的地方认同——“碉乡”符号、记忆与空间[J].地理研究,2015(12):2381 - 2394.

[26]曹兵武.遗产自觉·文化自信·发展自智——物人关系的考古文博溯源与遗产化展望[J].南方文物,2019(3):17 - 34.

[27]德瑞克·吉尔曼.文化遗产的观念[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8.

[28]Francis Farrelly, Florian Kock, Alexander Josiassen. Cultural heritage authenticity:A producer view[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2019(79).

[29]马伟华.认同与自省:文化自觉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综述[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25 - 29.

[30]Edieser Dela Santa, Sir Anril Tiatco. Tourism, heritage and cultural performance:Developing a modality of heritage tourism[J]. Tourism Management Perspectives, 2019(31):301 - 309.

[31]曹兵武.文化遗产·文化自觉·文化建设——追寻中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历程[J].东南文化,2011(3):7 - 12.

[责任编辑:曾祥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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