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生产理论探析
——基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MEGA2版)的研究

2022-02-24 08:42周勇平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22年10期
关键词:决定性序言恩格斯

周勇平

在晚年,马克思将目光转向有关原始社会研究成果的考察。其中,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引起了他极大兴趣和高度重视。马克思认真研读此书,做了大量笔记和批注,引用了大量史料,对该书做了多处修订和完善。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接续了相关工作,在马克思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于1884 年5 月底完成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该书是“现代社会主义的基本著作之一”,列宁以当时所能掌握的材料来看,认为这部书“每一句话都是可以相信的,每一句话都不是凭空说的”,[1](p.27)但自该书问世以来,学界对这部著作的讨论从未断绝。在相关讨论中,争议最大的地方,就是恩格斯在该书的“1884 年第一版序言”(以下简称《序言》)中提到的“两种”生产理论。对于《序言》第二段,学界有着不同理解。目前主要有五种观点。第一,两种生产共同决定说。这种观点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共同制约、决定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第二,两种生产依次决定说。这种观点认为,“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对社会制度的制约作用是历史地变化着的”,在原始社会中,“主要是人类自身生产的发展制约着社会制度和社会的发展”,进入阶级社会后,情况发生转变,“物质资料生产取代人类自身生产成为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第三,两种生产单一决定说。除一些学者尤其是西方学者认为人的生产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外,持这种观点的其他学者认为,归根结底上讲,“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而不是其他什么力量性的东西,“决定着人类社会的整体面貌和人类历史的总体进程”。第四,两种生产作用不同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都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物质生产与人自身的生产相比”,对于社会的作用起着更为根本和重大的作用。第五,两种生产合为一体说。该观点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并非将两种生产视为‘并列的决定要素’”,“两种生产并非是各自分割的、互不干涉的两个生产过程,而是同一个生命生产过程中统一的而非分割的、相互作用的而非互不干涉的两个方面”。①参见严国珍:《关于“人类自身的生产”理论的重新探讨》,《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 年第2 期;王贵明:《试论人类自身生产的历史作用——对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理论的探讨》,《探索》1986 年第5 期;林锋:《正确领会晚年恩格斯的历史观——“两种生产依次决定论”质疑》,《哲学动态》2020 年第3 期;赵家祥:《澄清对“两种生产”理论的误解》,《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万高潮,王健康:《人类自身生产与物质资料生产研究:唯物历史观的第二种解》(第2版),湖南出版社2004年版。

以上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未能对“两种”生产进行统一表述,未深入挖掘其内涵,导致对“两种”生产的理解失之偏颇。第二,在前提假设方面,一开始就把生产分为两种,缺乏必要的充分论证。第三,未能提出有力论断,完结这一争论,给不少制造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的学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学者,如俄国米海洛夫斯基、卡列也夫,苏联罗森塔尔、尤金,日本河上肇等认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得出了与马克思不相一致的观点。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重新回到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文当中寻找答案。随着更加忠实于原文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EGA2 版)”陆续出版,寻找答案变得更加方便。本文将基于《序言》(MEGA2 版),通过文本中语言研究和逻辑研究得出答案。

一、“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是物质生产”的观点并未被否定

恩格斯在《序言》第二段第一句提出了“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是物质生产”这一观点。同时,他在《序言》第二段第二句中并没有否定这一观点。这需要从一个概念说起。

《序言》第二段第一句提出了“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这一概念。可以用广义的“生产”一词来代替“生产和再生产”。那么,什么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呢?

先看什么是“直接生活”。查阅本文MEGA2 版本,“直接生活”处的原词是“unmittelbaren Lebens”。[2](p.11)“unmittelbaren”一词有径直的、紧接着的、现实的等意思。“Lebens”一词有生命、生存、生活等意思。因此,将“unmittelbaren Lebens”翻译为“现实的生活”(现实生活)更为贴切。另外,根据恩格斯6年后(即1890年)写给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的“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3](p.604)这句话的翻译,验证了将“unmittelbaren Lebens”翻译为“现实的生活”(现实生活)的可靠性。

那么,什么是“现实的生活”(现实生活)呢?《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能给我们启示。《形态》指出:“……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4](pp.151-152)可以看出,第一,这里的“物质活动”“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是同义词;第二,在现实生活中从事物质活动、物质交往的过程就是进行物质生产过程的同义替换;第三,物质生产活动、物质生产生活、物质生产是相对于精神生产而言,而不是相对于其他概念而言。总而言之,现实的生活(现实生活)指的是物质生活。

再看什么是“直接生活的生产”。上文说到,直接生活指现实生活,而现实生活指物质生活。因此,“直接生活的生产”指的就是物质生活的生产,即物质的生产,简言之,物质生产。它是相对于精神生活的生产、精神的生产、精神生产而论的。

马克思、恩格斯曾将生活划分为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两种类型。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4](p.152)这里的“意识”指代精神生活,“生活”指代物质生活。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精神生活决定物质生活,而是物质生活决定精神生活。围绕物质生活展开的生产就是物质生产,又被称为物质的生产、物质生活的生产、物质的生活的生产等。这里的物质,并不是指物质财富,也不是指物质生产资料,而是哲学上的物质概念,相对于意识概念而言。在这些生活类型中,只有物质生活是最直接、现实的生活。

因此,恩格斯在第二段第一句所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是物质生产。这一观点是马克思、恩格斯自唯物史观创立以来就已经形成的观点。有两处经典文本可以作证。第一处,《形态》继续指出:“由此可见,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4](pp.171-172)这里的“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就是本文所说的物质生产。这种生产是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第二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可供进一步论证。“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5](p.2)换句话说,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是物质生活的生产(及其生产方式),而不是其他什么生产。可见,物质生产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这一观点,是马克思、恩格斯早已形成的唯物史观的一个论断。恩格斯在这里只是旧论重提,并进行了概括性描述。

与此同时,恩格斯并没有在后文(即第二段第二句)中否定这一观点。

《序言》第二段第二句指出:“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3](p.13)这里使用“但是”一词,是不是恩格斯否定了第一句的观点?或者至少是大幅度地修正、补充?实则不然。恩格斯不仅没有否定第一句话,反而肯定了第一句话,进而继续阐述他的观点。这样做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

第一,MEGA2版本中第二句原文是“Diese ist aber selbst wieder doppelter Art”。[2](p.11)这句话出现了“aber”这一连词。它有三个意思,一是异议、反驳,二是对比,三是限定、保留、修正、补充等。上文提到的比该《序言》更晚出现的恩格斯1890 年写给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再次强调了第二段第一句的观点,因此“aber”在这里不能解释为表异议、反驳的意思,否则就是自相矛盾。第二句和第一句所说的不是同一件事或同一问题,因此“aber”在这里不能解释为对比的意思。故而,这里的“aber”只能解释为表补充的意思,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

第二,从本文的写作目的看,《序言》在第一段中指出了恩格斯写作本文的目的,即“打算联系……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3](p.12)马克思写作人类学笔记时,唯物史观已经创立。这里所说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正是唯物史观。马克思计划在摩尔根的学说中应用唯物史观,进而得出一些新的结论,同时在该学说中检验、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学说。恩格斯继续了马克思的遗愿,完成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序言》高度肯定了摩尔根的研究,指出“摩尔根……重新发现了40 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3](p.12)《序言》第二段论述完成之后,恩格斯在第三段再次高度肯定了摩尔根的功绩:“摩尔根的伟大功绩,就在于他在主要特点上发现和恢复了我们成文史的这种史前基础……找到了一把解开……那些极为重要而至今尚未解决的哑谜的钥匙。”[3](pp.13-14)因此,《序言》的第二段第二句绝不会否定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第二段第二句只能是对第二段第一句的说明和补充。

以上论述了恩格斯第二段第一句再次提出了“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是物质生产”这一观点。这一观点在第二段第二句中并没有被否定。

二、不是“两种”生产,而是同种生产的两个方面

学界普遍根据现有的翻译版本,一开始就将生产分为两种。对此,笔者查阅本文MEGA2 版本,《序言》第二段的第二句应当有更为妥当的翻译方式。

《序言》第二段第二句要如何翻译呢?有观点认为,这里提到了生产,和第一句的“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不同,认为这里的生产是广义的生产,而第一句中的生产是狭义。但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有待商榷。还有观点认为,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提到了两种生产。笔者认为,恩格斯始终说的是同一种生产的两个方面。

前文提到了MEGA2 版本中第二句的原文,即“Diese ist aber selbst wieder doppelter Art”。首先,这句话中根本没有出现生产一词。恩格斯使用的是“Diese”一词(代词,用以代指已提及事物)。上文已提及的词语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显然,这里要指代的就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其次,这里的“doppelter Art”的使用也耐人寻味。“doppelter”一词有双重的等意思。“Art”有(1)品种、种类;(2)方式、方面;(3)特性、气质等意思。如果按第一种意思来翻译,这句话就翻译为:这本身又有两种类型;而如果按第二种意思来翻译,就翻译为:这本身又有两大方式或两大方面。那到底翻译成两种类型还是两大方面呢?两种类型指的是将生产分为两种,两种生产有着较大不同。两大方面指的是将一种生产分为两方面,虽然两个方面有所区别,但仍是一种生产框架下的概念。“两种类型”将对象的差别拉大到一定程度,而“两大方面”将对象的差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因此,有必要对这一翻译进行进一步研究考证。

究竟如何翻译,需要看第二段的第三句话。继第二句话,紧接着第三句话使用了“Einerseits……;andrerseits……”[2](p.11)的句型,即“一方面……,另一方面……”同时,第三句并没有出现第一句中、第二句所代指的“Produktion”(生产)一词,而是使用了“Erzeugung”[2](p.11)(制 造、生 产)一 词。“Erzeugung”也可以翻译成“生产”。上下两句在表达生产概念时使用了不同语词,不得让人揣摩其中之意。第三句不再使用第一句的“Produktion”(生产),而使用“Erzeugung”(生产),这是因为第三句的生产和第一句的生产是不同的,两者是不同层次的概念。第一句的生产是总的生产,即物质生产,第三句的生产是两个隶属于物质生产的生产,即生产的两个方面。因此,本文认为,恩格斯在这里将生产分为两大方面,是同一种生产的两大方面,而不能翻译为两种生产。

《形态》能进一步为我们提供论证。恩格斯在这里将生产分为两大方面,不是在说新话,而是旧论重谈。1845年至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将生产划分为三个方面、三个“因素”。第一个方面,即生产满足“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等需要的资料。MEGA2 版的《形态》中,使用的生产概念也是“Erzeugung”(生产)[6](p.26)而不是“Produktion”(生产),与《序言》中第一个方面的生产用法相一致。第二个方面,即满足新的需要。第三个方面,即繁殖。

进一步地,《形态》继续说道:“这样,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4](p.160)MEGA2 版本中,“生命的生产”处的原词是“Produktion des Lebens”。[6](p.28)如上文所述,“Lebens”一词有生命、生存、生活等意思。对此笔者认为,翻译为生活会更为妥当,即把“生命的生产”翻译为“生活的生产”,进而该词将对应上文所说的“直接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即物质生产。这句话将生产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劳动(“Arbeit”)[6](p.28)的生产,对应前述的第一个方面和第二个方面,同时对应《序言》第二段第四句的“劳动”(“Arbeit”)。[2](p.11)二是通过生育的生产(“Zeugung erscheint”),[6](p.28)对应前述第三个方面(“繁殖”,即“sich fortzupflanzen”[6](p.28)),同时对应《序言》第二段(“种的繁衍”,即“Fortpflanzung der Gattung”)。[2](p.11)可见,生产划分为两大方面,是马克思、恩格斯早已形成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要严格区分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资料生产。不少人将物质资料生产等同于物质生产。本文认为,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物质生产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而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是其中一个方面。

《形态》指出了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是层次不同的两个概念。

第一,《形态》有两句话指出了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区别,能够给予启示。《形态》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4](p.158)先看第一句话。这里“创造历史”指的是进行精神生活、精神生产,“生活”(“leben”)指的是物质生活,“能够生活”指的是进行物质生产。这是第一层关系:想要进行精神生活,必须先进行物质生活,物质生活得到满足,才能使精神生活得到满足。接着,《形态》第二句话提到了“生活”和“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前者指进行物质生产,后者才是指所谓的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即生产满足物质生活所需要的物质资料。这是第二层关系:想要进行物质生活,就需要进行生产满足物质生活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活动。从中可以看出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是层次不同的概念。

第二,《形态》中还有两句关于“物质生活本身”的提法值得注意。一句是“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4](p.147)另一句是“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4](p.158)前一句好理解,物质生活资料生产不是物质生产,因此用了“间接”的字眼。后一句话有些费解,“即”的用法好像是把二者等同了?其实没有。举个例子,物品甲有A、B、C三个部分(三个方面)组成。可以说:生产A 也就是生产甲本身。这一用法并没有错,但并不能得出甲就是A的结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是层次不同的两个概念。

三、生产的两个方面一体而非单独成为历史的决定性因素

物质生产的两个方面(即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和人的生产)一体成为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不能单独成为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以下分为两部分论述:物质生产的两个方面不能单独成为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以及如何成为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序言》第二段第四句指出:“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3](p.13)MEGA2 版本中,“制约”处的原词是“werden bedingt durch”。[2](pp.11-12)“werden”有变得、形成、受到(与过去分词连用)等意思。“bedingt”的动词原形是“bedingen”,有(1)以……为(先决)条件,(2)以……为前提,(3)取决于,(4)制约,(5)决定等意思。“durch”作为动词时,它有(1)表空间上的穿过、经过、通过,(2)表时间上的持续,(3)表方法、工具、原因上的用、以、通过、由于等意思。显然,从词法上看,这里翻译为由……决定和由……制约都可以。前文已经说明“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并且把这种生产划分为两方面,为保持语意连贯,这里将“制约”翻译成“决定”,意蕴更为妥当。也就是说,社会制度及其发展受生产的两个方面的共同决定。这里强调了物质生产的两个方面的共同决定作用。

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和人的生产之间,没有“何者为重”一说,不存在哪一方面重要至成为决定历史发展的程度,以至于单独成为历史的决定性因素。以下提出四点论据,前两点来源于《形态》,后两点来自对恩格斯表述的研究。

先看《形态》给出的论据,《形态》告诉我们,生产的两个方面不存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也就是说,它们是同时产生的,在产生顺序上没有先后,不能以此来论证“何者为重”。

第一,《形态》在论述生产的三个方面后,立刻说了一句话:“此外,不应该把社会活动的这三个方面看做是三个不同的阶段,而只应该看做是三个方面……把它们看做是三个‘因素’。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4](pp.159-160)如果说生产中某一方面,即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是决定性因素,那么同时产生、直到现在仍然存在的其他两个方面为什么不能是决定性因素呢?而且为什么马克思、恩格斯还要特意在这里强调它们三者是三个“因素”、三个方面呢?

第二,《形态》中的说法是这样的:“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第二个事实是……一开始就进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是……”[4](pp.158-159)之后继续说这三点是三个“因素”、三个方面,而不能看做三个阶段。这似乎有点矛盾:既然这三个方面都是同时产生存在的,那么为什么还要用“第一个历史活动”“第二个”“第三种”这样的用法呢?实际上并不矛盾,只需要忽略这里的顺序,当作三个并列的方面即可,即第一个历史活动是第一个方面,也是第二个方面,同时也是第三个方面(即繁殖)。三个方面是并列关系。

第三,如前文所引,“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3](p.13)这里说的是“历史”,是包含原始社会在内的历史。以原始社会为例,如果说原始社会中物质生活资料生产/人的生产扮演更重要角色,那么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序言》第二段就不会这么写了,而是会像恩格斯在给新版《共产党宣言》做注那样,直截了当地指出: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是物质生产,其中,原始社会中的物质生活资料生产/人的生产是起更重要的作用的生产。我们没有看到恩格斯这样的表述。

第四,有观点认为,物质生活资料生产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摩尔根在为原始社会分期的时候,所采用的标志物是生产工具(属于物质生活资料方面),而不是人的生产(或家庭类型)方面。同时,恩格斯采用了这种分期方法,从而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鲜明地体现了出来。摩尔根在划分了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后,“根据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又把这两个时代中的每一时代分为低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不过,恩格斯给出了很充分的理由:“摩尔根是第一个具有专门知识而尝试给人类的史前史建立一个确定的系统的人;他所提出的分期法,在没有大量增加的资料要求作出改变以前,无疑依旧是有效的。”“家庭的发展与此并行,不过,这一发展对于时期的划分没有提供这样显著的标志。”[3](p.29)这意味着,根本不是因为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更为重要,才选用其进行历史分期!历史分期标志的选择,不能成为生产的两个方面孰重孰轻的论据。

因此,物质生产的两个方面,即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和人的生产都是物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无法单独成为更为重要的一方,成为单独决定历史的因素。它们一体性地成为决定历史发展的根本性因素。那么,物质生产是如何决定历史发展的呢?

原始社会中的决定性因素。《序言》明确提出了生产的两个方面对社会及其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劳动的发展阶段”中的劳动生产,对应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家庭的发展阶段”中的家庭生产,对应人的生产。《序言》第二段第五句、第六句指出:“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然而,在以血族关系为基础的这种社会结构中,劳动生产率日益发展起来……”[3](p.13)先看“血族关系”一词。所谓血族关系,即血缘亲属族群关系。这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直接表明家庭的发展阶段,即人的生产的发展阶段,体现的是人的生产,即物质生产的一个方面。再看“支配”一词。MEGA2 版本中,“支配”处的原词是“beherrscht durch”,[2](p.12)即受控制于,而不是上文使用的“bedingt”(决定)。劳动(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越不发展,社会财富就越少,社会制度就越受血族关系(背后是人的生产)支配控制(但并不是决定,注意此用词)。这里使用“受控制于”而不是“决定”,说明即便人的生产对原始社会的发展起到重大影响,但仍达不到上文提及的决定程度。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劳动逐渐发展起来,不断促进物质生产资料生产的生产力革新,进行促使分工从原始意义上的分工向真正的分工转变。有观点认为,原始社会中,物质生活资料生产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实则不然。通过上文分析可知,人的生产在原始社会中也起了重要作用。它是推动家庭形式从杂交状态,向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进而向对偶制家庭而转变。这一转变是人们根据自然法则,自然地通过自然选择后产生作用的。这些家庭形式及其转变对原始社会的社会制度产生重大影响。另有观点认为,原始社会中,人的生产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实则不然。即便当时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水平再低,人们也在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积聚发展的力量。人的生产只是支配控制着社会制度,而并非决定社会历史的发展。到对偶制家庭后期,随着分工的发展,男子异军突起,家庭中男子逐步占据统治地位,家庭的革命进而引起社会的革命,社会中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转变为父系氏族社会。可见,原始社会中,无论物质生活资料生产,还是人的生产,都对社会及其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不存在何者更具决定性意义一说。二者一体成为决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物质生产资料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人的生产的重要性却被大多人忽视。有观点指出,到了私有制社会,人的生产的重要性被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所取代。实则不然。二者仍然都十分重要。一个重要理由是,人的生产能为私有制发展提供有数量有质量的劳动者。马克思指出:“主要生产力,即人本身。”[7](p.406)没有人的生产,谈何其他。当然,这里人的生产,不应仅理解为人口因素。马克思曾多次批判马尔萨斯人口论。另一个重要理由是,家庭形式(人的生产方面)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稳定和推动因素。私有制产生发展后,原始社会中的家庭成为个体家庭。其中,妇女成为男子的奴隶,男子在家中统治着妇女。妇女被迫在家中从事失去了“公共性质”的家务劳动,“变成了一种私人的服务”,而不是在家外从事社会劳动,“被排除于公共的生产之外”。[3](p.85)这就使得一部分人固定在家庭中,做着总是需要有人做的家务劳动,稳定了一定时代的生产关系。个体家庭的形式,能够确保占有物质生产资料的男子的统治地位及其财产继承。同时,个体家庭中男子对女子的占有,而不是平等的关系,也大大激发了私有和私有制的潜能。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家庭形式(人的生产方面)也推动着社会的向前发展。“专偶制家庭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已经改进了,而在现代特别显著,那么我们至少可以推测,它能够进一步完善,直至达到两性的平等为止。”[3](p.95)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妇女逐渐进入社会化大生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家庭劳动和生产势必不断社会化,成为社会解放、历史发展的动力。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妇女地位将不断提高,最终实质上取得和男子同等的地位,个体家庭将消亡,其“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的属性”[3](p.85)将被消除。家庭中男子对妇女的统治将消失,社会中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压迫剥削将被消灭,社会得以实现解放。可见,在私有制社会中,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和人的生产起着同样重要的作用,不存在何者更具决定性意义一说。二者一体成为决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总之,在历史各阶段,决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都不单单是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或人的生产,而应是二者一体、合力地将历史推向前进。二者的合力即为物质生产的力量。物质生产(及其相应的生产方式)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

综上所述,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MEGA2 版)中所提到的“两种”生产理论应当这样理解:第一,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是物质生产。这种物质生产是相对于精神生产而言的。恩格斯并没有在《序言》中否定这一观点。第二,物质生产包括两个方面。不存在两种生产,而是同一种生产(物质生产)的两个方面。第三,物质生产的两个方面一体决定历史发展的前进方向,成为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不存在何者更重要的问题。在各阶段,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都不能单单是其中某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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