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多种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研究

2022-03-05 00:27魏卢轩
消防界 2022年2期
关键词:消防救援新形势建议

魏卢轩

摘要: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消防救援部门正处于改革转隶后的关键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因此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和加强消防工作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新形势;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问题;建议

2019年是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开局之年,也是消防队伍改革转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为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救援国家队,让消防灭火救援力量与经济快速发展相适应,长沙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当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文章就新形势下多种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展开研究。

一、全国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全国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获得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目前,我国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特别是乡镇政府专职队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为初起火灾的扑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极大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基层灭火组织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战斗力较低

一方面表现在队员消防业务水平偏低,没有系统开展专业的体能、业务、技能训练和培训。大部分队员身兼数职,除了担负灭火救援职能外,同时还兼着治安巡逻、联防、卫生检查、森林防火等职能,平时工作较忙。部分队员年龄偏大,不能按时参加训练,有的只参加了较少的训练,甚至有些队伍一年之中从未组织开展训练,在时间、质量、效果上都达不到要求。另一方面表现在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队员战备意识不强,出警较慢。大多数队伍没有配备接警调度系统,通常是由消防救援站接警后电话通知其出动,调度指挥上不方便,尤其是微型消防站,还存在值班备勤难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得不到保证等问题。

(二)建队规模一般,装备配备不足

乡镇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大部分是依托当地派出所,车库、住所与派出所共用,没有单独的消防车库和训练场地,器材装备比较简单,主要以水带、水枪、灭火器为主,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足,器材随意堆放,车辆和装备很少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三)管理不够规范,机制不够健全

大部分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依托乡镇政府和派出所内部的管理,由于各地重视程度不同,队员组成结构不同(有乡镇劳务派遣人员、派出所干警、治安联防队员等),随意指定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轻管理、难管理等现象普遍存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只对队伍进行业务指导,没有建设决定权,所以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大打折扣。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形同虚设,没能发挥实效,各街、镇普遍没有专人负责消防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二、长沙县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现状

长沙县县域总面积175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8.9万,辖13个镇,5个街道,114个村,83个社区(其中有1个街道和14个社区为经开消防大队辖区),地处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地带,是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在2018年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中位列第5位,全国十佳“两型”中小城市排名中高居榜首,連续多年领跑中西部。2017年相继启动了安沙、星沙产业园和空港城鹏盛三个消防站的建设工作,目前,全县消防站建成并投入执勤的共4个,分别是星沙消防救援站、黄兴消防救援站、湖南省重型工程机械大队、安沙消防救援站。在建消防站有1个,为空港城鹏盛消防站。另一方面考虑到全县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尤其是街、镇经济发展迅速,按规划布局要短时间内建成40个消防站的前提下大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7年,长沙县政府主动作为,按照“队伍全覆盖、管理严规范、运行重实战、保障多方位”的建设思路,大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截至2019年6月,已在全县建成了12支镇政府专职消防队,3支企业专职消防队,68个社区、247个重点单位和30个住宅小区都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全县4个街道、13个镇全部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立了由街镇统筹,社区(村)、公安派出所齐抓共管的群防群治网络,基本形成了国家队、合同制、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与微型消防站相结合的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形成了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为核心引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灭火救援力量的全覆盖。

(一)政府主导,政策保障先行

1.政府牵头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工作,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职能定位、人员编制、执勤模式、日常运行、装备配备、经费保障等6大类32项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多次在县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上进行研究部署并出台专题会议纪要。

2.全面启建

2016年,县政府将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并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建队任务。全县各镇积极落实县政府的重要部署,用短短5个月的时间,全部按要求完成了建队任务。2017年,长沙县又积极落实上级要求,推动所有社区建成了微型消防站,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240万元,购置了一批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装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和政府专职消防队车辆器材。

3.严格验收

这些基层消防组织成立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包括场地设置、人员配备、装备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在内的达标验收评定细则,由市消防支队、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县消防大队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其总体考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此外,县消安委办公室还牵头建立了长效督导机制,每个季度组织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年底对其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对街镇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综治考评范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未在辖区发生火灾时及时出动的单位进行扣分并通报批评。

(二)确定标准,综合保障到位

1.高起点建设

县政府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所需经费纳入县镇两级财政全额保障,其中,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按20万元/队标准组建,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按15万元/队标准组建。

2.高水准配备

首次建队时,县政府一次性投入208万元购置17台消防摩托车及一批常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配发至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在消防车的配置上,每队配备了一辆消防摩托车、一辆灭火救援类消防车,增设了加压系统可接消防水带的洒水车以及消防战斗服、头盔、战斗靴、水枪、水带、分水器、空气呼吸器等常规装备器材。

3.高标准保障

建成后,按每队5万元/年的标准由县财政出资确保运行。其他的队员工资、保险、补助、油料费、车辆购置或改装费用等日常经费由各乡镇财政保障,运行中不足经费由乡镇财政补充。

(三)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优势

1.灵活建队

长沙县在明确了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后,规定除车辆器材装备是县政府统一配发外,其他的各镇依据本地区的特点,结合实际灵活建队。专职消防队的场地设置采取依托镇政府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合建的模式,社区微型消防站由各街镇社区自行安排,现已全部完成相应库室建设和人员配备,设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直接受领市119指挥中心和县消防大队的接警调度指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从事消防管理工作的微型消防站人员均由县消防大队提供业务指导并组织集中培训后上岗,采取轮流值班制度,建立了接处警体系和“三班两运转”执勤轮休机制,随时保证有1名队长、1名班长和4名队员在岗在位。

2.专兼职并举

队员征召采取专兼职并举的模式,专职队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兼职队员在原来的工资待遇基础上发放一定的值班备勤补贴;待遇保障可按出警和训练次数发放补助,也可按月发放高危补助。

3.突出区域特点

对经济发展不同的镇采取“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的方针,允许在总体建设达标的基础上着重强化对本地火灾事故的处置效能,在经济发达镇强化作战效能、优化装备配置,在生态产业镇则配备多功能、轻型车辆装备。

(四)整章建制,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1.完善规章制度

各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根据消防队伍训练大纲,将两盘水带连接、百米出水操、执勤流程等科目编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基本训练操法》《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规程》等,做到人手一册、人人会用。严格落实专职消防队“六个一”工作机制,即消防大队每月派出业务骨干开展一次消防业务指导,每季度由县消安委巡查组开展一次实地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辖区消防综合演练,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比武竞赛,并发放奖金奖牌;县政府每半年开展一次实地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优秀专职消防队进行表彰奖励。

2.一队多能

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坚持防消结合,县消防大队除了重点对其进行灭火救援的基础性消防业务训练外,还兼顾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和消防知识宣传培训等防火监督业务知识的传授,旨在让这些基层消防力量不仅可以扑救初起火灾,还可协助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此外,消防大队还结合季节性气候和辖区灾害特点,因地制宜指导各队制定联勤联训方案和灭火救援演练预案,规范灾害事故前期处置程序,分析研判辖区内灾害事故特点和火灾形势,组织开展典型火灾扑救案例研讨。

3.联勤联训

各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与各村志愿消防队开展联勤联训活动,拉动街镇区域内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有效推动街镇应急救援力量联勤联动基本实现常态化,实现了一队多用,功能多样的效果。目前,长沙县的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社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共配有500余名专兼职队员、17辆消防摩托车、14辆消防车或加装加压系统可接消防水带的洒水车、17台手抬机动泵。各队均达到了“5分钟到场、3分钟展开、1分钟出水”标准,96%的队员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车、移动泵、空气呼吸器等专业器材,初步实现了“快速、有效、安全处置乡镇小型火灾”的建队目标。

三、推进新形式多种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不断夯实消防救援国家队建设基础

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大与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汇报协调,全力推进消防站建设,确保中心城区和周边重点镇早日实现专业消防救援队站全覆盖。进一步统筹强化街道、镇、公安派出所、医疗、交通、通信、燃气、重型机械等在灭火救援处置时的联动,确保在灾害事故发生时,相关部门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救援。同时,结合实际,配备一批应对高层、地下建筑、化工、地震、大跨度灾害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需要的“高、精、尖”器材装备,满足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面转型升级的需要。

(二)全面推动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转型升级

一是将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日常接处警等运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县级财政和镇政府加大车辆装备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投入力度,力促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小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实施转型升级,确保每个队至少配备一台小型消防车,并对装备器材进行更新换代。二是强化人员组成,提请县政府牵头,由县人社局统一征召一批相对年轻且固定的队员,在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统一集训后分配到各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并定期组织培训考核、比武竞赛等活动,着力提升队员的灭火救援实战能力;三是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在大队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指挥调度中心,优化政府、企业专职队和微型消防站在接警调动时的信息互通模式,确保在发生灾情时,能第一时间调动最近最快的力量到场施救。

(三)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隊建设

目前,大队辖区内已建有三支企业专职消防队,且在前期县消安委组织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比武竞赛活动中,这些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建队标准较高,队员素质普遍较好。今年,大队将积极推动采取政企合办、企业联办等多种形式,结合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火灾扑救的特点,在这些重点场所领域推动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配置专业的灭火救援器材装备和药剂,配备一支固定的队员队伍,并将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纳入评优评先、申报专项资金等政府对企业的优待政策审批内容,推动企业专职消防队高标准组建,充分发挥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职能,并协同应急救援国家队、镇政府专职队做好本单位以外的火灾扑救和应急联动救援工作。

(四)充分激发微型消防站的最大“潜能”

一是合理编配,整合社区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单位保安、治安巡防等多种力量资源加入到微型消防站中,合理编配并制定机制,明确分工,促使微型消防站长期有人值守。二是加大对微型消防站的检查、指导、培训,通过中队每周“六熟悉”的机会,合理安排时间,对微型消防站开展实地拉动和演练,并建立系统化培训制度,督促社区和单位至少每半个月对微型消防站开展自查、拉动和演练。三是高度融合,组建安全隐患巡查、火灾救援和消防常识宣传“三合一”的多功能微型消防站,定时定岗开展实操训练,不断固化队员的实战能力。四是将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纳入对社区和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中,增强单位和社区对微型消防站的重视程度,确保微型消防站井然有序,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1]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L].2019-04-23.

[2]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法〔2017〕87号)[Z].2017-10-29.

[3]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Z].2018-08-12.

[4]湖南省公安厅文件.关于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通知(湘公明电〔2019〕52号)[Z].2019-11-01.

[5]郭其云,胡泰愚.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18(02):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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