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中和愿景下缩小贫富差距:协同理论、机制与路径

2022-03-11 01:17郑馨竺梁安妮
中国环境管理 2022年1期
关键词:贫富差距协同消费

郑馨竺*,梁安妮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2249]

引言

2020 年9 月22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 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国际社会做出庄重承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 年9 月21 日,习主席在第76 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坚定了我国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彰显了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责任担当。“双碳”目标提出一年以来,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国内有关部门、地方、企业纷纷出台落实措施,政产学研各界共商目标的实现路径和行动方案[1-3],全国上下涌现讨论和践行碳中和的热潮。

然而,碳中和热潮之下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面临的其他可持续发展挑战亦不容忽视,需要冷静地思考碳中和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究竟意味着什么,如何协调好碳中和目标与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碳中和的路径选择和政策设计如何最大化的发挥政策之间的协同效应。缺乏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单一地、片面地强调碳中和,可能陷入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互为掣肘、管理部门各自为政、政策措施一盘散沙的局面,从而在牵制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阻碍碳中和进程。尽管目前国内外已有一些研究分析了应对气候变化与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的联系[4,5],但大多聚焦在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公众健康之间的协同关系,关于碳中和与其他社会经济战略目标的关联认识不足,政策之间协同或对冲效应较少被关注。厘清碳中和行动与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联关系,提升对目标冲突的风险认知,加强政策设计的系统性和科学性,趋利避害做好预案和应对措施,协调一致下好“全国一盘棋”,对全方位落实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缩小贫富差距是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之际,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向联合国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迈进一大步。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为了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帮助摆脱贫困的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继续实现收入增长、迈向中等收入行列成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纳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任务。缩小贫富差距是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也是释放国内巨大消费潜力、促进国内大循环、增强国内经济发展韧性的迫切需要。

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碳达峰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的共同发力。尽管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的战略目标同为我国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了方向引领,但二者也存在相互制约的风险:一方面,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提高带来的消费升级和生活质量改善可能产生更多碳排放,加剧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挑战;另一方面,供给侧改革、碳定价等减排策略也可能通过影响居民就业和家庭收支牵制共同富裕的进程。长久以来,应对气候变化和缩小贫富差距被看作可持续发展领域两个独立的子系统,两者之间的关联性较少被关注,关于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的影响作用机制认识有限,对如何以协同增效的方式实现这些目标还没有答案。鉴于此,本文对在碳中和愿景下缩小贫富差距的协同理论、影响机制和实践路径进行了探讨,以期为碳中和愿景下促进全民共同富裕的方案、模式与路径提供决策支撑,为碳中和与可持续发展的兼容并进提供参考借鉴。

1 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协同治理的理论内涵

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协同治理的理论自洽性表现如下:其一,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的战略目标高度契合,二者均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联合国《2030 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框架中,目标13 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而缩小贫富差距则与目标1 消除贫困、目标8 体面就业、目标10减少不平等密切相关,旨在建设一个更可持续、更繁荣的未来,为两者的协同治理确定了“心往一处想”的合作前提。

其二,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互为方向引领,在合理的协同政策下二者能够实现互利共赢,具备达成协同意愿的良好基础。一方面,缩小贫富差距后持续扩大的中等收入群体是碳中和行动的重要载体和中坚力量。中等收入群体是政府决策的制定者,是传播媒介的参与者,是企业减排的推动者,是研究智库的献策者,是广大公众的大多数参与者。这些角色定位意味着这一群体的持续扩大可为碳中和行动提供充沛动能,制定合理的协同政策,统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与碳中和行动,可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实现吸纳更多的支持者,加速碳中和愿景的达成。另一方面,碳中和愿景为人们向往的美好生活绘制了一幅低碳绿色的生动图景。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是物质需求的满足,还有对更高质量的生活、更优美的生态环境的渴望。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的协同治理,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点睛之笔。

其三,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的实现路径互联互通,为协同治理过程中的信息沟通打开了通道。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都依赖并驱动着社会经济的深度变革,二者在实践层面依托一些共同的管理手段。例如,税收既是调整收入结构、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手段[6],同时又是激励企业节能减排的有力举措[7]。如何设计合理的税收政策兼顾两项战略目标的达成,是管理过程中逃不开的现实问题,也是促进两项目标协同治理的沟通渠道。实现路径的互联互通为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的协同治理创造了“劲往一处使”的有利条件。

2 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的相互影响机制

2.1 缩小贫富差距对碳中和的影响机制

对缩小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关切是,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带来的消费升级可能增加碳排放,加剧碳中和挑战。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人民群众消费潜力的不断释放也将助力经济发展由碳密集型的投资、出口牵引转向以消费为主导的高质量发展,加速社会经济的低碳转型;同时,持续扩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具有可塑性强、在气候变化领域活跃度相对更高的特征,这决定了他们在碳中和行动中主力军的角色定位和示范带头的引领作用。

2.1.1 消费升级加剧碳中和挑战

缩小贫富差距对碳排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结果上,即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加后通过消费升级和生活方式转变而带来的影响。经典的消费理论认为,居民收入的增长、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将推动消费升级,包括消费总量的增加,消费结构的调整和消费品质的提升[8]。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带动着改善性住房、交通通信、文教娱乐等方面的发展性支出,服务性消费的比例显著提升。此类消费升级将显著推动家庭碳排放的增长,其中超越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和服务消费主导了碳排放的增加。例如,Hubacek 等[9]研究发现,尽管全球范围内消除极端贫困对碳排放的影响相对较小(预计到21 世纪末会造成0.05℃的温升),但当将收入提升到平均每天2.97 美元(按照工业国家的标准处于中低收入水平)时,碳排放显著增加,全球温升到21 世纪末预计再增加0.6℃。针对我国的研究也指出,在2007—2012 年,中国家庭碳足迹增加了19%,其中由于城市中产阶层和富人消费增长而带来的碳排放贡献了75%的增长量[10]。2012—2016 年,城市中产阶层和富裕阶层的人口膨胀有力地推动了排放量的增长,分别占增长总量的26%和38%[11]。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收入不是消费选择的唯一决定因素。即便是处于同一收入范围的人群,其消费选择也会因居住地区、城乡属性、家庭规模、户主特征、社会保障、生活方式、个人价值观、对气候变化的感知程度等因素而产生差异[13-18]。例如,Dai[19]等探讨了2005—2050 年两种不同家庭消费模式下的能源需求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结果表明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家庭直接和间接能源需求和碳排放将急剧增加,但随着家庭消费从物质性消费向服务性消费转变,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都将有所节约。Kharas[20]指出,持续扩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在子女教育上的投入更多,教育支出的增加减少了物质性消费的支出,且降低了人口出生率,长期尺度下人口增长轨迹的改变可能成为对冲碳排放增加的影响因素之一。此外,随着收入水平的提升,人们受到新时代消费主义的影响,更加注重绿色消费,青睐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和其他环境友好型商品和服务,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释消费升级带来的碳排放压力。因此,贫富差距缩小带来的碳排放影响不是收入增长的线性外推,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影响规模取决于在迈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如何引导可持续的消费模式与生活方式。这也为通过合理设计政策路径实现家庭碳排放的减少提供了可行空间。

图1 2018年中国不同收入组家庭消费碳排放

2.1.2 经济软着陆带来碳中和契机

尽管微观视角下贫富差距缩小驱动的消费扩容提质可能增加家庭碳排放,但从宏观层面来看,消费增长助力经济由投资、出口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向消费驱动模式加速转型,反而可能有利于长期减排目标的实现。这是因为,投资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下,资金大多流向基础设施建设、设备与机械制造等活动,这些活动与消费相比,碳足迹更高[21]。而当经济增长由投资型驱动向消费型驱动转型,二氧化碳排放将显著改善。研究表明,中国在2007—2012 年储蓄率的提高加速了投资,导致了全球工业CO2增加1.89 亿t;若中国储蓄率降低15%,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则可以减少全球1.86 亿t 的CO2排放,占全球工业CO2排放的0.7%[22]。由此可见,伴随着贫富差距的缩小和消费水平的提升,经济的消费型转型可能带来国家总体的碳排放下降,这一层面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冲消费升级带来的家庭碳排放增加。

2.1.3 持续扩大的中等收入群体有望发挥碳中和示范引领作用

尽管缩小贫富差距对碳排放的影响在消费扩容提质和经济转型的双重作用下并不明确,但缩小贫富差距后持续扩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具备可塑性强、追求生活品质的特征,决定了其在碳中和行动中必然发挥主导作用。预计到2035 年,我国能够实现中等收入者的数量倍增,从现有的4 亿人增加至8 亿。规模优势使得中等收入群体成为碳中和行动的中坚力量。同时,新兴中等收入群体在生活方式变化过程中具有极强的可塑性,这也是我国协同缩小贫富差距与碳中和行动的重要契机。相比于发达国家很大程度上已经形成了行动和文化的碳排放锁定,转型成本更高,我国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加的巨大潜力背后蕴藏着重塑生活方式的巨大可能。若在迈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注重引导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可以规避由于生活方式或消费观念带来的碳锁定效应,发挥后发优势,抓住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机遇。此外,中等收入群体对生活品质的追求、较高的媒介素养、在社交媒体活跃度高等特征也为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成为气候行动主力军提供了极大的可能。“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兼济天下”,远离了温饱和基本生存问题的困扰,人们对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使得他们更可能关注环境问题并付诸行动应对气候变化。

2.2 碳中和实现路径对缩小贫富差距的影响机制

气候变化会给中低收入群体带来更高的健康损害和经济损失,应对气候变化自然可以通过规避这些损失而体现收益。例如,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健康效益可以减少人们的医疗费用支出,从而有利于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23]。从实现路径上来看,碳中和愿景下的供给侧改革和碳定价政策等减缓气候变化行动也可能通过影响居民就业或家庭收支影响贫富差距。

2.2.1 通过就业需求影响贫富差距

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以能源结构调整为主导的供给侧改革。随之而来的一个担忧是这些减排路径可能会对经济和就业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增大贫富差距。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2018 年世界就业和社会展望》,到2030 年化石燃料的开采与提炼将损失200 万个工作岗位,仅石油开采和炼油两个部门就将损失至少100 万的工作岗位,化石燃料发电损失约40万个工作岗位,化工、钢铁、水泥等重工业行业的就业人数也将大幅缩减[24]。经济多样化程度低的能源密集型和高碳地区可能会受到严重打击。

但是,传统碳密集型行业遭遇寒霜的同时,可再生能源及其相关的低碳产业也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25]。若采取雄心勃勃的气候行动落实《巴黎协定》,到2030 年将创造2400 万个新就业岗位,扣除碳密集型行业600 万的失业人口数,全球净增加1800 万个工作岗位[24]。我国大力推行的光伏扶贫政策、美国爱荷华州的风电项目,都提供了碳减排政策和技术对就业和居民收入做出积极贡献的现实证据[26]。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在碳密集型行业就业缩减和另一批行业新就业机会诞生的综合影响下,碳减排政策的净就业影响是中性甚至积极的[27],这为缩小贫富差距创造了有利条件。Malerba 和Wiebe 研究指出,2℃目标下的全球能源使用结构相较于基准情景(6℃)可以带来全球净就业岗位小幅增长0.3%[25]。欧洲工会联合会预测二氧化碳减排政策将使未来10~20 年就业人数小幅增长1.5%[28]。世界自然基金会的研究表明,欧洲至少有340 万个就业机会与可再生能源、可持续交通以及节能商品和服务直接相关[29]。一项对政府能源技术支出的计量经济学研究表明,可再生能源支出每投资100 万美元比化石燃料支出多创造5 个就业机会[30]。此外,有研究发现,用于公共交通项目的1 美元创造的工作时间比在高速公路上花费1 美元多70%;每年投资40 亿美元进行植树造林和可持续森林管理,可支持15 万个工作岗位,是目前伐木业可支持岗位数量的3 倍。即使是广受争议的碳税政策,也有证据表明它对就业的长期影响很小:当碳税为40 美元/t,即每加仑①1 加仑=3.785 升。汽油增加36 美分时,美国整体失业率仅增加0.3%(相当于48 万人);如果政府利用碳税收入来降低其他税率,其影响更小,仅为0.05%(长期净失业约8 万人)[31]。另有研究发现以25 美元/t 的价格对美国电力系统征税,到2030 年可增加51.1 万个就业岗位[32]。

值得注意的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不意味着缩小贫富差距的进程一定加快,两者之间存在脱节的风险。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劳动者技能和所在地理位置与岗位需求存在错配,可能带来结构性失业问题。技能方面,低碳转型过程中创造的新就业岗位可能因为现有市场上的劳动者技能不能满足需求而阻碍跨行业、跨岗位的劳动力流动,导致萎缩行业的下岗工人无法顺利再就业,同时新岗位和新职业又人才紧缺、供不应求,从而扩大贫富差距。空间方面,受资源禀赋影响,可再生能源行业和传统化石能源行业发展的地理位置存在差异,失业劳动者往往需要迁徙居住地或者长距离通勤满足新岗位需求,地理空间上的供需错位也将进一步加剧就业挑战。二是碳中和政策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就业和收入影响可能是不平等的。大量的文献几乎一致认为,绿色低碳转型带来的新增就业岗位偏向高技能劳动者,低技能工人的失业风险更大[33,34],而低技能劳动者往往收入相对较低,恰是缩小贫富差距的重点目标对象。这些人群面临的高失业风险和再就业瓶颈也将成为增大贫富差距的直接因素。因此,尽管碳中和实施路径有助于提升就业岗位总量,但错配问题和不平等问题可能带来贫富差距扩大的风险仍然不容忽视。

2.2.2 通过消费支出影响贫富差距

碳中和实现路径还可能通过消费支出影响贫富差距。一些减排政策措施可以通过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家庭消费支出、减轻经济负担来减小贫富差距。例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能源效率的提升可以降低低收入家庭的能源成本,从而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低收入的农村家庭面临的主要经济负担来自能源使用。针对美国的研究表明,通过增加保温措施等措施提高能源效率,能使农村能源负担减少25%,为每户农村家庭每年节省超过475 美元的支出[35]。通过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提升能源效率减轻农村家庭能源支出负担有利于促进经济平等。但同时,低碳减排也可能因征收碳税或绿色溢价导致物价上涨,不成比例地增加中低收入人群的家庭支出负担,从而造成贫富差距扩大。例如,征收碳税会导致化石燃料和电力的使用成本增加,食品、取暖和通勤等基本商品和服务的生产成本和价格也随之提升,从而增加中低收入人群的经济负担,加剧贫富差距扩大的风险[36,37]。

2.2.3 通过转移支付与其他收入影响贫富差距

合理设计政府的转移支付机制,以税收或补贴的手段调节居民的收入水平,是碳中和影响贫富差距的另一关键渠道。随着我国碳定价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碳市场带来的政府财政收入也将增加。若将这部分增加的财政收入用于减免税收,可以对居民收入公平带来积极的影响[38]。对碳收入的再分配还可以帮助补偿弱势家庭,减轻碳税政策对新兴中等收入群体的负面影响[39,40]。例如,Soergel 等[41]研究表明,如果不进行再分配,气候政策将额外使5000 万人陷入贫困;然而,将国家碳定价收入作为人均气候红利在国内重新分配则可以弥补这一政策的副作用,使得全球贫困人口净减少600 万人。

此外,一定的碳价水平在促进低碳转型的过程中,也会给低收入群体带来宝贵的投资契机。一方面,欠发达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可再生能源,不但有助于解决当地能源贫困问题,而且可通过外输电力增加经济收入;另一方面,欠发达地区的生态价值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随着碳市场的建立健全,通过提升森林、农田、湿地、草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可将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当地居民的实际碳汇收益,促进当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协同治理的实践路径

锚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经济深度变革需要全局统筹和整体协调。碳中和政策与缩小贫富差距的协同治理,可以有效规避由于政策之间不兼容而带来的战略目标相互冲突、行动方案互为掣肘的风险。反之,若在政策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各自为政,很有可能会陷入共同富裕进程受阻、气候风险加剧的两难境地。因此,亟须统筹谋划、系统布局应对气候变化与促进经济平等协同推进的政策体系,充分激发协同自洽能力,以协作共赢推动我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1 加强气候—经济顶层设计,推动实现路径深度融合

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的协同治理,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协同机制,突破传统的碎片化管理模式,未雨绸缪、系统谋划,通过整体性协调,发挥各子系统功能之间的协同效应,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帕累托改进”。尽管近年来关于不同领域之间协同治理的呼吁并不少见,但真正拆除知识和政策的“孤岛”,推动不同体系深度融合,加快协同治理真正落地,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的努力。一是推动跨领域合作,通过汇集来自学界各方的不同思想和方法,为协同增效提供更多新思路和新路径。二是评估跨系统政策影响,建立完善政策协同的信息共享、评估和监管机制,监督和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情况,促进利益攸关方继续参与,规避潜在风险,调和主要矛盾。三是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在纵向职能型组织架构的基础上,构建横向以项目管理为主导的工作协调机制,设立致力于低碳与发展协同推进的独立组织架构,由专属的机构跟踪和报告协同治理情况,促进形成政策协同合力。

另外,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还需要将彼此纳入实现路径的考量,设计能够二者兼顾的协同战略。以乡村振兴为例,统筹乡村振兴战略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厘清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农田森林碳汇等的减排固碳账本,充分发挥乡村生态资源优势,发掘自然固碳潜力,提升生态碳汇能力;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态资源资产化,增加农村农民收益,为接轨国际碳市场储存碳汇信用提前做好准备;创新技术产品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构建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供给体系,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农业发展格局,擘画“碳中和新农村”建设的未来图景。

3.2 把握“后脱贫”关键时期,引导绿色生活方式

抓住缩小贫富差距的契机,发挥中低收入群体消费模式具有高不确定性的后发优势,预防其复制西方国家的高碳生活方式,在形成高排放碳锁定之前加强对消费理念的引导,打造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是协同推进“双碳”目标与共同富裕进程的当务之急。这需要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理念引导三个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切实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作用。例如,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的家居技术为家庭碳减排行动提供数字解决方案;通过无人驾驶、电动汽车和共享出行的组合推广推动交通出行领域低碳出行的变革;通过包装优化、可再生材料使用等技术带动循环经济发展助力碳中和。其次,在制度创新方面,结合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创新碳普惠模式,通过科学量化和核算居民的碳排放,前瞻性地研究个人碳配额制度,建立商业激励、政策鼓励相结合的激励措施,推动公民碳普惠项目建设。最后,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的协同治理仅仅依靠经济管理手段和科学工程技术还远远不够,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与共同努力才是重点。随着碳中和热潮的兴起,应对气候变化已从小众专业性话题走入大众视野,但尚未形成大众参与局面。将听闻内化为意识,用意识引导行动,是发动公众力量促进碳中和的关键。弘扬绿色低碳理念,推广低碳行为准则,打造可持续的生活方式,推动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形成社会新风尚,是迈向更加绿色、低碳未来生活图景的必经之路。

3.3 抓住变革下的转型契机,促进能源公正过渡

落实“双碳”政策,不仅需要明确碳中和实现路径,还必须确定在这一过程中保障经济公平和能源公正的配套政策措施。我国目前针对碳中和愿景下促进经济公正转型的保障政策体系相对薄弱,配套资金规模尚不明确,亟须加强相关政策设计研究。促进能源公正过渡的可行思路包括:①优化财税政策,完善再分配制度。通过制定合理的财政补贴、税收等政策,用碳税收入弥补取消税种带来的税收减少,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其他个人税负;通过实物或现金转移,将碳税收入用于教育支出,基础设施,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教育、养老支出负担;制定高碳行业退出援助政策,包括员工安置、再就业帮扶等,通过转移支付促进包容性发展。②提高人力资本,强化技能培训。减小因劳动者技能与新兴职业需求的不匹配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风险,建构职业技能培训和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帮助受低碳减排政策影响较大的中低收入者再就业,打通其进入中高收入阶层的通道。

4 结论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共同富裕进程战略目标高度契合,实现路径互联互通,具备互利共赢、协同推进的良好基础,但二者兼顾的挑战依然艰巨。一方面,随着贫富差距的缩小和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给“双碳”目标的实现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亟须把握“后脱贫”时期生活方式转型的减排黄金期,充分发挥我国处于发展阶段的“后发优势”,及时从上游阻断对西方国家碳密集型生活方式的复制,营造绿色低碳消费环境,引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另一方面,“双碳”目标的落实可能通过结构性失业、支出负担增加等途径削弱经济平等和社会公正,明确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的同时必须抓住未来四十年社会经济系统变革的重大契机,重视转型过程中的经济公平问题,提前部署促进经济公平和能源公正的配套政策。只有在顶层设计、实现路径、配套政策多维度、全方位地实现对碳达峰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目标的统筹考量,才能确保社会经济系统向绿色低碳的平稳过渡,擘画我国稳中求进的高质量发展蓝图。

值得一提的是,本文所探讨的碳中和与缩小贫富差距之间的协同治理只是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诸多可持续发展目标深度融合的一个缩影,更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相互作用机制值得进一步探索。碳中和热潮下,需要冷静地思考碳中和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联,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碳中和愿景为牵引,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打通二元管理界面,夯实协同治理的政策保障,实现全方位的协同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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