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北、南大王院的职能与地位概论

2022-03-18 08:19齐雨欣姜维公黄为放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7期
关键词:部族契丹边防

齐雨欣,姜维公,黄为放

契丹北、南大王院的职能和地位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最早关注此问题的有日本学者岛田正郎[1]和爱宕松男[2],之后陈述[3]、蔡美彪[4]、何天明[5]、刘国生[6]、武宏丽[7]等中国学者也开展专门研究。其中何天明、武宏丽的研究最具代表性,何天明在《试探辽代北、南大王院的职掌》[8]中对北、南大王院的职能作了专门的考察,认为北、南大王院的职能虽然主要集中在处理本部事务上,但在北面朝官系统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其对职能部分的叙述比较简略,并且未对北、南大王院的地位进行考察。李桂芝[9]分析了北、南大王院大王在皇位继承中发挥的作用。武宏丽[10]对辽代北大王院的职能和地位都作了考察,表明北院大王具有处理部族事务和参与国家军政两项职能,并且在辽朝的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地位,但其叙述只是以北大王院为整体,没有涉及南大王院,并且未从辽朝职官体系的角度探讨北、南大王院的职能和地位变化。可见,学界的研究多是对北、南大王院在契丹某一历史时期所发挥的作用和地位进行探讨,但缺乏对北、南大王院的职能和地位变化作整体性研究。

本文以北、南大王院为整体进行考察,充分利用史书记载和石刻资料,结合辽朝制度发展、职官体系及五京的角度,对其职能、地位及其变化等内容进行考察,对学界之前的研究成果进行补充和再探讨。

一、北、南大王院的设置及发展

北、南大王院作为契丹重要的部族机构[11]31-36,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从迭剌部析分而来。迭剌部是契丹在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最为强大的一部,“终遥辇之世,强不可制云。”[12]431正是在迭剌部的支持下,耶律阿保机才从夷离堇升任为统治契丹各部的最高首领可汗,最终得以登基称帝。在他称帝之后,他的几个弟弟在迭剌部的支持下,于太祖五年(911年)五月发动了反对他的“诸弟之乱”“皇弟剌葛、迭剌、寅底石、安端谋反”[12]5。平定叛乱后,出于对迭剌部的忌惮,耶律阿保机赦免了他们的罪行。在天赞元年(922年),耶律阿保机正式登基建国之后不久,以“迭剌部强炽,析为五院、六院”[12]427,将迭剌部分为“五院”和“六院”两个部分,北、南二院由此产生。同时,两院被纳入两府宰相的治下,其最高部族管理机构的地位为两府宰相所取代[13]6-10。辽太宗即位后不久,于会同元年(938年)十二月,进行官制改革,建立南北官制,“升北、南二院及乙室夷离堇为王。”[12]49并建立大王府,北、南大王院地位有所提高。辽世宗时,设置了北枢密院,凌驾于两府宰相之上,成为最高决策机构,北、南大王院则继续隶属于两府宰相,地位再次下降。圣宗继位后,随着契丹统治者对奚王府[14]105及其他部族官的改造,北、南大王院地位也随之变化。至辽兴宗朝,契丹五京齐备,北、南大王院“在朝官”地位改变,成为上京、中京诸部族官中的一员,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辽末。

北、南大王院在辽朝的不同时期,作为部族机构具有的职能有所不同,其地位也相应地在不断发生变化。由于北、南大王院地位重要,因而应对其职能作专门考察。

二、北、南大王院的职能

作为辽朝部族的重要管理机构,北、南大王院有维护皇权统治、镇戍边疆地区、处理本部事务等职能。

(一)维护皇权统治

北、南大王院是契丹重要的部族管理机构。辽统治者要倚重他们的力量以维持皇权的统治,即需要北、南大王院在协助和扈卫皇帝、保护皇位更迭和处理皇族事务等方面提供助力。

契丹是依靠部族的力量得以建国的,可见部族是辽朝的统治基础,因而辽朝皇帝在处理国政时需要北、南大王院的协助。会同元年(938年),燕云十六州归辽,之后辽政权的机构建设得到初步发展[8]35。在设置和调整统治机构的过程中,太宗升北、南二院夷离堇为王,北、南大王院成为辽朝中央政权的组成部分,“在朝曰北大王院”[12]816,北、南大王院大王成为在朝官。此时,契丹刚刚得到幽云地区,耶律德光帝位尚未稳固,为保证政局平稳,他对北、南大王院大王“尝屏左右与议大事”[12]1370,表明他需要北、南大王院大王在国家军政事务方面给予协助,体现出北、南大王院大王在辽初具有很高的地位。辽朝皇帝在政变之时,北、南大王院大王作为维护皇权的重要力量,在扈卫皇帝方面扮演了关键角色。辽道宗时,耶律重元造反,道宗首先想到寻求北、南大王院的保护,“重元犯帷宫,帝欲幸北、南院”[12]1536。可见,在辽朝政局陷入僵局之时,北、南大王院大王的态度是皇帝所首先考虑的因素,是危难时刻皇帝亟需依靠的重要力量。究其原因,当与北、南大王院大王是辽朝所依靠的部族力量[11]34-35,是辽朝的立国根基有关。因此,当辽皇帝在遭遇危机时,北、南大王院大王必须给予支持,皇权才会避免受到侵犯,皇帝才会泰然自若地处理反对自己的势力。

在皇帝驾崩、辽朝处于皇位更迭的紧要关头,北、南大王院大王作为部族机构的代表,往往在此关键时刻发挥作用。辽太宗耶律德光崩于栾城之后,辽朝内部暗流涌动,“军中忧惧不知所为”[12]1389。但由于北大王院大王耶律洼与南大王院大王耶律吼不顾反对,挺身而出,力主耶律倍的儿子继承皇位,“定策立世宗。……有不从者,以军法从事”[12]1392。在皇位继承出现问题、辽朝局面出现不稳定因素之际,北、南大王院大王能够出面震慑各方势力,使得局面得以稳定,辽朝未因皇位更迭而发生政变,可见北、南大王院具有保护皇位更迭的职能。

在辽朝皇帝的宫廷内部事务中,也需要北、南大王院的参与。辽朝在举办一些礼仪性事务时,需要北、南大王院的赞助。辽朝的“腊仪”规定,北、南大王院大王在举办仪式中要“进马及衣”[12]942。北、南大王院大王需要承担进献贡品的义务,应是体现部族首领对皇帝忠诚的需要。在皇家举办的大型建筑工程中,需要北、南大王院大王分摊费用[10]233,北大王院大王普奴宁在统和元年(983年)春正月,“进助山陵费”[12]117。在太平八年(1028年)六月辽圣宗应北大王院大王耶律郑留的要求“诏以豪盛者三十户给其费”[12]228。表明对工程项目的赞助,并且组织各部族会亲事务是两院所具有的职能之一[10]34。可见北、南大王院大王具有处理礼仪、费用及会亲等事务的职能。

(二)镇戍边疆地区

北、南大王院大王作为部族机构的军政长官,是辽初“四大部族”之一。北、南大王院大王手握重兵,承担着领兵出征的重任,其中镇戍边疆地区是其重要职能。

迭剌部在耶律阿保机尚未建国之时,就承担着戍卫边地的任务。在被析分为北、南二院之后,辽太祖分别设置夷离堇以统领之。两院夷离堇在辽太祖时期就率军出征,“南府宰相苏、南院夷离堇迭里略地西南”[12]22,“南府宰相苏、北院夷离堇斜涅赤、南院夷离堇迭里是夜围忽汗城”[12]24。辽初,辽太祖将北、南院夷堇安排在皇都和辽东地区,专门负责戍卫该地。皇都是契丹世居之地,而辽东则是辽太祖崛起的根据地,辽太祖安排两院戍卫两地,表明两院承担了重要的防卫任务。辽太宗在帮助后晋消灭后唐之后,“尽有山前后十六州之地。”[15]241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南北官制,北、南大王院大王得以借此提升地位,山前后之地则成为北、南大王院大王的戍守之地。北大王院负责镇戍的地区“云州(今山西省大同市)、归化州(唐武州,今河北省宣化)之北。”[16]177“西南至山后八军(云、应、蔚、新、朔等州军)八百余里。”[17]21对于新拓展的疆域,是需要北、南大王院大王负责帮助守卫的。北、南大王院大王戍卫在边疆地区,是辽太宗建立南北官制作出的贡献。

在中京建立前后,契丹开始以中京为统治重心[18],并在边防中专设了职官体系,为“北面边防官”[12]832。辽兴宗时,辽朝的五京体制正式确立,以此形成了完善的边防体系[19]40-42,北、南大王院大王也隶属于北面边防官。中京并非契丹内地,而是奚人的居地,属于边疆地区。辽圣宗开始向中京地区移民,使中京成为“奚、契丹、汉人、渤海杂处之”[20]112地,这应是迁徙了一些契丹人来此。辽道宗在滦河设有行宫,此地大体上位于今天的河北省沽源以东地区,在中京附近。此地发生了耶律重元企图推翻辽道宗的政变,最后在北大王院大王的军队到来之后得以解围。北大王院大王可能就在中京地区戍守,辽圣宗应是迁徙了北院的部民来此安置。辽中京建立之后,北、南大王院大王开始在边防体系中凸显其重要作用。辽兴宗时期“北大王……四十万之军戎,咸归掌握”[21]180。北、南大王院大王握有兵权,以此承担镇戍边疆的重任。

(三)处理本部事务

北、南大王院大王作为部族长官,首要的任务其实是处理好本部族内部事务。总结其职务,主要体现在部族民户管理、发展经济和重视监察三个方面。

北、南大王院大王要负责处理本部部民事务,即鼓励人口增长和负担徭役。辽朝统治者非常重视北、南大王院人口的发展。耶律挞烈“应历初,升南院大王,均赋役,劝耕稼,部人化之,户口丰殖。”[12]1392两次担任南大王院大王的耶律海里“镇以宽静,户口增给,时议重之。”[12]1443耶律仁先见两院户口殷庶向皇帝禀报,“奏今两院户口殷庶”[12]1536,可见发展部族人口是北、南大王院大王在任期间最重要的事务之一。北、南大王院的部民在和平时期,曾一度达到三万户的规模[22],北、南大王院人口增长极为迅速,北、南大王院大王对部族实施了有效的管理。辽朝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应的徭役政策,并可以帮助其他部族分担徭役。辽圣宗时,北大王院大王耶律仁先“乞免他部助役。从之。”[12]1536北大王院大王具有处理徭役事务的职责,表明北、南大王院在处理部民事务上具有重要职能。

北、南大王院作为契丹部族机构,主要承担发展畜牧业的职责。北、南大王院大王作为部族机构的长官,具有组织、督促、核查本院契丹民众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责任,主要是为部族提供马匹,北、南大王院大王“每正军一名,马三匹”[12]451。在契丹内地的皇都和边疆地区,契丹拥有广阔的牧场,在没有战事之时,两院的部民多在此地放牧,一旦有战事发生时,部民直接组成军队,成为骑兵并参加战斗,终辽朝一代都未曾改变,是为北、南大王院大王要在镇戍之地稳定发展畜牧业的表现[8]37。除畜牧业之外,北、南大王院大王还要在部族镇戍之地发展农业。农业是两院部民的主要生产活动,是辽朝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辽景宗时,两院部民逐渐富庶,耶律挞烈在应历年间任南大王院大王,他在任期间“均赋役,劝耕稼,部人化之”[12]1392,“年谷屡稔。……朝议以为‘富民大王’云。”[12]1393在北、南大王院大王的领导下,北、南大王院的部民逐渐富足,北、南大王院大王在发展部族经济方面具有一定的政绩[8]37。辽圣宗年间,北大王院大王耶律休哥“均戍兵,立更休法,劝农桑。”[12]1432在镇戍之地率领部民发展农耕。辽兴宗时期,北大王院大王耶律韩八被告诫“卿守边任重,当实府库,振贫乏以报朕。”[12]1500对此,耶律韩八“既受诏,愈竭忠谨,知无不言,便益为多。”[12]1500北、南大王院大王在边疆地区率领部民从事耕稼,采取寓兵于农的办法,有利于解决戍边民户部分给养问题[10]34。在畜牧业和农业得到发展的前提下,辽朝实现了部族的富足,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辽政权核心地区和边疆地区的安定。

北、南大王院大王作为部族的长官,要负责对契丹各部进行监察。辽朝“师法汉唐”[23]52,设置了专门负责监察的官员,比如设置采访使一职,是承仿唐制而设的职官,“太宗会同三年(940年)命于骨邻为采访使”[12]916。辽朝采访使多以加衔授予官员,不赋实务。会同初年,太宗“改迭剌部夷离堇为大王,即拜颇德,既而加采访使。”[12]1351耶律吼在担任南大王院大王之时,因拥立世宗,“以功加采访使,赐以宝贷。”[12]1389可见,二人在担任大王的同时,还要负责监察部民的工作,因而得以加衔采访使,是北、南大王院大王具有监察职能的体现。

总之,北、南大王院大王具有维护皇权统治、镇戍边疆地区和处理本部事务等职能,是辽朝重要的行政长官。

三、北、南大王院大王在契丹职官体系中的地位演变

北、南大王院大王是辽朝职官体系中的重要职官,在辽初占据着很高的地位。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北、南大王院大王开始承担不同的职能,并在辽朝的不同历史时期,隶属于不同的机构,其地位也在发生着变化,体现出北、南大王院大王在不同历史时期地位不同。

(一)契丹政权初建下的“四大部族”官

在契丹建国之前,即迭剌部未被太祖析分之前,其部落首长夷离堇在契丹社会占据着崇高的地位。遥辇氏部落联盟从涅里担任夷离堇开始,作为部落联盟军事首长的夷离堇,不仅是“统军马大官”[12]1690,同时又掌握了对部民的裁判权[24]177。迭剌部军事首长夷离堇,其权力实际上已经超越了遥辇氏部落联盟长,而遥辇氏部落联盟的夷离堇的任职仅限于迭剌部的涅里一族,继任者也限于涅里及其兄弟们的子孙[4]178。这就使得迭剌部事实上成为遥辇氏部落联盟中的最强一部,涅里一族由于担任了夷离堇而位极人臣。

公元907年,耶律阿保机登基称帝,是为辽太祖。虽然称帝,但契丹尚未建立南北官制,仍旧实施契丹传统的部族制度,因而在辽太祖登基之初,契丹旧贵族就发动了反对他的“诸弟之乱”[25]。迭剌部是契丹传统大部,是契丹守旧势力,它的强大,也会对皇权产生影响,“终遥辇之世,强不可制云。”[12]431神册六年(921年)五月的“诏定法律,正班爵”[12]19,初步建立了封建统治制度,开始着手进行部族制度的改造,其中最重要的是析分迭剌部。辽太祖在次年便使用传统的部族方法对迭剌部予以削弱,即对其进行析分,将其一分为二,为北、南院,使之互相牵制。通过对迭剌部的析分,辽太祖建立了一套不同于传统的新的部族管理模式,既能控制部族又兼能控制中原。其最高统治机构是辽太祖比较信任的两府宰相,同时将两院纳入两府宰相的管辖,成为部族官,具有管理部族事务和参与国家军政等职能,并且居于部族职官体系的核心[8]38。史书称赞太祖“有英雄之智者三:任国舅以耦皇族,崇乙室以抗奚王,列二院以制遥辇是已”[12]799。在太祖的努力下,契丹四大部族由此建立。

(二)南北官制下的“北面朝官”

在辽太宗占领幽云地区后,建立了南北官制,“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12]773北、南大王院被纳入北面官系统中,隶属于北府宰相。

北、南大王院大王成为北宰相府统辖下的国家官吏,就是在太宗升二院夷离堇为王之时,正式成为南北官制之下的北面官。会同元年(938年)十一月,“升北、南二院及乙室夷离堇为王。”[12]49表明五院部和六院部的地位开始有所恢复,在《辽史·百官志》中位于“北面朝官”之中,在北府宰相治下。余靖《武溪集·契丹官仪》记载:“二王皆坐在枢密下,带平章事之上。”[16]能够得到“大王”这种类似于皇帝的尊贵称呼,也体现出北、南大王院大王地位尊贵。辽太宗在继承太祖衣钵的同时,提高了北、南大王院大王的地位。同时辽太宗在讨伐石重贵的战争中,积极地采取了北大王院大王耶律图鲁窘“选轻锐骑先绝其饷道”[12]1371的建议,最终取得了战争胜利。但太宗对北、南大王院大王的提拔,一定程度限制了他们以旧部族首领的身份发展,而是成为辽朝体制下的“北面朝官”,并初步具备了“在朝官”的资格[8]36。但是“在朝”的含义同时也在发生变化,南北官制建立后,契丹的管理模式更为成熟,传统部族的管理模式逐渐为国家的管理模式所取代。

(三)“北面边防官”体系下的“在朝官”

根据学界研究,契丹在边防中专设了职官体系,为“北面边防官”[12]832,其设置基本在中京建立前后[19]35-36。可见,至辽中后期,北、南大王院大王地位继续变化。

世宗时期建立了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记载:“北枢密视兵部”“契丹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焉。”[12]774北院枢密使是北枢密院的最高职官,它的出现,“标志着以契丹北枢密院为中心的辽朝北面官系统的中枢开始形成。”[26]它成为辽朝军政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北院枢密使耶律贤适为“百司首职”[12]1403,而两府宰相则成为隶属于枢密院的机构。北、南大王院大王的职官地位有所下降,在辽世宗到兴宗时期,两院枢密使对于辽朝中央决策起到决定性作用,而北、南大王院大王在中央未见到如耶律图鲁窘般的作用。辽兴宗时,辽朝依托五京形成了完善的边防体系[19]33-42,而北、南大王院大王仍为部族官,同时也隶属于北面边防官,并且在防御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上京路、西京路都有出现。

枢密院地位上升,两府也隶属于北枢密院,均纳入契丹的边防官系统中,成为辽边防体系的一部分。《辽史·百官志》记载:“北面边防官。辽境东接高丽,南与梁、唐、晋、汉、周、宋六代为勍敌,北邻阻卜、术不姑,大国以十数;西制西夏、党项、吐浑、回鹘等,强国以百数。居四战之区,虎踞其间,莫敢与撄,制之有术故尔。观于边防之官,太祖、太宗之雄图见矣。……五院司。六院司。已上上京(中京)路诸司控制诸奚。……南王府。北王府。……已上西京诸司,控制西夏。”[12]832-838详细看,这些官员似乎涵盖上京路之内容,故应为上京、中京及西京路诸司更为合理。这些官员地位尊贵,根据余靖记载,奚王府率军守卫山南,其地位与中京留守平起平坐[19]46,故此处应为上京、西京和中京共同记载,而奚王府则是中京路诸司的官员。

辽朝在建立五京制度后,通过五京来统治不同的区域和民族[27]1。有学者认为辽朝五京中有三京是依靠军路形成防御体系,不依靠部族,只有上京和西京是为防御部族而设置的[19]46-47,即二者存在由不同的力量负责镇戍的职责。但根据研究可见,上京和西京确实是有两院的驻牧地和镇戍地,但其他三京也有部族军队驻防。

根据前文考证,北大王院戍守地在道宗的滦河行宫附近,属中京地区,当地还有五院部、六院部民众居住。陈述曾考证,认为《辽史·百官志》中“北面边防官”中的“已上上京路诸司”[12]833是录自《契丹国志》:“上京路控制奚境,置诸军都虞候司、奚王府大惕隐司、大国舅司、大常衮司、五院司、六院司。”[28]211上京路做中京路,上字讹[29]2100-2101。可见,在中京地区也有北、南大王院的军队驻扎,在上京、西京和中京地区,都有北、南大王院部族的驻牧地。两院在辽设立北枢密院之后,地位逐渐下降,其职能和作用更多地体现在边防体系之中。而其“在朝”的意义即是传统的部族官,同时也涵盖了其作为边防官体的地位。

综上,北、南大王院是辽太祖析分迭剌部而来。此后,随着辽朝制度的不断完善,北、南大王院的地位不断变化。北、南大王院的职能主要有维护皇权统治、镇戍边疆地区、处理本部事务三个方面。随着契丹制度的完善,北、南大王院在契丹职官体系中的地位不断变化,由四大部族“在朝官”,最终成为卫戍上京、中京的“北面边防官”体系中的一员,但其仍具有一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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