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

2022-03-23 09:44王光辉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宗教事务民族宗教舆情

刘 霞,王光辉

(1.烟台大学,山东 烟台 264005;2.中国科学院,北京 100190)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网络新闻用户规模达7.60亿,占网民整体的75.2%。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21年9月15日,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网络为公众带来了翔实、直观的新闻体验,同时也成为信息时代舆论战的主战场。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更是直接关乎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目前,网络舆论环境治理已经纳入社会治理的框架,各部门不断加强和完善舆情监测、干预和引导。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由于其敏感、复杂、易扩散等特性在新时代社会舆情治理工作中面临更多的挑战。正确把握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的新时代特性,深入分析我国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及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所产生的现实影响与挑战,进而提出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网络舆情治理是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重要新领域

网络舆情研究已成为当前国内公共治理的重要研究方向,其框架涵盖基础理论、支撑技术及应用研究三个层面。在基础理论研究层面,集中在新闻传播学、社会学、管理学、系统科学等学科,主要包括对网络舆情基本概念、舆情传播特征、舆情演化机理、舆情引导及治理研究等方面。在网络舆情支撑技术研究层面,主要集中在计算机科学、互联网技术等领域,特别是语义分析与数据挖掘、情感分析及观点识别、话题探测与追踪等方面。在网络舆情的应用研究层面,主要面向网络舆情系统的开发,包括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及监测预警等方面。近年来,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舆论交锋在互联网平台不断涌现,成为新时期网络舆情研究的重要方面。

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是指公众在互联网上对涉及多民族事务、民族宗教事务相关事件发表各种观点而形成的舆论态势,以文字、图像、音频、视频、动画等形式通过媒体、载体等传播介质展现出来。在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中,当某些民族宗教事件或话题产生后,公众会通过语言、文字、符号等形成对事件的看法,并由此衍生出一定的情感。借助网络媒介的传播和网络用户间的情绪感染,这种情感逐渐扩散、发展,最终在群体间产生情感共鸣,并形成一定规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呈现出线上线下并重、现实性与虚拟性共存的新特征,网络舆情治理已经成为当前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新领域、新重点。特别是近年来,关乎国家安全、民族关系、社会民生等问题的民族宗教事务舆情不断涌现,形成了“少数民族特权”“穆黑舆论”“皇汉舆论”“抵制清真”等大量的负面民族关系网络舆论,严重破坏了民族团结。研究表明,涉民族宗教类舆情中网络用户消极情绪占比大,舆情的负面演化与官方媒体的“失语”有密切关系。①董海军、唐泽文:《涉民族宗教类网络舆情的特征性研究——基于新浪微博的实证分析》,《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第65—72页。

面对涉民族、宗教问题言论日益普遍的现象,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的研究及实践探索,构建系统性的治理策略,完善科学的治理效果及评价体系成为当前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切实需求。与一般网络舆论相比,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论受民族情感、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国际政治等因素影响,更易引发社会关注,急剧增加了舆情治理难度。针对网络舆情涉民族、宗教问题言论的扩散和负面影响,加强正确引导,宣传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牢牢掌握舆情的主导权,降低负面言论的影响程度,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舆情环境和民族团结氛围已成为当前舆情工作的关键。

二、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的必要性、紧迫性

(一)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是巩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互联网是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主阵地。这个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这部分人我们不去团结,人家就会去拉拢。”①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25页。在民族宗教事务中,反映民族关系、宗教信仰、民族文化差异的热点事件或话题极易引发关注。事件一旦触及潜在社会矛盾或影响公众利益诉求,大量负面、过激言论就会不断集结,引发舆论风暴,造成非理性情绪在网络空间的交织蔓延。很多网民的情绪被这些极具煽动性和破坏力的负面舆论所裹挟,这对民族关系的情感认同乃至政治认同造成了很大挑战。特别是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三股势力”利用网络舆论进行矛盾激化与民族分裂活动层出叠现。因此,巩固和完善网络防线,使各族民众人心归聚成为当前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新焦点。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是争取人心、凝聚人心、稳固人心,巩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迫切需求,是增进民众对民族关系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的迫切需求。

(二)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对于“民族宗教信仰者与汉族通婚”“清真饮食”(如2017年“美团外卖清真风波”)、“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税收减免政策”等民族宗教相关的系列事件及热点话题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网络空间充斥着“少数民族优待”“少数民族特权”“大汉族主义”等声音,极大地损害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构建。由于生存环境、生活方式与经济利益等方面的不同,各个民族之间存在一定的排斥性,矛盾易激化。②吴锐:《涉民族网络沉积舆情治理的困境与启示》,《青海民族研究》2021年第3期,第105—109页。舆论热点一旦掺杂边疆民族区域文化差异、宗教信仰差异、生活习惯差异等多元因素,舆情往往容易朝负面方向演化,甚至转化为负面国际舆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③习近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8月29日,第1版。因此,唯有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以增进民族间共性和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才能真正树立荣辱与共理念,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精神相依。

(三)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对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团结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民族宗教事件因受到各种因素互相制约与互相影响,在演化为热点舆情时爆发力度更大、影响面更宽,其复杂性、敏感性及难以控制性更为突出。特别是涉及边疆民族地区的舆情事件一旦发生,极易受到国内各族民众乃至国际社会舆论的普遍关注。近年来,不乏有一些敌对势力与敌对分子打着民族、宗教及人权的旗号,操纵网络舆论进行分裂民族、激化矛盾的行为,对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④陈航行、王旭瑞:《近二十年西藏网络舆情研究述评》,《西藏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第124—133页。同时,社会化的网络舆论场具有主体多元化属性,有传统主流媒体、新媒体、普通网民、意见领袖、敌对势力等,普通网民接收到的信息常常鱼龙混杂、事实与谣言难辨,极易造成大众对民族宗教事件负面观点的渗透。在涉及民族宗教热点网络事件发酵过程中,普通网民群体容易出现共振扩散、群体极化、群体盲从效应。若主流媒体失语或“把关人”缺席,任由舆情肆意演化,社会内部矛盾必将严重激化,对社会团结稳定构成极大威胁。因此,积极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是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团结稳定的现实需求。

三、新时代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新特点及原因

(一)新时代民族宗教事务舆情呈现泛在化传播特性

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站数量为422万个,移动互联网应用302万款。与传统媒体时代相比,各媒介平台之间互相独立、界限分明的模式已经不复存在。由于用户的广泛参与,不同媒介平台互相关联、互相贯通。笔者通过网络爬虫获取了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共计12个月的涉民族宗教舆情网络数据样本,经数据清洗处理后共获取55万余条有效数据,数据样本覆盖全国34个省区市,包含微博(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网页、报刊、论坛平台的发帖、转帖及评论等信息。

通过对数据样本的统计发现,各网络媒体平台每个月的话题量趋势相近,一定程度上表明网络媒体平台之间的信息联动较强。多元化的网络媒体平台扩大了民族宗教事件热点话题的大众传播广度。与传统媒体信息发布的滞后性和单向传播不同,网络媒体能带领用户快速进入社交媒体、自媒体的舆论场,表达自身对涉及民族宗教事件的看法。民族宗教事件热点话题在某一网络媒体平台萌发后会迅速在其他网络平台交叉传播与共振响应。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呈现泛在化传播的特性,不存在信息壁垒或信息隔离现象。结合样本统计发现,与民族宗教事务相关的话题多集中在种族歧视、宗教信仰、人权政策、反恐、新疆问题、西藏问题等方面。话题量方面,以微博(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网页平台居高,每月发文、评论或转发数量达到上万次。

(二)新时代民族宗教事务舆情跨媒介传播呈现情感差异化效应

受限于网络媒体平台的本体特征、传播特点和目标受众的差异,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还具有一定的分众传播特性。如图1所示,通过对数据样本中各媒体平台用户的平均情绪指数①“情绪指数”是网络社会公众情绪变化程度的定量测算。该指数由网络空间观点描述的语言维(词)、表情维(相)、符号维(标点)三者综合叠加构成。指数与影响社会稳定的非理性情绪呈负相关,即指数越小,民众不满情绪越严重;反之,民众情绪越积极向上。统计发现,民族宗教事务舆情跨媒介传播情感差异化效应显著。其中,微博用户平均情感值在0.2~0.8浮动,平均情感指数总体水平较低;微信用户平均情感值大多在中间值0.5附近,平均情感指数较稳定;客户端、网页、论坛用户平均情感值多集中在0.3~0.7,较微博用户情感起伏稍低;报刊平台用户平均情感值多分布在0.5以上,平均情感指数在周期内多趋于较高水平。

图1 各媒体平台用户情绪演进轨迹

微博平台并非基于用户之间真实的社交关系,用户无须“回关”便可看到他人发布的公开消息。这种基于信息而非基于人际关系建立的联系模式,是一种“弱联系”模式。在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传播过程中,微博平台舆情发酵期短,情感波动范围广,负面情绪占比大,容易形成舆论风暴。与之相反,微信平台则属于相对较封闭的强社交平台,微信用户多基于个人所见所闻发布一些简短、碎片化的信息,连续性且深度化的舆论较少。这种基于人际圈“强联系”的信息传播方式在民族宗教事务舆情演化中传播范围较窄,引发的公众情感起伏最小。客户端主要是指在手机终端运行的软件,其个性化订阅、信息推送的功能极大地黏合了手机用户实时信息获取的需求,也成为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传播的重要途径。而不同于客户端用户群体比较固定,网页平台则更为公开化,用户群体较为发散。网页和客户端平台的用户主要以表达个人情绪、观点为主,思维发散性强,观点较为多样化,在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传播中更具普遍性。论坛平台通常具有较大聚众能力,吸引具有共同兴趣的用户交流探讨,有利于信息的分类和整合,在民族宗教事务舆情传播中,易引发新闻事件,导致传播的连锁反应。报刊平台多由党政机关部门主办,在群众中具有影响力和威信力,涉及民族宗教类事件能够客观陈述事实,引导用户客观、理性思考,促进舆情向正面转化。考虑到不同网络媒体平台本体特征、目标受众、传播特性的差异,在民族宗教事务舆情治理过程中应结合平台特性制定相应的策略。

(三)新时代民族宗教事务舆情呈现时空耦合叠加效应

进行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分析时,不应忽略区域因素,特别是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网络舆情在传播类型、热度、干预方式、治理效果等方面的地区差异。虽然借助互联网当前舆情传播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地域限制,但部分民族宗教事件的传播热度仍呈现出中、东部地区参与热度比西部地区高的特征。根据笔者对所采集数据样本的统计,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以江西、内蒙古、北京、广西、广东等地对民族宗教事务相关话题的讨论最多,海南、四川、新疆等地讨论热度相对较低。以话题热度最高的江西为例,分析发现除了平台呈现的共性热点话题外,关于“巫医”“巫术”“耶稣”等词在江西用户中讨论的频率较高,这与该市的地缘关系、民风民俗具有密切的关系。民族宗教事件在网络信息空间传播的地域根植性仍然存在。除此以外,当前网络媒体平台机器学习、推荐规则等人工智能算法的应用也是舆情呈现差异化的一个因素。依托网络用户居住地、年龄、职业等信息,网络媒体平台会计算学习网民的喜好,机器筛选推荐给用户所偏好的事件、新闻,进一步影响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的传播演化。

新时代民族宗教事务舆情不单是时间或空间尺度上的萌发蔓延,更呈现时空耦合叠加效应。例如,2020年藏族小伙丁真的视频在抖音上获得巨大点击量后,经过短暂的时间发酵,丁真的热潮便延续到了微信、微博平台。各省的文旅官博借机发动“争抢战”进行文旅借势营销。西藏人民日报和四川经济日报官方微博分别以“以为丁真在西藏”“其实丁真在四川”等话题频现热搜。山东、湖北、云南等省也都在微博发起“邀请丁真来我家乡玩”的话题。网络舆论在时空上的耦合叠加造就了藏族小伙丁真的持续走红,进一步融洽了民族关系。

四、新时代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面临的新问题

(一)尚未形成坚实的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理论研究支撑

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涉及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传播学等学科。当前涉民族宗教因素舆情研究针对性较弱,或仅关注纯粹意义的民族宗教事件,或仅涉及民族宗教舆情信息挖掘,对其舆情形成机理研究相对较少。对于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工作的概念范畴、实施路径等理论研究尚在起步阶段,缺乏坚实的理论成果支撑。特别是当前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传播要素复杂,传播平台涉及新闻网站、社交网站及短视频分享网站等多元化的新兴媒体,传播内容的主体则包含文本、图片、视频甚至符号等异构多模态的数据,网络用户规模巨大且类型多样。在网络舆情生成与动态演化中,涌现出诸如复杂网络小世界、无标度等新特性。①饶元、吴连伟、张君毅:《跨媒介舆情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机制研究与进展》,《中国科学:信息科学》2017年第12期,第1623-1645页。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工作中尚需结合传播要素特性,进一步对其内涵、外延、方法、规律等基本问题进行界定。民族宗教因素始终存在于事件表象背后,不存在纯粹的民族宗教问题网络舆情。当前民族宗教事件演化的借鉴和学习机制还不够完善,无法为实践工作提供典型经验和理论指导。

(二)尚未形成面向民族宗教事务的“综合治网”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②《习近平出席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18年4月21日,http://www.gov.cn/xinwen/2018-04/21/content_5284783.htm。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需要政府、媒介、社会组织及民众等群体共同参与,实现多维度动态平衡。政府是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的“把关人”,各个职能部门需充分发挥社会责任,澄清谣言传闻,淡化舆情政治色彩。同时,着力提升普通网民的是非分辨能力,必要时对舆情信息进行靶向推送,防止矛盾激化。意见领袖在民族宗教事务网络治理中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环,培养意见领袖队伍,吸收核心意见领袖,依托其社交范围、扩散力等影响力促使舆情的正面转化。同时,应规范新兴媒体行为,提升新兴媒体素养,共同塑造清朗网络空间。从现实情况看,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即时互动的新型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综合治网”格局仍待形成。

(三)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新路径

互联网的自由传递性、受众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以及时空信息交互富于动态流动性都促使我们积极探索适合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工作的新路径、新手段。对于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工作要坚持传统方式与新技术的有机统一,借助数据挖掘、自然语言处理、可信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发现新规律和新知识。尚需积极探索“大数据+舆情治理”的新方法,通过数据流引领新时代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精准化。坚持线上与线下有机统一,及时发掘与民族宗教因素相关的热点、焦点事件苗头,归纳网民对相关事件的评论和看法,及时掌握网民情绪,了解他们的诉求,并依法做出相应的解释和服务工作。尚需强化监管能力,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引导形成正面舆论。切实遵循网络传播的规律,善于应用新兴媒体,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正确引导舆论的能力。

五、新时代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工作的现实路径

(一)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网络全景生态建设,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生态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4月23日,第1版。然而,在网络空间涉民族、宗教问题的言论传播过程中,极端民族主义、宗教极端思想不时兴妖作怪,否定、抹黑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论调时有发生。负面言论甚至是谣言被别有用心之人散播扩大,极易造成恶劣的舆论影响。因此,要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网络全景生态建设,使新时代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由普治走向善治。

在实现民族宗教事务网络全景生态建设过程中,需厘清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传播的舆情主体、舆情客体、舆情环境三要素。对发布涉及民族宗教事务观点和态度的舆情主体,包括普通网民、意见领袖等,政府应保持开放和回应态度,着力强化公民法治意识,使网民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和法治观,积极吸收公民及意见领袖参与,关注敏感节点,融洽互动关系,使各方努力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对客体要素,包括文字、图片、表情、视频、音频和链接等,通过合理的指标刻画舆情关注度、舆情热度、舆情走向及舆情影响力等内生因素,实现演进态势的科学精准预测。在环境要素层面,尤其针对新兴媒体平台,需进一步加强各类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及舆情监管,不断充实内容、创新方式、完善制度,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

民族宗教事务网络全景生态是事件与网络之间、事件与事件之间相互作用而建立起来的动态平衡联系。网络事件传播常呈现“出生—成长—发展—消亡”的动态平衡过程,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也不例外,需注意其演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极化效应、涟漪效应、蝴蝶效应等,同时避免二次舆情或次生舆情的涌现。需改变传统“千媒一面”的宣传策略,疏堵并重,提升政治传播效果,将正能量的内容充满网络空间,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生态环境。在治理策略上,以善治理念加强引导,整合安全建设资源,分类施策、精准施策,积极掌握信息传播的主动权,以强化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论安全体系的建设。

(二)构筑舆情思想引领理念,统筹构建纵横维度的协调新格局

在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工作中,依靠“封”“堵”等手段来实现治理往往违背了用户知情权和言论自由,使公众产生逆反情绪,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国家的公信力。政府应构筑思想引领理念,让网络用户更多地看到真实的、积极的舆情,提高网络用户的信息甄别能力,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对于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亟须多层级、多维度、多部门之间联动,统筹构建纵横维度的协调新格局。在管理层面上,需要依托各基层单位建立社会联动机制,确保各层级对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应急管理的协调与统一,建立横向维度“大管理”格局。在制度保障基础上,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应急联动体系,实施危机协同治理,政府以及宗教事务等部门整体协同合力,构建动态协作网络,建立纵向维度的“大协作”格局。同时,结合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自身发展的周期特性,抓住网络群体中的“关键少数”,采取管制式引领、培养式引领、发展式引领等多种手段,使舆情防患于未然。

(三)依托科技助推舆情科学治理,探索行之有效的网络治理工作新模式

新媒体环境下,依托科技助推舆情科学治理,探索行之有效的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工作新模式。延伸和拓宽民族宗教事务舆情信息采集渠道,丰富采集手段,扩大采集范围,增加信息储量,尤其要注意采集深层次、具有预警性的信息。建立涵盖多媒体平台的云端网络民族宗教事务舆情大数据中心,依托数据挖掘、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解构海量信息,通过情感分析、关联分析方法跟踪网络舆情演进轨迹,对带有情感含义的观点进行深度挖掘,最终能准确发掘热点话题、用户特征、情感倾向,得到舆情生成传播的规律。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可视化手段使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分析由静态化转向动态化,片面化转向立体化,单一化转向全局化。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信息研判机制,对各类信息定期分析研判,梳理核对,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提高信息精确度和灵敏度。通过遴选热点舆情事件,采用内容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对民族宗教事件概况、传播特点、媒体引导力进行分析论证,进一步构建高效引导机制。依托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主导、反应敏捷的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预警、治理、修复机制,做到善于把握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发展规律,敏于发现前兆。

(四)加强立法,保障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长效监管

当前,《网络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使民族宗教网络信息发布与传播有法可依。这些法律规章虽然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互联网民族、宗教言论活动的法律底线,但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工作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一些负面舆论以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名义为包装,试图逃避法律法规的规范,甚至将极端看法、极端情绪渲染给普通网民。面对愈加复杂的网络舆情形势,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公平对待汉族和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保护网络舆情受众的利益成为关键。应继续加强立法,进一步细化网络舆情分类,进一步健全对新兴媒体的法律监管。一方面明确各部门的治理责任和职责分工,宗教事务部门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监督管理的主体,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使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得到落实;另一方面明确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论的内容,明晰舆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防止法律执行的随意性,保障舆情长效监管。

(五)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理论研究

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理论研究与社会网络舆情、民生网络舆情等舆情相比有传播规律的共通性。但不容忽视的是,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研究有别于传统的学术研究,其具有政治性、政策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等鲜明特性。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是解决互联网民族宗教服务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在借鉴和吸收当前各学科研究方法基础上,聚焦民族宗教事务在网络空间的深层、热点问题,推出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理论。例如,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的交互机制和驱动力、分析多维网络模型、柔性组合策略及治理效果评价体系等,以科学的理论创新成果指导民族宗教事务网络舆情治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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