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直解》语言现象札记

2022-03-23 16:02薛新月黑维强
关键词:蒙语孝经句末

薛新月,黑维强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元代口语与现代汉语较为接近,其中的一些语法、词汇是现代汉语的源头。[1]由于受到朝代更替、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影响,汉语较早地与其他民族的语言产生了接触。元代的统治者是蒙古族人,为了实现政治统一和思想统一,所实行的政治制度、教育制度等加快了汉民族与非汉民族之间的融合。蒙语和汉语深度接触,形成了一种带有汉语词汇和蒙古语语法特色的口语。元代汉语口语有三种,分别是蒙式汉语、汉儿言语和纯汉语。《孝经直解》使用的是汉儿言语,是出于交流的需要,根据蒙语的表达习惯,刻意地对汉语作出调整而形成的一种语言,其性质接近克里奥尔语。[2]257-260《孝经直解》记录了元代汉语口语的面貌,表现出一些蒙语干扰特征。《孝经直解》的作者贯云石精通多民族语言,是当时政府所需的双语型人才。贯云石受到许衡的启发,用浅近的白话作《孝经直解》一书。为了便于广大受众理解,作者运用“协商”机制对语言作出调整[3],化艰为俗。我们也可以据此判断出《孝经直解》的语言能够被北方各民族理解,综合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表达习惯。学术界对该文献进行了一定的语言研究,例如饶尚宽(1986)关注到了《孝经直解》中的“么道”“根底”“着”“呵”等具有少数民族语言特色的词,并对它们进行论证解释。[4]吕雅贤(1993)研究了《孝经直解》中句末语气词、处置句、疑问句、比较句的特点及发展情况。[5]朱冰洁(2016)从接触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孝经直解》的判断句、比拟句、虚词“呵”等用法上所体现出的蒙语干扰特点。[6]高乐(2020)对《孝经直解》中的词汇进行分类,概括了《孝经直解》的词汇特点。[7]《孝经直解》一书的语言接触现象非常丰富,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探讨。本文从接触语言学的角度,对《孝经直解》中尚未被涉及的元代汉语口语现象及语言接触影响下的语言特点作进一步分析讨论。

一、口语词汇释例

《孝经直解》中的语言是在汉语口语的基础上,有目的地选择少数民族语言的表达习惯,融合蒙语的语法规则。因此《孝经直解》中记载了一些具有汉语特色的口语词汇。例如:

【家】词缀。

《孝经直解》中的“家”有实词用法和词缀用法两类。在“家”的25个用例中,“家”作词缀共有17个用例,大约占比68%。在这17个词缀用法中,多数为“自家”,剩下的用例为“每日家”“各自家”等。例如:

(1)这孝顺父母的、扶侍官里的勾当了呵,自家身里自然立者也。(开宗明义章第一)

(2)存着自家爱父母的心呵,也不肯将别人来小看有。存着自家敬父母的心呵,也不肯将别人来欺负有。(天子章第二)

(3)好的歹的勾当先教知道呵,百姓自家怕也有。(三才章第七)

(4)这三件儿歹勾当不去了呵,每日家怎生般饮食奉养,虽恁地呵,也是不孝顺的一般。(纪孝行章第十)

例(1)中的“自家”与“身里”同义连文,表示“自己”。“自”即“自己”,“身”是元代特色词,意思是“自己;自身;亲身”。[8]“里”来自于蒙语的格标记系统,在“身里”一词中作处所格标记。例(2)例(3)中的“自家”都表示“自己”,分别作定语、反身代词。“家”在“自家”“每日家”这两个词中表示的意义有所不同。“自家”一词中的“家”用在人称代词之后充当词尾。“自家”义为“自己”,可以作主语、宾语,也可以用在指人的名词之后,用作反身代词,如例(3)。“每日家”的意思是“每日、每天”,词缀“家”用在时间词语之后表示时间类别,虚化程度更高,在句中作状语,如例(4)。

“家”作词缀的用法在上古汉语中就已经出现。到了东汉中后期,词缀“家”的用法增多,特别是医书中有较多的用例。[9]《现代汉语词典》在注音、释义等方面都取得了开创性的成就,根据我们所使用的语言的发展变化,不断地修订。其对“家[ia]”的后缀用法解释为“<口>用在某些名词后面,表示属于那一类人;<方>用在男人的名字或排行后面,指他的妻子”。当“家”的读音为“[iε]”时,则用在某些状语的后面,如“整天家、成年家”。[10]如此看来,普通话中保留的词缀“家”的用法较为单一,被普通话吸收的方言用法只有上述表示妻子这一种。实际上在方言中,词缀“家”的功能十分丰富,特色鲜明。例如,属于晋语五台片的陕北绥德方言,“家”的用法丰富,功能较多,可以表示某类人、某段时间、顺序等,作词尾表示方式、状态,作助词表示假设、提顿等语气。[11]例如:

(5)男人家/女人家/张三家/老大家

(用在名词之后,表示某类人。)

(6)白日家/黑地晚上家/早上家/夏上家/临明凌晨家/黄黑儿黄昏家

(用在时间名词之后,表示某类时间。)

(7)我家/你家/那他家/这儿家/那儿家/这里家

(用在代词后作词尾。)

(8)那娃娃要是考家保险肯定考上叻。

(作助词,表示假设语气。)

(上述例句转引自黑维强师《绥德方言“家”的用法、来源及语法化》一文。)

其他地区的方言也保留了部分“家”作词缀的用法。例如河南安阳话中就有“时间词+家”这种表达方式:

(9)他们成夜里家儿一直乱,真烦人!(他们一整夜都在一直乱,真烦人!)

(10)他黑来家儿才回来,你先回去吧。(他夜里才回来,你先回去吧。)

这些例句中的“家”已经达到了高度语法化的程度,表示某一段时间。“家”在语法化的过程中,估计是读轻声的关系,出现了“价/贾/假”等多种不同的写法,但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这也从语音上为“家”作词缀的用法提供了有力的佐证。整体来说,“家”的用法十分丰富,既可以表示家庭、方式、人的身份等义,在句子中作实词单独使用,也可以用作词缀,表示某种语法意义。古籍资料的记载以及现存的方言用法证实了“家”的词缀用法是汉语本身固有的。《孝经直解》中词缀“家”的用法正是保留了汉语的特色,是元代汉语口语词汇的反映。

【为头(儿)】开始;为首。

“为头(儿)”是元代出现的一个口语词,表示开始、首要、带头等义。《孝经直解》中运用了这一元代特色口语词。例如:

(1)身体头发皮肤从父母生的,好生爱惜者,休教伤损者麽道。阿的是孝道的为头儿、合行的勾当有。(开宗明义章第一)

这句话是对《孝经》原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解说。“为头儿”对译原文的“始”。“始”有最初、开头、开始之义。例(1)中“为头儿”与“勾当”位置相同,上下对应,都用在定语标记“的”之后,在句中都用作名词。“勾当”一词表示“事情”。“为头儿”在这一解说的口语中可以理解为“开始,为首”的意思。在句中,“为头儿”作为一个名词来使用,出现时代较晚。在早些时候,“为头”作为动宾结构使用,尚未成词。例如:

(2)若字无头,即不成字,阿为头也。(唐·一行《大毗卢遮那成佛经疏》卷十七)

例句中“为头”尚未凝固成词,“为”是动词,表示作为、是,支配名词“头”。例子后一句的意思为“如果字没有字头则不成字,阿是字头。”再如:

(3)每行各管四司,以本行为头司,余为子司,自唐制始也。(宋·高承《事物纪原》卷五)

(4)使知为盗之无益,自然不敢复为头首。(宋·李纲《宋丞相李忠定公奏议》卷六十九)

(5)在州郡者依城郭,无城郭者依大河,西山结山寨以为固,皆推豪杰以为头领。(宋·李纲《宋丞相李忠定公奏议》附录卷二)

例(3)中的“为”与“头”是分属于不同结构层次的成分,“为”是动词谓语,“头”是宾语“头司”这一偏正结构的组成部分。例(4)例(5)中的“头首”“头领”是众人之中的佼佼者,发挥着最为重要的领导作用。在语言运用中,“为”常常用作支配“头领”“头首”等的动词,“为”与“头”依旧处于跨层次的句法结构成分。“头”是“頭”的简化字,其本意是人身最上部分或动物的最前部分,后来逐渐引申出“开始”“为首的人”等义。例如:

(6)十月局席破麦壹硕伍斗,油伍升,破粟两硕捌斗,已上三等破用,壹仰一团人上,如有团家阙欠,饭若薄妙,罚在团头身上,其政造三等食饭,一仰虞候监察,三等料算会,一一为定为凭。(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一)《辛亥年(公元九五一年)社齐破除油面数名目》)

(7)张买德:车头,守普光囚五日。(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二)《戌年(公元八一八年)六月沙州诸寺丁口车牛役簿》(附亥年—卯年注记))

(8)十八日,酒壹斗,屈候都头用。(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二)《辛巳年(公元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周僧正于常住库借贷油面物历》)

“为”与“头”的位置关系也为两者结构关系的重新分析提供了可能。同时,受到汉语双音节化趋势的影响,在隐喻机制和语言表达经济性原则的推动作用下,“为”与“头”之间发生跨层结构组合,逐渐成为一个词。“为头(儿)”作为一个词语,表示开始、为首义在宋元口语文献中不乏用例。例如:

(9)为头的是郓城县石碣村住,姓晁名盖,人号唤他做“铁天王”。(宋·佚名《大宋宣和遗事》元集)

(10)如伏羲、神农、黄帝,从有天地以来为头儿立这个教人的法度,选著好人做司徒,复示以教人的缘由。(刘坚、蒋绍愚《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鲁斋遗书·直说大学要略》)

(11)真人为头先生每与了退[状]文书来。(蔡美彪《元代白话碑集录·蔚州飞泉观碑——抄录世祖圣旨(1280年)》)

(12)这安西府有的(缺)华阳谷东岳庙名子庙里住的(缺)为头先生每根底,赍擎的令旨与了也。(蔡美彪《元代白话碑集录·户县东岳庙令旨碑(1282年)》)

例(9)、例(10)中的“为头(儿)”都是为首、带头的意思。例(11)和例(12)的“为头先生”表示寺主,他们是寺庙里为首的人。“为头(儿)”一词的产生可能是受到了韵律节奏要求以及隐喻机制等的影响而通过跨层结构的组合凝固成词。它是构成近代汉语词汇系统整体面貌的一分子。“为头(儿)”的用法在明清也有用例。例如:

(13)况且又称十八兄,想必未冠的那人姓李,是个为头的了。(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之三)(中华书局,2009年出版,第35页)

(14)一面叫不着伤的酒保,去镇上请十数个为头的豪杰之士,都来店里替蒋门神与施恩陪话。(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三十回)(人民文学出版,1997年出版,第386页)

(15)为头的便是监寺地灵僧,手提一条熟铜短棍,向小舫头上打去。(清·唐芸洲《七剑十三侠》第二十八回)(华文出版社,2018年出版,第116页)

“为头(儿)”在普通话中已经很少使用,但是在方言中有所保留,赣语抚广片中“为头(儿)”表示带头、领头。

元代是汉蒙语言接触的强烈碰撞期,受到当时的政策和社会形势的影响,语言之间产生了高度的融合。当时的口语中既有汉语本身的特色词汇,也吸收了很多其他民族的语法使用习惯,丰富了汉语表达方式,推动语言接触朝着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口语文献具有时代性、民族性等特点,真实地记录了时代口语面貌。《孝经直解》也是这样一部口语文献,其词汇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其中很多词汇具有特色,例如“么道、根底、勾当”等,这些词语跟语言接触有关,但已有学者作过比较透彻的研究。《孝经直解》中还有一些特色词汇,例如“添气力”“歹勾当”“上头”等,彰显着语言接触的特色,同样值得我们关注。

三、语言接触特色语法现象

元代的统治者是蒙古族人,汉族人和蒙古族人是当时较大的两个群体,此外还有其他少数民族群体。因此作者在向多民族群体解说儒家经典时,在汉语口语的基础上,刻意地使用一些通用的语法规则。这些通用的规则一般来自具有政治优势的语言社团,在多民族之间通用,成为民族交流所使用的共同语,已经渗透到人们的口语中。在汉蒙语言接触的过程中,汉语口语的面貌必然会打上蒙语影响的烙印。下面我们从语法方面来看《孝经直解》中蕴涵的蒙语干扰特征。

(一)格标记“里”

汉语缺乏形态变化,语法意义主要通过语序和虚词来表示。标准汉语中的“里”是一个方位词,而直讲体文献《孝经直解》中出现了方位词“里”作格标记的用法。例如:

(1)孔子说,孝道的勾当,是德行的根本有。教人的勾当先从这孝道里生出来。(开宗明义章第一)

(2)官里一人的是呵,天下百姓都托着洪福里行有。(天子章第二)

(3)官里根底敬爱,远田地里去呵,心里也有。(事君章第十七)

蒙古语格标记的作用大致相当于汉语里的介词。汉语中的介词通常位于名词之前,而蒙古语的格标记则后置,形态也十分丰富。在用汉语对译蒙古语的格标记时,往往会对这些格标记合并、省简,用个别方位处所词来对译。[9]在直讲体文献中,为了便于理解,作者们往往使用方位处所词后置作格标记的方式,符合蒙古语的表达习惯。

例(1)中的“里”是离格。离格的主要功能是用于引出运动事件在处所和时间上的起点,语法意义相当于普通话的“从”。[12]在标准汉语中,我们习惯使用介词前置于方位处所词的表达方式。例(1)中“从……里”是汉语介词和蒙语格标记的融合,表示一种抽象的处所义。例(2)中的“里”是工具格标记。蒙古语的工具格附加形式为“-ar/-er、-bar/ber、-iyar/-iyer”。[13]由于汉语缺乏格标记,所以例(2)的后半句用标准汉语表达时,一般不会使用后面的“里”。因此“里”在这里用法突出,有一定的理解难度。句中的“托着”一词说明作者对蒙文相应格标记的理解是“凭借”,表示百姓们的洪福凭借至圣至明的统治者得以实现。例(3)中的“里”是处所格标记,它所对应的蒙古语中的格标记形式为“-dur(-dür)/-tur(-tür)、-da(-de)/-ta(-te)、-a/-e”。[14]“里”作格标记的用法在元代其他的文献中也较为多见。例如:

(4)我每名字里,交祝寿念经者。(蔡美彪《元代白话碑集录·凤翔长春观公据碑(1238年)》)

(5)天地气力里阔端太子令旨,道与猪哥、胡秀才、刘黑马、田八都鲁、和尚八都鲁并其余大小荅剌花赤、管民官、官军人等。(蔡美彪《元代白话碑集录·户县草堂寺碑——阔端令旨(1245年)》)

(6)如今依着在先圣旨体例里,不以是何差发休当,告天祝寿与者。(蔡美彪《元代白话碑集录·户县东岳庙令旨碑(1282年)》)

根据句义可知,例(4)、例(5)中的“里”表示抽象的处所格,例(6)中的“里”是后置工具格。

格标记“里”的用法在现代西北地区的方言中也存在。曹广顺先生将西北地区部分方言的格标记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分别是河州话、唐汪话、五屯话和甘沟话等。曹广顺先生认为现代西北方言与历史上语言接触产生的结果具有相似性的原因在于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作为以汉语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者,在学习汉语时,将母语中与汉语差异较大的语法现象带入了目的语(汉语)。[15]格标记在“蒙式汉语”和“汉儿言语”中不仅体现为“里”,还有其他多样的表达,例如“行”“上”“根底”等。这些格标记前面也会通过添加介词的方式形成汉蒙语言融合的表达方式来促进理解。

(二)复杂结构“人名+的名字”

在《孝经直解》中,介绍人名时会使用一种特殊的表达结构,即“人名+的名字”。例如:

(1)在先圣人有个周公的名字,曾这般行来。(圣治章第九)

这一用法在《孝经直解》中仅见1例,但是已经足够表现出其与汉语的迥异,引人注目。这一说法用标准汉语可以表达为“曾经有个名叫周公的圣人,就这样做了。”在元代其他的文献中,人名与“名字”一词合用时通常多表述为“人名+名字的”,其用法与上述用例相同。例如:

(2)通州(路)[潞]县有的一个翟德渊名字的和尚,文书里告:“李明秀名字的和尚,和(媿)[魏]德温名字的俗人殴打的上头,(路)[潞]县官俺根底不商量,一面词,将李明秀和尚根底打了二十七下。”(元·佚名《新集至治条例·刑部》)

(3)把钥匙开门的、把火照明的、和贼每一处执着器仗入去来的熊瑞、谢贵先名字的两个人,胡参政根底后底要了钱来,不曾下手。(元·佚名《元典章·刑部》刑部卷之三 典章四十一)

(4)四川道廉访司申将来:管军官百户王佰川名字的人,差着官军,交他管着修盖省官住的屋子来。(元·佚名《元典章·刑部》刑部卷之十六 典章五十四)

如上述例句所示,“人名”与“名字”并列使用,用作“和尚”“俗人”“人”等名词的定语。汉语是SVO语序,在介绍人名时,我们通常将动词“叫/叫作”置于姓名之前,用为“名叫/叫作XX”。(XX为某姓名。)根据语言的经济性原则,我们往往避免重复使用具有同等语义和语法作用的词。比如例句中真实姓名已经是相关人的名字,那么就不需要再专门使用“名字”一词,否则就会造成语义和语法表达的赘余,是一种语法错误。出现这样的用法可能与蒙语同位短语的表达方式有关。这一表达方式在反映元白话的其他文献中也在使用,比如《元典章》《元代白话碑》等。《元典章》由元朝的地方官署修订,《元代白话碑》中记载的是皇帝、皇后、皇子、诸王的圣旨、懿旨、令旨等,是将蒙语翻译成汉语的公牍,都是蒙式汉语的代表性文献,其中的蒙语特色更加浓厚。据此也可以看出《孝经直解》中“人名+的名字”的用法确实是受到蒙语干扰的影响而表现出来的语言现象。

“人名+名字的”表达方式与汉语的“名叫/叫作XX”结构迥异。《孝经直解》是一部直讲体文献,作者也不是蒙古族人,因此他在文献中会尽力去模仿这些差异较大的蒙语表达习惯。这些被模仿的表达方式可能已经进入到当时的中介语系统中,并得到广泛使用,能够在多民族之间通行,是汉蒙语言接触的突出部分。

(三)句末助词连用

助词“了、有、来、着”等在元代白话中都可以单独作时标记。“也”是表示确定的语气助词,是汉语中的判断句标记,“呵”是表示假设的语气助词。在《孝经直解》中也有这些助词组合起来作时标记使用的情况。例如:

(1)这般呵,是一生的孝道了也。(开宗明义章第一)

(2)这般呵,自家的大名分也不落后了有。(诸侯章第三)

(3)自家的身起谨慎少使用了呵,孝养父母着。(庶人章第六)

(4)那周公是周武王的宰相,拜郊的时将他周家的祖与天一处祭呵,天下诸侯都来添气力祭奠有来。(圣治章第九)

(5)孔子再说父母但有不是处呵,急急的索苦谏了着。(谏诤章第十五)

在标准汉语中,助词“了”是由表完成、结束的动词发展而来的,具有完结义,表示动作、事态的完成或实现。“也”一般用于判断句句尾,是表肯定的语气助词。“有”是在受到语言接触的影响下而产生的,是元代特有的语气助词。“来”的语法功能丰富,能作结构助词、区别词、趋向补语、语气词等,事态助词“来”表示事件曾经发生。助词连用的情况在宋代就已经出现,在元代则有了较大发展,使用广泛。[16]“着”最初是一个动词,后来从“附着、置放”等义逐渐发展出来表示持续的助词用法,是典型的进行体标记。例(1)连用的助词“了也”与例(2)的“了有”是表示完成的确定性语气助词。例(3)中的“了呵”是表过去完成时,带有假设的语气。例(4)的“有来”表过去时,“诸侯帮忙祭奠”这件事是在过去的时间中已经实现了的。例(5)的“了着”表示句中动作的变化,同时带有祈使的语气。此外,“了来”这一复合形式的助词虽然在《孝经直解》中未见,但在其他元白话文献中也较为常见,尤其是直译体文献。例如:

(6)在前那庙有赡庙地陆伯顷来,在后兵革时分,百姓每节次占了来,若不与些小田地呵,不中也者。(元·完颜纳丹等《通制条格·学令》卷第五)

(7)么道,奏奉圣旨,行了来。(元·佚名《元典章·吏部》吏部卷之三 典章九)

(8)在先一个厌镇底人,阿合马平章觑面皮,不曾杀了,放了来。(元·佚名《元典章·刑部》刑部卷之三 典章四十一)

在标准汉语中,事态助词“来”表曾经,“了”表示过去完成了某一事件或存在某种状态。在蒙古语中,表示动作的过去义或完成义时,有一些后缀是“-la˙a/-le˙e、-la˙ai/-le˙ei”。[2]语音和语义与汉语中的“了”“来”相近。因此,从语音、语义及语法位置三个方面的相似性考虑,在汉蒙对译文献中,蒙语的过去时用汉语的“了”“来”对译。汉语本身具有的助词连用方式也为两者的连用奠定了基础。“着”“有”位于句末作助词使用也是受到了蒙古语语法的影响。因此,助词的连用不仅有汉语的特色,也体现了蒙古语的干扰特征。

(四)动态助词“着”连接动词表共时/先后进行

“着”在古代汉语中用作动词,逐渐虚化为表示状态持续、正在进行的动态助词。在蕴含着汉蒙语言接触特征的《孝经直解》中,“着”有新的用法,两个及两个以上的“V着”连用,表示动作共时或先后进行的接续状态。例如:

(1)再说毛诗,大人行的好体面的勾当着,百姓每看着。(三才章第七)

例句中的“着”不是进行体/持续体标记,并不表示静止的状态,而表示不同的动作同时或先后进行。例(1)中“大人”指的是在上的官人,这句的意思是说“再引用一下毛诗的话,大人做的好事,百姓们会看着”。在上的官人做好事,百姓们在看着。“做好事”与“看”这两个动作可以同时进行,没有先后顺序之分。这种表示同时或先后进行的“着”与标准汉语的用法迥然不同,是用汉语的“着”对译蒙古语动词之后的连接形附加形式的结果,体现了汉蒙语言接触的特色。蒙古语往往会在动词之后填加连接形附加成分,表示该动词与紧邻的动词连用,这种连接形附加形式叫作“副动词”。[17]例(1)中的“V1着V2着”表示两个动作同时或先后进行,是并列式和先行式副动词的用法。元代其他文献中也多见此类“V1着V2着”的用法。

(五)运用SOV语序

汉语是SVO语序,而蒙语是SOV语序。在汉蒙语言的接触中,蒙语语序对汉语的影响很大,在直讲体文献和直译体文献中都出现了很多受到SOV型的语序影响的表达,《孝经直解》也不例外。例如:

(1)大使钱的勾当休做着,小心依着法度行者。(诸侯章第三)

(2)这两件儿勾当的呵,富贵常常的有。(诸侯章第三)

(3)自家的身起谨慎少使用了呵,孝养父母着。(庶人章第六)

例(1)中的宾语“勾当”位于谓语动词“做”之前,用标准汉语可以表达为“休做大使钱的勾当”。例(2)中句末的动词“有”还能够表达比较明显的实义“领有、拥有”,按照标准汉语的说法应当为“常常的有富贵”。句末的“有”是元代汉蒙语言接触中最具特色的语法现象之一。对于这一现象,祖生利认为句末的“有”是对蒙古语“a-/bü-”这一特殊动词及其变化形式的翻译。[18]李泰洙认为,句末的“有”从汉语的角度看是语助词,从蒙古语的角度看则是补助动词性质的成分。[19]总之都认为句末的“有”来自于蒙古语,是受到语言接触的影响而产生的一个成分。一些位于句末且没有实际意义、在汉语表达中可以省略的“有”可以理解为蒙语格标记的对译。由于蒙古语语序以及句末“有”的影响的扩大,在一些非蒙古族人的作品中出现了动词“有”位于句末的情况。这些处于句末位置上的实义动词“有”则是蒙语SOV语序的反映。例(3)也是蒙语SOV语序的体现,动词“使用”位于其支配的名词“身起”之后。“身起”是元代特色名词,义为“身体;身子”。变换为标准的SVO型语序则表达为“谨慎少使用自家的身起呵。”

(六)汉蒙语言结构混合使用

对于元代的汉蒙语言接触,从政治方面来看,蒙语是强势语言,从文化方面来看,汉语是优势语言。[2]这一时期形成的多民族共同语吸收蒙语的语序和语法,吸收汉语的词汇,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语言融合现象。这在反映汉蒙语言接触特色的《孝经直解》中有所体现。例如:

(1)阿的是诸侯大官人每行孝道的勾当有。(诸侯章第三)

(2)孔子说,先将孝道治天下着,小名分的人不着落后了,休道是大名分人有。(孝治章第八)

(3)因这般上头得那普天下欢喜的心,把祖先祭祀呵,也不枉了。(孝治章第八)

(4)因这般上头得一家人欢喜,奉侍父母呵,不枉了有麽道。(孝治章第八)

(5)将这两件儿先父母根底行呵,四海百姓把我的这德行教道做体例的一般行有。(天子章第二)

例(1)和例(2)中句末的“有”的用法来自于对蒙古语特殊动词“a-/bü-”的翻译。[18]这两个句子是以“是”为判断词的判断句。标准汉语的判断句有多种类型,比如“……者,……也”“……,……也”等。“是”字式判断句的表示方法为“……是……”。例句中“是……有”构式是标准汉语的判断词“是”与来自于蒙语的句末助词“有”的融合,共同表达判断义。例(3)和例(4)中的“上头”与前文所述“里”来源相同,作格标记,表示原因。为了便于人们理解该词义,汉语表原因的介词“因”与“上头”结合,组成“因……上头”构式,共同表示原因。“因为/为”也可以进入这一构式。例(5)的用法与例(3)、例(4)类似,“根底”也来源于蒙古语格标记的对译。“根底”一词主要是对译蒙语名词代词的处所格、离格、宾格及领格成分。[14]例(5)中的“根底”是处所格标记,前半句表示“在父母跟前做这两件事”。“将……根底”是将汉语的处置式与蒙语格标记融合在一起使用。上述这些构式都是融汇了汉蒙两种语言表达方式的混合结构,蕴涵着鲜明的语言接触特色,反映了汉蒙语言在元代产生了深度融合的现象。

综上,《孝经直解》一书能够体现出汉蒙语言融合的部分情况,其中包含了“家”“为头(儿)”等汉语词汇,还涵盖了使用格标记“里”、复杂结构“人名+的名字”等特殊语法现象。这部作品的受众比较广泛,涉及汉族和汉文化水平较低的少数民族人群。这部作品中能够在多民族之间通用,表明其语言是当时“汉儿言语”面貌的真实写照。其中的汉语词汇以及包含蒙语干扰特征的语法现象为语言接触以及多民族中介语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语言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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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语孝经句末
四川方言句末助词“哆”
《孝经》在儒家经典体系中的地位变迁
——以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为讨论中心
完整句末不一定都用句号
“也”“还”在英语中的用法
《御制满株蒙古汉字三合切音清文鉴》与《蒙语老乞大》中的蒙古语第一音节母音比较研究
《孝经丛书》与《孝经总类》异同考
——从明代朱鸿《孝经》类编著来看
《孝经郑注》辑本三种平议
句末“没”和“没有”的演变分析
试析如何在小学蒙语课堂中锻炼学生口语交际
浅析介词“打”与蒙语“从格”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