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果累累践初心
——2021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工作亮点回顾(下)

2022-03-24 08:08刘艳秀,郝洋,董欣
辽宁自然资源 2022年2期
关键词:耕地辽宁省矿山

辽宁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全面启动

2021年10月11日,辽宁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首批证书颁发仪式在省行政审批大厅举行。

为确保测绘资质管理改革顺利实施,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辽宁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审查细则、申报指南,建立了各市局线下审核、省厅线上会审审批的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工作流程,细化审核要求,严控材料真实性,严把准入门槛。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多次组织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单位开展政策和法律法规宣讲培训,积极为测绘单位复审换证做好业务指导。

自8月4日全省正式启动复审换证工作以来,全省测绘资质单位陆续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材料信息,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力量已审查近400家测绘资质单位,整体工作正有序高质量推进。

《辽宁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正式印发

2021年《辽宁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 。《规划》范围覆盖辽宁省全域,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规划》是全省“十四五”期间基础测绘工作总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全省各市县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规划基础依据。

《规划》提出到2025年,高水平建成陆海统一、联动更新、按需服务、开放共享的基础测绘服务体系,形成对内精准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对外高效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新格局,为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同时结合辽宁实际,提出了全省“十四五”时期基础测绘工作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8项主要任务,6项重点工程。

实施品牌培育,打造不动产登记优质服务品牌

以为民服务解难题为重点,全省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围绕“便民、高效、创新”目标,统筹运用各类举措,实施品牌培育行动,不断推出便民惠民利民措施,因地制宜,积极创建各具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努力让群众充分享受到获得感和幸福感。

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把群众需要到多个窗口办理的相关事项变成“一件事”, 全力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品牌,在全省率先推出不动产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锦州市不动产登记平台与锦州市政务网顺利对接,以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核心,协调水务集团、燃气公司、电业部门实行联动机制,实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群众购房实际需求,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交房难办证难”的突出问题,解决了广大购房业主买房不能办证的“心病”,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在落户口、子女上学、贷款融资、转移流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登记、交易、缴税“一岗通办”平台,彻底打破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间的单位壁垒,做到从人员到业务深度融合,实现最高层级的“一体化”。 实行“一岗通办”后受理窗口增加1倍,资源数量、工作效率即刻提升100%,让万千办证群众享受到了省时省力、方便快捷的办证体验。

义县“爱心服务专车”,成为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下沉基层的重要举措和服务品牌。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及退伍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各乡镇政府协同对接,普查掌握了全县老党员、老英雄、老模范和老复转军人“四老”人员群体底数,在18个乡镇设立了上门服务信息联络站(点),专车配备专人及专用设备,巡回服务“四老”人员,提供精准上门服务,用最质朴的行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精神落到实处。

打通行政审批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结合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积极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嵌入对接工作。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众版)、省“金土工程”3个厅自建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将涉及民生领域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接入“辽事通”,全省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由线下办、现场办拓展为“智能办”“网上办”“指尖办”。完成系统列表中除审核转报事项外全部信息录入工作,涉及政务服务事项44项,累计录入信息项836项 ,为统一对接网上政务服务入口,真正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彻底打破“信息壁垒”,打通数据共享通道创造条件。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辽宁省自贸区试点改革的基础上,将涉企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省推广,对自然资源部门18项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8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9项三中方式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坚持“应办即办”“说办就办”“办就办好”“一次办结”的工作理念,逐项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清单式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缩短时限,政务环境明显优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审批环节明显简化,政务运行明显高效。截至目前,实现减环节20%、减材料43%、审批时限压缩60%;审批中的“专家评审”等不计时环节全部制定“承诺办理时限”。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改革工作,落实省级“容缺受理”事项44项,达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提交一次材料”甚至“不提交材料”的目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率先完成“跨省通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开展“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积极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全省统一完成自然资源部门涉及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查询”、“测绘作业证办理”等18项事项的“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21年,全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21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站在新的起点上拓新局、谋新篇的一年,做好全省自然资源工作对全省经济发展、辽宁全面振兴意义重大。耕地保护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最为关心、强调最多的大事,2021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提高政治站位,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构建耕地保护长牙齿的硬措施。

去年,全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每月进行通报。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对存量违法建设用地,坚持分类处置,分步整治,先补办用地手续保障合理需求,再实施没收、拆除等整治措施。全省自然资源部门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结合国土“三调”成果,加快推进耕地质量分类,上半年,完成省级成果汇总,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核。严格规范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逐地块落图、拍照入库,持续强化监督管理。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着力从源头减少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开展“增存挂钩”,严格各类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强化标准管控,积极推进土地复合利用,推广节地技术、节地模式,组织建设用地利用评价和考核。

建成绿色矿山100家

2021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持续优化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考评标准(试行)》《辽宁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为推进菱镁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绿色矿山管理和各项要求,研究制定了《辽宁省菱镁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正在履行地方标准发布程序。同时,为了持续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研究制定全省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规划和绿色矿山管理办法。

通过组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年”、专题培训、重点企业精准指导、搭建服务机构平台、召开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交流会等多项措施共同发力,全省建成绿色矿山100家,其中国家级54家,省级46家,打造了一批多行业、示范性强的绿色矿山,加快推进全省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同时,建立全省绿色矿山创建库,589家矿山企业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绿色矿山,全省矿山企业营造出浓厚的绿色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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