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挑战及其应对之策

2022-03-24 19:05王林平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2年4期
关键词:共同体中华民族意识

王林平, 高 宇

(哈尔滨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是国家战略层面的政治问题,也是基础理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要“让互联网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1]。广义的移动互联网是指将互联网提供的技术、平台、应用以及商业模式与移动通信技术结合并用于实践活动的统称。根据2022年2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人,较2020年12月增长了429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3%。[2]近年来,国内学界从不同学科视角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意蕴、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等进行了多维度探讨,但鲜有研究关注移动互联网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的影响。为此,本文从移动互联时代的传播环境、信息资源和传播媒介三个层面,深入分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的新传播格局,着重探讨移动互联时代技术差异化、内容碎片化、环境复杂化、传播方式去中心化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力、整合力、影响力和引导力带来的挑战,为增强移动互联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实效、营造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提供路径参考。

一、移动互联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的新传播格局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产生,新的传播格局逐渐形成。传播环境从现实走向虚实结合,呈现出虚实化特征;信息资源从传统媒体转向多元网络平台,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传播媒介从传统媒体向全媒体转换,呈现出多样化特征。这些新变化对于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实效、拓展其传播范围、促进人们形成正确的行为准则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传播环境虚实化:从现实环境走向虚实结合

移动互联时代的信息传播环境是一个介于“现实”与“虚拟”之间的拟态环境。作为网络时代的信息技术,“虚拟”是指“网络技术所促成和展现的数字化空间”。“虚拟”在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实物虚拟”“符号虚拟”“数字化虚拟”三个阶段。其中,只有“数字化虚拟”阶段才真正使“虚拟”成为现实。[3](P.4)美国学者迈克·海姆(Micheal Heim)把人类在虚拟环境中的活动方式概括为模拟(Simulation)、远程展示(Telepresence)、身体完全沉浸(Fullbody Immersion)、身临其境(Immersion)、互动(Interaction)、人造性(Artificiality)、网络化交往(Networked Communication)。[4](P.11)移动互联时代,人们通过微博、微信、QQ等构筑起对现实社会的数字化映射,从而加深对世界的认识和了解。从形式上看,这种方式是虚拟的,但其传播氛围却是真实的。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格局,突破了人际交往的时空局限,其信息以符号和数字的形式进行传递,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更加丰富的信息资源。移动互联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将现实环境与虚拟环境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现实环境与虚拟环境的交互作用,从而实现信息的快速传播并有效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所以说,传播环境的虚实化有助于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的实效性。

(二)信息资源多元化:从传统媒体转向多元网络平台

互联网早已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信息内容生产格局,移动互联网的信息资源也在不断扩张。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内容的生产和传播密不可分。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不仅打破了原有的信息传播模式,而且还使得信息传播主体由传统媒体向多元网络平台转变,如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百度新闻等互联网平台。多元的网络平台和信息资源有助于提升人们的国情认知。美国学者迈克尔·普罗瑟教授指出:“作为个人,我们感知、观察、评价我们接收到的文化数据,并据此行动。一切人的传播都始于个人的文化参与,也回归个人的文化参与。”[5](P.54)也就是说,人们的行为是在感知、观察所接收到的信息的基础上做出的判断。移动互联网为人们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提供了多元的网络平台。例如,藏人文化网、彝语在线、壮族在线等文化网站通过对本民族的自然生态、文化特色、分布格局等概况的介绍,使人们感知和了解多民族的国情信息。因此,信息资源的多元化促使人们形成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的正确行为。

(三)传播媒介多样化:从传统媒体向全媒体转换

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打破了信息传播的技术壁垒,传统媒体与多元网络信息平台协同发展,媒介形态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当前,为适应移动互联时代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传统媒体开始向全媒体转型。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效果不仅需要丰富的信息资源,而且需要多样化的传播媒介。只有实现传播媒介的多样化,信息才能被传递得更广。多样化的传播媒介作为连接媒体和受众的纽带,有助于准确表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全媒体的传播方式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网络空间的即时传播、创新传播和全时传播,拓宽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网络空间的传播范围。尤其是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推荐等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了信息数据在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实现了从信息源头上同步数据、同步传播。2022年“两会”期间,人民日报国际部与人民网人民视频共同推出了《两会零时差》系列短视频,短视频从国内国际两个视角,以“云上”对话和线下访谈的方式邀请“两会”代表、驻华大使、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等解读“两会”的热点话题,回应人们最关切的问题。[6]因此,移动互联时代传播媒介的多样化有助于拓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范围。

二、移动互联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的传播挑战

移动互联网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人们的思维观念和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影响。数字鸿沟、内容碎片化、网络谣言以及传播方式的“去中心化”等现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带来了挑战。

(一)技术差异化:数字鸿沟消解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力

数字鸿沟是指当代信息技术领域中存在的差距现象[7](P.328),体现了人们运用网络获取和使用信息能力的差距,其中包括技术鸿沟、信息鸿沟、算法鸿沟、代际鸿沟、通信鸿沟等。[8](P.339)现实地看,信息鸿沟和算法鸿沟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带来的挑战较为突出。

一方面,传播技术发展不平衡带来的信息鸿沟滞后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力。美国传播学者蒂奇纳等人指出:“随着大众传播向社会传播的信息日益增多,社会经济状况较好的人将比社会经济状况较差的人以更快的速度获取这类信息。因此,这两类人之间的知识鸿沟将呈现扩大而非缩小之势。”[9](P.274)这里的“知识鸿沟”指更广泛意义上的“信息鸿沟”。目前,贫困落后地区的所有县(市)虽然实现了脱贫摘帽,但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薄弱,文化发展面临着地方困境和外部因素的双重挑战,社会事业建设和发展仍然相对滞后,部分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失衡。相比较而言,这些地区与东南沿海地区之间的发展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和不充分。[10]这种客观存在的不平衡和不充分不仅限制了网络技术的发展,造成传播技术发展的不平衡,而且加剧了信息鸿沟的扩大,从而导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相对滞后。另一方面,算法推荐技术带来的算法鸿沟弱化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力。“一切技术都是有缺陷的,在带给人类利益的同时,也带来损害,这是任何技术自身存在的一种二律背反。”[11](P.189)虽然算法推荐技术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提供了技术支持,但在资本逐利的推动下也可能催生一味迎合用户和市场需求的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力。

当前,官方媒体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的主阵地。为了适应移动互联时代的发展,中央和地方等主流媒体已将传统媒介与移动互联网媒体进行了深度融合,但仍有一些移动互联网平台利用算法推荐技术对用户的喜好进行分析,从其他媒体中抽取相关信息,经过筛选和过滤再传递给用户。这不仅干扰了主流媒体的信息传播过程,而且弱化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网络空间的传播力。

(二)内容碎片化:主体泛在冲击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整合力

碎片化是指“完整一体的事物被分解成诸多零碎的片段”,在社会学、传播学和教育学等研究领域,碎片化体现为制度碎片化、碎片化信息和碎片化学习等。[12]移动互联时代,信息碎片化和思维碎片化等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移动互联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泛在化,其中包括主体泛在、时间泛在、空间泛在,即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接入互联网。[13](P.31)一方面,信息碎片化传播引起的信息误读削弱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的影响力。随着网络短视频平台的井喷式发展,信息以图片、短视频、音频的形式海量涌现,加深了人们对信息的理解和认识。然而,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由于人们无法了解事件的完整信息,难免会断章取义,一些网络平台将碎片化信息、与事件不相关的信息、难以判断真伪的信息联系在一起,使得不在事件现场的人们成为“沉默的大多数”。这些碎片化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裂变式传播,不仅降低了人们对突发事件有效信息的识别度,而且还给谣言制造者带来了可乘之机,引发人们对突发事件的误读,甚至产生误解,从而降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的引导力。另一方面,思维碎片化增加了价值整合的难度,削弱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的影响力。在传统媒体时代,人们所接收的信息皆来自官方主流媒体。移动互联时代,人们只关注那些与自身相关的文化信息和价值观念,对于那些潜在的意识形态领域的理念缺乏主动的认知动力,特别是青年群体正处于身心发展与实际需求无法匹配的阶段,其思维呈现分散化、碎片化特征。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碎片化解读使其内涵和价值无法真正“入脑”“入心”,“外化于行”。

(三)环境复杂化:网络谣言弱化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影响力

谣言是指某些群体、个人或组织出于特定的目的和动机,主动捏造或散布缺乏事实根据的言论。网络谣言是通过网络媒介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消息。与现实社会中的谣言相比,网络谣言因传播方式的即时性且传播速度极快,容易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是“为害甚广的社会‘毒瘤’”[14]。美国学者卡斯·R.桑斯坦指出,谣言会通过信息流瀑现象和群体极化效应两部分重叠的过程进行传播。[15](P.9)移动互联时代,由于传播环境的复杂化,网络谣言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信息流瀑和网络群体极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信息流瀑现象极易消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影响力。信息流瀑是指随着谣言的快速传播,相信谣言的人不断增加。信息流瀑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人们相信他人的所言所为,特别是在“意见领袖”的引导下信息流瀑现象更容易发生。移动互联时代,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过程中,一些网民极易追随多数意见使舆论可能朝着偏激的方向发展。正如桑斯坦指出的那样,人们通常会在偏见的影响下吸收和消化信息,并对信息做出反应,即存在“偏颇吸收”的情形。面对复杂且具有海量信息的网络信息环境,一旦网民因媒介素养不高而被一些具有不良倾向的网络谣言所影响或操纵,其不仅无法做出正确、理性的行为选择,而且很有可能采取不利于事件发展的行动。尽管当下国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网络媒介平台的监管,但网络媒介平台依然存在网络诈骗、传播虚假信息和肆意散播谣言等乱象,尤其是网络短视频的爆火使一些虚假信息快速传播。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群体极易受到相关信息的影响,致使其价值判断标准偏离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引导。[16]

另一方面,网络群体极化易削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力。社会心理学认为,群体极化是指个人在群体讨论的影响下更容易做出比独自一人决策时更为极端的决策。[17](P.138)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是在极化信息源的刺激和各种网络因素或利益相关者的推动下,网民群体的固有观点在不断的互动中得到强化并最终走向极化的现象。移动互联时代,各类网络媒介平台,如百度贴吧、微信、微博、天涯论坛等极易导致群体极化现象的发生。在这些网络媒介平台中,网络信息越具有情绪感染力就越容易获得网民群体的关注和追随。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一书中指出:“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情感: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18](PP.38~39)一些具有鲜明个性的“网红大V”或流量偶像利用追随者的数量优势以及谣言的情绪感染,通过挑动群体极化现象来获得流量。而主流的声音因没有足够多的粉丝追随,很容易淹没在互联网的浪潮中,其舆论引导作用被严重削弱。所以说,在信息流瀑和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影响下,网络谣言的肆意传播和蔓延极易造成价值的紊乱,干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网络空间中的影响力。

(四)传播方式去中心化:裂变传播削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引导力

21世纪,去中心化作为自然生态学的概念被广泛应用到不同学科,其意指自然界的演化没有恒定的中心。加拿大传播学家麦克卢汉最早将去中心化概念引入信息传播领域。他指出:“计算机挟其散播信息的强大能力,正在创造崭新的权力结构,一种‘处处皆中心,无处是边缘’的新权力结构。”[19](P.117)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认为,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兴数字媒体呈现出“交互式、去中心化”的传播特征。[20]借助美国学者洛伦兹提出的“无力者的力量”的蝴蝶理论,裂变传播效应是指新媒体传播内容通过不断地对信息的叠加引发新媒体与传统主流媒体的协同效应,经相关利益方的反馈,形成信息传播的蝴蝶效应。去中心化的传播方式为信息裂变传播提供了支持。移动互联时代的信息生产和传播结构改变了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中心化生产和单向传输的模式,并呈现出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并存的特点。

移动互联时代,去中心化的传播方式极易削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引导力。一方面,去中心化传播结构极易干扰受众的判断力。去中心化的传播结构意味着传播内容多元化与受众选择的多样化。移动互联时代,网民借助互联网技术在信息生产过程中不断形成、重塑和积淀能够引起受众共鸣并产生强大感召力和传播力的话语。然而,当代社会的快节奏使人们更倾向于选择短小精炼的文字和富有表情包、视频、音频的影像,从而使媒介技术衍生成以图像电子媒体为中心的“娱乐化”存在。[21]在去中心化传播方式的影响下,一些信息的再生产极易脱离现场和去语境化,从而产生信息失真和误读现象。特别是在消费主义文化的影响下,一些受众因缺乏理性思考而逐渐偏离社会主流价值观念。虽然多数受众对网络信息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但依然有部分受众在面对复杂的网络信息时,无法有效辨别其真伪。因此,在主流价值观念受到多元价值观念冲击的情形下,如何使受众选择接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免受其他非主流价值观念的干扰,已成为学界深思的问题。

另一方面,圈层化阻隔且弱化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感召力。圈层化是一个有层级的相互嵌套式的圈子。在这个圈子中,人们因具有同质趣缘而黏合,因具有异质兴趣而分众。[22]移动互联时代,信息去中心化的裂变式传播结构只是分散的、局部的和暂时的,在经过精英群体的介入后,又会生成新的传播中心,进入再中心化。再中心化的传播结构不仅催生了圈层结构的聚合化,而且还推动着圈层交往趋向的区隔化。可以说,“由于圈层结构的存在,不同群体之间排斥对话和交流的情况经常出现,对‘他者’的定义和想象往往陷入‘非友即敌’的思维”[23]。在这种交互撕裂的圈际图景中,外部有效信息与价值引导难以介入圈层内部,那些“无法获取圈内话语‘密钥’的人被拦在圈层界外,拥有共同兴趣爱好的、思维相近的成员则在圈内话语的推动下进一步强化其群体黏性”[24],在圈内与圈外之间形成一堵无形的信息围墙,从而不断加深圈层话语鸿沟、解构圈层文化认同、稀释圈层话语共识,致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主体失语,带来信息辐射范围窄化、传播渠道受阻,最终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引导力。

三、移动互联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创新之策

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也使其面临严峻的挑战。新时代,移动互联网理应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技术之网”“媒介之网”“共识之网”“法治之网”。

(一)丰富网络传播方式,细织“技术之网”

首先,要遵循技术发展规律。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遵循技术发展规律,做好体系化技术布局,优中选优、重点突破”[25]。因此,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实效,应以网络平台建设为基础,保障网络信息传播的效率;以网络文明建设为目标,完善用户反馈意见;将成熟的互联网技术运用到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工作中,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信息传播系统。其次,要搭建区块链平台。当前,信息接收方式日渐直观化,传播样态日趋多元化,网络短视频受到受众的热烈追捧。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过程中,我们既要利用不同的传播技术丰富传播样态,又要重视传播内容的实用性。区块链平台作为一种以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和共识机制等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库,可以有效克服受众信息不对称、主体多元且分散等问题,实现多主体共同协作传播、民族文化资源的共享等。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过程中搭建区块链平台,可以整合丰富的民族文化样态,实现多节点、多主体的深度聚合,对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实效具有积极作用。最后,要有效利用算法推荐技术。利用算法推荐技术丰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方式,不仅有利于准确分析受众的偏好和需求,而且有利于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可以说,算法推荐技术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细织“技术之网”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一是要确保算法推荐技术的正确发展方向,“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形成一个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坚强核心,这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保证”[26]。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算法推荐技术朝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关键,也是有效利用算法推荐技术的基本前提,更是避免算法推荐技术被资本逐利性侵蚀的有效路径。二是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过程中,克服算法推荐技术的缺陷及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根据用户偏好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推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信息。三是互联网企业和自媒体要协同主流媒体共同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的创新发展。当前,互联网企业的核心技术发展较为先进,一些自媒体用户的关注度极高,两者在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在网络空间中的舆论引导等方面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因此,提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实效,丰富网络传播方式,应吸引更多的网络主体参与其中。

(二)拓宽多重传播渠道,广织“媒介之网”

网络新兴媒体的发展改变了传媒生态,拓宽了信息的传播途径。“过去由传统媒体垄断的传媒生态,已经有多种新力量(如自媒体、互联网公司等)进入,而这些力量并非可有可无的配角,它们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传统媒体话语权力削弱,也带来新的市场格局。”[27]因此,应以拓宽多重传播渠道广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媒介之网”,利用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民族团结榜样的引领作用,推动多元文化的协调共建。

首先,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移动互联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的变化在为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实效提供有利条件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要在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形成强大的合力,打造有利于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实效的智能化主流媒体。智能化主流媒体在收集网络信息数据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智能算法推荐技术的强大优势,扩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领域。当前,人民日报、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已将智能技术应用于信息传播的各个环节之中,进而推进媒体的智能化建设。其次,要注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软传播”。“软传播”是相对于生硬、刻板的传播方式而言的将信息生活化、场景化的传播方式。具体来说,就是要适当转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的话语表达方式,以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达可感知、具有趣味性的内容。另外,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自媒体等网络主体之间要形成良性互动。最后,要打造富有民族共同体特色的网络话语体系。美国学者霍华德·贾尔斯认为,“在赢得不同文化(群体)的他人好感时,语言调整是极常见的策略”[28](P.417)。语言是“能够使一个族群在群际环境中以一种独特而活跃的共同体方式行动的东西”[29]。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话语体系,提升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感召力”[30](P.300)。“五个认同”理念作为中国民族理论与政策的特色话语与概念表述,蕴含着多维政治整合机制,这是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关键和钥匙。因此,创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网络话语体系,需要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在网络多重传播渠道中增强“五个认同”理念,提升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的网络话语权,加深人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了解和认识。比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过程中,官方媒体和主流媒体可以通过网络流行语、表情包等表达方式拉近与受众的距离,也可以使用具有民族特色的话语和符号增加亲切性和认同感。

(三)完善文化信息交融共享,深织“共识之网”

信息数据共享是信息数据交换与交互的过程。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提出,要“完善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消除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推进数据资源为公众服务,进而更加有效地服务社会,推动经济发展”[31]。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移动互联技术不仅为信息共享提供了资源条件,而且为信息流动提供了技术可能。所以,应在完善信息数据共享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使移动互联网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共识之网”。

首先,高度重视移动互联网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中的正向积极作用,充分认识移动互联时代舆论环境的新变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官方媒体、主流媒体与传播受众建立起双向互动模式,传播正能量,防止碎片化信息带来的意义误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潜移默化地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其次,充分利用各省(市、自治区)大数据管理部门的信息数据资源,从纵向(国家与地方)和横向(各管理部门)两个维度打通数据链接,汇聚与民族有关的资源数据,利用大数据和可视化技术,构建全方位覆盖的民族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拓宽社会组织与公众获取信息数据的渠道,基于政府共享的信息数据创新社会服务。最后,构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多民族文化信息共享空间,筑牢文化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表明,“中华民族的统一体之中存在多层次的多元格局”,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32]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是一部充满大互动、大迁徙、大融合的历史。没有历史上的多次民族大融合,中华民族就不可能形成。在民族融合的过程中,各民族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最终结成了密不可分的文化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推动着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力量之所在。因此,基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整合文化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消解由语言文字异构性带来的“信息孤岛”和“信息鸿沟”,能够有效推动多民族文化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健全网络法律法规,密织“法治之网”

法治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障。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3]。只有充分发挥民族法律法规的整体功效,以健全网络法律法规密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之网”,才能发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效能。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宪法中有关民族共同体的网络宣传教育。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华民族”写入宪法,不但使人们认识到“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且对发展和睦共处、和衷共济、和谐共存的民族关系具有重要意义”[34]。尽管有关“中华民族”的表述已写入宪法,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表述在宪法中并没有体现出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意识,不仅要强化一般层面的宪法宣传与宪法理解,还要推动与民族规定有关的法律条文的完善和实施,为依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宪法保障。其次,要健全移动互联网有关民族言论的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尤其是自媒体的蓬勃发展改变了人们的交往、交流和表达方式,自由、开放甚至超越话语边界的行为司空见惯。尽管我国已有50多部关于互联网监管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营造健康的网络空间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移动互联网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仍处于滞后阶段。因此,应完善有关互联网信息发布主体、客体以及内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惩处散布网络谣言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积极探索“互联网+民族团结”的行动方案,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既要及时回应和处理好各种涉民族、社会关切的问题,做好民族宗教舆情工作,又要在互联网空间积极打造文化交流平台,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最后,要完善移动互联网新技术的法治监管。“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35](P.537),新技术往往成为法律监管的空白,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量子科技等新兴技术,如果没有法律的监管就有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由于互联网具有隐匿性、开放性以及一些移动互联网平台在资本逐利的驱使下可能会钻法律的空子,使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一些所谓的“网络大V”或者“意见领袖”面对正常的社会事件,有时会借题发挥,打擦边球。信息大爆炸时代,有关民族关系的舆论话语淹没于海量娱乐化信息之中,这无疑加大了舆情监测的难度,若任其自由扩散传播,某些议题将演变成涉民族因素的网络舆情,甚至可能引发“扩散式”的矛盾纠纷等。[36]为此,应针对防范网络科技风险难题,加强对新兴技术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保障网络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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