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中古“异物志”考订、辑补

2022-03-24 23:49郁冲聪
史志学刊 2022年3期
关键词:佚文临海水土

郁冲聪

(浙江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异物志”是中古物产专志的主要撰述形式。它结束了早期物产知识散见于史注、字书、农书、大赋等各类文献的零散局面,对汉魏间急速增长的地理知识和物产知识进行了深度整理与总结,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有目可查的汉唐间“异物志”不少于20种[1]王晶波曾统计汉唐间各家“异物志”,有:杨孚《异物志》、万震《南州异物志》、朱应《扶南异物志》、沈莹《临海水土异物志》、佚名《凉州异物志》、陈祈畅《异物志》、房千里《南方异物志》、孟琯《岭南异物志》、沈如筠《异物志》、佚名《岭南异物志》、宋膺《异物志》、曹叔雅《异物志》、谯周《异物志》、薛莹《荆扬以南异物志》、续咸《异物志》、佚名《南中八郡异物志》、佚名《南中异物志》、佚名《南方异物志》、郭氏《异物志》、孙畅《异物志》、佚名《郁林异物志》,共计21种。参见王晶波.《异物志》的编纂及其种类[J],社科纵横1999,(4).此外,笔者在唐释慧琳《一切经音义》和《文选》李善注中又发现了一种薛珝《异物志》,这种《异物志》未见史志著录。此外,笔者又分别在(嘉靖)《四川通志》卷75《物产志二》和(民国)《江阴县续志》卷20《艺文志二》中发现了王世贞《异物志》和陈鼎《异物志》。之前,学界常认为“异物志”在唐后已经消失,上述两种明清“异物志”的发现打破了这一观点。,均已散佚。“异物志”的辑佚工作发端于元人陶宗仪《说郛》,清代学者踵武前贤,也获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有曾钊辑《异物志》(收入伍崇曜《岭南遗书》)、陈运溶《麓山精舍丛书》第二集《古海国遗书钞》、张澍辑《凉州异物志》以及王谟《汉唐地理书钞》等。清人辑本最常见的弊端是对同书异名、同名异书、成书年代、作者生平等信息不加考辨,错辑、漏辑的情况也比较普遍。例如,《说郛》节录了一种佚名《异物志》和一种《临海异物志》,合并题名为《广知》。辑入《异物志》下的共3条佚文,“鹦鹉螺”条、“大秦国”条实际出自东吴万震《南州异物志》,“橘,白华赤实”则出自东吴杨孚《交州异物志》,但是都统一归入了佚名《异物志》中。曾钊辑本《异物志》也有《说郛》类似弊病。又如陈运溶辑本,其中收录了万震《南州异物志》、朱应《扶南异物志》和康泰《吴时外国传》《交州以南外国传》《扶南土俗》等。但其中辑录的朱应《扶南异物志》,实则是宋膺《凉州异物志》。张澍《二酉堂丛书》本《凉州异物志》是单种“异物志”的专门辑本。他在辑佚时,因为未追溯引文的原始文献出处,将凡是涉及西北地理的佚文全部纳入,导致错辑了诸多《南州异物志》的佚文。

前修未密,后出转精。经过现代学者对文献的爬梳剔挟,“异物志”的面貌已经清晰了许多。其中刘纬毅《汉唐方志辑佚》、缪启愉《汉魏岭南植物“志录”辑释》、张崇根《临海水土异物志辑校》、王叔武《云南古佚书钞》、朱祖延《北魏佚书考》、吴永章《异物志辑佚校注》、骆伟《岭南古代方志辑佚》等都是重要的前期成果。笔者在整理“异物志”佚文的过程中,对其中几种的成书年代、编纂过程、作者生平等问题提出了新看法,并发现了一些前人辑本中错辑或漏辑的佚文。因此,不揣鄙陋,抛砖引玉,以待方家指正。

一、关于杨孚《交州异物志》

杨孚生平资料,较为可信的是唐前史料所记载的零星片段。被许多学者引为信史的明人欧大任《百越先贤志》杨孚本传,实际乃拼凑汉人列传和汉代公文文书而成,不足凭信。再依据佚文中某些行政建制的出现时间,可以判断缪启愉辑本佚文的错误。目前各家辑本所收《交州异物志》大体已经完备,但也有漏辑现象,节末补录6条。

1.欧大任《百越先贤志·杨孚传》系伪作。

署名东汉杨孚的《交州异物志》是目前可以查证的年代最早的“异物志”,较早见于萧梁处士阮孝绪《七录》“土地部”,后《隋书·经籍志》“地理类”又见著录。这两种目录中关于杨孚生平的文字都非常简略,《七录》称:“《异物志》一卷,后汉议郎杨孚撰。”[1]任莉莉.《七录》辑证[M].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P158)《隋志》称:“《异物志》一卷,后汉议郎杨孚撰。”[2](唐)魏征.隋书[M].中华书局,1973.(P983)《隋志》同卷又著录:“《交州异物志》一卷,杨孚撰。”[2](P984)根据《七录》与《隋志》提供的综合信息,可以推知杨孚为东汉人,曾为议郎。汉时“议郎”是一种散官,有时加在别的官职上,如“给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3](汉)班固.汉书[M].中华书局,1964.(P739)。从《艺文类聚》的引文中又可获知一点信息:“杨孝元《交州异物志》曰:‘孔雀,人拍其尾则舞。’”[4](唐)欧阳询.艺文类聚[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P1574)“孝元”可能是杨孚表字,其名“孚”字可训为“信”意[5]臧克和.说文解字新订[M].中华书局,2002.(P179),与“孝”并为美德,古人取名、字常有相关。此外,唐前文献中鲜少发现杨孚生平的其他信息。

至明代万历年间,在欧大任《百越先贤志》(后文简称欧《传》)、郭棐(万历)《粤大记》和(万历)《广东通志》三种岭南方志中,才开始出现大篇幅的杨孚本传。三种文献之间有明显的史料传承关系,其中成书于嘉靖三十三年(1554)的欧大任《百越先贤志》最早问世,郭棐(万历)《粤大记》和(万历)《广东通志》基本都承袭了欧《传》,只有少量文字改动。现将欧《传》全文移录如下:

杨孚,字孝元,南海人。(汉)章帝朝,举贤良,对策上第,拜议郎。和帝即位,用兵匈奴,孚奏言:“创造用武,守业尚文。故周胜殷,则有《载戢》《干戈》之颂。太宗息兵,尝言自胜衣冠,念不及兵。先帝继述,虏来则应,未尝见伐。故孝章之谥,追配孝文。《诗》曰:‘允文文王,克开厥后。’又曰:‘倬彼云汉,为章于天。’二帝之谓也。愿陛下绳美祖宗,毋轻用武。”

永元十二年(100)旱灾,令在廷议政令得失。孚曰:“汉制:郡国之士,肄诵《孝经》,察其志行,选举孝廉。故帝谥必称‘孝’者,躬行化率也。王莽不服母丧,天下诛之。然今时,公卿大夫,罹父母忧,不得去位;而黎萌孝悌、力田,反得爵级,非所以为民表仪也。且郡邑侵渔,不知纪极,货赂通于上下,治道衰矣。宜诏中外臣民,均行三年通丧,而吏治必务廉平,以劝选举之士,庶几克诚小民,副承天意。”

帝从其议,诏禁有司假势行邪,其巧法析律,饰文增辞,货行于言,罪成乎手者,重罪之。赐天下男子为侯者,爵二级;三老、孝悌、力田,(爵)三级;鳏、寡、独、笃、疾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时南海属交趾郡,刺史夏则巡行封部,冬则还奏天府,举刺不法,其后竞事珍献。孚乃枚举物性灵悟,指为异品,以讽切之,著为《南裔异物志》。自后,罗浮玳瑁之属日绝,时谓能通神明。

孚家江浒北岸,尝移洛阳松柏,种植宅前。隆冬蜚雪盈树,人因目其所向为河南。或问其故,孚曰:“偶然耳。草木岂能动天哉?”后为临海太守,复著《临海水土记》,世服孚高识,不徒博雅。[1](明)欧大任.百越先贤志[M].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P45-46)

欧《传》对学界影响很大,被很多学者引作杨孚生平的信史。张国淦先生《中国古方志考》中“广东省”下“杨孚《异物志》条”,介绍作者生平时直接称:“见区[欧]大任《百越先贤志》。”[2]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M].中华书局,1963.(P585)刘纬毅《汉唐方志辑佚》是20世纪90年代汉唐地记辑佚的力作,该书《交州异物志》书目题解中称杨孚“章帝时拜议郎”[3]刘纬毅.汉唐方志辑佚[M].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P14),应该也是受欧《传》影响。骆伟、骆廷辑注《岭南古代方志辑佚》,其中《南裔异物志》后的杨孚简介也多吸收欧《传》[4]骆伟,骆廷辑.岭南古代方志辑佚[M].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P1)。吴永章《异物志辑佚校注》中的杨孚生平几乎是欧《传》的白话文译本[5]吴永章.异物志辑佚校注[M].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P2-5)。缪启愉先生可能已经开始怀疑欧《传》的真伪,所以他在《汉魏六朝岭南植物“志录”辑释》中仅称杨孚是东汉人,余者一概不提。这种做法比较谨慎。下文将从四点来分析欧《传》实系明人伪作。

第一,欧《传》存在知识性错误,称杨孚作有《临海水土记》,此书未见唐前文献征引,前辈学者已有辩驳[6]罗晃湖.杨孚及其《异物志》考述[J].广东图书馆学刊,1983,(1).,本文简要申之。欧《传》既言杨孚为临海太守,则当时已有临海郡,而临海郡实际初置于东吴孙亮太平二年(257)时。《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记载,“(太平)二年……会稽东部为临海郡”[1](晋)陈寿.三国志[M].中华书局,1959.(P153),距东汉章、和二帝已逾百年。后确有一种“异物志”名《临海水土异物志》,撰者沈莹,与杨孚无涉。

第二,如前文所言,唐前史料中鲜见杨孚的详细生平资料,至明后期的嘉靖、万历年间陡然出现大篇幅的传记,真实性本身就比较可疑。考察欧《传》所载杨孚讽刺南海献贡之事,实有本事可征,是化用《后汉书·贾琮传》事迹而来:贾琮字孟坚,东郡聊城人。举孝廉,再迁为京(兆)令,有政理迹。旧交阯土多珍产,明玑、翠羽、犀、象、瑇瑁、异香、美木之属,莫不自出。前后刺史率多无清行……有司举琮为交阯刺史……岁间荡定,百姓以安[2](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中华书局,1965.(P1111-1112)。

第三,欧《传》文意与杨孚《交州异物志》内容相悖。欧《传》称杨孚作《志》是为绝贡献之路,而今《交州异物志》佚文多夸耀岭南物产,如“橘为树,白华而赤实。皮既馨香,里又有美味。交趾有橘官长一人,秩三百石,主岁贡御橘”[3](唐)徐坚.初学记[M].中华书局,1962.(P475),“文草作酒,宛成其味。以金买草,不言贵也”[4](唐)虞世南.北堂书钞[M].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P616),若以上述文字讽谏当时权贵,恐怕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第四,欧《传》中出现的一些公文格式,如言“天下男子为侯者,爵二级。三老、孝悌、力田,爵三级”等,都是根据东汉时常见公文格式拟写而来的。东汉时期,公文格式已基本定型,蔡邕《独断》阐释当时简牍公文的撰写格式尤为清晰。翻阅汉史,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公文内容:“(光武帝)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孤独粟,人十斛”[5]周天游.后汉纪校注[M].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P235),“(明帝)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5](P244),“(明帝)夏五月丙辰,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5](P273)。欧《传》内容模仿了汉代公文格式。

要之,真实可信的文献是深度研究的基本依据,在进行相关研究时需要谨慎对待。欧《传》存在诸多乖谬之处,不可当作杨孚生平信史。

2.缪启愉辑本佚文考订。

缪启愉《汉魏六朝岭南植物“志录”辑释》中辑录《南裔志》一种,署名杨孚,共得佚文1条:龙眼、荔枝,生朱提南广县、犍为僰道县。随江东至巴郡江州县,往往有荔枝。树高五六丈,常以夏生,其变赤可食。龙眼,似荔枝,其实亦可食[6]缪启愉,邱泽奇.汉魏六朝岭南植物“志录”辑释[M].农业出版社,1990.(P5)。

这条佚文的真伪需要考察。第一,缪启愉先生注明此条佚文辑自《文选·蜀都赋》刘渊林注,今核以《文选》原文,仅题作《南裔志》,未确切署名杨孚。杨孚《交州异物志》只有一个与“南裔”相关的同书异名,即《水经注》所引杨氏《南裔异物志》,书中凡两引,一为《温水注》中释“儋耳、珠崖”二地,一为《叶榆水注》中释“髯蛇”一物,均不提《南裔志》。前一条又可见于唐代段公路的《北户录》“蚺虵牙”一条,也作《南裔异物志》[1](唐)段公路.北户录[M].十万卷楼重刻本.,故基本可确定《水经注》所引佚文的真实性。除了上述两条之外,再未见署名杨孚《南裔异物志》的新引文出现,也未见缪启愉先生所引的《南裔志》佚文。

第二,此条佚文透露出的行政建制信息与杨孚生活的东汉时期不合。佚文前称“朱提南广县”,后称“犍为僰道县”,前后格式统一,故句读当无问题,表达的意思是“南广县”辖于“朱提郡”,“僰道县”辖于“犍为郡”。“僰道”自西汉以来即为“犍为郡”的治所,《后汉书·郡国志》中“犍为郡”一条下仍有“僰道”一县[2](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中华书局,1965.(P3510),这一行政隶属关系至蜀汉时仍未改变。但是,东汉时的“南广县”却并不属于“朱提郡”。“朱提”本是山名,《水经注》称:“朱提,山名也。应劭曰:在县西南,县以氏焉。”[3]陈桥驿.水经注校证[M].中华书局,2007.(P825)西汉建元六年(前135)时依山为名,行政单位是“县”,隶属于“犍为郡”。东汉永初元年(107),改“朱提县”为“犍为属国”。建安十九年(214)刘备占据益州,又改“朱提犍为属国”为“朱提郡”[4]案:洪亮吉《补三国疆域志》认为“朱提”立郡时间在建安二十年(215)。,至此方才立郡,领县五:朱提、南广、汉阳、南昌、堂狼。“南广”单独置县的时间较早,《华阳国志》称在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但在两汉时一直隶属于“犍为郡”,是汉晋间方才划入“朱提郡”的。《舆地纪胜》“南溪县”条称:“两《汉志》:犍为郡有南广县,蜀分犍为郡,置朱提郡,故《晋志》朱提郡下有南广县。晋怀帝又分朱提置南广郡,故《宋志》南广郡下有南广县。《南齐志》无南广郡,恐废于南齐”[5](宋)王象之.舆地纪胜[M].中华书局,1992.(P4410)。考辨“南广县”与“犍为郡”“朱提郡”之间的关系甚明。故知“朱提南广县”这种隶属方式应该出现在入晋后,缪启愉先生以此条当杨孚《交州异物志》佚文,年代不吻合。

3.补《交州异物志》佚文六则。

杨孚《交州异物志》作为现可查证的最早的“异物志”,常被认作这类著作的代名词,所以自清代学者以来,常有将历代各家“异物志”全辑入杨孚名下的做法,如《说郛》辑本、《岭南遗书》曾钊辑本、今人吴永章《异物志辑佚校注》、骆伟《岭南古代方志辑佚》都有此弊病。刘纬毅先生所辑《交州异物志》考订比较准确,收录的9条佚文,在原文献中都明确注明引自杨孚著作。今笔者梳理文献,判断此书在宋初时尚未完全散佚,《太平御览》《太平广记》中仍有不见于唐时文献而明确引作“杨孚《异物志》”的新佚文出现,除刘纬毅先生所辑,今又补录诸条:

(1)《交州异物志》曰:寄居山蠃虫而长,如蠡而脚似蜘蛛,大无壳,入蠡壳中[6](宋)李昉.太平御览[M].中华书局,1960.(P4181)。

(2)又曰:螺大者如筥,一边重,可为酒器[6](P4181)。

(3)又曰:苍螺,江东人为椀。假猪螺,日南有之,厌为甲香[6](P4181)。

上述三条,仅见于《太平御览》中,注明引自《交州异物志》,应当就是杨孚《交州异物志》,今系之名下。

此外,《太平御览》中还有一条关于早期南方少数民族“乌浒人”的佚文:

(4)《交州异物志》曰:乌浒山居,射翠取羽,剖蜯探柱[1](宋)李昉.太平御览[M].中华书局,1960.(P4180)。

又从晚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中辑得杨孚《交州异物志》佚文一条:

(5)鹧鸪似雌雉,飞但南不向北。杨孚《交州异物志》云:“鸟像雌雉,名鹧鸪,其志怀南,不向北徂。”[2](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M].中华书局,1981.(P279)

这条又见于《太平御览》《太平广记》等宋初类书,也称引自杨孚《交州异物志》,当补作一条。

又从《太平广记》中辑得一条:

(6)杨孚《交州异物志》云:鲛之为鱼,其子既育。惊必归母,(此处疑有缺字)还其腹,小则如之,大则不复[3](宋)李昉.太平广记[M].中华书局,1961.(P3824)。

二、关于朱应《扶南异物志》与康泰《吴时外国传》

东吴朱应《扶南异物志》是一种非常神秘的“异物志”,该书只在史志目录中留有存目[4]案:《隋书·经籍志》著录:“《扶南异物志》一卷,朱应撰.”《旧唐书》著录:“《扶南异物志》一卷,朱应撰.”《新唐志》著录:“朱应《扶南异物志》一卷.”,文献中却从未发现完整署名为“朱应《扶南异物志》”的佚文。为此,颇有学者怀疑此书是否真实存在,甚至认为朱应《扶南异物志》实则就是宋膺《凉州异物志》,因字形相近产生了讹误,例如陈运溶《古海国遗书钞》就持这种观点。我们通过对比两种著作所保存的佚文可以发现,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凉州异物志》主要记述西北地理,在目前发现的相关佚文中,尚未有涉及南海地理的文字出现。并且,《凉州异物志》行文骈俪风格浓重,与南方诸志多以散文运笔的风格不甚相类,是一种风格较为独特的中古“异物志”。

之后,又有学者根据当时孙权同时派遣康泰、朱应二人出使扶南这一点进行推断,认为文献中所提及的康泰《吴时外国传》,与朱应《扶南异物志》实为一书,两者属于“总体”和“部分”的关系。20世纪著名学者许云樵先生在详细分析《吴时外国传》的佚文后,认为《扶南异物志》就应该包含在《吴时外国传》中:“各书引名虽不一,但大别之可为二类:一曰《吴时外国传》或《吴时外国志》,一曰《扶南土俗传》或《扶南记》。前者似为其书总名,后者应为其书子目。”[5]许云樵.南洋史[M].星洲世界书局,1961.(P82)向达先生也得出了与许云樵先生相近的观点,认为《扶南传》是《吴时外国传》中的一部分[6]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M].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P565)。

本文同意许、向二位先生提出的二者实为一书的观点,但对两种书名之间的关系另有看法。笔者认为:《扶南异物志》并非《吴时外国传》的一部分,而是其最初的书名;《吴时外国传》是唐后出现的新名称。唐后,《吴时外国传》之名愈渐盛行,逐渐盖过其本名,导致人们认为《扶南异物志》有目无文。下文将从三点进行论证:

首先,在《隋志》和新旧《唐志》中,都只记载了“朱应《扶南异物志》”一书,未记载“康泰《吴时外国传》”,甚至连“康泰”之名都未曾提及。在《隋志》和新旧《唐志》中,许多文献存在“两见”的情况,但是《扶南异物志》不存在这种情况,说明《隋书》的撰著者在著录书目时,只见到了一种明确署名“朱应《扶南异物志》”的著作,未见康泰《吴时外国传》。

其次,唐前文献征引的佚文中,书名多与“扶南”相关,基本未见与“外国传”三字相关的异名。在现存文献中,年代较早且大量征引《吴时外国传》的文献是郦道元《水经注》,凡引此书,大致有三种名称,第一是称为“康泰《扶南记》”,第二是称为“康泰《扶南传》”,第三是抹去书名、仅以“康泰曰”来指代其书。下文胪列几条代表性引文,就可一窥《水经注》对此书的征引情况:

(1)康泰《扶南记》曰:从林邑至日南卢容浦口可二百余里,从口南发往扶南诸国,常从此口出也。[1]陈桥驿.水经注校证[M].中华书局,2007.(P835)

(2)康泰《扶南传》曰:恒水之源,乃极西北,出昆仑山中,有五大源,诸水分流,皆由此五大源。[1](P4)

(3)郭义恭《广志》曰:“甘水也,在西域之东,名曰新陶水,山在天竺国西,水甘,故曰甘水。有石盐,白如水精,大段则破而用之。”康泰曰:“安息、月氏、天竺至伽那调御,皆仰此盐。”[1](P3)

郦道元好搜罗天下奇书,他曾得到过康泰的原著,自称“又近推得康泰《扶南传》”[1](P10)。《水经注》中但凡引及康泰著作,名称基本都与“扶南”二字相关,却唯独不见题《吴时外国传》,说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该书尚未出现“外国传”一类的同书异名,而与朱应共同出使扶南的康泰,则被认为是该书的共同作者,拥有署名权。

最后,唐宋时文献所引题目开始逐渐与“外国传”三字相关。在《艺文类聚》《北堂书钞》《法苑珠林》等唐代文献中,开始有大量题作《外国传》的引文出现,一些类书会同时使用“扶南志”和“外国传”两种书名。笔者考订了一些佚文在不同文献中的题名情况,基本可以推断,“扶南志”和“外国传”属于同书异名的关系。下文将详细论证:

第一,以宋初大型类书《太平御览》为例。《扶南异物志》在该书中至少拥有《扶南土俗》《外国传》和《吴时外国传》三种异名:卷787《四夷部八》中引康泰《扶南土俗》介绍了“蒲罗中国”“优钛国”“横趺国”“北攎国”“马五洲”“薄叹洲”“躭兰洲”“巨延洲”“斯调国”“林阳国”等国;卷790《四夷部一一》又引康泰《外国传》介绍了“波延洲”“奴后国”“波遼国”“屈都乾国”等国;卷811《珍宝部一〇》又一次引康泰《吴时外国传》介绍了“斯调国”,称“斯调国作金床”[2](宋)李昉.太平御览[M].中华书局,1960.(P3605)。这些佚文所记地名均为古南海国,符合《扶南异物志》所记的地理范围。《梁书》称康泰、朱应宣化扶南,“其所经及传闻,则有百数十国,因立记传”[3](唐)姚思廉.梁书[M].中华书局,1973.(P783)。此言不虚。《扶南异物志》对南海古国的详细记述,成为了后世唐修《梁书·南海诸国列传》和杜佑《通典·边防四·南蛮传》的史料来源。

第二,同一条引文,在唐代文献中题作《扶南传》,在宋时文献中就被题成了《外国传》。例如,唐杜佑《通典》引《扶南土俗传》称:“火洲在马五洲之东可千余里。春月霖雨,雨止则火燃洲上,林木得雨则皮黑,得火则皮白。诸左右洲人,以春月取其木皮,绩以为布,或作灯炷布。若小秽,投之火中便洁。”[1](唐)杜佑.通典[M].中华书局,1988.(P5104)此条佚文又见于《太平御览》,引述稍略,文字稍异,题作《外国传》:“扶南之东涨海中有大火洲,洲上有树,得春雨时皮正黑,得火燃树皮正白,纺绩以作手巾,或作灯炷,用不知尽。”[2](宋)李昉.太平御览[M].中华书局,1960.(P3482)从这一组佚文引题的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出《扶南异物志》在唐宋间的题名演变轨迹。

第三,胡守为先生在《北堂书钞》中发现了一条佚文:“应《志》云:斯调国王作白珠交给帐,遣遗天竺之佛神。”[3](唐)虞世南.北堂书钞[M].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他认为这里的“应《志》”二字就是“朱应《扶南异物志》”的简称。孔广陶校《北堂书钞》时,将“应志”二字误认作衍文删去了[4]胡守为.四种古代岭南文献考释[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6).。经笔者核对,发现《太平御览》卷699《服用部》也引用了这条佚文:“《吴时外国传》云:斯调国王作白珠交结帐”[2](P3119)。乃明确引作《吴时外国传》。若胡先生此说成立,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吴时外国传》一名在唐后逐渐覆盖了《扶南异物志》这一本名。

至于为何唐后文献多称《外国传》,而唐前文献多称为《扶南志》,则因文献证据不足,不可再作进一步的推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虽然到了宋代时后起的《吴时外国传》一名比较通行,但《扶南土俗》《扶南传》等本名仍在使用,该书的作者有时也不署“康泰”,而以“朱应”相替。中国古代著述在引用文献时不甚严谨,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例如北魏地理总志《大魏诸州记》与《水经注》中多次征引,均题为《魏土地记》,但该书名却不见唐前目录记载,《隋志》中仅记载了一种名为《大魏诸州记》的著述,考其佚文,即《魏土地记》。这种著作在唐前的名称多与“土地”“风土”“土俗”等词相关,唐后才开始形成冠以“诸州记”字样的书名,至北宋《太平御览》征引此书时,异名之多已达到不可辨析的程度了。

三、关于沈莹《临海水土异物志》

《临海水土异物志》一书的具体成书年代在学界有争议,本文根据佚文所提地名的建制时间,以及各级行政单位的隶属关系,推测该书的具体成书年代在太康三年(282)之后。文末再指出一条张崇根先生辑本的错误佚文。

1.《临海水土异物志》成书年代考订。

《临海水土异物志》较早见于《隋志》,著录为:“《临海水土异物志》一卷,沈莹撰。”[5](唐)魏征.隋书[M].中华书局,1973.两《唐志》从之。该书的一个常见异名是《临海水土志》,相关佚文见于《后汉书·东夷列传》章怀太子注中。注文称:“沈莹《临海水土志》曰:夷洲在临海东南,去郡二千里。”[1](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中华书局,1965.(P2822)《临海水土异物志》的具体成书时间一直聚讼纷纭,主要有“隋时”“吴末”和“晋初”三种意见。本文主张“晋初”说。试分析之:

第一种是“隋时”说。持这种意见的人比较少。持该论的主要依据是郑樵《通志·艺文略》,书中著录:“《临海水土异物志》一卷,隋沈莹撰。”[2](宋)郑樵.通志[M].中华书局,2003.(志782)之后,(民国)《台州府志》从之,著录为:“《临海水土异物志》一卷,隋沈莹撰。莹里贯未详。”[3]喻长霖,柯骅威.(民国)台州府志[M].民国二十五年铅印本.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认为郑樵之所以有此疏忽,可能是因为“隋”后面脱落了“志”字,他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是“《隋志》著录该书撰者为沈莹”。其后,赵伍先生《〈临海水土异物志〉成书时间考》一文又申姚说[4]赵伍.《临海水土异物志》成书时间考[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论证已清,毋庸赘言。

第二种是“吴末”说。这种意见最为主流。上至姚振宗,下至张崇根,均持此说。姚振宗持此说的主要依据,是他找到作者“沈莹”的相关史迹了,出自《三国志·孙皓传》:(天纪)四年春……(王)濬、(唐)彬所至,则土崩瓦解,靡有御者。(杜)预又斩江陵都督伍延,浑复所斩丞相张悌、丹阳太守沈莹等,所在战克[5](晋)陈寿.三国志[M].中华书局,1959.(P1174)。

姚振宗认为沈莹既然已在灭吴战役中殒没,那么《临海水土异物志》的成书下限就自然在灭吴之前。此说影响颇大,几成定论,张崇根先生亦主张此说。这种立论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无法确定该书作者“沈莹”是否即《三国志》所言沈莹。在目前可以查证的史志中,都仅记载了“沈莹”,未明言该“沈莹”为“吴丹阳太守”。第二,无法解释佚文中有出现西晋地名的事实。张崇根先生认为是后世篡改,恐非。《临海水土异物志》在宋时就已散佚,佚文散入各类文献中,犹如满天繁星,焉能一一篡改?

第三种为“晋初”说。赵伍先生力主此说,主要依据是《临海水土异物志》中所提地名的建制时间。赵伍先生将书中地名分为五类:一是汉时地名;二是吴、晋时均有的地名;三是吴时已有、入晋后又改的地名;四是晋时新地名;五是本为汉地名,吴时改称,晋时又改回的地名[4]。

本文同意赵伍先生之说,并提出:《临海水土异物志》的成书年间不仅在西晋初年,而且应该是在太康三年(282)之后。因为书中显示出来的行政隶属结构比较符合太康三年之后的状况,例如下面两条佚文:

杨桃子生晋安侯官县,一小树得数十石。实大三寸,可蜜藏之[6]缪启愉.齐民要术校释[M].农业出版社,1982.(P570)。

余甘子,如梭形,出晋安侯官界中。余甘、橄榄,同一果耳[6](P4312)。

这两条佚文都是以“晋安”“侯官”两地并提 “晋安郡”是晋地名,乃是晋太康三年(282)分建安郡所立。张崇根先生以为这里的“晋安”是“东安”之误,恐非。东吴时有“东安郡”,却没有“晋安郡”,况且若以“东安”当“晋安”,则后面隶属的“侯官”不可解。“侯官”本是汉代旧县,但在东吴之时期行政单位是“侯国”,非“县”,且地名也有变化。东吴水战、海事都需要大船,“侯官”称“曲郍都尉”,“主谪徙之人作船于此”[1](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M].中华书局,1983.(P715)。西晋时,晋武帝省去建安典船校尉,置“晋安郡”,下辖八县,其中一县便是“侯官”。故“侯官县”这一地名再次出现,是在西晋时,隶属于晋安郡之下,非常符合晋太康三年行政建置调整后的状态。若此处改成“东安郡”,则前后行政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可解。

赵伍先生列举《临海水土异物志》中所提西晋方才出现的地名时,仅举“晋安郡”,本文再添一处“南康”:“丹山,草木赫然,尽彤雌黄,所产炜煌,内含奇宝。外发英光。昔隶交部,今则南康[2](宋)李昉.太平御览[M].中华书局,1960.(P1719)。”

此条所提“南康”,不知为“南康郡”还是“南康县”,但是二者皆为西晋地名。并且,“南康郡”的始建,也正是太康三年:“南康郡,太康三年置。统县五,户一千四百”[3](唐)房玄龄.晋书[M].中华书局,1974.(P462),下辖五县,即赣、雩都、平固、南康、揭阳。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条佚文看出,《临海水土异物志》的成书时间是在入晋之后:“毛人洲,在涨屿。毛长短如熊。周绰得毛人,送诣秣陵。”[2](P4312)

此条言周绰得毛人之后“送诣秣陵”,之所以要送去“秣陵”,因为此地当时为东吴的政治中心。为适应不同时期的政治局势,东吴的首都(前期当称治所)多次在长江中游的武昌和长江下游的南京之间游移。“秣陵”一地,《三国志·吴志·张纮传》裴注引《江表传》详述了其地理沿革:“秣陵,楚武王所置,名为金陵。地势冈阜连石头。访问故老,云昔秦始皇东巡会稽经此县,望气者云金陵地形有王者都邑之气,故掘断连冈,改名秣陵。”[4](晋)陈寿.三国志[M].中华书局,1959.(P1246)从地名文化来说,秣陵不是一种美称。其后,孙权坐断东南,建安十六年(211)时将治所迁徙至此,并改名为“建业”。东吴灭亡后,则复“秣陵”旧名。《临海水土异物志》既以“秣陵”称呼东吴故都,显然是因为当时已入晋,不合适再对敌国故都加以美称。

2.张崇根辑本《临海水土异物志》献疑一则。

从文献征引情况来判断,《临海水土异物志》在北宋之后已散佚不全。该书佚文保存较为集中,大部分引文都在《齐民要术》卷10,《太平御览》卷974、卷938、卷939、卷940等几个卷次中。张崇根先生辑《临海水土异物志》较为完整,删汰重复者共得146条,已接近史志著录的“一卷”的当量了。张崇根先生所辑佚文有一条值得商榷:“丹邱谷,夏冬再熟。”[5]张崇根.临海水土异物志辑校[M].农业出版社,1988.(P51)

此条佚文不见于北宋之前的典籍,张崇根先生注明辑自《嘉定赤城志》,这是南宋时期的文献。今核查此条佚文,最早的文献出处也只能追溯到《嘉定赤城志》,之后(雍正)《浙江通志》、(光绪)《黄岩县志》、(民国)《台州府志》皆转引。如果“丹邱谷”条确实为《临海水土异物志》佚文,那么该书或在南宋宁宗年间尚存世。然细查文献,恐怕此条佚文属于错辑。

《嘉定赤城志》一书体例完备,多有独创,乃有宋一代名志。其作者陈耆卿,字寿老,临海人,宋宁宗嘉定七年(1214)进士。《嘉定赤城志》中“土产”一门之下,在记述临海当地特殊物产时,多次征引《临海水土异物志》一书,但是其所引佚文大多已见于南宋之前的文献:杨梅,《临海异物志》云:“子如弹丸,赤色,五月中熟。”[1](宋)陈耆卿.嘉定赤城志[M].中华书局,1990.(P7563)

此条较早见于《齐民要术》,文字稍异: 《临海异物志》曰:“其子大如弹丸,正赤,五月熟,似梅,味甜酸。”[2]缪启愉.齐民要术校释[M].农业出版社,1982.(P594)

又如“杨桃”条,《临海异物志》云:“色青黄,其核似枣,盖今山枣。”[1](P7563)

此条最早见于《齐民要术》且文字更为详尽:《临海异物志》曰:“杨摇,有七脊,子生树皮中。其体虽异,味则无奇。长四五寸,色青黄,味甘。”[2](P570)

唯独“丹邱谷”一条,从未见于《嘉定赤城志》之前的文献。又“丹邱”这一地名,是东晋之后才出现的新地名。《嘉定赤城志》记载了该地的历史沿革:丹邱驿,在州东南一里,旧传葛元(玄)炼丹于此,故名。乾道九年火,今为民居。孙绰《赋》:“仍羽人于丹邱。”丹邱,今宁海有之。《天台记》载:“晋虞洪人丹邱山遇丹邱子,求著则得名。”旧矣。今临海有丹邱观,宁海有丹邱院,亦此义也[1](P7300)。

如果此条确属《临海水土异物志》佚文,那么该书的成书年代将晚至东晋时。但是,“丹邱谷”条佚文仅见于《嘉定赤城志》及其之后的文献中,而《临海水土异物志》中大部分地名都属吴末晋初时,故此条佚文的真实性可疑,恐是张崇根先生的错辑。

四、关于魏完《南中八郡异物志》

《南中八郡异物志》一书中“八郡”的具体时代,以及该书的具体成书时间,学界尚未得出一致结论。本文认为:“南中八郡”地理概念出现在太安二年(303)后,该书也成书于太安二年稍后,反映了南中地区在蜀汉亡破之后至永嘉大乱之前的一段特殊历史时期。

1.“南中八郡”地理概念的形成与《南中八郡异物志》成书时间。

《南中八郡异物志》《南中八郡志》《南中志》三者属于同书异名的关系。该书在《隋志》、新旧《唐志》、《通志》等唐宋间目录书中均未见著录。从相关佚文来看,该书内容多写西南物产。因此,缪启愉先生[2](P580)、王叔武先生[3]王叔武.云南古佚书钞(增订本)[M].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P6)都颇怀疑《南中八郡异物志》是其完整书名,其余为其省称。笔者也持这种观点,理由是:文献中完整称引《南中八郡异物志》的佚文只有一条,出自《太平御览》卷924《羽族部一一》:“翠大如鹫,腹背纯赤,民捕食之,不知贵其毛羽也。”[4](宋)李昉.太平御览[M].中华书局,1960.(P4105)而《太平御览》援引《南中八郡志》的例证还有很多。一种著作在史籍中仅剩下一条佚文,这种可能性不是很大,况且《南中八郡异物志》与《南中八郡志》题目接近,佚文又同时保存于《太平御览》中,很有可能就是同一种著作。

至于《南中八郡志》与《南中志》,则可以肯定系同一种书。《南中志》一名见于《文选·蜀都赋》李善注,注文引该书训释了“貊”和“双头鹿”两种动物,称:“此二事,魏完《南中志》所记也。”[1](南朝梁)萧统.文选[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P188)这两条佚文的具体内容保存在《后汉书·西南夷列传》章怀太子注中,他援引《南中八郡志》称:“貊如驴,状颇似熊,多力,食铁,所触无不拉。”[2](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中华书局,1965.(P2850)因此可以推断《文选》注所称《南中志》即《后汉书》注所称的《南中八郡志》,作者是魏完[3]“魏完”又作“魏宏”,或因字形相近而讹误.日本学者杉本直治郎有专文讨论.参见杉本直治郎:「西南異方志」と「南中八郡志」:魏晉時代の骠國史料として,《东洋学报》1965年第3卷.(P381-414)。

至于《南中八郡异物志》中“八郡”的具体所指,以及确切的成书时间,学界尚未得出一致的解读。而正确解读“八郡”所指,又关系到《南中八郡异物志》的具体成书时间。

那么“八郡”具体所指为何会聚讼纷纭呢?因为自刘备在南中设置庲降都督以来,其下就只有“七郡”,分别是:永昌郡、云南郡、越嶲郡、朱提郡、建宁郡、兴古郡、牂牁郡。洪亮吉曾细数“南中七郡”和“来降都督”名称的由来:汉建安十九年(214),先主(刘备)定益州,二十四年(219)进定汉中……又设庲降都督,统南中七郡,治味县[4](清)洪亮吉.补三国疆域志[M].中华书局,1985.(P67)。

沈约《宋书·州郡志》也详细记载了西晋初年代替了蜀汉庲降都督的宁州郡的历史沿革:

宁州刺史,晋武帝泰始七年(271)分益州南中之建宁、兴古、云南、永昌四郡立。太康三年(282)省,立南夷校尉。晋惠帝太安二年(303)复立,增牂牁、越嶲、朱提三郡。成帝咸康四年(338),分牂牁、夜郎、朱提、越嶲四郡为安州,寻罢并宁州。越嶲后还益州[5](南朝梁)沈约.宋书[M].中华书局,1974.(P1182)。

从上述史料不难看出,在西晋太安二年(303)前,无论是“庲降都督”,抑或“宁州”和“南夷校尉”,都只有“七郡”。“南中七郡”这一地理概念,在汉晋间的史料中也比较多见,《华阳国志》就有“南中七郡斗绝”[6]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P254)之语,《三国志·谯周传》中也有“南中七郡,阻险斗绝”[7](晋)陈寿.三国志[M].中华书局,1959.(P1030)的话,说明三国时期的南中地区就只有“七郡”。

那么《南中八郡异物志》究竟包含哪八郡呢?历来有不同说法。刘纬毅认为“八郡”指云南、永昌、兴古、建宁、交趾、合浦、新昌、武平[8]刘纬毅.汉唐方志辑佚[M].北京图书馆,1997.(P149)。恐非,因为交趾、合浦、新昌、武平四郡属于交州,六朝时期“南中”与“交州”是两个明确不同的地理概念,《南中八郡异物志》虽颇涉交州地理,但不至于以交州郡县补入“八郡”之数。

缪启愉认为“八郡”除了上文所列蜀汉庲降都督所辖七郡,又添入“犍为郡”[9]缪启愉.齐民要术校释[M].农业出版社,1982.(P580)。有待商榷。“犍为郡”在六朝时属于“蜀地”,而非“南中”。“南中”是汉晋间形成的对西汉时西南夷故地的特定地理称谓,颇具时代特色。《三国志·李恢传》裴注称:“臣松之讯蜀人,云庲降地名,去蜀二千余里,时未有宁州,号为南中。”[1](晋)陈寿.三国志[M].中华书局,1959.(P1046)《华阳国志》记载更清晰:“南中在昔日,盖夷越之地,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嶲唐,侯王国以十数。”[2]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P229)犍为郡初置于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本就是作为沟通蜀地和西南夷腹地的孔道而存在的,它“东接江阳,南接朱提,北接蜀郡,西接汉嘉”[3](晋)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M].中华书局,1983.(P172),辖境也是从故巴、蜀二郡析置出来的,所以汉晋间有“分巴割蜀,以成犍(犍为郡)、汉(广汉郡)”的说法。《元和郡县图志》也称:“犍为故城,在县西北五里,汉犍为郡也。武帝建元六年分巴、蜀二郡,立犍为郡。”[4](南朝梁)沈约.宋书[M].中华书局,1974.(P807)汉魏时“犍为郡”一直被目为“蜀地”,而非“南中”,当时以蜀郡、广汉郡、犍为郡为“三蜀”,《华阳国志》亦列入《蜀志》,而非《南中志》。

排除了“犍为郡”,那么“南中八郡”的第八郡又究竟是什么呢?我们或者可以换一种思路进行剖析,先回答“南中八郡”的地理概念是什么时候形成的这一问题。通过比对《华阳国志》中的两条史料,或者可以推论出相关结论:太安元年(302)秋,(毛)诜、(李)叡逐(杜)俊以叛……(李)毅讨破之,斩(诜)首……部永昌从事江阳孙辨,上南中形势:“七郡斗绝,晋弱夷强。加其土人屈塞。应复宁州,以相镇慰。”冬十一月丙戌,诏书复置宁州。增牂牁、益州、朱提,合七郡,毅为刺史[4](P255)。

又称:永嘉中,巴西张弈希祖,为荆州刺史,南蛮、长水校尉。蜀郡张峻绍茂,为监南中八(部)郡军,西南校尉,使持节(事)[4](P654-655)。

从上述史料可以看出,“南中八郡”这一地理概念的产生,当在太安二年(303)稍后。此后,南中就不再只有“七郡”,而是“八郡”,永嘉中就有了“监南中八郡军”这样的职务了。直到刘宋《爨龙颜碑》中仍有“八郡监军”一职,乃是将“南中八郡”看作一片统一调度的军政区域。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在魏晋时期发生过一次很大的转变,就是出现了凌驾于“州”之上的“都督府”,通常以数州或数郡作为一个督区。爨氏是南中大姓,六朝时南中地区出现了诸多“大姓”,他们是一些汉化的夷人和夷化的汉人,把控一地军政。汉人政权意欲深入,很难轻易撼动“大姓”的势力,只能转而拉拢。从《爨龙颜碑》和《爨宝子碑》中可知,爨氏连续三代出任建宁、晋宁太守,把持南中政局,其中提及的“八郡监军”一职,除庲降都督所辖七郡外,还包括了新增加的“晋宁郡”。

至此,《南中八郡异物志》所指“八郡”的概念就清晰了,所包含的“第八郡”正是“晋宁郡”。这一郡初置于太安二年,初名“益州郡”,晋怀帝永嘉二年方才改名,“晋宁太守,晋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宁郡西七县为益州郡。晋怀帝更名,领县七”[4](P441),“永嘉二年(308),改益州郡曰晋宁,分牂牁立平夷、夜郎二郡。然是时其地再为李特所有”[5](唐)房玄龄.晋书[M].中华书局,1974.(P1183),即永嘉时南中已陷大乱,《南中八郡异物志》的成书时间应定在太安二年(303)稍后、永嘉大乱前较合宜。

王叔武先生认为,晋太安二年(303)分建宁郡置益州[1]案:晋郡,永嘉时改名晋宁.、平乐二郡,而《南中八郡异物志》中未提及二郡,故仍依之前行政建制,将成书时间断在公元281—303年之间[2]王叔武.云南古佚书钞[M].云南人民出版社,1981.(P6)。这一说法可以再商榷。《南中八郡异物志》佚文虽未涉及“晋宁郡”,却涉及其辖县的地理。晋宁郡辖七县:建伶、连然、滇池、谷昌、秦臧、俞元、双柏。其中“滇池”一县的事物在《南中八郡志》中是有佚文可征的:“滇池周二百五十里”[3](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中华书局,1965.(P3513)。这一记载与蜀汉谯周《巴蜀异物志》比较接近。《南中八郡异物志》此条佚文,即便不出自“滇池县”,也与连然、谷昌、建伶、俞元等环滇池地区相去不远。太安二年后新增的“益州郡”(后称“晋宁郡”),其中心地理区域正是环滇池的大湖地带。另外,王叔武先生认为现辑佚文中无“平乐郡”,故定成书年代在太安二年前,恐是失察。平乐郡的设置远晚于太安二年,乃是两晋之交、南中局势动荡的形势下,为收留蜀中流民而仓促设立的。初置之时,有“平乐郡”,也有“平乐县”。“平乐郡,元帝建兴元年(313),刺史王遜割建宁之新定、兴迁二县,新立平乐、三沮二县,合四县为(一)郡”[4]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P229)。

要之,魏完当无理由特意凑足“八郡之数”,较为合理的解释是:太安二年之后,“南中八郡”的地理概念已经形成,魏完的著作不过是一个时代的学术写照而已。该书中又有“刘禅亡破以来[5](宋)李昉.太平御览[M].中华书局,1960.(P3613)等语,故成书上限当不得早于蜀汉亡国。该书反映了蜀汉以后、永嘉之前,南中地区由“七郡”向“八郡”演进的一段特殊历史进程。

2.补《南中八郡异物志》佚文一条。

笔者在阅读中华书局2007年点校本《太平寰宇记》的过程中,发现卷123《江南西道二十》下“充州”条中有这样一条记载:“充州,故夜郎侯邑,牂牁都尉居之,属牂牁南中八郡,悉夜郎之西垂,去郡四百里,是司马相如所开之处。”这条引文中有句读之误,“牂牁”即“牂牁郡”,是“南中八郡”之一,“牂牁南中八郡”句意不通[6]案:具体考证过程,请参见拙文.《太平寰宇记》点校献疑一则[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0,(3).。这条引文的类似内容在同书同卷“西高州”条出现过一次:“《八郡志》云:夜郎之西垂,去郡四百里,是司马相如所开之处。”从这条引文我们可以看出,“充州”条中“牂牁南中八郡”应点为“牂牁《南中八郡》”,此处的“南中八郡”指的是《南中八郡志》,疑原文脱落了一个“志”字。这条佚文王叔武辑本、刘纬毅辑本均未收,当补录一条:

(1)夜郎之西垂,去郡四百里,是司马相如所开之处[7](宋)乐史.太平寰宇记[M].中华书局,2007.(P2432)。

五、结 论

限于篇幅,本文仅对中古时期四种比较重要的“异物志”进行了考订,在文献支持的前提下,对以往研究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争论点发表了些许拙见。中古“异物志”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著作类型,涉及内容极为丰富,记载了诸多不见于汉前文献的边地物产知识,以及当时边境地带各部族的真实生存状态,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和史料价值。“异物志”的研究在过往较为冷僻,所庆幸者,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中古“异物志”的价值了[1]林晓光先生近期论文也指出中古“异物志”对于上层社会认知边地物产所作出的传播知识、藉广见识的作用.参见林晓光.六朝宫廷贡物与贵族文学——从夷方珍奇到皇朝符瑞[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但是,因为“异物志”散佚时间较早,同书异名情况复杂,佚文难考订、难解读,目前虽有多种辑佚成果问世,但需要重新考订、辑补的地方还有很多,本文抛砖引玉,希望学界有更多同仁进一步关注中古“异物志”,以得出更为精良的文本,并充分挖掘其文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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