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导语:关于国家监察学学科建设的思考

2022-03-25 00:24张桂林
廉政文化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主场范畴监察

张桂林

(中国政法大学 国家监察研究院,北京 100088)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自2014 年成立以来,一直在国家监察的学术(academic)研究和国家监察的学科(discipline)建设研究这两大领域深耕细作。经由我和我的同事们的持续努力,我们在这两个方面都有了比较深刻的认知感悟和成果积淀。在学术研究的层面,我们一直坚持两个“应当”:一是应当把国家监察研究放在政治研究的核心议程中,二是应当把国家监察研究当作政治学的核心议题。何以如此呢?因为政治学是以“权力”现象为研究对象的重要社会科学学科,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与权力的组织和运行一样,必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内涵。从历史的纬度看,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大一统”政治体。在“大一统”结构中,“吏治”问题——亦即“治官”的问题——从来是事关政治兴衰、国家兴亡的根本问题。如果治不好官,其它的治国理政事务便没有了根基,更谈不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决定了国家监察活动的政治重要性,由此又决定了国家监察学术研究的重要性。如果把国家监察仅仅当作一个技术性问题看待,会遮蔽国家监察的实质内涵和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团队一直致力于从基本原理、基础理论、价值目标、方法路径等方面思考国家监察问题。在学科建设层面,我们同样认为,应当使国家监察学研究具有一个“主场”场域。学者们依托“主场”场域,在“主场”中思辨和研讨以形成自己的话语,在“主场”中教研和培训以造就专业人才,在“主场”中凝聚和壮大以助力反腐大业。这个“主场”就是国家监察学的学科平台,就是具有专业性、系统性、应用性的国家监察学学科体系。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主场”的话,容易造成研究力量时聚时散、研究成果低水平重复、研究人员各说各话等问题,人才培养的质量、服务社会的力度也会受到明显的影响。就此而言,国家监察学学科建设是一个汇聚知识、整理知识和提升知识的过程,因此它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是我们当前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研究课题。

此专题中的三篇文章,集中探讨了国家监察学学科建设的核心问题,是我们在学科建设层面努力的一个见证。

李莉副教授和周睿志博士合作撰写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学:渊源、价值与方案》,阐发了国家监察学学科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它是《中国特色国家监察学学科体系建设研究》课题框架的初步表达。由于篇幅的限制,文章对很多问题“申而未论”,更加细致的分析论证,将放在其他的文章中进行。

常保国教授和周艺津博士撰写的《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的内在逻辑体系研究》,将题域放大到纪检监察的范畴,根据“问题—逻辑起点—逻辑中介—逻辑终点”的论述形式,把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放在一个“闭环”中思考。这篇文章,不仅论述主线一以贯之,显示了很强的思辨功力,而且对纪检监察学术界总体情况把握得颇为详实,显示了很好的知识广度。

喻少如教授和许柯同学合作撰写的《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范畴体系的建构与展开》,将纪检监察权力作为基础范畴,对纪检监察权力的主体、客体、手段、依据、价值这几个方面进行归类,分别形成了纪检监察主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纪检监察行为、纪检监察规范体系、清廉中国等基本范畴,并对这些范畴进行了细致分析。喻少如教授和许柯同学是在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首届“国家监察理论与实践优秀论文奖”活动中加入我们的研究工作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们期待着少如教授和许柯同学更多的精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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