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实践哲学革命性变革澄明

2022-03-27 10:36岳胜
文学天地 2022年2期

摘要:面对当时世俗世界的分裂与异化,黑格尔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均为其设定了理论任务却滞留于理论领域的反复纠缠,均未曾设定实践的革命任务。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观点充分体现了实践哲学的革命性,其理论对“实践”的全新提炼与阐发,是对欧洲古典哲学的史无前例革命性超越。文章着眼于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变革、人的感性活动、人的本质、市民社会与国家以及现实的政治批判与革命实践五个视角的扼要论证,意在简牍和澄明马克思实践哲学思想的革命性变革。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实践哲学;革命性变革;简牍与澄明

一、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变革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简称《提纲》)蕴涵着本体论意义的新世界观,文稿持续受到马哲史学界的广泛关注。《提纲》阐明了马克思哲学革命性变革的基础和独特视角,对西方形而上学,尤其是对德国观念论哲学传统进行了革命性的根本变革。任何大理论家都有其革命性的基本变革。比如,海德格尔理论对整个西方形而上学最基本的变革是从“存在者”转向“存在”,就此,他认为,整个西方形而上学均是从“存在者”的视野探究形而上学,而“存在”的意义问题经由柏拉图提出来以后被遗忘了,他要重新从“存在着”转向“存在”去研究这个被遗忘的“存在”问题。胡塞尔从自我意识转向本质直观等等。马克思在《提纲》中的革命性变革转向、立足点或出发点:实践。“实践”这个古老而常新的哲学范畴,始于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理论、实践和创制均是人的活动。理论预设西方人的所有实践及其选择均应以某种善为其目的,且将其实践置于伦理道德语境中加以论证与考察,这成为一种独特的以反思人类自身行为要求的哲学范畴、人类学概念,进而赋予其实践以非常浓厚的理性的人文精神内涵。

对待“实践”不能照抄照搬或进行随便的理解。马克思通过对“实践”范畴的全新理解与把握以超越旧哲学。通过马克思的文本可以得知站在什么样的唯物主义立场上才能保障其科学性?旧唯物主义即便它是唯物主义,也不能确保其真理性、客观性或必然可靠性,其中,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就存在着根本性理论偏差。哲学经由马克思的独特的革命性变革与超越后,哲学演变成关于人类现实历史性生存论的社会批判哲学,这是马克思哲学的一大贡献。

马克思理论(哲学)革新到实践基础范畴之后,就可以以此作为其基础去审视以往的任何有关难题或困局,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 真理性问题均应依据实践逻辑加以理解和掌握,次绝非是纯粹的理论问题。

二、实践是感性的人的活动

马克思将《提纲》的核心与基本精神定调:“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因而,他不太了解‘革命的’、‘实践批评的’活动的现实意义”。[2] 高度凝练和概括了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与以往旧哲学的根本界限,此界限的标志为感性活动的实践概念。通过感性感觉直觉直接看见、直接听到,“眼见为实”的“实”,感性直观什么即是什么。手中有瓶矿泉水,对此,可通过感性直观去认识与把握其颜色、大小等性状。马克思批评旧唯物主义的观点是,对于对象感性直观无法真正的认识与掌握其本质,只能获取片面的和感性的认识。感性直观无法获得其本质特征、产生过程以及其丰富的社会内涵。这瓶矿泉水是人类的劳动产品,作为商品就反映了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旧唯物主义只是直观,却将无法感性直观的重要内核予以抛弃,或未曾从无法直观的其它的意义上去理解和把握。因而,旧唯物主义只作了直观解读,其主要缺陷是直观客体模式,立足感性模式去把握客体,而不是将其视为主体感性的人的活动,纳入主体实践中去理解。旧唯物主义无法捕捉这瓶水是人的感性活动的劳动产品,作为当前商品经济形势下人与人关系的产物。从主体人的活动、实践和劳动的实际意义上去研究、透视和剖析此关键问题,以真正掌握和推断这瓶水之为这瓶水之本质,这构成了马克思的方法论视阈。唯心主义反而从主体人的活动视角去理解它,能动性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抽象”的对立面为“现实”,唯心主义未能抓住现实感性人的活动自身。唯心主义则过度从能动的主体方面去掌握诸多客体,这在马克思看来,它没能从真实的真正的人的能动的实践活动去掌握主体性。作为不结果实的“花”,过分强调“精神本身”的唯心主义未曾抓住现实的感性活动,应于现实实践(感性活动)中去证明其人思维之现实真理性以及其力量,换言之,应证明其思维的此岸性。黑格尔试图竭力在其理论逻辑推演中证实其思维的必然可靠性与真理性。思维应具有的现实性和真理性及其包含的力量与此种思维的此岸性同理。“感性活动”是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基础与核心概念,此问题与认识论在路向上有别。倘若,将其作为认识论概念加以考察与探究,“实践”概念应聚焦认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理论逻辑与现实逻辑。马克思在此毅然反对或驳斥将思维与实践的人为割裂以研讨思维的现实性(此岸性)。一旦从主客体范畴关系中探讨实践问题,就会进入认识论领域。认识论路向的开启源自于本体论基础的瓦解,一旦作为对象性活动双方出现了对峙关系,也就生成了主体与客体,就会导致本体论路向的分裂,转而进入认识论领域。经院哲学则往往抛开感性活动、实践为根基的存在论领域而纠缠于思维领域。因此,黑格尔哲学乃是经院哲学的理性化表达。为此,费尔巴哈将黑格尔哲学定位于理性化的宗教,且认为其整个哲学的矛盾即是哲学与神学的矛盾。用知识路向取缔生存论、本体论路向,且将其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未曾触及认识(思想)领域赖以为继的本体论领域,即便涉足本体论领域,此本體论领域也是在精神或理念意义上发生,在思想领域画圈是思辨论哲学的理论工作。笔者深切认为,马克思此处的实践解读是本体论(而非认识论)意义上的探究。在本体论意义上探究的实践问题所揭示的实践活动,在本质上是现实个人的对象性活动,这是人生存的根基以及人类生活、人类历史活动的的开端和根基,人的意识也在人的感性活动中不断展开。在此,马克思旨在从本体论意义上说明思维领域与生活实践领域这二者的关系:知识源自实践。当马克思将感性活动作为其整个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并基于此概念建构整个理论体系的历程中,也要回答思维的此岸性或现实性的本质何在。理论一经进入认识论视域去探讨主客体关系,在此领域所具有的实践概念即是主体改造客体的活动及其能力。这就意味着在本体论路向上探究实践问题时,不会再去设置或设立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马克思在此问题上也未曾聚焦主客体关系。

卢卡奇认为,强调从实践出发是马克思的观点,但绝不能将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作庸俗化理解。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卢卡奇明确区分了现存与现实,现存不必然应是现实,常有着随机性却无必然性,必然性与合理性应高度统一于现实性。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简称《终结》)中,恩格斯高度阐发了《法哲学原理》中的命题:“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3]恩格斯认为,表层上,黑格尔在对现实或是现存客观事物的辩解,而在其实际上,现存的有别于现实的,假若,现存客观事物不契合必然性、理性,就应被批判和超越,在此意义上,恩格斯洞穿了黑格尔思想中有革命性的一面,因此,黑格尔并非对任何现实性的事物都加以辩护。

基于于现实感性活动马克思认为,旧哲学的缺陷是:应当从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来审视实践。近代认识论聚焦的认识问题,思维具不具备客观真理性的问题,并非仅仅只是理论问题,而更关键的则是关涉思维的现实性、此岸性与实践性问题以及思维的力量问题,这是马克思理论的要义和独特之处。毋庸置疑,在西方理论史、哲学史的理解中,真理性问题是理论问题。理论活动的目标是真理本身,唯理论追求真理,始于亚里士多德而止于黑格尔,真理的获得是认识问题、思维问题或理论问题,这是原有的基本观点。真理追求什么?實践理性追求自由意志,政治哲学追求(Justice)公正,对此,马克思认为,它是理论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不是理论问题,直接针对黑格尔理论。黑格尔的理论体系为真理本身,真理本身到“绝对精神”即是真理的实现和完成。马克思认为,黑格尔式的完成不是真正的完成,是解释世界的完成,止步于解释世界。国家是对家庭和市民社会“正反合”的真理性超越,是客观精神的体现,这是唯理论,而国家在现实层面上是否是客观精神的体现,不能亦不是仅仅倚靠理论上的建构。在此,马克思的转变在西方理论史、哲学史上非常重要,此重要性被哈贝马斯当成现代哲学四个特点之一,这是对欧洲形而上学理论和实践传统关系的反转与超越,由传统理论中所强调的理论优先转向实践优先,马克思理论应是其重要的代表。

“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4]

马克思认为,以往哲学理论中的悖论为,人是环境与教育的产物且教育者本身也是受教育的,而人改变着环境。马克思认为,劳动作为现实人的对象性活动将人之本质力量投射于对象中使其发生改变,而改变了的环境即是人本质力量的对象性存在,此存在既是人的对象也是人本身。人的变化与环境改变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两者的改变统一于实践活动,这是实践活动的本质,人的活动与环境的改变在革命的实践中具有一致性,成功瓦解了以往的悖论性循环。

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费尔巴哈为不懂人的社会性的唯物论者,他只把人当作“类”存在物的抽象共同性,这是其整个理论的症结,这种解读是有问题的。费尔巴哈是理解人作为“类”社会存在物本质。费尔巴哈不是对人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而是把人异化的本质收归于人本身,将附加于上帝上的所有的智慧、能力与本质力量等都还给人,上帝即是人本身,借此去理解人的本质:单个人所固有的纯粹抽象的存在。费尔巴哈理论并非对人的现实的本质进行的批判,错在:第一、将上帝的本质直接还原为人的本质以把握人的本质为理智、意志与心。理智、意志与心是上帝的本质,人将其自身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为上帝以使其在理智、意志上成为全智全能的神人。据此,人区别于动物,此观点与黑格尔思想无异。将异化的抽象的理智、意志和心还原为人以阐释人的本质。第二、在费尔巴哈将人解读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非社会学意义上的人,即现实的社会性的人。第三、费尔巴哈整个理论批判集中于宗教批判且未曾找到宗教异化的现实世俗根源。

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把人的“类”本质作了还原以回到事实本身。人的本质不是思维抽象物,应当体现于现实的一切关系的总和之中。人的本质纵然和低等动物有区别(自由自觉的活动),应当从当时的社会关系总称去掌握。相较于(现实)资本主义社会,原始人的自由自觉活动处在最低水平且所构建的社会关系的差距较大。自由自觉的活动触及人的“类”本质,社会关系的总称是人类的现实生活的历史的具体实质(本质),社会关系依托自由自觉的活动去建构,从整体上掌握自由自觉的活动古今不一,由此表明,产生的社会关系亦就各异。自由自觉的劳动作为人的本质,然而,每个历史时期的人的本质有具体的历史性的普遍性的体现形式,人在不同时期有差异的活动也是现实的。

四、简析市民社会与国家

“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6]

黑格尔首次划分了市民社会与国家两领域,这为马克思深入探究市民社会与国家问题作了前期铺垫。马克思时刻关注着市民社会,他认为,德国唯心论所讲的所有问题都应在市民社会层面上加以解决,而不能只滞留于理论上。黑格尔力图着力于国家理论层面建构解决市民社会的办法。在马克思看来,应由市民社会自身解决自己的问题。黑格尔通过其哲学(辩证法)把原来分裂的部分给统一起来,但此种思辨的方法、唯理论的解决办法在观念之上实现的那种和解,注定是片面的。其体系的完成就意味着体系的封闭,而唯物辩证法所展示出的革命批评精神亦就不可避免的寿终正寝了。为此,恩格斯在《终结》中认为,黑格尔哲学的重大缺陷是体系与方法自身的矛盾。

现实的社会分化为经济(系统)社会与国家政治(权力)系统,这两大系统有其各自不同的运行原则。黑格尔首次将现代社会的特性从术语层面上予以确定下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并作出了重要区分,这个框架对马克思理论有直接影响。

市民社会(居民社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面对市民社会,黑格尔忧心忡忡(矛盾重重)。在黑格尔看来,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功利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准则是“摧毁的王国”。在欧洲思想传统中,处理市民社会领域之主流理论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以亚当·斯密为其主要理论代表。

“在《论自然法的科学研究方法》中,黑格尔借用政治经济学,根据物质需求和劳动及其积累来把普遍相互依赖的系统作为财产和权利的系统加以分析。”[7]

受黑格尔的启发,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也展开了财产与权利系统分析。因此,在马克思早期思想研究中,在谈及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动因时,常追溯到这两方面。一方面,源于恩格斯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启发;另一方面,马克思为解决市民社会的物质利益而必须展开研究时,遇到困难。事实上,黑格尔于此将“市民社会”概念化了,这是马克思后来集中研究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剥削体制)制度的核心概念和思想基础。

市民社会领域是“毁灭的王国”,其表现为,不平等、剥削、贫富差距等。这是黑格尔与马克思着重关注和力求解决的哲学问题与社会理论问题,也是马克思理论要解决的中心问题。黑格尔的哲学思辨辩证法,用一个新的阶段来对于它展开扬弃的办法,以解决市民社会的关键问题。面对现实世界“应有”与“现有”、“应当”与“是”之间无限的对立与分裂,黑格尔力图在理论上搭建“绝对精神”以妥协的立场强硬的姿态调和这种对立与分裂。绝对精神即是对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这两个环节的扬弃。在需求系统与劳动系统中发生对立的缘由以及此种对立为何不可以由市民社会内部的自我调节对此加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社会对立问题、公正正义问题以及平等问题等,应当靠国家才能获得妥善解决。这就造成了在基本功能上,需要将冲突社会置于伦理领域当中。黑格尔以君主立宪“扬弃”市民社会以实现“和解”的理路,以更高原则去“扬弃”市民社会的经济利益原则与需求原则间的矛盾,毫无疑问,其理论努力最终以失败收场。马克思吸取了此教训,为破解难题,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与《论犹太人问题》这两著作中科学建构了理论(策略)框架。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与国家是不同的两个领域,不应被混淆,仅仅靠国家的基本功能应是不足以破解市民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资产阶级掌权后设定了自由、民主与平等理念,这恰恰也说明国家是个特殊领域,现实层面上呈现的客观情况是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设定的“天国”,不是“尘世”,是意识形态,这就生发出马克思理论的独特方法:意识形态批判。马克思认为,国家以及法律法规之上虚假“设定”的自由、民主、平等,不是市民社会能得到的。尘世的生活在马克思眼里便应是人的本质的真实展现,资产阶级的法律在现实上是以市民社会的非自由、非民主、非平等为背景的(前提),其法律亦是虚假的。君主立宪的国家功能,不能解决现实中市民社会的难题。妥善解决市民社会的关键问题,须依赖市民社会(内部)自身的力量从根基上实现转变,“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8] 无产阶级是与现实市民社会运行原则相对立的力量,这是源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科学断言。对无产阶级而言,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取得政权后所制定的制度才具有现实性。

“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9]旧唯物主义并不缺少革命(或革新)、批判及解放的努力。现实的市民社会是阶级社会,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总是站在某个阶级或等级立场上,马克思专门就此关键问题展开了推断。无产阶级是个特殊的整體,其特殊性就在于其代表普遍性立场上的整体性。农民阶级拥有了土地和生产资料就达致解放,而无产阶级的解放则是重获其失去的所有以达致普遍的解放,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以解放其自身。

五、现实的政治批判与革命实践

“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因此,对于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发现了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10]受(黑格尔)宗教异化论启迪,费尔巴哈理论以自我异化作为出发点,把宗教世界归结到其世俗基础。费尔巴哈理论力图将宗教归于世俗基础,立足于宗教与现实世界的二重化,建构爱的宗教,未能成功或未开始设计怎样让宗教充满爱,使世界变成其心目中那美好的人间是此理论的局限性:止步于理论(思辨)工作而未能走向实践。基于此,马克思认为,异化(分化或分裂)的世界,有上帝的与人,欲使上帝世界还原为人之世界,缘何世俗世界发生分裂而生成异化的天国的世界呢?应着眼于矛盾生发之源头以排除矛盾,于革命性实践中消灭世俗世界矛盾,应消灭世俗世界使自身发生分裂的矛盾,如此,方能能真正将天国世界收归于人自身。是故,倘若,不瓦解或消灭世俗世界中存在的自我分裂的矛盾,天国的世界会永存于此。当神圣家族思想沦落的秘密被揭示后,对现实世界的批判已不再止步于(滞留于)理论任务和宗教任务,而是现实的政治批判及其现实的革命活动。因此,“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11] 滞留于或止步于纯粹思辨的黑格尔哲学将现实过程抽象为唯理论之过程,将现实人之历史抽象为思想之历史,最终走入“绝对”的困境,寿终正寝。费尔巴哈致力于将纯粹的思想世界还原为糟糕现实世界的感性直观,而并未曾(未能)将感性理解为人类感性实践活动,未曾探究到现实感性实践中所造成的各种异化(分裂)之根源。

“因此,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12]费尔巴哈立足于现实的人对宗教的人本学批判并“寻到”妥善解决或实现现实人的自由解放途径,走向宗教亦就被视为一种理想,使得宗教充满爱,依赖于充满(感性)爱的宗教将世界演变成美好的世间。继续追问:关键应是怎样才能让宗教信仰充满爱或是经由什么方法或是途径就足以让世间(世界)充满爱。对此,马克思却认为,倘若要让世界充满爱,最关键应是变革这个现实世界本身。

结语:

概言之,费尔巴哈哲学未曾成功超越黑格尔哲学理论框架,其理论只是黑格尔哲学的碎片或支脉,而马克思(感性)实践唯物主义才是对此二者的超越与真理性概括。黑格尔提出的对象性活动(劳动),但整体上讲,其理论均是局限于理念世界,从概念到概念的思辨推演,其所有理论均在“绝对精神”中完成,可惜黑格尔只是在表面上取得了“成功”,而主张感性直观的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以“超越”黑格尔理论)也不是实践的。费尔巴哈唯物论的局限性则表现为遥相对应黑格尔思辨唯心主义理论的另一极端,这两个极端性错误的共同性为:离开感性活动。《提纲》始终围绕着感性活动(实践)展开的理论概括,围绕(感性)实践以划清其理论与旧哲学的界限。着眼于感性活动的马克思哲学将《提纲》总结为:“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3] 黑格尔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均是滞留于理论领域的反复纠缠,他们为自己设定了理论任务而未曾设定实践的革命任务。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现代性哲学思想,紧扣现时代西方世界复杂的时代话语,着力于感性实践视角以破解“生活世界”理论与实践困境,这是史无前例的重大理论策略创新。

參考文献:

[1]、[2]、[4]-[6]、[9]-[1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6-19.

[3]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1.

[7] 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M].曹卫东 译.江苏:译林出版社,2008:41.

[8]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

作者简介:

岳胜(1980.1-),男,四川遂宁,法学硕士,川南幼专思政部教师,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基金项目: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21年自筹项目(CSZ21099);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2020年一般项目(20JDSZK062)阶段性研究成果;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21年自筹项目(CSZ21077);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专项)2020年自筹项目(SZQ2021059);川南幼专思政专项2020年一般项目(CNYZ2020B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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