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峰
摘要:钳工所涉及到的范围普遍较广,对技能应用提出了全面化的革新要求,在针对钳工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时,需要以技能训练为主,突出技能实践课程的必要性。钳工实训活动具有技术性的特点,需要将其他的课程内容作为基础前提,促进钳工实训课程的顺利实施,以实践教学为主要目的,使学生能够在实践阶段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熟练掌握钳工等技能的应用方法,有效提高日常学习效率,为后续的发展和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钳工;技能操作;教学实践
在机械专业学生的日常学习过程中,需要引导其积极的参与钳工实践操作技能教学活动,使学生能够掌握必备技能,朝着专业化、实践型的方向转型。通过对实训方法和手段的不断创新,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
一、钳工技能操作实践教学的学情分析
对于部分技工院校来说,实际所涉及的专业体系具有特色化和多样化的特点,涵盖了机械、电子、服装、药剂等多种专业类型,基于特色化的组成形式,满足各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生源状况予以综合考虑,可以看出大多数是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在投入技工学校进行学习之后,要求学生熟练掌握专业技术,为后续的工作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此,相关院校对学生的日常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使学生能够在长期的学习过程中,熟练掌握理论文化和专业知识,并借助长达一年的实践时间,使学生能够投入到生产作业中,對所学知识加以检验,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所以为学生的学习和实践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对于机电专业来说,属于相关技工院校中的特色化专业类型,在长久化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知名程度。学校需要将培养高级技能人才作为首要标准,以钳工、维修电工、车工等人才为主,为数控专业和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支持。为了能够引导学生顺利完成专业类的课程学习任务,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可以采用“双证”制度的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当学生取得专业理论证书之后,才有获得持证资格的机会,使其能够进一步参与到专业技能实训活动中,引导学生能够朝着实践型、应用型和创新型的人才方向转型,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助力。
二、分析钳工技能操作教学的问题与不足
首先,在开展钳工技能操作实践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实际所使用的操作工具具有简易性的弊端,由于无法引导学生接触高级类型的操作工具,所以难以调动学生的探索兴趣,无法激发学生在操作和实践阶段的好奇心,所以削弱了学生深入研究的欲望。为此,大多数学生会对钳工技能操作实践教学产生认知偏差,在滞后性教学实践的干扰作用下,无法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并且难以促进钳工技能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削弱了学生对钳工技能操作实践环节的重视程度。
其次,在开展钳工技能操作教学活动的过程中,需要耗费学生大量的体力,从而才能够促进实践活动的顺利实施。学生在参与学习时,需要应对的作业强度相对较大,若整体性的劳动强度超过了学生所能够承受的范围时,则会进一步引发学生的情绪,对钳工技能操作实训教学活动的开展造成严重的阻碍。对于钳工技能操作要点和技巧等内容来说,需要在反复实践的过程中才能够使学生熟练掌握,导致大多数学生面临高强度的作业要求,产生了较强的畏惧心理,从而引发了学生的学习疲劳感,难以调动学生对课程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在无法顺利抵抗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时,削弱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学习水平。
最后,在开展钳工技能操作教学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对学生的耐心和恒心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产生此类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使用钳工技能开展相关作业项目时,实际的作业效率相对较低,并且需要在长时间的操作过程中,引导学生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于钳工技能操作训练来说,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无法营造趣味、生动的教学氛围,所以使学生失去了学习的动力,对钳工技能实践操作存在畏惧和抗拒心理,不仅会对学生技能水平的提升造成不良影响,还会干扰日常的教学进度。
三、优化钳工技能操作教学实践成效的有效措施
(一)树立明确教学目的
在开展钳工生产技能实训教学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坚持有目的、有组织、有指导的教学形式,促进相关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在钳工各项操作技能的训练过程中,虽然动作方面具有单一性和单调性,但需要避免要求学生重复机械操作,而是需要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对相关技能和技术要点予以深入考虑,从而才能够突出实践教学活动的实际效用。为此,在对学生提出钳工生产实践要求时,需要发挥出教师对学生的指导作用,在完成阶段性的课题学习活动后,使学生能够明确意识到开展课题训练活动的主要目的。学生在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前期阶段,还需要具备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确定产品加工的相关目标,从而才可以制定更加完善的学习计划,尽快融入到实践和练习活动中,优化最终的学习成效。与此同时,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阶段性学习要求,突出技能操作的实际效用,并加强与其他课程体系之间的紧密联系,使学生能够组织完整的知识网,结合实际情况利用所学知识解决课程问题。
(二)保障动作示范正确性
在开展练习活动的过程中,为了能够加深学生的理解和记忆,实训教师可以通过示范的形式引导学生进行操作。这就需要学生教师姿势的规范性,通过对操作姿势的充分强调,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并保证作业环节的准确性。另外,学生在操作训练的过程中,还需要教师能够在巡回指导环节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学生的操作练习进行充分检查,及时找出学生的错误动作,针对学生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供有针对性的引导,使学生能够对动作原理和相关结构具备正确认识,从而才能够熟练掌握动作的操作要点。需要注意的是,若实习教师无法保证自身姿势和方法的准确性,则会出现学生随意模仿的情况,难以遵循规范化的操作要求,当出现错误动作时,在反复实践的过程中,使学生养成错误的习惯,那么在后续纠正的过程中,则存在较大的困难,并且会提高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几率。为了有效规避上述情况,则需要对实习教师提出严格要求,确保教师示范动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学生提供正确的引导。
(三)提出准确学习任务
在分析操作原理的情况下,严格遵循技术方面的要求,保障计算测量结果的准确性,筛选出更加合适的加工方法,确保加工时间分配的合理性,从而才能够促进相关学习和实训任务的有序进行。在开展钳工技术生产实训活动的前期阶段,要求相关教师能够为学生的实习提供明确的指导,根据学生的情况对所需要练习的课程或者项目进行讲解,采取集中化的讲解形式,使学生能够明确掌握相关的任务目标。当实训课程阶段性目标完成之后,需要定期组织学生对最终的实训结果进行讨论,根据学生在实训阶段的经验和不足加以总结,在全面讨论的情况下,引导学生积极借鉴他人的有效经验,并规避自身在实践阶段的不足,通过对所学知识加以巩固,进一步加快学生的学习进程。
(四)确保创造想象空间与时间的充足性
在钳工操作实践教学活动中,使学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需要针对基础类的技能训练予以反复实践。为了优化最终教学效果,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充分的发挥出学生的创造才能,使学生的想象力得以拓展。但对于同一类型的操作内容来说,若实际的训练时间相对较长,则会在乏味、枯燥的实训环境中,引发学生的疲劳感,逐步强化学生的厌学和抵抗情绪,无法加快整体的学习进度。为此,教师可以设置课题任务时,基于创新型的角度,保障难度设置的层次性,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还可以将前期阶段所学习到的基础知识应用到实践环节,保障基本原理应用的灵活性,强化学生概括能力,通过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使学生熟练掌握生产技能,加强学生的理解和记忆。
(五)总结检测结果,指导学生检测
在开展技能实践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要求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能够明确检测工作的重要作用,保障学生实践检测环节的及时性。教师应对学生的加工能力予以全方位的了解,及时找出学生在加工环节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对相应的检测结果进行整合,将其反馈给学生,确保学生能够准确接收反馈信息,并在后续的实践和练习过程中加以改进,为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提供便利性支持。不仅如此,教师还需要为学生予以积极的鼓励,对于学生操作正确的动作进行肯定,从而强化学生的掌握成果。对于缺乏正确性的动作和方法来说,则需要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姿势、动作和加工方法,从而形成牢固的认知和记忆,促进学生操作技能水平的提升。除此之外,对于阶段性的实训活动结束之后,实习教师还需要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引导学生自主检查操作工件,并明確优质加工区域和劣质加工区域的情况。对于符合标准的动作予以保留,而对于无法满足规范条件或者错误多余的动作进行规避,从而才能够提高学生的操作效率,使学生能够基于高质量的形式,主动投入到实训和练习过程中,有效提高学生的测量水平,引导学生熟练掌握专业技能。
结束语:在开展钳工操作实践教学活动的过程中,需要以提高学生技能水平为主要目的,对传统的教学模式予以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提高日常的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就业和分配提供可能性。在开展钳工技能操作实践教学活动时,应对教师动作提出规范性要求,坚持真实性教学原则,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引导,并保障教学方法的创新性,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正确动作、姿势和方法,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
参考文献:
[1]胡宽辉,陈腾腾,王志豪,余建勇. 钳工技能实训课程教学设计[J].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33(01):75-78.
[2]朱敬轩. 产教融合背景下装配钳工技能操作的实训教学[J]. 广西农业机械化,2020,(04):65-67.
[3]钱海波. 基于技能高考的钳工技能操作教学质量提升策略[J]. 科技风,2020,(12):36.
[4]陈林. 如何做好钳工技能实训教学[J]. 考试周刊,2019,(04):15.
[5]马党生. 钳工技能教学课程改革的实践与分析[J]. 现代企业教育,2014,(16):427.
[6]夏悦坚. 钳工技能操作教学实践与探索[J]. 职业,2014,(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