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也有人身保护令?

2022-04-08 00:19艾弗尤
看世界 2022年6期
关键词:控方开心果保护法

艾弗尤

开心果(Happy,名字取自七矮人)是纽约市布朗克斯动物园的一头大象。近两年,她看上去依然故我,不为纷繁的世事所动,但是,纽约州法院受理的一桩有可能影响深远的案子,一直围绕着她。

美国的动物保护法,大多是由美国各州颁布和司執的。联邦法主要是为了统一标准和填补州际空白。最早的联邦动物保护法,可以追溯到1873年的“28小时法”。如名所示,该法规定运输某些动物的车辆必须每隔28小时就停下休息,以给运载的动物伸展肢体和饮水进食的机会。

纲领性的联邦动物保护法是1966年通过的“动物福利法”,主要涉及被圈养和商卖的动物,包括动物园和实验室里的动物。该法责令美国农业部设立对这些动物“拿弄、看护、诊疗和搬运”的最低标准,还禁止任何跨州界的斗鸡和斗狗活动。

这些名目繁多的大小法律,关心的是动物的福利,为的是减少对动物的虐待。

和佛教等传统文化不同,西方对动物的人道关怀起源较晚。古希腊斯多葛派的名言是:人类可以吃肉,因为动物不懂句法。连引领现代思维的笛卡尔都坚称动物没有灵魂(因而无需人道对待)。直到18世纪,实用主义者边沁才发出了关怀动物福利的呼吁:“问题不是它们会不会思辨,也不是它们会不会说话,而是它们会不会痛苦。”

开心果案的大部分法庭陈述,也是围绕着动物福利展开的。控方称:大象是高度社会化的群居性动物,活动范围广阔,动物园内狭窄的环境和近乎独处的状态,对大象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都极为不利。辩方反驳说:“该案根本就不涉及任何虐待或营养不良的指控。简言之,开心果在其现在的安身之处非常开心。”

然而,控方对开心果福利陈情的目的,已经超出了仅仅对动物人道关怀的范畴:他们在向法庭为开心果申请人身保护令。纽约州法规定:人身保护令只向“个人(person)”签发。也就是说,必须说服法庭:开心果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人格,是个“非人类个人(a nonhuman person)”。动物是否具有人格属性是个由来已久的哲学难题。该案要叩问的是:非人类的动物该不该享有某些原本只属于人类的权利?

动物保护,已经从单纯的动物福利转向复杂困难的动物权利。开心果若是获得保护令,直接结果是她从动物园迁居某个保护地。然而,保护令的后续影响极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延续了千万年之久的人类和动物的关系。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早已受到(非法)挑战的动物实验。若是有了开心果先例,后果可能是谁都可以为实验室里的动物申请人身保护令了。圈养动物、家畜家禽乃至宠物,都可能受到挑战。人类难道要全都成为素食动物?

这些现在听起来或许有些不可思议,但是,人类社会的发展确实是一个权利的边界和主体不断扩展的过程。法律上,权利和责任是两个相辅相成的对子。怎样让被赋予了人格属性的非人类担当起法律责任?反论一样有理有据:婴儿和智障者等都享有不少人权,却不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月18日,法庭驳回了控方有关开心果的权利申请,称如此影响广大而深远的法律,应该由议会制定。控方当即决定上诉。

猜你喜欢
控方开心果保护法
我国将加快制定耕地保护法
控方辩方技术讲解:战胜情绪,恢复理性
非法证据排除也应适用于辩方
管好“熊孩子”,人人有责
刑事庭审辩论阶段的转述声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