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谋现象:学科评估与高校应对行为分析

2022-04-17 19:54郑富阳
民族文汇 2022年10期

关键词:学科评估;共谋行为;组织行为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自2002年开始,我国先后开展了四轮学科评估,科学规范的学科评估对于我国高等教育学科建设重要的推动作用。眼下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即将出炉,学科建设与学科评估成为各高校关注的重点。学科评估虽然名义上自愿参评,但实际上由于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行政色彩,会与未来的政府投入、政策倾斜相绑定。所以,高校为了在这种随机的政策性周期抓住机遇,在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以期自我发展,有组织的学术不端和道德失范的行为出现应对学科评估检查的过程中。[1]这客观加剧了高校间的无序竞争与学科生态失衡,使得评估初衷和实际效果存在较大偏差。高耀认为学科评估约束机制失衡,即外部显性与内在隐性评价机制,导致学科评估的学术效率与行政效率的损失;[2]解德渤意识到学科评估中诸多问题是制度激励的失效与行政化思维的惯习,优化评估体系路径应以“激励相容”核心进行理念更新与技术革新。[3]

现有研究更多地总结了学科评估反映出中各种的实践问题与高校错误行为,并从不同角度解释行为逻辑成因。诸多学术不端与偏差执行的行为,都与出现组织学中现代组织出现变通执行政策指令的共谋现象类似。对此,本文亦将学科评估高校内部变通应对评估检查行为称之为应对学科评估的共谋行为,并试图剖析这一行为发生动机,探寻共谋现象为何反复稳定地存在高校组织中,并为共谋行为逻辑做出理论解释。

二、高校应对评估检查共谋行为逻辑的理论基础

组织学中定义共谋的基本内涵,指具有委托代理模式中,一些承包人除了和委托人达成的委托—代理(主契约)外,他们又与其执行方或同级为了自身的利益又达成某种私下协议(子契约)。这种子契约一般违犯主契约,干扰主契约所要达成的目标,与委托人的意图不完全一致。共謀行为的目的是共谋者以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让参与子契约者获取利益的效用状态。其中子契约的形成和实施为共谋行为,参与子契约的代理人为共谋者。[4]周雪光将共谋行为理论进一步演化分析,为政府等现代组织中发生的变通执行政策现象做出了有力的理论解释,认为是特定的组织结构、制度环境与激励机制所造成的非预期结果。[5]

现代组织机构庞大、复杂,是共谋发生的重要载体,不但是企业和政府机构,而且教育系统中政府与高校中的组织各层为了争取利益,在政策指令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共谋行为。例如,在高校学科评估过程中的共谋行为主要是指学校层面与不同院系相互联合,采取各种方式以应对政府部门的学科评估检查验收以达成组织利益目标。从组织学分析角度出发,本文假设三方面概括评估过程中高校内部各利益主体共谋的行为逻辑:(一)评估制度一统性与院校间差异性、执行灵活性的矛盾形成共谋应对;(二)评估效果溢出激励为共谋行为创造前提;(三)高校内部权力二元分化强化共谋行为。

三、高校应对评估检查共谋行为的组织行为分析

传统的管理理论中,组织的本质是一种理性的工具,它有着明确的目标,会服从性执行高层决策。例如高校内部执行学科评估过程,评估结果会对高校组织各部分产生影响,在这种制度环境下高校管理者与学科建设者-院系互相妥协达成共谋行为的共识。因此共谋行为反映了评估制度环境、激励机制与高校组织内部关系的与评估目标的冲突。下面将围绕这三个方面来分析共谋行为的形成逻辑。

(一)评估政策的一统性与高校执行的灵活性矛盾创造共谋空间

学科评估是以行政化的方式进行评判,影响高校学科发展以此进行资源分配的一种重要手段,学位中心制定的评估制度具有统一的制度效力于规制权威。组织间趋同现象强化了评估政策一统性,也是共谋行为发生的一内在的触发因素。组织的趋同现象指的是组织结构与行为在某一作用下趋于相似同质,在制度与利益的驱动下各组织趋同性越来越明显,导致趋同的力量直接或间接来自于政府。[10]在教育部牵头的学科评估是以行政化思维为来进行学术评价,在组织间趋同作用下,使各地省政府做出了相同的组织行为。一些省如法炮制,采取同样政策措施,省属高校的应对方式也不尽相同。例如:《某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颁布实施,有4所高校成为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第一层次高校,8所高校成为国家一流大学建设第二层次高校。全省高校共有17个学科获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37个学科获批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然而该省并不是传统的高教强省,而是在政府部门的行政力量不顾历史积累和客观现状强行推进。[6]

不同办学定位的高校面对统一的评估政策,高校间差异性导致执行政策的难度与成功的可能性也迥乎不同,刚性的学科评估政策一以贯之落实执行,必然存在软化执行的运行机制,因此在应对评估检查的灵活性也是维护学科评估一统性的必要途径。评估制度执行的灵活性是院系在学校默许、协调下用不同手段“拼凑应对”已完成评估指标。在制度性的评估验收中,存在诸多成果替换、造假拼凑行为。灵活性的合法基础也存在于上下级组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共识。在学科评估过程中学校管理者同时扮演者“检查者”与“被检查者”的双重角色。当学校与院系应对来自上级部门(学位中心等评估方)评估检查时,他们作为被检查者一方,与院系一起参与“共谋行为”;而学校为应对前者检查,会提前进行对院系学科进行评估检查,这时学校者扮演着“检查者”的角色。在这些过程中,学校身处双重角色,双重角色属性给予了“共谋行为”的合法性基础,即默认了这些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二)评估效果溢出激励与目标替代诱发了共谋行为

如果说执行政策的灵活性为共谋行为提供了合法性制度环境的话,那么基于工具理性的绩效主义决定高校获得资源寡多,造成了评估溢出现象则是在组织基础上提供了直接的驱动力。

学科评估异化后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强化对高校的考核,评估结果成为后期政府资源倾斜得主要依据,高校与学科建设基层的院系则认为在评估中获得靠前排名是获得政绩与学术资源的有效途径,评估效果溢出诱导激励期待的行为,以使高校发展在政府掌控之中。针对学科评估结果带来的资源激励的方式可以定义为评估效果溢出激励。基于评估结果的激励制度旨在调动高校发展的积极性,形成对高校学科建设的有效激励。主要特点有:评估体系有明确可测的量化指标、激励制度下高校各级组织一体化、资源倾斜程度大。这些特点设计目的是用来保障评估政策的权威性与执行过程的有效性。组织设计激励引导组织各部分执行组织目标。假使组织运行方式与激励机制相悖,就会导致与组织目标相反的行为。正如在学科评估实践过程所浮现的情况一样,激励设计使学科评估掺杂了更多利益,与评估初衷、学科发展相违背,参评高校把“手段”当成“目的”,把检测学科建設情况的手段当成争取资源倾斜分配的竞赛,将高校的目标聚焦在评估结果是否靠前而非检验诊断学科发展问题。因此在提出“评估效果溢出与目标替代来分析高校间共谋现象。

(三)高校内部权力二元分化强化激励各级组织共谋行为

除了制度环境,运行机制外,组织行为的塑造还受到组织内部权力关系影响。高校与其他科层制组织的一元集权管理的权力构成不同,高校作为学术组织其权力机构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并存的二元权力结构。

高校是学术活动与行政管理活动的统一体,学术活动对应着学术人员负责的教学目标与学科建设,行政管理活动指的是行政人员拥有的行政权力。大学组织的权力配置异于这些组织。学术权力是学术组织通过掌握知识进而对学术活动的一种控制与权威,行政权力则是建于行政科层制之上,且掌握高校各种资源与配置的权力。因此组织行为的实施必然需要协调行政权力与学术人员的学术活动。对于两种权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高校管理过程中二者之间冲突与平衡的问题,而二者目标一致呈现互相合作互相强化的研究较少。不同形式的权力关系决定组织行为的异同,高校的二元权力结构是区别于其他组织权力配置的重要差异。在一元集权体制的政府组织中的共谋行为,基层政府往往是出于压力下被迫与中间政府达成共谋行为,免责是一元权力结构组织共谋行为的主导逻辑,中间组织为变通、造假等共谋行为的动力主体;而高校二元权力主体中,共谋行为发起者往往是院系一级的学科建设者,学校管理者通常也是积极配合,并持有鼓励、协调的配合态度。两种权力均处在高校这一共同体中,相互促进发展。二元权力分化的组织中各方利益主体通常会比一元体制下的行为主体拥有更强动力去进行共谋行为,高校组织权力二元分化后基于一致利益:拥有行政权力的高校管理者企图通过学科评估结果获取行政成绩,以谋求晋升机会;控制学术活动与学术事务的院校方亦将目光聚焦到评估结果,期以掌握更多的学术资源,争取学科专业发展。

高校面对应接不暇的评估考核的过程中,往往忽略了评估考核原本内涵,也为了达成评估考核指标以及评估排名带来资源分配,很多高校内部采取了共谋行为。共谋行为之所以形成了制度式的普遍行为是评估政策统一制定与高校执行过程分割开的矛盾,也正如王英杰所言,我国并未建立起完全独立的第三方能够对差异巨大的高校进行评估评价;基于学科评估结果的资源激励异化高校行为目标则反映了激励制度有一定的限度,且政府与教育构成教育体系组织有独特的运行机制,盲目套用其他领域的理论很可能得到预期相反的结果。

共谋行为正面效应也能够反推动评估政策顺利执行,增强评估政策一统的合法性,能够使政府更顺利全面地管理高校发展;对于高校而言,共谋行为也能够推进整个高校向评估指标所要求的标准发展。因此新一轮的学科评估改革不光要考虑评估政策本身,也要对于高校组织行为进行深入思考,提炼出一个描述评估过程的理论解释,才能确保评估真正目的地实现。

参考文献:

[1]王建华.一流学科评估的理论探讨[J].大学教育科学,2012(03):64-72.

[2]高耀.学科评估机制失衡的效率损失与补偿策略——兼论一流学科建设的路径取向[J].中国高教研究,2018(01):23-27.

[3] 解德渤,李枭鹰.中国特色学科评估体系的优化路径——基于第四轮学科评估若干问题的分析[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1):96-103.

[4] 米恩广,张莹丹.政府“共谋”现象的生成机理——基于组织社会学理论的一种思考[J].理论探索,2014(01):86-90.

[5]周雪光.基层政府间的“共谋现象”——一个政府行为的制度逻辑[J].社会学研究,2008(06):1-21+243.

[6]陈学飞,叶祝弟,王英杰,熊庆年,龚放,胡建华,秦惠民,陈洪捷,施晓光,刘海峰,董云川,马陆亭,卢晓中,周川,樊秀娣,王鸿.中国式学科评估:问题与出路[J].探索与争鸣,2016(09):59-74.

郑富阳、1997年2月24日、男、南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