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店不扫码算隐瞒行程吗 专家详解“就餐未扫码致11人感染”案

2022-04-22 03:06
新传奇 2022年13期
关键词:扫码传染病防疫

近日,北京疾控部门在开展流调溯源过程中发现,榆乐轩烤鸭店未落实健康码扫码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3月10至15日期间,830名到店人员中,477人未扫码登记,严重妨害流调溯源、人员管理、隔离转运等后续疫情防控措施,目前已造成11人感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人们进入饭店等场所前进行扫码登记是不是法定义务?不扫码登记会构成违法犯罪吗?算不算故意隐瞒行程?有关场所未认真落实扫码登记等措施,哪些人需要担责?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830名到店人员中,477人未扫码登记

3月20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95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介绍,个别单位、个别人员只顾个人利益、个人方便,肆意违反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和扩散风险,严重干扰疫情防控大局,极大增加了社会防疫成本,影响了他人的工作和生活。

3月7日以来,北京警方已先后办理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04起,刑事立案侦查24人,行政处罚123人。

潘绪宏介绍,3月10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与家人在榆乐轩烤鸭店就餐,未扫码登记,后该餐厅4名员工确诊。疾控部门在开展流调溯源过程中发现,榆乐轩烤鸭店未落实健康码扫码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3月10至15日期间,830名到店人员中,477人未扫码登记,严重妨害流调溯源、人员管理、隔离转运等后续疫情防控措施。榆乐轩烤鸭店经营人于某(男,54岁)及妻子岳某(女,46岁)未履行管理责任,未主动报告临时试工人员张某(女,38岁)14至15日在店内工作情况,导致张某未及时纳入流调管控,仍在外活动。后张某确诊,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并导致宾馆、饭店、超市、菜场等9个单位、92人被管控。

目前,王某某及榆乐轩烤鸭店形成的疫情传播链条已造成11人感染,严重损害、影响市民的健康安全和正常生活。目前,于某、岳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警方立案侦查,待隔离结束后依法处理。

3月17日,相关部门在榆乐轩烤鸭店疫情流调中发现,刘某某(男,66岁)等6人曾于3月10日到该饭店就餐,与确诊病例王某某存在同时空密接的情形。因刘某某等人到店就餐时未扫码登记,导致后续流调数据不准确。

当晚,社区工作人员向刘某某询问是否到过榆乐轩烤鸭店就餐时,刘某某予以否认,致使其未被及时纳入密接管控。

在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刘某某需居家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其仍于3月18日上午擅自离家前往东城区某超市附近散步,造成疫情外溢传播风险。目前,刘某某核酸检测为阳性,其密接亲属疑似阳性。刘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警方立案侦查,待治愈后依法处理。

不扫码登记就是隐瞒行程吗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叶鹏、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曙明一致认为,到店后进行健康码扫码登记是疫情防控的要求,也是每个人在防疫特殊时期的法定义务。叶鹏解释,进入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扫码登记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措施,依法采取及配合相关应对措施是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单位及个人都是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四方责任”的主体。

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服从属地管理,落实单位责任。住宿、餐饮、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等措施,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提示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境内外人员,应当配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依法采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其中包括配合有关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李曙明称,作为防控的重要措施之一,扫码登记对于追溯传染源、确定密接范围意义重大。一旦有人违反,将给相关工作带来重大干扰,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对于是否构成违法犯罪,李曙明表示,需要根据主客观统一原则判断。认定为违法犯罪除了主观有故意、客观有行为,还要求有危害后果。如果仅是没有扫码登记但未造成任何后果的,不认定为违法犯罪,但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李曙明解释,不扫码登记会让相关防控部门对其行程难以及时掌握,客观上可以算隐瞒行程。如果当事人主动报告或者在有关部门向其调查时如实说明,则可达到补救的效果。

胡永平也表示,当事人在流调中没有隐瞒,就不能认定为隐瞒行程,但其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政策和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拒不配合扫码登记,不配合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的,有可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情节会被依法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且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叶鹏说。

店方守土有责,应敦促客人扫码登记

就现实而言,不少餐饮店、游戏厅、KTV、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履行扫码登记方面做得并不好,受到的处罚也相对较轻,更多停留在通报和约谈的层次。

李曙明介绍,落实到店扫码登记,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客人到店应主动扫码登记;二是店方敦促来店客人扫码登记。

“管理者要进行相应的安排,执行者确保执行到位。哪个环节缺位,哪个环节的责任人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李曙明说。

胡永平提到,烤鸭店未严格执行北京市的防疫政策,导致疫情传播后果非常严重,其行为已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因此,饭店直接负责疫情防控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实施防控措施的责任人员都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饭店的经营者或者经理有可能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叶鹏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由于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的,饭店的经营者还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潘绪宏介绍,按照现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符合进返京政策人员在进京时,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抵京72小时内还需要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但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个别人从中发现“商机”,通过微信群等途径发布广告招揽“生意”。在明知欲进京的车辆驾驶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不符合进京条件的情况下,为其充当代驾,驾驶相关车辆通过检查站,并指使驾驶员采取翻越护栏、穿行林地、车内躲藏等方式逃避防疫检查进京。此外,还有一些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在途经检查站时,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报告,冒用他人健康碼、行程码等方式逃避检查,违规进京。

烤鸭店老板夫妇的代价可谓惨痛,再一次敲响了疫情防控的责任警钟。非常时期有非常之举,也需要每个人清醒认识到自身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不可心存侥幸,更不可不以为然。以案为戒,做到守土有责,认真履行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才能维护公共财产利益,同时确保自身平安无事。

(《潇湘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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