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组织引领 打造基于苹果产业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2022-04-30 08:23王建杰
果农之友 2022年3期
关键词:合作化领办苹果

王建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栖霞市牢牢把握总要求和“五个振兴”科学内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组织振兴为统领,以苹果这个富民产业为抓手,创新实践、全域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现了支部有作为、党员起作用、集体能增收、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1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现实选择

1.1 理论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高度重视,2018年9月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新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这为栖霞市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提供了理论支撑和科学指导。

1.2 问题倒逼

栖霞是烟台苹果的主产区,是“中国苹果之都”“世界苹果之城”,全市苹果栽培面积达到128万亩,年产量220万吨,居全国县市之首。从2012年开始,启动实施了“苹果全产业链提升计划”,从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全链条推动果业转型升级。但在具体实践中,遇到三大难题:

一是“谁领着干”。由于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统”的不够、“分”的充分,导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资源、有效的载体,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现象普遍存在,战斗堡垒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同时,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也造成了果业生产分散化、碎片化,小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现代农业不能很好地衔接。

二是“地谁来种”。目前,栖霞市农民老龄化率普遍在30%以上,部分村庄甚至超过50%。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导致劳动力严重不足,撂荒抛荒现象日益凸显;另一方面,老龄、弱势农民如何增加收入、生活怎么保障等问题亟待破解。

三是“地怎么种”。面对每亩果园高达3万元的改造费用、改造后3年内只有投入不见产出的现实问题,部分果农特别是老龄果农思想守旧“改不起”“不想改”;土地在农民自己手中,村集体即使想改却“无从下手”,而且集体经济薄弱也“无力改”。必须建立一种机制,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把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走合作化的发展道路;必须搭建一个平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老百姓紧密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2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栖霞实践”

着眼破解“三农”领域存在的系列问题,栖霞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创新落实山东省委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烟台市委“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从2016年底开始探索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实践。“栖霞实践”主要有5个特点:

2.1 支部引领的合作化道路

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把合作社的发展始终置于党的领导和推动之下,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保障群众利益。

2.2 群众自愿的合作化道路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合作化而不是“大集体”、简单地“归大堆”,与人民公社搞行政命令“一大二公”“一平二调”“一切归公”“平均主义”“吃大锅饭”有着本质的区别,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不是行政强迫或行政命令;同时,权属清晰明确,土地承包权仍归农民个人所有,只是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社员按股分红、按劳计酬、多次返利,较好地解决了“统”和“分”的关系,既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能充分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

2.3 利益紧密的合作化道路

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是紧密型的,是“村社合一”“村社联建”型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村集体以“三资”入股,土地连片开发过程中的“四边地”为集体股,从而将农民利益与集体利益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2.4 因村制宜的合作化道路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而宜,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为引子,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紧密利益分配机制为核心,积极探索发展党支部领办的各类型的合作社。截至目前,已形成以劳动力入股、土地入股、“三资”入股为主要方式的“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

2.5 保障有力的合作化道路

栖霞市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聚焦人才第一资源,依托束怀瑞院士工作站、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苹果产业研究院、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分院等,建立前沿智库;聚焦资金第一关键,每年整合2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探索创新公积金和收益预留制度,不断做大蛋糕、放大效益;聚焦政策第一推力,整合16个涉农部门职能,制定21条扶持政策,印发政策汇编和操作指南,确保稳健发展、规范运行;聚焦管理第一保障,实行项目、章程、合同、印章、资金、物资、收益的“七统一”管理模式,确保合作社规范健康、行稳致远。

3 作用效果

截至目前,栖霞市已发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村庄744个,占全市村庄总数的88.47%。

3.1 夯实了执政基礎

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让村级党组织干事创业有了舞台、开展工作有了抓手,提升了基层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真正让村级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以股连心连利连责,将群众利益与集体利益和合作社的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提升了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村的凝聚力、向心力(图1)。

3.2 实现了果业升级

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构建起了现代果业发展的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进一步巩固了栖霞苹果产業在国内的龙头和引领地位。在经营体系上,变传统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适度规模经营;在生产体系上,采用良田、良种、良法、良品“四良”模式,进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在产业体系上,实现了小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图2)。

3.3 加快了共同富裕

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现了农村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社员既享受基础股金,又享受二次分红和三产融合中的多次返利,同时入社果农既可以自愿到合作社务工按劳计酬,也可以摆脱土地束缚进行就业、再创业,实现多门路增收(图3)。

3.4 推动了乡村建设

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为村庄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村民可以将闲置房屋入股,大力发展民俗休闲、乡村旅游,既盘活了农民和村集体的闲置资产、增加了收入,又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采用新的栽培、管理、生产模式(图4),通过“山水林田路湖”综合整治,形成了清新隽美的田园风光、内秀外美的幸福家园。

3.5 促进了乡风文明

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一方面,富了民兴了村,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精神文明培育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加速了人才回流,“一懂二爱”的“上山下乡”优秀人才带来了新的理念、先进的技术,促进了移风易俗,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社会文明程度。同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的载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走出了一条乡村善治之路,为培育文明乡风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4 工作启示

4.1 处理好“党的领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

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顺应群众的意愿和期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方向不偏,形成强大合力。

4.2 处理好“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的关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好“统”与“分”的关系,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创新土地经营方式,突破现代农业和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促进小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4.3 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

乡村分散且差异迥然、各具特色,应在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制定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实施方案。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支持和鼓励各村因村制宜、积极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局面。

4.4 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关系

政府好比“看得见的手”,市场好比“看不见的手”,乡村振兴需要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共同发挥作用,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政府要做好规划、加强指导,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切实激发各类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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