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百年探索

2022-05-01 13:06仲德涛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仲德涛

[摘 要]中国共产党在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百年探索过程中,经历了新民主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探索实践、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成发展和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创新等三个阶段。这一探索不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所有制的理论,而且还形成并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在新发展阶段,要立足中国国情,不断加强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巩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生产资料所有制;百年探索

[中图分类号]D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71(2022)02-0036-06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是构成生产关系的核心要素。中国共产党在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百年探索过程中,科学地回答了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如何正确处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市场经济等关系。这一探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所有制的理论,创造性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为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坚持共同富裕道路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 中国共产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探索的主要渊源

中国共产党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探索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渊源,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艰辛探索的伟大历程,是将马克思主义关于所有制理论与我国发展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实践。

(一) 中国共产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探索的理论渊源

中国共产党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探索是在批判和吸收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所有制理论基础上,对科学社会主义关于公有制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空想社会主义在对旧社会批判和新社会理想描述的过程中提出了自己的关于所有制的主张,即要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空想社会主义认为,私有制是劳动人民贫困和不幸的根源,在未来社会一切财产都应归全民所有,生产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莫尔认为一个地方如果所有人凭现金价值衡量所有事物,那么这个地方就难以有正义和繁荣;圣西门认为在实业制度中应当解决的最重要问题是如何规定所有制,必须让所有制革命带来大多数无产者拥有财产的结果;欧文则提出私有制过去和现在都是人们所犯无数罪行和所遭受无数灾祸的根源。由于空想社会主义者找不到达成其理想的物质基础、阶级力量和实现途径,所以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公有制思想是不成熟的,其实践也注定要失败。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是在批判空想社会主义基础上形成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无产阶级革命胜利首先发生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些国家生产力高度发达,这就为革命胜利后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提供了充分的物质条件。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在国家仍然存在的条件下,首先将生产资料变为国家所有,使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在一定阶段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形式。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国家会消亡,生产资料会从国家所有转变为由社会直接占有。马克思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1]95,在这个联合体内劳动者使用的生产资料为公有,并且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

(二) 中国共产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探索的实践基础

俄国十月革命后,新生苏维埃政权开始对马克思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进行实践探索。1918—1920年,苏维埃政权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将全部工业实行国有化,进行高度集中管理。经过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践,列宁认识到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以生产力高度发达为前提的,当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时,用单一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行不通的。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从1921年起俄国开始施行新经济政策,允许发展私营商业活动、实行租赁制和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等。这一时期,列宁指出在一定时间内俄国应该允许各种经济成分并存,并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

从1929年开始斯大林废弃了新经济政策,背离了列宁对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开始用行政强制手段推行农业集体化,并逐步建立了集体农庄。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只能采取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和在国家控制下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形式,在经济运行层面上实行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限制商品经济,排斥市场机制。这种蘇联模式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在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僵化理解基础上形成的,忽略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多元化。

二、 中国共产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探索的发展历程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根据中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创造性地发展和实践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共产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探索主要经历了新民主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探索实践、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成发展和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革创新等三个阶段。

(一) 新民主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探索实践

建立新民主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要求,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化,并进行探索实践的成果。

第一,新民主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初步探索。1921年,在党的一大上通过的党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要“消灭资本家私有制”。1928年党在总结井冈山土地革命的基础上,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第一次从法律上肯定了农民拥有分配土地的权利;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提出完整而全面的反封建土地所有制和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主张。1940年在总结党对所有制实践探索基础上,毛泽东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指出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实行“节制资本”和“平分地权”的方针,并进一步提出新民主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初步设想,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应该包括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具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各种合作经济和农村私营经济等。1945年,毛泽东提出在新民主主义阶段,要科学对待资本主义,并指出在一定阶段发展资本主义“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2]384-385。1948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新民主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包括各种形式的所有制经济,并指出可以通过经济竞争来解决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与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之间的矛盾。同时,张闻天在讨论如何发展东北经济时,也提出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思想。1949年,毛泽东在总结党内其他同志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四面八方”政策,即“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并进一步指出,新民主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多种所有制经济分工合作,各得其所。

第二,新民主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建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三大改造”之前,我国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建立了以国营经济为领导,国营经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公私合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据统计,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49年的26.2%上升到1952年的41.5%[3]194。到1952年底,供销合作社数量达到32788个,社员人数达到13820万余人,增长了12倍[4]261-262。这一时期,党和政府还积极采取措施鼓励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经济恢复发展,促进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经济迅速走出低谷。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起的新民主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实施“三大改造”、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成发展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国共产党就开始了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初步探索。以进行“三大改造”为标志,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和实践开始向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转变,并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

第一,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初步探索。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如何建立符合国情的所有制制度,党带领人民进行了初步探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指出:合作经济是半社会主义经济,是人民政权重要基础,要鼓励私人资本在可能条件下以合营、租借等形式发展为国家资本主义。因此,在国民经济恢复期间,中国共产党就开始进行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初步探索,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私人资本开始向国家资本主义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因此,在调整工商业过程中,国营商业部门扩大了对私营企业的加工订货和收购,促进私人资本转变为国家资本。据统计,全国私营工业产值中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收购部分所占私营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从1949年的11.88%上升到1952年的56.04%[5]123,这说明一半以上私营工业已经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同时,作为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公私合营也得到进一步发展,甚至实现了私营金融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统计表明,到1952年公私合营的工业企业资本额已占公私合营和私营工业全部资本的24.5%[5]125。另一方面,农业开始实行互助合作。土地改革之后,农民获得土地等生产资料,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村生产力得到提升。但是,在农业生产恢复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后,又出现小农生产分散性等新问题。从1950年起,《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等文件的出台,使我国农村出现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热潮。统计表明,到1952年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比重上升到40%[5]136。

第二,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全面建立。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多努力,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新生的人民政权得到巩固,这为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奠定了基础。1952年底,党中央提出“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逐步要“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6]89。后来,党中央陆续出台《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的指示》等文件,逐渐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通过建立农业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等方式逐步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建立生产合作小组、供销合作社、生产合作社等形式,逐步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公私合营”和“和平赎买”等方式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我国建立起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向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

第三,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强化。1957年以后到改革开放之前,在“左”倾思想的影响下,党对所有制理论的理解越来越僵化,并将“一大二公”作为判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否先进的标准。我国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逐渐演变成由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组成的单一公有制,这一时期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几乎是不存在的。在公有制内部,生产资料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统一计划和配置,流通领域也主要由政府通过相关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在资源配置方式上,单一生产资料公有制与计划经济体制相结合,也是这一时期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特征。据统计,到1978年,国民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占98%,其中全民和集体经济分别占55%和43%;全民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工业总产值中占比为77.6%,集体经济占比为22.4%;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公有制经济占97.8%[7]73。

(三)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革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认识不断深化,通过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快非公有制经济恢复发展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打破了原来“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使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践进一步创新发展。

第一,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为补充阶段(1978年至1991年)。1982年,黨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要实行多种经济并存的所有制形式,这是由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党中央通过《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决定,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品经济还在不断发展,个体经济和少量私营经济存在是不可避免的;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首次将私营经济纳入多种经济成分的范围内,提出了发展私营经济对国民经济的积极作用,肯定了其“补充”地位。这一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新兴经济力量不断出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得到发展,国企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逐渐发展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为补充。

第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阶段(1992年至1996年)。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对如何发展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讨论再次出现。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扫清认识上的障碍。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并存、共同发展。这次大会首次强调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共同发展”,并进一步指出不同生产资料所有制经济主体在市场处于平等地位,展开公平竞争。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上有了进一步突破,进一步明确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国家支持各种所有制经济开展平等竞争,并首次提出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发展。这一时期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将非公有制经济确立为“共同发展”,进一步提升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第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建立与发展阶段(1997年至今)。1997年,党的十五大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上有重大突破:一是把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意味着将非公有制经济从“制度外”纳入“制度内”;二是进一步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提出如果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国有经济为主导,即使国有经济比重下降,也不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性质。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的论断,这更加明确了国家要保障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公平开展竞争和合作。2007年,党的十七大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观点的基础上,又提出“两个平等”思想,这都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党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继续创新发展,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和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都不可侵犯;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作为党和国家必须坚持的基本方略确定下来;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基本经济制度明确下来,成为“十三个坚持”的制度之一。总之,十八大以来党对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和实践不断创新发展,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为我国经济实现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 中国共产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探索的重点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在新发展阶段,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强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探索,推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发展完善。

(一)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让更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需要。

第一,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一是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推动国有经济更多向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布局。二是要坚持“效率优先”原则,推动国有经济更多向相对效率更高的行业领域布局,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三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原则,以做大做强做优国有经济为目标,推动国有经济不断向能够提升竞争力、创新力、引领力、控制力的行业和领域布局。四是要坚持“需求导向”原则,推动国有经济向弥补市场失灵、服务国家战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和行业进行布局。

第二,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是要推进国有企业规范化改革。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权责分明、运转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二是要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要着重促进国有企业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等方面加强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特别要深化国有企业的人事、劳动和分配这三项制度改革,解决国有企业退出、国企员工退出等问题,不断激发、增强国有企业的影响力。三是要推进国有企业国际化改革。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市场竞争,开展国际化业务,争创世界一流企业。

第三,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是要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机制。根据政资分开的原则,将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所有者职能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机构从政府宏观调控角度对各类所有制经济进行调控,不承担出资人职责,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不承担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根据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主要从管资本的角度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而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二是要发挥国有資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以出资额为限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但不介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在国有资本方面,要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市场化运作的优势,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在国有产权方面,要推进国有产权布局优化,实现国有产权自由流动和结构优化;在经营要素方面,要促进国有企业人、财、物有效配置,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三是要加大对国有企业授权放权力度。要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直接干预,进而激发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动力,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同时,要将授权和监管相结合,对国有企业正确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国有企业真正用好权力,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8]。因此,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舞台。

第一,要完善要素支撑体系。一是要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重点是健全资金、土地、数据和人才等要素配置体制机制。二是要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在使用生产要素过程中的各种障碍,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素支撑体系。三是要精准施策,着重破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土地和人才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融资贵、用地成本过高、高端人才短缺等问题。

第二,要推动管理水平提升。一方面,要创新企业运营管理方式,努力学习借鉴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积极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努力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另一方面,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提升非公有制经济整体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要营造平等市场环境。一是要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扫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二是要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以法治化环境确保在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实现公平竞争。三是要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保障各类所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受侵犯,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一是要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二是要建立规范化的政商交流制度,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发展诉求可以及时准确地传递到政府相关部门,促进相关部门主动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将原本由市场决定的相关事项交回市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是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搭建政商正常交往的“防护墙”,推动政商平等、正常、友好的交往。

(三) 坚持和完善生产资料农村集体所有制

生产资料农村集体所有制指以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为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制度,它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完善生产资料农村集体所有制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第一,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是要明确农村集体产权的改革目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二是要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确保实现农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三是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治理结构。要进一步厘清农村各类基层组织的职能,推动农村集体经濟组织和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职能分离,发挥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主体作用。

第二,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的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9]50。一是要创新家庭经营机制,巩固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促进农村家庭经营实现新的协助和联合,探索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二是要创新统一经营体制,实现统分结合。要围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统一经营,创新统一经营体制,不断发展农村服务体系,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完善。三是要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给链,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第三,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与土地关系开启的[9]58。一是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明确和保护农民对承包地享有的各项权利,推动土地有序流转,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而提升土地生产效率。二是要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要深化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用地市场,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配置,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三是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健全农村宅基地入市、退出、转让等体制机制,探索既保障农村合法权益,又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的新路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4)[M].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4.

[4]吴承名,董志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第1卷(1949-1952)[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5]苏星.新中国经济史[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

[6]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7]谷书堂.社会主义经济学通论——中国转型期经济问题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8]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8-11-02(02).

[9]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

(责任编辑:育 东)

(校  对:江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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