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团长”自述

2022-05-07 02:25宋杰
中国经济周刊 2022年8期
关键词:团长物资居民

宋杰

疫情期间,如何保障日常生活物资成为上海市民的头等大事。有人自称在家用5G流量“抢菜”时还要把头伸出窗外,身体一动不动犹如“雕塑”;抢不到菜的市民自发找资源,由于很多品牌对单个产品不配送,同一小区的居民们只能集体团购,谁负责联系资源谁就是“团长”。

在此期间,“团长”们付出了大量精力和体力,自发为社区居民服务。其中,有全心全意为民,自己搭运费亏本也要组团的团长,也有想着赚差价的团长(有人把团购单的价格抹去,自己一单下来可以赚6000元,被居民发现后遭“弹劾”)。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目前上海许多小区已经根据防疫要求对团购加强管理,如徐汇区虹梅街道虹星居委会航天公寓一期疫情防控管理自治委员会先后两次发布公告,提醒居民遵守“非必要不外卖”“非必需不快递”的原则,合理购买保障基本生活的日用品、必需品,不提倡组织非生活保障类物品的团购。所有外卖快递物品都需放在小区外经喷洒消毒后才能进入小区。小区保障基本生活必需的外卖快递,由小区防疫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协助收取并分时段送到收件人所在楼栋,然后由该楼志愿者送达收件人家门口。

经过消杀后的团购物资被打上标签,准备分发。

记者采访了3位为居民团购尽心尽力的“团长”,说说他们以及他们看到的“团长”故事。

大米团“团长”赵静:我们集体开除了前“团长”

【讲述人:浦东陆家嘴街道梅园三村居民】

3月18日晚,我所在的楼突然组建临时防疫群,楼组长通知,晚上12点之后小区会陆续封闭进行48小时核酸检测,从别处得知,我们可以在12点前准备一些生活必需品,于是我也去附近的超市采购,买了油、料酒、肉、果汁和水果等。

这一次采购很难忘。货架上的商品就像不要钱似的,每个人对商品“确认过眼神”,立马拎走,平常不需要排队的超市,当晚结账我排了半个多小时。在水果店时,老板更是大声招呼着“快点买啊,过了12点我们也要封了”。

没想到,这一封距离解封就好像遥遥无期,而我囤的粮食也见底了。

3月24日,我通过街道的慈善超市买过一次蔬菜包、肉肉包,还有水果包,很便宜,也很新鲜。但很快,线上慈善超市关闭了。同一天,我又在叮咚买菜上抢了一些肉、水果,但过后我再也没有在任何平台上抢到过任何物资。

4月1日,我老公突然说家里没有米了,我把他“骂”了一顿,没米这么大的事怎么不早说,于是我在小区的互助群里问了一句:“有人团大米吗?”没想到很多人响应,于是我就抱着试试的心态组织了第一次大米团购,我担任“团长”。

第一步是找大米渠道,从楼组长发来的物资链接里,我找到了大米,而且是在保供名单上的,20份起购;看到链接上有供货商电话,我直接找到对接人,确认大米价格、规格、资质、配送时间等全部没问题后,就在群里“接龙”告知大米信息,邻居们“奔走相告”,没想到第一次就团到了33袋大米,共330斤。

但要发货时,供货商小姐姐说不能保证到货时间,于是我跟她软磨硬泡,说大米是刚需物资,大家都等着吃饭,希望她能沟通司机尽快送货。

小姐姐人很好,真的第一时间帮我发货,但路况信息不好掌握,司机到小区门口已经是半夜11点多,由于我要“足不出户”,又怕大米这种“紧俏货”丢了,就在群里向大家保证,一定会守护好我们的大米,也有邻居说“没事,多晚都可以等”。那时候真的很感动又觉得很心酸。

实在没办法了,我打电话给居委会,赵子正书记(梅园三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接的。我直接跟他亮明身份:“我是党员,我想让居民都能吃上大米,我可以做志愿者为居民送大米,请赵书记帮忙去大门口看一下大米,我不想让好不容易团到的大米没下文了。”

赵书记也很好,亲自去大门帮我看了货,清点了数量,还叮嘱保安帮忙看好大米。第二天我跟我老公两人还有两位志愿者一起去为居民送大米,那一早上温馨而充满力量,有朝阳,也有居民拿到大米的笑声。

4月3日,我又组织了一次大米团购,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第二次我特意去“上海发布”上找保供企业,其中有一家大米性价比很高,但怎么都打不通电话,后来我通过“浦东三农”平台反向联系到这家供货商,组织了83袋大米共830斤,这一次也是我跟我老公一起配送的,也是为小区节省志愿者运力,只是我老公的膝盖旧伤复发了。

在我第一次组织团购后,赵书记给所有“团长”开了一次会,主要有三点:一是肯定了大家的团购,为小区居民解决了物资问题,也把我们“团长”认定为“居委会官方团购”组织;二是告诉我们团购要有组织有纪律,要清楚地告知居民團购的品牌、价格、送达时间等,所有团购都要到居委会报备;三是要确保产品的品质健康,进行无接触配送。

浦东陆家嘴街道梅园三村小区“大米”团长赵静

这是非常好的事情,小区团购更规范了,但这时我发现团购的人更多了,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团长”,如“面包团长”“酒精团长”“水果团长”“熟食团长”等,他们有的真心为居民团购物资,但也有一些趁机浑水摸鱼,在没有报备的情况下先私自搞起了团购。团购有社工会专门问询,居民的防范意识也非常高,都会自觉参与报备过的团购。但有一些人,直接在群里、朋友圈发布招募“团长”的信息,说可以给佣金,这让一些投机分子有利可图。

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让居民团购到更便宜、性价比更高的生活必需品?我有点焦虑,但也只能尽己所能,不断倡导大家尽量减少团购,除生活必需品外,非必需品尽量不团购,跟对“团长”,谨防被骗。

高兴的是,4月16日,小区发布了团购规则,其中就有团购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我们小区有一个人,自己做团长,从别处进货牛奶提价5块钱团购,也不负责配送,坐享渔翁之利,团购时搞得一塌糊涂,居民去问价格问题,她立马给踢出群,居委会知道后马上取消了这个人的资质。

其实这个人最开始帮大家团购了鸡蛋,发货速度很快,鸡蛋从一箱450元涨到500元,大家也没有说什么,但是这次牛奶,她不光涨价,还不负责配送,让我们志愿者帮她送,自己就坐家里数钱,居民一顿“喷”,居委会社工也特别生气,马上在大群里宣布她的团购资质取消。

“牛奶团长”刘振涛:邻居亲切地叫我“峨海李佳琦”

【讲述人:浦东新区塘桥街道峨海小区居民】

自3月25日社区封控管理至今,我经历了从社区团购消费者转变为社区团购团长的“艰辛”历程。

我们小区由于地处上海浦东中心位置,周边分布了4个综合性菜市场、两个大型购物商圈和无数的中小型超市,多个新零售渠道的前置仓和小区快递站点散落周边,应该说,对于我们小区居民,日常购物信手拈来毫不费力。

但由于上海疫情突然暴发,这一日常的消费购物习惯被突然打破,小区居民不得不加入每天早上“抢”菜、“抢”水果、“抢”肉禽蛋的行列。

由于大量的市场需求集中爆发,导致很多APP的产品瞬间被销售一空,甚至大量订单涌入APP系统导致瘫痪,小区的大部分居民都无功而返。

在封控初期,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忙于开展小区的日常防控和核酸检测工作,一时很难顾及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超强的工作压力让居委会工作人员无暇一一向居民解释,从而导致很多误会。为了减少居委会的压力,有的居民自发建立了不少社区团购群,但是由于物流和货源的暂时短缺,物资价格也随之提升,小区居民也只好暂时接受高价物资,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作为一名有多年食品销售采购经验的经销商,虽然有很多零售批发渠道的供货经验,但却从来没有接触过社区团购,对社区团购的操作一无所知,只能边做边学,一切从零开始。为了能让小区居民尽快解决生活困难,安心抗疫,我试着联系了我的原单位“光明”和供应商伙伴,把社区目前面临的困难告诉了他们。他们第一时间做出回应,给我对接了相应配套的资源。有了资源,我就开始着手建立小区互助群。

“牛奶团长”刘振涛

建群初期,很多居民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参与进来,同时也有很多质疑的声音:“是不是在发国难财?”“是不是骗子?”“订购的产品能不能及时到货?”

一个人面对这些来自居民们的质疑和供应链物流、产品选品、价格谈判的困难,我真的无数次想放弃。但是好在有社区的党员志愿者们在背后支持着我,让我坚持了下来。

我们小区有900多户,参加我的团购大概有266人。每天早上我7点起床,跟踪供应商物流信息,再上网通过供应链伙伴群找有没有大家喜欢的东西,并和他们洽谈配送流程、起订量、价格、审核资质等供货细节。有时忙了一天却是无用功,对方不是说物资没了就说来不及配送。

通过几天的不懈努力,终于让大家在我的“互助群”里买到了优质平价甚至低于市场价的鲜奶、面包、水果、肉禽蛋、早餐点心等物资,大家对我的信任慢慢建立起来。

现在小区的“团”多了,由于供货渠道各不相同,大家也会有“竞争”,比如我的团32元,别的团“团长”开的价格是31.3元,我认为这样的良性“内卷”是好事,最终受益的是社区居民。

看到我每天忙进忙出,10岁的儿子也好奇地问我:“爸爸,你每天在忙什么?”我告诉他,爸爸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给大家带去安心和快乐。虽然他也许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是我想他应该知道这是一件好事情。他也主动要求参与到帮助大家的行列中来,所以我们小区有了第一个“儿童志愿者”,每次他都在旁边帮我一起清点物资,帮忙把产品送到居民手中。

看到了我的努力,群里的伙伴們积极地做出回应,纷纷轮流来和我一起参与“小区团购”的营运,有的帮忙打印分组表和物资标识,有的帮忙搬运物资,有的帮忙对所有进入小区的物资进行消杀,有的主动来帮助我分发物资,一切都变得越来越井井有条,我们的“团”也越来越和谐,小区居民的关系也更融洽了。

看到每次组团参与帮忙的小伙伴越来越多,我也更愿意克服一切困难尽全力把“团”运作好,让居民能更安心地团结在一起共同抗疫。

现在我负责的牛奶团购基本辐射了周围5公里半径的小区,浦东有8个小区的光明订奶信息由我这边汇总,编排路线、节约运力,让鲜奶更快地送到居民手中。

“峨海李佳琦”为小区居民团购的食物

此外,我还调动了自己丰富的食品资源,满足大家的食品消费需求,增加了鸡蛋、各类冷冻早点、面包、水果、预制食品等,邻居们都亲切地称我是“峨海李佳琦”。

希望我这个“团长”能早一点“下岗”,大家都能再次随心所欲地“买买买”。

“口粮团”团长徐颖:做了一个礼拜,我“辞职”了

【讲述人:浦西某小区居民】

我们小区大概2000多户,我组的团购群有350人,一开始组团纯粹是因为我家也需要买,后来成功了几次,看到大家都希望我继续带团,我有了一种责任感。一个多礼拜,我成功开团5次,买的东西包括鸡蛋、牛奶、馒头、水果、海鲜、排骨、鸡排。

不过,后来随着小区团购群增加,最多时有200个,开始有负面声音出现。比如:我怕数量算错,就干脆先买断,然后运到小区内再开团,“现货”不是更方便大家购买吗?可这时“隔壁群”就会有人说我在大堂“叫卖”,把我说得要赚大家钱似的。

做团长仿佛不能出错。我平常工作出去招投标的时候也没感觉面对那么多“评审”,这350人就像是350家公司,你时常要回答各种问题,每天我手机不能关,不敢静音,为了方便派发,还要跟物业、保安搞好关系。

有次鲜牛奶迟迟不到,群里就会有人不停地发问:“什么时候到?”最后我自己出了2000元安排车去取回来。再比如,我说“收不到就退钱”,有人会说“收了我们的钱就是有责任有义务”,但现在物流不是我能决定的呀。

到了第6天,楼里出现阳性病例,我就不能下楼接团购物资了,这时候发现,“最后一百米”的运输成了难题,而此时也没有人接手,后来两个团购订单只能取消,我也“辞职”不干了,现在就只当“团员”。做“团长”根本不赚钱,哄抬物价只是小部分人,实际操作下来比管一个销售团队还累。

检察官提醒“团长”们:这些坑要避一避

4月1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发布《全市的“团长”们,这份法律责任手册请收好》一文。文章中提到,“团长”们在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要维护好广大“团友”的切身利益,注意“避坑”“避雷”,切勿踩进法律“红线”。

比如“團长”组群后,应当履行“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正确行使发布群公告、将群成员移出群聊和解散微信群等的权限,对预防、阻止群成员发布虚假、诈骗、侵权等信息和言论担负起“群主”“团长”的使命。特别是疫情当前,对于群成员转发的不当言论或未经求证的信息,应当谨慎判别,及时阻止或更正,发挥“团长”责任。

此外,“团长”在开团时,应向对方核实配套的上海市防疫保障(物资运输)临时通行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团购清单、送货人及消杀配送人员健康信息等材料,切莫盲目开团,随“欲”开团。

检察机关提醒,“团长”开团后,为了方便统计数据会采用微信“接龙”的形式,或由“团友”“自报家门”,但由于“团友”数量庞大,“团长”在收集“团友”信息时,往往要求“团友”在微信群内报送地址、手机、姓名等信息,而这种“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信息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即已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团长”在使用、保存该类信息时,有义务合理保护信息的安全性。

如果“团长”问“团友”隐瞒实际价格,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轻则被处以行政处罚,重则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团购过程中串通供应商,隐瞒团购货物的渠道来源,或伪造资质证书后,非法出售不符合安全或没有资质的产品,不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若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严重后果,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文中徐颖为化名,文中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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