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祖刘邦形象新解

2022-05-13 11:34黄龙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22年4期
关键词:形象刘邦史记

摘要:《史记·高祖本纪》是《史记》中的名篇,也是记载汉高祖刘邦生平的最为重要的文献。读者多关注其中的“讽刺”“嘲弄”之意,将刘邦理解成一个“流氓无赖”“贪财好色”的小人。实际上,司马迁还展示了刘邦明达仗义而狡黠不羁等更为重要的性格特点,以及其高效练达的驭人权术,呈现的是一个成长着的复杂帝王形象。

关键词:《史记》《高祖本纪》 刘邦 形象 性格

《史记·高祖本纪》中记载的刘邦,是一位缺点颇多的“创业者”,读者多关注作者司马迁的“讽刺”“嘲弄”用意,而少有对刘邦的整体形象进行剖析。本文将以《史记·高祖本纪》为中心,结合相关文献,对刘邦的整体形象进行阐释。

一、刘邦的出身:相对富裕的丰县农民

刘邦是丰县中阳里人。司马迁在《史记·高祖本纪》中遵循汉制,记录刘邦为“沛丰邑中阳里人”。而根据《汉书·地理志》记载的“沛郡,故秦泗水郡”,以及谭其骧教授在《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秦代图组的考证,刘邦在秦代的户籍当为“泗水郡丰县中阳里”。

刘邦是农民出身,虽然班固在《汉书·高帝纪》将汉室的谱系朝五帝的方向做过追溯,曾亲赴丰沛地区考证的司马迁却没有将这等伟绩载入《史记》,倒是对留侯张良祖上五世为韩相的事迹颇有着墨,可见刘邦的真实出身并不高。而且《史记·高祖本纪》还记载了刘邦年轻时“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做了泗水亭长后“常告归之田”,都可以证明刘邦是农民出身。刘邦未发迹时,家里条件不会太差。《汉书·楚元王传》有刘邦幼弟刘交“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的记载。刘交能在年少时向齐地大儒浮丘伯求学,可见刘家家底不薄。因此,学界保守地认为,刘邦出生于一个富农家庭。

不高的家庭出身,对刘邦的思维和眼界定然有一定影响,令他终成帝业的,是他明达仗义而又狡黠不羁的性格与高效练达的领导权术。

二、刘邦的性格:明达仗义而狡黠不羁

出身于底层的刘邦,身上难免沾些放荡不羁的市井习性。多年的摸爬滚打、不断磨砺,又使他从一个家人亦嫌弃的无赖成长为一位受人敬重的长者。因此,他的性格既“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这般“明达”,也有狡黠不羁的味道。

(一)明达仗义

“豁如”“明达”,即开阔大度、通情达理之意,这是刘邦性格里纯良的一面,也是司马迁和班固对刘邦的一致高度评价。此性格特点最早体现在“常告归之田”的片语:刘邦年轻时不事生产,做了泗水亭长后,竟常常请假回家到田里去。司马迁没有详写刘邦是否有下地劳作,只提到他的妻儿都在田间锄草,此处若联系上文,解释为刘邦依旧不事生产是不妥的。根据秦简相关部分的阐释,秦代的官吏考核制度严格,百姓的生产与税收都有硬性指标。刘邦作为泗水亭长,照例须待在岗位搞好政绩。如果要请假,上层会严格审批。而且刘邦请假若只为偷懒,回到家又何苦去田里呢?因此“,常告归之田”解释为刘邦经历社会的磨炼后,已变得圆润,愿意成为生产力的一员,承担起家庭责任,更符合他“明达”的性格特点。

散记在其他人物列传的一些事件,也很能体现刘邦的“明达”,如《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了他离开家乡丰县去沛县做亭长时,虽然“狎侮”同事,却对沛县的豪强王陵“兄事之”;《汉书·张周赵任申屠传》记载了刘邦落草砀山后,妻子吕雉被连累下狱,还遭到了官吏轻薄,这时身为狱卒的任敖大怒,直接打伤了那官吏,宁可犯法也要维护刘邦的妻子,由此可见刘邦平时交友十分谨慎。

在《史记·高祖本纪》中,释徒落草事件才首次正面展现刘邦“大度”“明达”的性格特点:泗水亭长刘邦送民夫去骊山服劳役的路上,队伍跑了不少人。依照秦法,刘邦自知是没有好果子吃了,就索性将刑徒一并释放,带着十几位追隨者到砀山落了草。这番豪爽大度的行事,不仅展现了刘邦“明达”的性格,更反映出刘邦的内心深处对“义”的追求,这种“义”是为多数人谋取利益的基本原则。后来刘邦起兵反秦,就倚仗了底层人民绝望的呐喊;成为汉王后出川大战项羽,则倚仗了怀王被项羽杀害引起的天下愤慨;称帝后翦灭异姓王,倚仗的更是万千子民对安宁的期盼。他所依仗的义,占据着道德的制高点,反映着广大人民的利益诉求。是故,即使他私德缺陷颇多,欣赏他的人也不会介怀。以张良、郦食其、陈平为代表的时代精英,以及以吕博国、摇毋余、华毋害为代表的越族豪杰,愿意追随刘邦,即使屡屡战败也不离不弃,正是因为看重他身上“豁如”“明达”的内在性情和仗义行仁的可贵品质。

(二)狡黠不羁

狡黠不羁是刘邦性格中古怪的一面,《高祖本纪》中能体现这一性格的记述颇多,如早年在家不事生产;做了泗水亭长后“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好酒及色”;楚汉相争时忽悠追杀自己的丁公“两贤岂相厄哉”,称帝后却处死丁公。

关于刘邦的私德缺陷,魏耕原教授在《汉高祖的荒诞、痛苦与性格的多维度》一文中有详细论述,本文不作赘述,仅针对刘邦身上的两件颇具争议的事件,即踢儿女下逃命马车事件、“分我一杯羹”事件,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是踢儿女下逃命马车事件。结合《史记·项羽本纪》和《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的相关描述,彭城大败时,刘邦带着一双儿女坐在夏侯婴驾驶的马车上逃命。追兵追得急,马匹又疲惫,敌将丁公还一度追上了他们。因此刘邦几次三番把儿女踹下车去,夏侯婴却每每勒马停车抱了回来。两人的行为颇可玩味,简单解释为夏侯婴临危不乱,只显得刘邦自私冷血。可毕竟慈不掌兵,汉王刘邦的举止不能用寻常的伦理价值评判,他抛儿弃女的冷酷,用止损理论进行评判更为合理。由此观之,反倒是夏侯婴在感情用事。其实《史记·高祖本纪》对这件事有补充说明:刘邦被项羽封为汉王时,没有家眷随从入蜀,他东出反项伊始就派了人马去迎接父母妻儿,却遭到项羽军的阻挡。直到彭城大败,刘邦取道丰沛地区逃命时,才恰巧碰见一双儿女,因而载上他们一起逃命。得子何其难,弃子何如易?夏侯婴的感情用事,诚然是在为刘邦的感情和事业继承问题考虑,而刘邦更着目于眼前的危机。好在一行人最后成功逃过了追杀,刘邦的临危权变成了多虑,也因此落下了毒父弃子的骂名。不然,后人会转而唾骂夏侯婴。

至于“分我一杯羹”事件,今人读者首先该反问广武对峙时期的项羽,在两军阵前扬言要烹杀刘太公,这讲武德吗?项羽有过烹煮王陵亡母遗体的恶劣行为,他突然祭出的烹杀招数,可谓逼迫感十足。而刘邦的回应竟是:“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而幸分一杯羹。”这样的话语未免过分轻佻,显得刘邦无情冷血,其实这恰恰是“孝子之变声”。刘邦深知项羽好面子,所以先给项羽扣一顶“吾翁即若翁”的高帽,如果项羽硬要烹杀刘太公,会落下“弑父”的骂名;而“分我一杯羹”则给项羽传递了刘邦完全不在乎刘太公的信息,如此一来,在项羽的认知里,烹杀行为对刘邦不再具有任何威胁,他若为了泄愤要强行烹杀刘太公,只会给自己招来无尽的鄙夷与攻击。因此,刘邦的回复恰好是把烫手山芋甩还给了项羽,在保全势力与周全老父的平衡杆上做了最大努力。项羽得知刘邦的态度后,当即下令要热油锅,而经过鸿门宴前跟刘邦私下结成儿女亲家的项伯劝说,刘太公总算有惊无险。

针对刘邦孝还是不孝的问题,《史记·高祖本纪》另有记述可作补充说明。刘邦称帝后,每隔五天就去探望刘太公,像平常人家的父子一样。听说这样不合礼法后,更干脆创出“太上皇”的名号,既抬高父亲的身份,更方便父子相见。这条记述足以表明刘邦是真孝顺,而且他不羁的行事风格以及天性中的纯良,亦能见于此。

楚汉广武对峙时期还有一事也值得一提,项羽见僵持不下,想玩偷换概念的把戏,要用单挑的方式一决胜负。明达又狡黠的刘邦岂会中套,转而历数了项羽的十大罪状,条条在理。项羽理亏而怒,用暗藏的弓弩偷袭刘邦。刘邦胸部中箭,却捂着脚趾嘲弄说“:虏中吾指!”他若无其事的神态,实际上揭露了项羽的虚伪,并大挫了项羽的面子。

三、刘邦的大器:高效练达的领导权术

《史记》中刻画的刘邦不是经天纬地的大才,他在称帝后就很坦然地说:“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

刘邦虽然各方面都有涉猎,却不精通,似乎只是平庸之辈。其实并非如此,刘邦在四人之中综合能力最强。他在话语中只称扬三杰的优点,对个人的短板避而不谈,接着才做了拔高自己的补充说明:“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这实际上体现了刘邦高超的说话艺术,以及他身上最为人所称赞的才能——高效练达的领导权术。

刘邦的领导权术,可四分为识人术、得人术、驭人术、用人术,皆悟得于王朝兴替的风云变幻之中。

他的识人术和得人术往往并用。据《史记·留侯世家》记载,刘邦和张良初遇时,“良数以《太公兵法》说沛公,沛公善之,常用其策。良为他人言,皆不省”。张良感慨“沛公殆天授”,就此倾心于刘邦。由此观之,刘邦非常厉害,能够用实际行动快速俘获人才的心。《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记载的刘邦对待儒士的态度,亦可窥见其权术:刘邦对一般的儒士素来破口大骂,有时甚至会扯下他们的帽子,撒尿进去以示鄙夷。而当郦食其来投奔时,本来傲慢地洗着脚接见的刘邦,一经见识郦食其的严辞正色,便立即停止了无礼举动,整理好衣冠,把郦食其请到上座,亲自赔礼道歉,就此赢得郦食其的认可。

他的驭人术更是厉害,不仅善于紧牵臣属的忠心,威慑为祸作乱之流的妄念,更善于平衡麾下各方势力,使集团维持有序的局面。《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郦食其招烹杀事件就展现了刘邦高明的驭人术:楚汉相争时,郦食其去劝降齐王。齐国决定降汉,韩信却趁齐人不备强行攻齐,以致齐王在盛怒之下烹杀了郦食其。消息传到刘邦处,惹得刘邦悲怒交集。而因韩信的行动在客观上用郦食其的牺牲快速换取了对齐地的有效控制,刘邦最终没有发作。此后对于韩信要做代理齐王的请求,刘邦更是给出真齐王绶印,牢牢牵住了韩信的忠心。《史记·魏豹彭越列传》中关于彭越被夷灭的记述,则体现了刘邦驭人术里阴暗的一面:当时刘邦派官吏去查梁王彭越,官吏认为梁王“反形已具”,刘邦就派人去逮捕彭越,免去死罪而流放蜀地。彭越不甘心,请吕后帮说情,刘邦却直接灭了彭越一族,以震慑群臣。

《史记·高祖本纪》和《史记·韩信卢绾列传》中关于刘邦的发小卢绾的记述,则很能体现刘邦的用人之术:作为刘邦的亲信,卢绾第一次独立领军的任务,是指挥攻取梁地的简单工作,这很明显是刘邦的特意安排。卢绾的第二次独立领军任务,是在刘邦称帝后负责剿灭项羽的余党临江王。大军围攻了好几个月临江王才投降,而这并不妨碍卢绾官拜太尉、爵封长安侯。当年十月,刘邦亲征讨平造反的燕王后,更是封了卢绾做新燕王。卢绾的际遇,不宜用刘邦偏心来简单概括。刘邦的有意安排,有着他对国家局势的慎重考量。汉王朝建立在反项羽联盟的基础上,“诸侯非刘氏而王者七人”,这决定了汉王朝必须实行郡国并行制,才能稳住局势。而任用親信,正是刘邦对地方进行有效控制的手段。

高妙的识人术、得人术、驭人术、用人术,有机组成了刘邦诡谲难知的权术,让他这个草根出身的创业者,在险象环生的奋斗生涯中,能够精准地分配利益、调和矛盾,驱动集团的机器高速运转,不断做大做强,最终据有天下。

四、刘邦的才艺:设计、击筑和诗歌

《史记·高祖本纪》中记载的刘邦不只是惯于杀伐的统治者,也是颇有才艺的诗人。

首先,他喜欢设计。在做泗水亭长时,他亲自设计了一种鹊尾模样的帽子,还派人去薛地请师傅制作。成品以后,美其名曰“刘氏冠”,时常佩戴。汉朝建立后,刘氏冠更是风靡皇室,四百余年不衰。其次,他擅长击筑。筑是一种形似琴的十三弦乐器,演奏时声音悲亢而激越。《高祖本纪》有记载高祖还乡时,击筑高唱《大风歌》的场面;《留侯世家》也有记载刘邦让戚夫人跳楚舞,自己借着酒意击筑高唱《鸿鹄歌》的凄凉景象。最后,是刘邦最为人知的诗歌造诣。一首《大风歌》,三句二十三言,以壮写悲,道尽风云变幻莫测与世道艰难诡谲,以及人力的一瞬强大与永恒渺小,令人豪气横生,而又凝眉沉思。千古三行诗,无出其右。

五、结语

司马迁笔下的刘邦不是圣君,也不是完全无耻的小人。他会屡次做出不合仁义道德的事,老来更是沉猜果诛,有尉缭子所说“杀一人而三军震”之风,但他也敬忠重能,善待嫡系功勋,建立王朝后轻徭薄赋,怜惜底层万千黔首更是大德。他的形象是成长着、变化着、令人惊讶、发人深思的。

读《史记·高祖本纪》,不仅要了解刘邦从市井底层开始打拼,遍历世态冷暖,久经战场厮杀,长陷政治阴谋,终于摆弄权术如手掌翻覆的人生,更应探究各个事件的因果联系,品味人物的思维变化和情感波动,从而达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7.

[4]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M].北京:地图出版社,1982.

[5]魏耕原.汉高祖的荒诞、痛苦与性格的多维度——以《史记·高祖本纪》为中心[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6,31(21).

[6]何旭光.从司马迁笔下的汉高祖和汉武帝看《史记》的讽刺艺术[J].昆明学院学报,1987(1).

[7]李宏业.司马迁笔下的汉高祖[J].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997(2).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角色扮演游戏《泗水亭长》项目创作与实践”(项目编号:202010201031)的成果

作者:黄龙,北华大学文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

编辑:曹晓花E-mail:erbantou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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