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背景下如何做好家庭教育指导

2022-05-13 14:36边玉芳张馨宇
中国电化教育 2022年5期
关键词:家庭教育指导转变双减

边玉芳 张馨宇

摘要: 2021年,“双减”政策的出台是我国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里程碑事件,在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双减”政策的实施,使得家庭教育地位凸显,如何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切实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成为新时代教育改革需要思考的重要议题。该文就“双减”背景下,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处理好的四种关系展开论述,分析了家庭教育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三个重要转变,并进一步指出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点任务,包括强化家长主体责任意识,树立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引导家庭教育回归本真,创设丰富多彩家庭生活;指导家长掌握儿童成长规律,保障儿童心理健康;引导家长参与家校共育,为孩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关键词:“双减”政策;家庭教育指导;重要关系;转变;重点任务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ZDA071)研究成果。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儿童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紧随其后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双减”政令把孩子更多时间还给家庭的背景下,切实回应了‘减出来的时间去哪里、做什么等问题,为“双减”政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1],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在“双减”背景下,如何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家长更好履职、学校和社会更好引导和支持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成为新时代教育改革需要思考的重要议题。本文就“双减”背景下,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处理好的四种关系展开论述,从家庭教育的现实困境出发,分析了其亟需做出的三个重要转变,为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思路。

一、“双减”背景下,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厘清的四种重要关系

“双减”政策明确要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明晰家校育人责任”“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因此,要回应“双减”育人要求,实现高质量育人,必须处理好学校课程育人和学校课后育人、家庭育人和学校育人、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共同基础培养和个别化培养四种关系。

(一)处理好学校课程育人和课后育人的关系

“双减”既强调“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也强调“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因此,推动“双减”落地,必须科学定位学校课程育人和课后育人的关系,优化学校教育课程结构,形成课程育人和课后育人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学校育人新格局。教育部于2014年出台《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指出,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课程育人则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回归教育初心的基本行动路径,立足于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必修基础课程,着力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充分发挥课程育人的主渠道作用,將国家教育方针细化到课程教学目标中,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中。课程育人致力于实现教育价值的应然期待向教育功能实然存在的转变[2],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基础[3],却难以兼顾学生在学习进度、学习兴趣和学习方式上的差异性,需要通过课后育人来弥补[4]。课后育人,又称课后服务,是依据学生和家长的现实需求,由学校提供的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为根本目的,以培育兴趣爱好、启发智力情感、提高综合能力为指向的放学后校内教育[5]。课后育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普惠性等特征,能够保证教育的多样化供给,满足学生个性化、差别化发展需求,促进教育的公平性,其将成为课程育人的有益延伸和必要补充,是落实“五育并举”、减负提质的有效渠道。因此,“双减”背景下,处理好课程育人和课后育人的关系是关键,基于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化发展的兼顾、学科学习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兼顾,明确分工,有所侧重,真正实现为促进学生发展而教。

(二)处理好家庭育人和学校育人的关系

“双减”要求“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协同育人已成为教育发展的新趋势。然而,受到长期以来应试教育思潮的影响,家校协同出现了双方责任边界模糊、职责不明的混乱现象,家庭教育“学校化”问题凸显[6],成为学校教育的附庸,丧失了独立性、主体性和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双减”改革的实施使得家庭育人的时空优势扩大,对重构家庭育人和学校育人关系,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提出了新挑战。明晰家庭育人和学校育人的功能定位将成为突破挑战的重要基础。家庭育人是教育的起点,是儿童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基础,具有一定的扎根性和奠基性。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家庭教育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学校则是育人的主阵地、主渠道和主课堂。学校育人是由经过专业训练和具有一定教育经验的教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的影响,教育内容由国家统一制定,能够反映时代精神并符合未成年人的特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7]。由此可见,学校育人和家庭育人各自优势突出,学校育人在知识体系基础构建方面优势明显,而孩子的个性化发展则需要家庭更多的引导和陪伴,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双减”政策落地仅仅依靠学校和家庭发挥力量、各司其职尚不足够,需要进一步明确家校的定位和边界,协调好家校的“同心”“同向”“同行”“同力”关系,构建科学的家校共育机制,发挥家庭和学校各自的教育优势,有效实现共同的教育目标。

(三)处理好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关系

“双减”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同时强调“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这就说明,“双减”改革的实施,必须处理好孩子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关系。“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始终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价值追求,被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促使每个受教育者的和谐发展[8]。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首次完整提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新时代全面发展的内涵得以明确。而个性化发展则是指全面发展的个性,即五育在个体身上的特殊组合,能够凸显个人价值。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全面发展是个性化发展的基础,个性化发展则是在全面发展基础上,在兴趣爱好、性格、价值观等方面表现出来的特殊性[9]。然而实际教育中,面对教育评价的统一标准,常常顾此失彼,片面强调全面发展而忽略个性化发展。2020年全国基础教育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大众对于教师根据学生个性特点进行教学、鼓励学生发表不同意见等有助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教学方式满意度相对较低[10],侧面反映了我国基础教育课堂教学在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等个性化发展目标的实现上仍存在不足。“双减”政策的实施,为家庭育人和课后育人创造了更多时间和空间,也为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因此,应把握“双减”带来的重要机遇,超越时空限制,利用丰富的家庭和社会资源,从不同方面、借助多样化渠道开展育人活动,实现孩子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平衡。

(四)处理好共同基础培养和个别化培养的关系

“双减”政策推动的校内减负、家庭育人责任提升的背景下,如何找到学生共同基础培养和个别化培养的支点也是教育所面临的重要议题。共同基础是指每个学生在各个发展阶段所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形成的思想道德修养[11]。共同基础培养并非要求学生均达到最高的学业水平,而是要求在一个教育阶段结束时每个学生应至少具备最基础的知识和技能。个别化培养则是要关注每个学生,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注重因材施教。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提出的多元智能理论认为,人的智能是多元的,每个人都至少存在语言智能、逻辑数理智能、音乐智能、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人际智能、自我认知智能、自然观察智能和存在智能等九种智能,可以根据自身的智力倾向去发展这些智能[12]。因此,每个人的智能发展都存在差异性,要尊重差异,加强个别化教学,让每个孩子都能发展潜能。共同基础培养和个别化培养同样是相辅相成的,共同基础培养是个别化培养的前提,个别化培养是共同基础培养的有益补充。然而,过往以智育分数衡量学习效果、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孩子存在不切实际的期望等教育现象均违背了个体成长的差异性。“双减”改革的实施,在把握减负带来的个别化教育契机,增加教育的选择性和多样性,推动差距教育转变为差异教育的同时,切记要帮助孩子打好共同基础。学校层面,要严格遵循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展各类课程,为孩子打好学业共同基础;家庭层面,则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开展适时的家庭教育,帮助孩子发展好每个阶段所应发展出的技能,避免超前教育,同时要利用特有的育人优势,注重因材施教,帮助孩子充分塑造社会能力,胜任未来学业,融入社会生活。

二、“双减”政策背后家庭教育面临的三个转变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速度加快,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了深刻变化,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如功利化倾向严重、与学校教育边界模糊、家庭教育缺失或責任转移等。“双减”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明确了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和根本任务,过往的家庭教育模式难以应对,亟需重构家庭教育功能,加速传统功能的适应性转变。

(一)实现成绩导向的功利化教育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的转变

受时代背景影响,教育的功利化倾向突出,以培育社会发展所需人才为导向的教育重视孩子成才而忽视成人[13],家庭教育的关注点也往往落脚在孩子的学业成绩以及是否能够为社会发展所用,而忽略家庭教育最根本、最有效的德育职能,背离了家庭教育的初衷。《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2018)》显示,近八成的四、八年级学生认为家长对自己最关注的方面是学习情况,而仅有一成左右的四、八年级学生认为家长对自己最关注的方面是兴趣爱好或特长和心理状况[14]。家庭的错误育人理念将育人目标窄化为孩子的单维发展,将家庭教育过程窄化为批改作业、功课辅导,使得家庭育人成为学校育人的重复和延伸,导致其功能错位、职责缺失。长远来看,势必造成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落空。“双减”政策的实施强调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短视化、功利性问题,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家庭过去成绩驱动式的教育理念终将与时代要求背道而驰,阻碍孩子的发展;只有转变理念,充分理解全面发展的内涵和价值,把握住“双减”为家庭教育所赢得的时间和空间,利用家庭生活情境中源源不断的、自然存在的教育契机,将家庭教育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的应然价值其转化成为日常生活中实然的家庭教育活动,才能真正实现新时代背景下家庭教育的价值,并保障孩子各项基本权利的实现。

(二)完成重学业监督式教育向重内心沟通式教育的转轨

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家庭结构转型,教育竞争持续加剧,“超前学习”“密集型育儿”成为家庭教育的普遍现象。受到“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等错误教育理念的驱使,家庭教育的内涵日渐缩小,功能日渐异化,逐步沦为学校教育的附庸,丧失了生活教育的本真。家庭教育的重心逐渐落脚在孩子的学业辅导、学业监督等方面,家长往往通过寻找合适的补习机构或特长机构、监督孩子学习等方式参与到教育中,日常的陪伴和沟通也多围绕学习和成绩展开,孩子休息、娱乐、运动的时间被不断叠加的作业、课外辅导所侵占,休息权、健康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同时,孩子能够从家庭中获得的成长动力和精神资源也不断减少,心理需求难以被满足。家庭是儿童青少年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环境,家庭环境、教养方式等因素对孩子产生作用的方式是独特而深远的,影响到孩子社会性、情绪、认知发展的方方面面[15]。因此,家长应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本质是生活教育,要实现“双减”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目标,更重要的是关注孩子的内心成长,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双减”将孩子和家长从繁重的课业和应接不暇的课外辅导中解放出来,为家庭创造了更多深度沟通的机会。让家庭教育回归生活本位,在良好的家庭关系、丰富多样的家庭活动中哺育儿童健康成长,满足孩子的基本心理需求,才是“双减”政策出台后所希望出现的最优育人方式。

(三)促成“闭门式”家庭教育向家校共育的延展

家庭教育作为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终身性、示范性等特征,是学校教育的基础。一直以来,家庭教育被认为是私人事务,其教育空间具有私人性[16]。随着政策对于家庭教育重要性的不断强调,其公共性得到凸显,家校共育也逐渐成为我国家庭教育开展的风向标。但当前我国家校共育的现状仍不容乐观,九成以上的班主任在与家长的沟通中遇到困难,其中“家长认为教育孩子主要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为主要原因[17]。随着“双减”政策的推进,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凸显,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要切实做好家庭教育,更加需要与学校教育的通力协作。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明确指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使得家校协同育人上升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这就要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同时,必须做好协同育人工作。研究发现,当家庭、学校能够有效协同合作时,学生、家庭和教师均可以从中不断获益[18]。家庭教育只有与学校教育同向同行,同频共振,才能真正实现育人目标,有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双减”后,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点任务

实现“双减”背景下家庭教育的三个重要转变,提升家庭教育质量,有必要为家庭教育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因此,要针对家庭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点任务,培养家长的家庭教育胜任力,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真正实现“双减”工作价值。

(一)强化家长主体责任意识,树立科学家庭教育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当下全民育儿焦虑和“鸡娃”现象背后折射出的是父母家庭教育理念的缺失和不当。改变我国家庭教育实践落后于政策导向的被动局面,实现“双减”所提出的回归教育初心,减轻孩子负担,促进其全面发展的目标,应从强化家长责任意识和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着手。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家庭教育指导应强化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家长明确自身的法定主体责任,扭转其将教育责任转移给学校和社会的错误理念。此外,家庭教育指导还应进一步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一是树立全面发展的成才观,端正教育目的,保持对孩子发展的合理期待。引导家长明确学业成绩只是选拔性教育的标尺,而非个体优秀与否的绝对标准,充分尊重孩子发展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培养孩子的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其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二是树立平等尊重的亲子观,调整教育动机。一项跨文化研究结果显示,相较于美国母亲,中国母亲更倾向于认为“孩子是我的成绩单”[19],将孩子视为自己的附属品,更多地将孩子的发展和成绩对标到个人价值的实现。因此,应引导家长反思自身教育理念和行为的科学性,扭转不合理的教育认知,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给予孩子更多的成长空间。

(二)引导家庭教育回归本真,创设丰富多彩家庭生活

家庭教育是家庭生活的自然延伸,其本质是生活教育。“双减”政策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为家庭教育回归生活创造了良好契机,家庭教育指导应把握机遇,引导家长相机而教,在良好的家庭关系、丰富多样的家庭活动中促进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首先,引导家长注重家庭建设,为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一方面要提升家庭的整体功能,强化家长的角色地位和身份意识,自觉履行自身的角色义务;另一方面提升家长的教育能力和智慧,注重细节育人,于生活细微处为孩子形成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其次,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劳动的教育价值,重视孩子的生活体验。家庭是落实劳动教育的第一场所,应当发挥好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启蒙和奠基作用[20]。一方面,引导和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坚持不懈地进行劳动;另一方面,家庭要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孩子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念,提高孩子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帮助孩子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最后,引导家长为孩子构建丰富多彩的家庭生活。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坚持生活中心原则,将教育真正融于生活之中,充分利用家庭日常生活中的教育契机培养孩子健康的体魄、对社会的责任、对自然的热爱、对生活的丰盈感知,真正促进孩子全面和谐发展。

(三)指导家长掌握儿童成长规律,保障儿童心理健康

2021年,一项针对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调研发现,家长普遍认为自己最希望接受的指导服务内容为“孩子心理健康”,比例为54.7%;班主任作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也认为当前家长最需要接受的指导服务内容为“孩子的心理健康”,比例为73.6%[21]。可见,当前家长已逐渐形成重视孩子心理健康的家庭教育意识,但仍缺少孩子心理健康促进和问题识别的相关知识以及应对孩子心理问题的技能。因此,在“双减”背景下,家庭教育指导应以儿童为中心,引导家长尊重儿童的成长规律,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有效促进儿童心理健康[22]。首先,家庭教育指导要帮助家长掌握儿童身心发展的基本特点和教育规律。儿童发展具有连续性与阶段性、普遍性与差异性以及鲜明的时代性等特征,家长应当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准则,根据其不同发展阶段的成长需求,內容有所侧重,方法有所调整,赋予家庭教育更具理性、更为科学、更加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引导家长树立民主型家庭教育理念,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一方面,引导家长在日常沟通中,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采取平等沟通的方式,搭建良好的亲子沟通渠道;另一方面,引导家长增加对孩子的关注,主动询问、耐心聆听孩子的内心想法,及时合理地处理孩子的情绪,引导孩子解决问题,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状态和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从而促进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

(四)引导家长参与家校共育,为孩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教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家庭教育要取得好的成效,离不开与学校教育的密切结合、通力合作,成为好的合作者是每位家长的必修课。家庭教育指导要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家校共育,与学校教育同心同向、同力同行,为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一方面,强化家长对于家校共育内涵及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家长参与家校共育的积极性。家长参与家校共育具有丰富的内涵,既包括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组织,也包括参与学校管理或决策。因此,家庭教育指导可以引导家长通过丰富的形式参与到家校共育中[23],如加强与教师线上和线下的沟通,及时了解和反馈孩子在学校和家庭中的心理状况、行为表现等,共同商讨合适的育人方法;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密切与学校配合,借助家长学校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成为家庭教育的终身学习者。另一方面,引导家长发挥在家校共育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家长为学校提供各类教育资源或积极承担学校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邀请来自不同领域的家长走进课堂,为学生打造丰富多元的课堂体验,助力学生的全面发展[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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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边玉芳: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創新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儿童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家庭教育、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教育评价与基于评价的教育质量提升。

张馨宇: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家庭教育。

How to Do Well in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Under the Pattern of “Easing the Burden of Excessive Homework and Off-campus Tutoring for Students Undergoing Compulsory Education”

Bian Yufang, Zhang Xinyu(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f Assessment toward Basic Education Quality,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Abstract: In 2021,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Easing the Burden of Excessive Homework and Off-campus Tutoring for Students Undergoing Compulsory Education “ policy is an important milestone in Chinas deepening education reform and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ensur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ldren and you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has highlighted the status of family education. How to do well in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and effectively implement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Family Education Promotion Law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issue to be considered in education reform in the new era.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four relationships that need to be dealt with to ensur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policy, analyzes the three important changes that family education face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and further points out the key tasks of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including strengthening parents awareness of their main responsibilities and establishing scientific family education concepts; guiding family education to return to its nature and creating a colorful family life; guiding parents to master the laws of childrens growth and ensuring childrens mental health, and guiding parents to participate in home-school coeducation to create a good environment for childrens growth.

Keywords: the “Easing the Burden of Excessive Homework and Off-campus Tutoring for Students Undergoing Compulsory Education” policy;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vital relationships; changes; key tasks

責任编辑:赵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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