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笔记小说中边缘女性的浪漫书写与现实归处

2022-05-13 23:45林婷
西部学刊 2022年7期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

摘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笔记小说塑造了多种女性形象,其中边缘女性大量出现,主要有寡妇、婢妾、妒女、非现实女性等类型,她们或形象美艳,敢于超越礼法束缚自由追求爱情;或是抛头露面,混淆传统男女空间界限。笔记小说中边缘女性的大量出现与魏晋时期变动的社会思潮、书写工具的改变息息相关。笔记小说中边缘女性的浪漫书写打破了社会对女性情感的规范与束缚,动摇了传统家国秩序中女性的从属特性,但却仍旧无法摆脱宗族和家庭的藩篱,只是女性群体相对有限的发声。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笔记小说;边缘女性;浪漫书写

中图分类号:I24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2)07-0139-05

一、引言

“边缘人”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齐美尔1908年提出的“陌生人”概念,他从“空间”和“距离”对“外来人”进行界定[1]。但正式提出“边缘人”概念的是齐美尔的学生帕克,帕克将“边缘人”定义为希望成为群体一员但又被排斥在外的人[2]。随着“边缘人”概念研究的深入,“边缘人”理论逐步被引入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学家杰弗里·索伯尔在《预备陪审员在选择上对“边缘”个体所持的偏见态度》一文中指出:“社会对于边缘人的态度带有明显的偏见,相对于更接近‘核心’社会标准的个人而言,处在社会主流价值观边缘的个体,被排除在预备陪审团成员的肯定性人选名单之外。”[3]还有学者用“边缘人”这一概念特指成长中的青少年①。

在研究中不难发现,“边缘人”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精确而又清晰的概念,需要根据具体的情景而定,文学作品中的边缘女性这一概念是从社会科学领域延伸而来②。本文中提及的边缘女性是指与社会中典范女性相对的,易被忽视、遗忘以及不被主流社会价值所认可的女性群体。其实从秦代开始便有了对典范女性的明确要求,北大秦简《教女》篇反映秦人理想中的典范女性应该具备“固不敢刚。姻(因)安从事,唯审与良。西东螽若,色不敢昌(猖)……”等品质③。自汉代刘向撰写《列女传》以后,典范女性的特质更加详细具体,即“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虽然周秦汉唐妇德标准并非一成不变,但典范女性大都是“孝子、贤妻、良母”的固定形象[4]。魏晋以前文本中的女性类型几乎都是典范女性,但魏晋以后随着笔记小说的流行,大量边缘女性形象被创作并传播,这种变化值得注意。

笔记小说是一种笔记式的短篇故事,其特点是篇幅短小、内容繁杂。笔记小说于魏晋时期开始出现,学界一般均依鲁迅的观点概分为“志人小说”和“志怪小说”两种主要类型。广义上泛指一切用文言写的志怪、传奇、杂录、琐闻、传记、随笔之类的著作,内容广泛驳杂,举凡天文地理、朝章典制、草木虫鱼、风俗民情、学术考证、鬼怪神仙、艳情传奇、笑话奇谈、逸事琐闻等。

学界关于魏晋南北朝笔记小说中女性形象的研究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有对笔记小说中女性总体形象分类的研究④,也有就单个具体形象的研究,如对寡妇、荡妇、妒女等形象的解析⑤。还有对笔记小说中女性形象产生原因的分析,如白春霞、焦杰认为志怪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是男性文人喜新厌旧的猎艳心态和社会底层男性心理渴望的体现,也与魏晋时期社会文化背景密切相关[5]。就笔记小说中女性形象社会意义方面,陈文新探讨小说中仙、鬼、怪形象创作背后的悲剧意蕴[6],徐晓元认为《搜神记》中的婚恋故事映射了女性自主意识的萌发与男性重情重欲的特点[7]。综上,学界对魏晋小说中女性形象的解读已取得丰硕的成果,但对边缘女性群体缺乏系统研究。魏晋小说中边缘女性类型大量出现,对其形象塑造及产生原因的深入挖掘,或可增加对魏晋时期女性形象及意识的新发现与新认知。

二、魏晋南北朝笔记小说中边缘女性的浪漫书写

与典籍、墓志中守礼守节的典范女性形象不同,魏晋南北朝笔记小说中大量的边缘女性形象美艳,敢于超越礼法束缚而自由追求爱情;或是抛头露面,混淆传统男女空间界限⑥,她们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婢妾、寡妇、妒女及非现实女性等。

(一)婢妾

魏晋以后,虽然奴婢在国家层面作为在籍人口,但在家庭层面则是“家人”“同籍之人”,习惯上仍被认为是主人的私人财产[8]。但小说中的婢妾却表现出了相当的才情与个性,《拾遗记·晋时事》记载婢女翔风以五言诗讽刺主人,她因胡女身份即便在婢妾群体中也属边缘,至年老色衰之时被石季伦屏退。受尽排挤与冷遇的翔风以五言诗讽刺石季伦的朝秦暮楚。与此类同的一则故事见《搜神记·夏侯弘》:“(谢尚)年少时,与家中婢通,誓约不再婚,而违约。今此婢死,在天诉之。是故无儿。”[9]27还有《世说新语·文学第四》记载郑玄家婢女皆有才情,能在日常对话中灵活引用《诗经》:

郑玄家奴婢皆读书。尝使一婢,不称旨,将挞之,方自陈说,玄怒,使人曳著泥中。須臾,复有一婢来,问曰:“胡为乎泥中?”答曰:“薄言往愬,逢彼之怒。”[10]118

其实小说中的个性婢妾对主人的控诉多体现在言辞间,或是死后借助神鬼力量复仇。实际上她们仍以服务主人为第一要务且境遇一般,至于被欺凌虐待也是常事,如《搜神记·贵游倮身》载:“元康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倮身之饮,对弄婢妾。”[9]100再如《搜神记·蛴螬炙》中:“(盛彦)母疾,既久,至于婢使,数见捶挞。”[9]135婢妾的地位可见一斑。

(二)寡妇

魏晋南北朝时期婚姻与爱情观相对开放,寡妇再嫁相当普遍⑦。与魏晋赋中寡妇恪守礼教的形象大不相同[11],笔记小说中的寡妇大胆主动追求爱情,真实地反映着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正在觉醒的意识,典型如东晋大臣郗超之妻,丈夫死后她决定永不再嫁,是因为爱情而不为守礼,《世说新语·贤媛第十九》记载:

郗嘉宾丧,妇兄弟欲迎妹还,终不肯归。曰:“生纵不得与郗郎同室,死宁不同穴!”[10]437

寡妇改嫁甚至能得到男方家长的认可,《世说新语·伤逝第十七》记载:

庾亮儿遭苏峻难遇害。诸葛道明女为庾儿妇,既寡,将改适,与亮书及之。亮答曰:“贤女尚少,故其宜也。感念亡儿,若在初没。”[10]402

尽管庾亮给诸葛恢的回信中尽显丧子的失落与感伤,但他也认为儿媳年龄尚小,再嫁理所应当。不过魏晋南北朝时期寡妇再嫁也会受到政治的影响与门第婚姻的束缚。曹魏时期为保证兵员,对寡妇强制配嫁⑧。梁武帝第二女永世公主嫁与谢眺子谢谟,武帝即位后,为寻求更高贵的门第,梁武帝“欲更适张弘策子,弘策卒,又以与王志子諲”[12]。诸葛令女既寡自誓“不复重出”,但是其父未经其同意用诓骗的手段将她嫁与江彪[10]538。可见魏晋时期寡妇再嫁现象虽然普遍,但女性也不全然有决定权。

(三)妒女

北大西汉简《妄稽》篇塑造了一个从视觉、触觉到嗅觉全方位丑陋的妒妇妄稽,让丈夫周春痛苦不已,但是涉及汉代妒妇文学形象目前只此一篇[13]。直到魏晋时期才出现了大量妒女形象,妒女的嫉心及妒行都表明这一时期的女性尝试突破夫权,追求相对平等的地位。

魏晋南北朝笔记小说中记载了许多相当有个性的妒女,她们对丈夫豢养伎妾的行为采取反抗的态度。《搜神后记·干宝父妾》载:“父莹,有嬖妾。母至妒,宝父葬时,因生推婢著藏中。”[14]另有《世说新语·贤媛第十九》记载:“桓宣武平蜀,以李势妹为妾,甚有宠,常箸斋后。主始不知,既闻,与数十婢拔白刃袭之。”[10]434桓温的妻子知道丈夫纳妾后,带领十几位婢女要去手刃李势妹,其妒性可见一斑。相比前者,谢安夫人的嫉妒之心则显得更高明委婉,《世说新语·贤媛第十九》记载“谢公夫人帷诸婢,使在前作伎,使太傅暂见便下帷。太傅索更开,夫人云:‘恐伤盛德’。”[10]436谢夫人用委婉的言辞表达自己的嫉妒之心。还有孙秀的妻子因丈夫纳妾常妒,“乃骂秀为貉子。”[10]580《异苑·妒妻绝嗣》记载:“贾充妻郭氏为人凶妒,生儿犁民,年始三岁,乳母抱之当阁,犁民见充外入,喜笑。充就乳母怀中鸣撮。郭遥见,谓充爱乳母,即鞭杀之。儿恒啼泣,不食他乳,经日遂死。郭于是终身无子。”[15]笔记小说的作者们虽未直接在故事中对妒女进行批判,但是通过个别妒女的悲剧结尾更倾向于传递嫉妒有害的说教。

(四)非现实女性

非现实女性主要分为女仙、女鬼、女妖三类。她们往往形象美艳,主动追求爱情,如《搜神记·鼍妇》中张福沿着野水河划船回家,一个美丽的妇人“自乘小船来投福”,上船后,妇人同张福打情骂俏。当晚,妇人就睡在张福船上[9]233。同样故事型《搜神记》中还有《弦超》[9]16《河伯婿》[9]47《建康小吏》[9]49。《搜神记·附马都尉》中的女鬼与第一次见面的辛道度提出“愿为夫妇”[9]201,《幽明录·淳于矜》《搜神记·崔少府墓》[9]203也无一不是女鬼自荐枕席[16]90。小说中的女妖更为主动,化身美女媚男,如《幽明录·苏琼》:

晋安帝元兴中,一人年出二十,未婚对,然目不干色,曾无秽行。尝行田,见一女甚丽,谓少年曰:“闻君自以柳季之俦,亦复有桑中之欢邪?”女便歌,少年微有动色。后复重见之,少年问姓,“姓苏,名琼,家在涂中”。遂要还尽欢。从弟便突入,以杖打女,即化成雌白鹄[16]74。

白鹄精幻化成美艳女子主动招引未婚年轻男子,让曾经德行甚好的少年差点失控。同样故事型还有《搜神记·猪臂金铃》[9]225中猪化身美女与男子有一段露水情缘。《幽明录·方山亭魅》中姿形端媚的女妖向丁哗献歌一曲,以求欢好:“女形虽薄贱,愿得忻作婿。缱绻觏良宵,千载结同契。”[16]87笔记小说中的非现实女性对喜欢的男子敢于大胆追求,与爱人情投意合时全身心地投入,一旦发现所托非人便果断离去,绝不拖泥带水,与汉代刘向《列女传》中所塑造的“从一而终”的传统女性形象完全相反。但是笔记小说中的非现实女性,特别是女鬼和女怪多以悲剧命运结尾,她们或因爱而死,或被男性所辜负,故事中的男性却得以置身事外,似乎一切好处都是他们被动接受,不用负担任何责任。

三、魏晋南北朝社会思想的变动与边缘女性的越轨

魏晋南北朝笔记小说中边缘女性的大量出现,与魏晋时期变动的社会思想息息相关。相较于大一统的秦汉帝国,魏晋时期的主题则是动乱与分裂。此时儒家思想影响逐渐减弱,玄学影响逐渐增强,道教、佛教蓬勃发展。家国秩序的动荡、多元思想的碰撞,使得士人群体的情感结构经历了剧烈的变动,他们开始尊崇“无”,开始了个人精神的觉醒⑨,也开始了新的情感表达模式:建安诗歌摆脱了汉代诗歌那种功利主义诗歌思想的影响,完全归之于抒一己之情怀;正始诗歌在抒情的基础上,加进了哲理思索;西晋诗歌善于在儿女之情中表现绮丽情思;东晋诗歌则体现了士人淡雅田园的审美情趣[17]。

随着哲学、宗教话语对情感的发生机制和道德社会影响的全面深入探討,社会女德观念受到强烈冲击。首先,传统“重德不重色”的女德观受到动摇⑩,代之而起的是对女性美的欣赏与尊重,魏晋时期以“列女”为主题的绘画突破了汉代宣教功能而走向美的表达。目前所见汉代列女图大都着重对故事的刻画,而忽略对女性个人形象的描绘。以武梁祠“无盐丑女钟离春”为例,图中表现的是钟离春“杨目衔齿,举手附膝,向齐宣王高呼殆哉,殆哉”[18]的瞬间,绘画的重点是通过故事情节的展示以宣扬教化,女性形象描绘较为粗糙[19]。魏晋时期绘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目前所见北魏司马金龙屏风中的列女图,已经开始注重展现女性的形态与衣着之美,如“周室三姥”,虽然面部漫漶不清,但三位女性衣带飘逸、体态端庄,优雅尽显[20]。东晋顾恺之《列女仁智图》继承了汉画注重故事情节表达的优点,并将人物形象的描绘推向极致,如“僖负羁妻”和“孙叔敖母”,二人衣饰精致,面目清秀,眉目如画,神情温婉,仪态万方,对女性美的展示要强于教化功能的表达[21]。

其次,士人群体的重情转向使得他们对于女性情感的态度有了明显变化。干宝对于在《晋纪总论》中描绘魏晋时期贵族男女的生活风气:

而世族贵戚之子弟,陵迈超越,不拘资次。悠悠风尘,皆奔竞之士,列官千百,无让贤之举。……先时而婚,任情而动,故皆不耻淫泆之过,不拘妒忌之恶,父兄不之罪也,天下莫之非也。又况责之闻四教于古,修贞顺于今,以辅佐君子者哉![22]136

可见,魏晋时期男性超出了传统儒家的规范,纯任自然,不拘资次。故而魏晋时期女性僭越传统女德规范,“先时而婚,任情而动”的行为得到了男性更多的包容。此时出现了许多因妻子悍妒而惧内的男性,晋惠帝、王导、祖约的妻子都以“善妒”出名,晋惠帝包容贾南风虐杀小妾子[22]964,王导因惧怕妻子而只能“密营别馆,以处众妾”[22]1752,祖约妻子“无男而性妒,约亦不敢违忤”[22]2626。

再次,魏晋时期佛教、道教的发展也使得传统只得“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女性,有了更多的人生选择。梁朝释宝唱所撰《比丘尼传》中就记载了许多因为婚姻和家庭不幸而出家的女性故事[23],如《比丘尼傳·何后寺道仪尼传》记载:“道仪,本姓贾,雁门娄烦人慧远之姑。出适同郡解直,直为寻阳令,亡。仪年二十二,弃舍俗累,披着法衣。”[24]葛洪《神仙传》记载了多位选择道教而抛弃家庭的女子,典型如东陵圣母:

东陵圣母者,广陵海陵人也。适杜氏,师事刘纲学道,能易形变化,隐显无方。杜不信道,常恚怒之。圣母或行理疾救人,或有所之诣,杜恚之愈甚,告官讼之,云:“圣母奸妖,不理家务。”官收圣母付狱,顷之,已从狱窗中飞去,众望见之,转高入云中,留所著履一双在窗下,自此升天[25]228。

东陵圣母崇信道教,师事当时著名道士刘纲,学成之后常常外出治病救人。圣母的丈夫杜氏不信道教,且认为圣母因信邪道而耽误家事,故将其告官,以致圣母被收监狱内。这则故事反映了魏晋时期女性从事宗教活动与家内事务间的矛盾,最后圣母在狱中飞升成仙可能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但宗教毕竟给当时女性并不宽裕的人生选择增多了一种可能性,幸运如樊夫人,丈夫刘纲亦是道士,不用遵守传统的“男尊女卑”,夫妻二人闲暇之时常互较法术,刘纲却“事事不胜”[25]224-225;不幸如颛和,“少丧夫主”,被相士预言不会长寿,也可以选择寄情道教法术的学习,给人生多一点希望[25]159。

在动乱与分裂的魏晋时代,随着儒家思想的式微,玄学的发展给女性超越传统女德束缚提供了哲学伦理支持,佛道的发展给女性走出传统家庭桎梏提供了宗教支持,故而魏晋小说中出现大量的边缘女性,她们美艳动人,情感表达直白而热情,大胆而生动。她们也有更多机会能够抛头露面,超越传统男女空间界限。另外,魏晋笔记小说中边缘女性形象的大量出现,与魏晋时期书写工具的变化也有关联。魏晋时期是简纸更替的重要转折期,纸张因其自身优势逐渐取代简牍的地位。秦汉时期却有民间故事传世,如汉代俗赋《妄稽》《神乌赋》以及放马滩秦简《志怪故事》、北大秦牍《泰原有死者》。但这些民间故事都是在墓葬中的偶然发现,应有大量民间神怪故事没有被留存下来。相比秦汉时期,魏晋南北朝纸张轻便、价格低廉便于书写传播。纸张的出现使得更多原本只是口口相传的民间故事有机会被记录下来并被传播至更远的地方。

注释:

①相关研究有:谢维和《教育活动的社会学分析:一种教育社会学的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126页;章伟《行走在边缘:社会变迁中的灰色青少年群体》,《中国青年研究》2008年第9期。

②文学作品中边缘女性的相关研究成果颇多,如陈超《在场·聚焦·观照:论〈红楼梦〉“边缘”女性形象的叙事功能》,《红楼梦学刊》2018年第4期;姚溪、向天渊《边缘人的声音:〈饥饿的女儿〉与〈紫色〉的女性身份构建》,《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牟善峰、张薇《〈房间〉的边缘女性书写与创伤修复》,《电影文学》2016年第17期;杨蓥莹《论张爱玲小说中的都市边缘女性》,《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5年第11期;魏全凤《边缘女性的主体建构——伊芙琳·刘的〈逃跑〉和九丹的〈乌鸦〉之比较分析》,《小说评论》2008年第5期。

③即在气质上一定不能刚硬,做事要和顺、安宁,为人要审慎、善良;与人接触,不得有猖狂之象。详见夏增民《北大秦简〈教女〉与秦代性别关系的建构》,《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④沈晓梅《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的女性形象研究》,广西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吴从样《唐前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研究》,山东大学2006年博士论文。

⑤王万盈《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流社会闺庭的妒悍之风》,《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5期;吴丛祥《荡妇与贞女: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的女性形象解读》,《天中学刊》,2008年第4期;赵志坚《魏晋南北朝妇女再婚考述》,《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

⑥笔记小说中仅有几篇典范女性的记载,如《搜神记·乐羊子妻》为守节刎颈而死;《异苑·张贞妇》因张贞行船覆,贞妇投江就之;《幽明录·望夫石》中有贞妇望夫而化石。详见(晋)干宝撰、汪绍楹校注《搜神记》卷十一《乐羊子妻》,中华书局,1979年,第141页;(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十《张贞妇》,中华书局,1996年,第206页;(南朝宋)刘义庆撰、郑晚晴辑注《幽明录》卷六《望夫石》,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183页。

⑦魏晋南北朝时期,从后妃到公主,从士族女到平民女,再婚现象广泛存在。此外,还有两种妇女再婚的特殊方式:赐妻与收继婚。参见赵志坚《魏晋南北朝妇女再婚考述》,《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

⑧《北齐书》载“发山东寡妇二千六百人以配军士。”详见(唐)李百药撰《北齐书》卷四《文宣纪》,中华书局,1972年,第62页。《北史》载:“神武请释芒山俘桎梏,配以人间寡妇。”详见(唐)李延寿撰《北史》卷六《高祖神武帝纪》,中华书局,1974年,第229页。

⑨逯耀東指出经过魏晋两百年的发展,渐渐形成了许多非儒家的性格新类型。记载这两百年士人生活与思想的《世说新语》篇目,就总结了这些性格新类型的发展。逯耀东《魏晋史学的思想与社会基础》,中华书局,2006年,第72页。

⑩以刘向女性观为代表,他视“美于色、薄于德”的末喜、妲己、褒姒等女性为祸乱国家朝政的孽嬖,而以貌丑但聪慧辩通的钟离春、宿瘤女、孤逐女等女性为辅助君王治理国家的表率。详见王照圆《列女传补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

简牍多以册为单位,重量、体积方面都要比纸张笨重。根据邢义田对居延汉简测量的结果,竹简平均厚度为0.211cm、重2.616g;木简平均厚0.346cm、重4.035g;木简厚度约是竹简的1.64倍,重量是竹简的1.54倍。邢义田《汉代简牍的体积重量和使用——以中研院史语所藏居延汉简为例》,《古今论衡》2007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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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dpm.org.cn/collection/impres/231984.html.

[20]扬之水.北魏司马金龙墓出土屏风发微[J].中国典籍与文化,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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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林婷(1996—),女,汉族,山东威海人,单位为郑州大学历史学院,研究方向为历史文献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汉魏六朝多元化女性传记形象建构研究”(编号:2020CWX036)有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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