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视角理解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2022-05-13 21:31刘新超
科学家 2022年5期
关键词: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刘新超

摘要:山雨欲来风满楼,最近一两年,保险业内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汇就是I17。IFRS17(以下简称I17)是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针对保险合同会计计量的准则。与其说是一项会计准则,不如说是一系列业务、精算、财务规则,涉及到了保险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改变了保险业务确认、计量、核算的逻辑。

关键词: IT视角;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一、感性认识I17—要解决的问题和造成的影响

新准则为解决现有准则下与其他行业不一致、不可比、不透明的问题,如一是保费收入和其他行业收入、保险公司间的收入可比吗?二是提取准备金到底是什么项目,准备金提转差怎样影响的公司利润?

I17实施后,以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为例,测试显示,保费收入普遍降幅达到60-70%,主要原因是保费收入剔除了投资成分,财险公司保费收入变化不大。仅从这一点来看,I17的实施影响将是重大的,会促进保险公司回归保险主业,和监管要求的保险姓保的理念是一致的。

二、新准则主要变化内容

1、保费收入和未到期准备金的计量

保费收入需要剔除投资成分

投资成分是指无论赔付与否,都要返回给客户的金额。这就意味着很多寿险产品含有的投资性成分都不再计入保费;再保险中的净额结算的分保费用将会抵减保费收入,纯益手续费和浮动手续费都存在金额返回,也将作为投资成分从保费收入中剔除掉。

财务处理上,会将这部分金额计入未到期负债,随着合同的进展,计入未决,最后支付给客户。投资成分不再反映到利润表中。

保费收入将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

现在准则下保单只要到了起保日期,财务上就会全额计入保费收入,对于未履行的保障责任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本期的保费收入减去提取未到期准备金的提转差(本期的增量)从而得到已赚保费。

新准则下保费收入计量类似于已赚保费,但并不是先确认收入,再通过费用抵减;而是先全额计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再从负债中分期转出为保费收入。

2、未决准备金的计量

未履行完的保险责任提取的是未到期准备金,对于已履行完保障责任且出险了的,如果已经核赔完成,就直接将已决赔款计入当期费用。未核赔完成的还要根据是否客户已向公司索赔,区分为已报告未决和未报告未决计提准备金负债。

对于未决准备金的计量不考虑计息的话,I17和现有准则区别不大。已报告未决准备金逐单计量,未报告未决准备金根据IBNR率或者赔付率等提取并计量到险种。新准则下需要调整为计量到合同组,接下来我们介绍下合同组。

3、合同组与合同确认

新准则约定将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保险合同组合,合同组合再根据盈利情况和签发时间进一步划分为合同组,比如2022年财产险盈利合同组、2022年财产险亏损合同组,虽然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可以只到合同组合层面,但实际内部核算时需要细化到合同组。

保险合同不再以起保日期作为确认日期,而是以下几个日期的最早时点进行初始确认并进入合同组:一是责任始期;二是约定的首付缴费日,如果未约定则为实际首付款日;三是发生亏损日。

保险合同组的划分体现了I17准则精益化的管理思想,不仅资产、负债、损益可以核算到合同组,现金流量也可以核算到合同组。另外由于合同组带着确认年度信息,因此财务年度的报表很容易拓展到保单年度报表。

4、亏损合同的计量

从上面合同确认日期确定来看,一旦明确保险合同是亏损的(亏损合同组),即使没有到责任开始日,也及时对合同进行计量,将亏损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增加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保险获取成本与费用

保险公司费用新准则下可以划分为非履约费用和履约费用。非履约费用是不能归属到保险组合的费用,此时计入其他费用,不包含在承保利润中。履约费用区分为理赔及维持费用、保险获取费用。理赔及维持费用按照预期发生计入保险业务收入,按照实际发生计入保险服务费用;保险获取费用在责任期内摊销计入保险业务收入和费用。

新准则绝大部分口径的费用都可以纳入保险获取费用,相比原准则大大增加。保险获取费用可以摊销计入费用,减少了利润的波动,但初始确认获取费用越大,划分为亏损合同组的可能性越高。

6、保险合同负债的计息

无论是未到期还是未决准备金都可以选择计息,货币时间价值带来的收益会增加保险业务收入或减少保险服务费用,从而增加保险服务业绩。

货币时间价值既和不同时间点折现有关系,也和折现率有关系,这就需要对现金流进行预测和跟踪。保险合同负债的计息与现金流的折现,大为增加了新准则实施的复杂度和难度。

三、I17的系统解决方案

新準则对保险财务的计量改变是方方面面的,影响也非常重大,对于数据细度和精确度要求很高,如果不通过系统实施难以支撑这么复杂的计量规则和财务准则要求。通过科学合理的IT系统落地来实现数据质量的合规、复杂的逻辑运算、大数据的分析处理、财务核算的转换和财报报表的生成。

I17系统改造内容包括改造周边业务系统满足新准则的源信息要求,改造精算相关系统,重点建设数据平台及分摊、计量平台、会计引擎及新总账等三大系统。

数据平台主要实现数据的汇集、整理和准则要求的数据预处理,功能包括数据提取、数据标签(包括合同分组、投资成分等)、重大风险测试、亏损测试、数据质量检查、计量方法确定等。

计量引擎实现不同计量方法下的现金流计算、负债的计量、调整和分摊,功能包括CSM计算、亏损成分计算、获取费用摊销、预期收入、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的计算等。

会计引擎主要实现财务维度的转换、记账并形成财务报表,功能包括会计分录确认、凭证传入总账、三大财务报表及准备金相关报表。

在系统建设完成后,简单的说,一张保单抽取到数据平台经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通过,进行数据加工,包括投资成分拆分、盈亏测试、合同分组、算法选择、预期和实际现金流并传入计量平台;计量平台完成未到期、未决、CSM、获取成本摊销等计算传入会计引擎;会计引擎进行科目映射、会计的记账传入总账进行汇总,最后出具财务报表。

四、道与术—做好I17准则实施的应对措施

这么复杂的财务准则实施以后到底对保险公司造成什么影响,我们应该怎样应对?

新准则尽管具有严密的体系性、逻辑性和复杂性,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术”,说白了是如何算好账,提供的会计信息如何更加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虽然不是“道”,但它为“道”的贯彻提供了深厚的基础和切实的抓手。通过术的运用,进一步夯实保险公司使命、战略、经营策略,为国家和人民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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