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现代书法外在造型审美本质

2022-05-13 14:01李怡潼张立平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艺术品鉴 2022年12期
关键词:书法作品书法艺术感性

李怡潼 张立平(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1978 年以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包括书法艺术的文化艺术领域也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发展势头,随着近现代文化的嬗变而不断地创变。受到西方导入的现代派艺术观念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收到西方文化猛烈且全面的撞击,一些书法家开始寻求突破与变化,出现了一些繁杂、怪诞、甚至狂怪的表现手法,尝试以西方视觉艺术的表现手法来“改良”中国传统书法的外在表现,在这个文化背景下所产生的书法作品对于笔法、字法、章法、墨法等表现性较强,并运用夸张、形变的手法将汉字笔画的进行大胆分解与重组,象形性逐渐减弱,随之使其抽象性增强,以至于难以赏析与解读。笔者将试图去探究现代书法审美的本质,借助于这一探究来解读现代书法所富含的生命力,以及该如何去引导观者及书家观赏及创作现代书法。

一、传统艺术审美取向演变

想要了解现代书法的审美本质,首先需要探究其源头。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是中国艺术的一种,而之所以现代书法被定义为“现代”,因为,它是与“传统”相对而言的,在《中国书法现代史》一书中对于“现代”一词有所阐释,提出“现代”不只是时间上的提示,更重要是指书法本体上的创变,是对与古不同的书法存在状态的描述。这便是一种审美上的转变。

在汉语词汇中的“美”总是惹人喜欢的字眼,广泛地应用于中国艺术与中国语言中,也广泛成为艺术家对于作品的追求。而对美的定义却一直模糊不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采用“羊大则美”的说法,美字是动物扮演所在文字上的表现,文化给原始先民的生存、生活、意识以符号的形式,将原本混沌的经验秩序化、形式化,集生活各方面于一体,而当时已有“审美”寓于其中,这个所谓的审美便是一种感知愉悦和情感宣泄的人化、社会化、文化化。与西方那种对峙意义上的“再现”“表现”区分,在中国美学与艺术中并不存在,相对来说于中国作品中的个性表达一般很不突出,大都是“发乎情,止乎礼义”,既不是“再现”,也不是“表现”,而是“陶冶性情”,即塑造情感,其根源则仍以“乐从和”为准则的远古传统,通过情感塑造的中介把艺术与政治直接联系,因为,其可以“善人心” “感人深” “移风易俗”。自“礼乐传统”以来,传统文化美学所继承并发展的是非酒神型的文化,虽经庄、屈、禅思想的渗入也并未改变,仍是既不排斥感性的欢愉,满足感性需要,但同时节制这种需要,即使是多种形式的冲击也没能替代“极高明而道中庸”的规格,魏晋讲的“情”、与唐宋讲的“悟”都可以是非理性的,但不可是反理性的,“情”是社会性与理性占优势的情,而并非是歌颂个体的情欲。而直至明中叶社会风尚发生了转变,“人欲”成为各门艺术的永恒主题之一,对传统礼教发起了真正的挑战,其标准也不再是“中庸”“从和” “乐以节乐”,在这种思潮下很多艺术家在诗文、绘画领域提出以自我为核心或特点的创作理论与和文艺主张,“贵本色” “师心不师道”等等。这一倾向虽经随后的假古典主义的反对和斥责,但在清初的石涛直到乾隆“盛世”的扬州八怪、袁枚等人的创作和理论中,却不断如缕的延续着。

二、现代书法审美发展进程

在书法领域,则如熊秉明所说:“明代的狂草,当时正统理性派代表项穆、丰坊以卫道的姿态大肆斥责:‘如褴褛乞儿……无复人状’(丰坊),‘烂手则足……恶状丑态’(项穆)。”当时的“丑怪”狂草,表现了突破儒学传统规范的时代总倾向,所以,受到了大批斥责。而对于此现象的出现,我们首先需要做的是理性分析,而非全盘否定。社会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书法总是展现出来不同的面貌和审美意识,于艺术领域而言,艺术家们所确定的要追求的艺术目标以及对于艺术创作所采用的手段,都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而是来自一个历史时期所面对的“问题情境”,是在此前艺术发展中没有被解决或被发现的情境。先秦古朴、魏晋风流、唐尚法度、两宋纵意等,这不同时期因为社会文化、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同,而出现的不同的审美取向是使书法艺术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晋时期到明末“崇王”的风气已经到了精熟的程度,使整个书坛缺少了活力走向狭小的局面,这便使得一些书家开始“变法”、求“拙”,现实的情境与需求的转变和书法的发展趋势决定了书法审美取向变革的必然出现,正如书法历史上每一次书体的转变和重大变革都必将有这样一个开始。

中国的现代书法审美变革萌芽最早始于明清之际,开始发展商品经济,西方思想也逐渐传入。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发展较为缓慢,1840 年后,中国大规模地开始现代化进程,此时书学最重要的论著当数康有为《广艺舟双楫》。康有为在此书中提及地碑学倾向与其社会理想一致,望托古改制,以实现社会变革。在康有为之后,于21 世纪初,爆发了一场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文化运动,此间于右任、陈公哲等人对书法的现代化也提出了独到观点,但书学在这段动荡时期的发展处于暂时停滞状态,书风也无太大的革新。而1978 年以后开始,使西方的文艺思潮再次大规模涌入,势不可遏,让中国书法界对书法艺术现代化再次进行反思。

此后,更加实用方便的新型书写工具的普及与应用,使得毛笔失去了地位,电脑打字的出现更是当头一棒,出现一个忧患,是否将来书法创作会坚持以是否使用毛笔作为不变的价值判断。同时,书法接受群产生变化,由上层社会的小众群体转变为大众,由古代社会对书法的手头把玩欣赏转变为展厅化和装饰化。形式上的转变是中国人对书法审美取向的转变,追求视觉审美效果成为现代书法的关注点。当代中国人面对书法作品的欣赏,倾向于对其形式美做出判断,而作品的书写内容显得已经不再重要。当今甚至大多人面对书法作品都很难识读其文字,但并不妨碍对于其书法作品形式美感的欣赏。因为,审美视域的变化,书法表现形态也随之发生转变,这成为当代书法审美取向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社会话语权的转变同样是其重要原因,中国古代社会对书法审美话语权的金字塔形结构分崩瓦解,在社交自媒体上每个人都有发出声音的权利,而这种转变投射到艺术领域,让艺术领域的判断准则发生变化,艺术不再是从前的一言堂,而是在全民范围内的广泛讨论,从而达成多元共识,对于现代书法也更多地融入书家的艺术思维,进行丰富的艺术表达。

三、现代书法艺术本质

现代书法是中国传统书法的拓展与深化,运用气势磅礴的水墨艺术语言。与传统法相比,现代书法更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艺术特点,而且,具有较强的艺术审美本质,对现代书法的认识更多的是一种审美的认识,对现代书法的欣赏同样是审美的欣赏。所以,我们有必要对现代书法的审美本质与艺术特征予以认真的剖析。我将从定义现代书法艺术本质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看法。

(一)现实意义与现实美

对于如何去界定现代书法仍众说纷纭,前沿的现代书法创作主体及理论专家,对现代书法的概念依然无从依定。但我认为现代书法必定具有现实意义及现实美的审美特点。

当我们欣赏现代书法展或是现代书法创作作品不难发现,现代书法的作品中融入了很多自然与现实之美,如王学仲的《秋水》、朱明的《虫》、中国美术学院白砥的《雪》等等。而这些书法作品中不难找寻到自然界的踪迹,呈现出一种纯粹的自然之美。这些作品着力运用文字方面意象性的笔墨语言,从视觉上给观者一种强力的反差对比,以及水墨相互交织的流动感,运用夸张与变形表现了整幅作品的层次感、立体性,把现实中的物象用书法艺术语言传达给欣赏者,以绘画的表现手法融入中国汉字之中,进行书法形式上的分解与组合,试图于中国文人画与汉文字之间找到一条别具一格的现代书法之路。

(二)精神传达与艺术美

现代书法在具有现实美的同时,也具有艺术美的本质与功能。不只是对于客观现实事物的一种再复制,而且融入了创作主体对客观事物审美认识,是一种符合艺术美规律的艺术创造。而现代书法的艺术美跟其现实美相比较来说更为的抽象也更加的具有一定的象征性意味。犹如清代郑板桥喜竹、爱竹、画竹一样,从眼中之竹到胸中之竹,再意象物化为手中之竹,现实中的美经过创作主体融入个人的精神传达,对竹子提炼与升华,从而形成了一件富有内涵具有生命力与艺术美的作品。如白砥所创作的一幅书法作品《天真》,此幅作品线条厚重,结字有种拙与稚气的感觉,偶有俏皮灵动的笔画,但整体又不失稳重之感。我个人理解他应该想在这幅作品中表达出在尘世中既守规矩内心又不脱稚气的感觉。通过书法的艺术形式来表现出他的艺术表达,给其作品赋予了审美价值,充分展现出了现代书法的艺术美,成为精神传达的艺术媒介。

(三)理性与感性的统一

黑格尔说:“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其中之意,美应该是理性与感性的统一,美是感性与理性的共鸣,美更是共性与个性的吻合。而从书法艺术的角度来看,其理性部分应该是对于书法笔法、字法、章法的把握,对一幅书法作品从局部到整体的宏观把控能力。从感性层面来看,是书写者自身想要通过一幅书法作品传达给观者的精神表达,一种心性的自由发挥。现代书法并不是随意的涂鸦,而是基于理性基础上的充满感性的艺术表达,理性与感性缺一不可。缺少了理性的书法创作,便成了随意涂抹,成为一种情绪发泄后的物品,没有感受价值。缺少了感性、艺术思维的作品,便成了照猫画虎,以及空洞、无气韵的艺术表现。现代书法应是以理性的思维作为基础,通过感性的形式创造出来,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依托。只有理性的运用书法的表达法,才能更大程度的展示出来书家感性的艺术思维。

形象性与创造性是现代书法审美特征的本质特征,也是区别于其他社会思想意识的根本特征。现代书法的形象性决定了其具有审美性,如果缺一,也就没有现代书法艺术的审美价值了。从艺术创造角度分析,人只有通过不断地社会实践,才会促使艺术表达欲望的产生,而这就使得艺术品始终蕴含着非审美性以及功利性。李泽厚在《美学四讲》中也提及过:“从古至今,可说没有纯粹的所谓艺术品,艺术总与一定时代社会的实用、功利紧密地纠缠在一起,总与各种物质的(如居住、使用)或精神的(如伦理的、政治的等)要求、内容相关联。”因此,从艺术特性来看,任何的艺术品都是超功利与功利、审美与非审美因素的统一与相互融合,“一定的文学的内容或观念的意义”往往是艺术创作动因所在。如果试图摆脱汉字的使用因素,求得“纯粹化”的形式构成,于书法发展并非益事。书法应该与很多单纯的艺术区分开来它不仅仅是一种书写的技法,而是一个综合的文化积淀之后的艺术表达与发挥,如忽略前面文化积淀的那个部分,书法作品便没有了审美价值,艺术就变成了空中楼阁。但如果书法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往艺术上走,缺少艺术创造中的感性思维,书法就变成了一种简单的消遣或是单纯的书写,缺少了书写者投入其中的个性表达。以此推论,书法在未来发展的形式创变有可能会在抽象与传统书法形式中进行,既不会固守老样子,也不会脱离“书写”“汉字”的规则,可以对现有的汉字进行合理的解构,同时兼顾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与文学内容方可。

四、结语

书法史便是书法发展的历史,书法创变的历史。如果一个时代没有一个时代的代表性产物,没有值得后人铭记的书法家,那么,这个时代的意义是令人担忧的。而作为我们这些从事书法行业的工作者,应该熟知我们走过的历史,背靠传统并力求新变,把书法在现代的探索引向深入,让书法艺术在21 世纪重现辉煌。而在很多人热爱并投入于创作现代书法的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去口诛笔伐现代书法,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对于现代书法的审美理论阐释不够,以及审美主体的认知差异与层次有关系。希望通过本文能使读者明确审美本质与审美特征,读懂现代书法所传达的形象美、艺术美、抽象性等。同时,希望现代书法能站在理性的肩膀上自由的探寻,开拓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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