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理研究
——战略柔性与区域差异性的双调节作用

2022-05-16 02:17丛桂宇田胜男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2年9期
关键词:规制柔性战略

孙 冰,丛桂宇,田胜男

(哈尔滨工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01)

0 引言

“30·60”碳排放目标的提出和绿色发展导向的确立,表明我国政府愈加重视生态环境、绿色创新及国民经济协调发展[1]。作为经济发展的市场主体,企业是主要环境污染者和生态破坏者[2],因而企业绿色创新是实现环境治理与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式。然而,由于环境管理成本巨大,致使企业缺乏绿色创新动力。因此,借助环境规制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绿色创新与绿色转型,对于实现“环境—经济”双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探究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效应已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点。大多数学者认为,环境规制有利于企业绿色创新。例如,原毅军和陈喆[3]采用GMM估计法检验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的关系发现,适度的环境规制能够刺激企业绿色创新,即环境规制产生的创新补偿效应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成本,激发企业绿色创新动力;Xie等[4]通过对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研究发现,环境规制能够驱动企业绿色创新生产率增长;Pan等[5]、李广培等[6]、邢丽云和俞会新[7]一致认为,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促进作用。然而,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不确定性影响。李婉红等[8]通过分析16个污染密集行业面板数据发现,只有在加入行业规模和创新人力资源投入变量时,环境规制政策才能有效促进污染密集行业绿色创新;陈晓等[9]基于面板数据研究指出,随着环境规制强度提升,企业绿色创新产出先减小,达到最小值后,又会随着环境规制强度提升而增加;沈能和刘凤朝[1]、江珂和卢现祥[10]的研究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可见,虽然上述研究采用不同理论视角对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的关系进行探讨,但并未达成一致结论。因此,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效应有待进一步研究。已有研究大多聚焦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直接作用,忽略了企业为应对环境规制而产生的战略调整和资源配置行为对二者关系的影响。事实上,企业能否积极开展绿色创新不仅受环境规制的影响,还受战略柔性的影响。作为企业及时调整战略导向、合理配置资源的能力,战略柔性对于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间关系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中国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由来已久,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创新能力、创新要素集聚与配置效率呈现明显空间差异[11],上述差异对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间关系的影响值得进一步探讨。

鉴于此,本文深入研究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双元影响机制,基于战略柔性、区域差异性视角,探索两者对上述关系的调节作用,旨在打开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双元影响机制的“黑箱”,为各级政府通过精准施政促进企业绿色转型与创新管理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1 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

绿色创新是指能够显著缓解环境问题的产品、生产工艺、市场方式、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等创新行为[12]。相较于传统技术创新,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全过程都需要企业践行绿色理念,即引导技术创新与经营管理向有利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以及生态改善的方向发展[13]。因此,以保护环境为目标的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管理创新同等重要[14]。基于此,本文认为,企业绿色创新是一个二维变量,包括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和企业绿色管理创新两个维度。其中,绿色技术创新是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及原材料消耗的技术、工艺或产品的总称[15];绿色管理创新作为企业绿色文化,是指企业在绿色创新过程中所具有的环境保护和绿色管理创新思想、观念、行为等,涉及企业管理创新的各领域,包括绿色成本管理创新、绿色营销创新、绿色供应链管理创新等[14]。由此可知,企业绿色创新与其它经济活动一样,无法脱离所处的政策环境,只能在特定环境规制政策下展开。环境规制是指政府通过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利用市场机制等方式干预企业行为,降低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社会性规制(王锋正等,2018)。因此,环境规制成为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关键因素之一。

作为政府干预企业环境行为的重要工具,环境规制以其强制力约束企业环境行为,督促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例如,环境规制通过限定技术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总量、对违反环保法规企业进行经济惩罚等措施约束企业环境行为,促使企业为避免受罚而采用绿色设备或工艺,因而有利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16]。有研究指出,环境规制会倒逼企业进行生产工艺流程和加工技术绿色革新,最终实现整体生态负效应最小化、社会总收益最大化的绿色技术创新目标[17]。也有研究指出,环境规制水平越高,越能刺激通过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弥补挤占生产总成本的污染治理费用,由此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徐建中、王曼曼,2018)。基于行业异质性的实证研究发现,在高耗能行业和成本难以转嫁的行业,环境规制强度更容易诱发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行为[18]。由此可知,环境规制以法制法规的强制力和稳定性特征,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义务,加大企业节能减排压力,使其在环境规制的强制性要求下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因此,本文认为,环境规制能够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

与此同时,环境规制通过环保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激励企业实行绿色管理创新。环境规制一般通过对高排污企业征收惩罚税、对低排污企业给予环保补贴等形式,合理调控企业绿色创新成本,激发企业绿色创新活力。企业绿色成本管理追求资源利用最大化、环境负面影响与成本最小化,而排污收费、可交易的排污许可等制度能够降低企业绿色成本(许士春等,2012),促使企业绿色创新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有利于企业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从而促进企业绿色成本管理创新。此外,环境规制通过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公众绿色消费,引导企业树立绿色理念,构建绿色营销机制,以绿色产品价格吸引消费者,从而促进企业绿色营销创新[19]。韩晨和高山行[20]指出,环境规制政策支持既能够增强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动力,又可以减小企业绿色管理创新阻力。一方面,作为稀有资源的掌控者,政府通过环境规制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多稀缺资源,有助于企业获取绿色管理创新相关资源;另一方面,环境规制通过减排补贴、技术标准示范等激励措施,减少企业绿色管理创新过程中资金短缺、技术落后等阻碍,从而促进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由此可见,环境规制能够促进企业绿色管理创新。

综上,实现企业绿色转型,不仅取决于传统生产方式改变,还取决于企业管理方式改变,即实现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和企业绿色管理创新,而环境规制作为政府调整企业绿色转型的重要工具直接影响企业绿色创新。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正相关。

H1a: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正相关;

H1b: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管理创新正相关。

1.2 战略柔性的调节效应

战略柔性是指企业具有及时调整战略应对环境变化、实现资源灵活配置、营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环境的能力[21]。当前,我国处于产业转型期,环境变化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尤为显著。在面对难以预测的规制环境和复杂动态的竞争环境时,战略柔性越强,就越有利于企业及时采取有效的战略措施,合理配置现有资源并积极获取外部资源,响应环境规制要求。

已有研究表明,战略柔性作为一种企业主动对资源和能力进行战略探索的行为,能够帮助企业不断获取外部资源,实现外部机会与内部资源有机整合,从而在环境规制变化时拥有较大的发挥空间[22]。因此,战略柔性较强的企业在面临环境规制变化时表现更为灵活,能够更迅速实施绿色创新[23]。一方面,企业战略柔性越强,越有利于强化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企业战略柔性越强,越能够通过激发自身创新意识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就越有利于企业主动采用绿色材料、绿色设备与绿色工艺积极应对环境规制要求,从而强化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积极影响[24]。陈力田等[25]基于多重制度压力的研究视角进一步指出,战略柔性有助于企业在环境规制不确定性条件下,迅速调整战略导向、灵活重置资源、降低绿色产品设计与制造成本,企业战略柔性越强就越能使企业积极响应环境规制政策,从而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另一方面,作为企业特殊能力,战略柔性在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战略柔性有助于提升企业对环境规制变化的敏感度及反应度,使其克服战略惯性,重塑组织架构,提升资源整合能力,不断指导企业调整变革方向,从而强化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促进作用[26]。Yang等[27]认为,战略柔性能够确保企业在绿色制造、绿色营销、绿色影响等方面进行有效的资源部署,积极应对环境规制变化,因而有利于强化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企业战略柔性越强,越有利于企业对环境规制进行预测,并通过现有资源合理配置和外部资源积极获取,最大化储备绿色创新所需资源,将环境规制的不确定性压力转化为绿色创新动力,进一步强化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战略柔性正向调节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的关系。

H2a:战略柔性正向调节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关系;

H2b:战略柔性正向调节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关系。

1.3 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区域差异性影响

在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区域差异性影响方面,已有研究表明,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只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显著,在中西部地区则不显著[28]。有研究显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分别对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具有抑制、不确定和促进作用[29]。在此基础上,有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必须与一定的人力资本相结合才能对东部和中部地区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产生显著促进作用,但环境规制无论怎样结合都对西部地区没有影响[10]。以上研究虽然具体结论不同,但均认可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存在区域差异性。《区域蓝皮书: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18-2019)》显示,中国区域发展不均衡态势在短期内仍将持续。与此同时,根据王峰正等(2018)的观点,环境污染具有典型区域性和跨界性特征,不同区域的环保强度、地方政府对环境规制的执法力度与重视程度也略有不同。由此可见,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会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即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存在区域差异性。基于此,本文建立如下假设:

H3:环境规划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区域差异性影响。

H3a: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具有区域差异性影响;

H3b: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具有区域差异性影响。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本文构建环境规制、战略柔性、区域差异性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模型,如图1所示。据此,检验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以及战略柔性、区域差异性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

图1 环境规制、战略柔性、区域差异性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模型

2 研究设计

2.1 数据收集与研究对象

考虑到研究对象特征以及调研可行性,本文选取污染环境较为严重的制造企业作为调查对象,并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获取数据。本文问卷设计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受访者所在企业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本研究变量测量量表,调查时间为2020年2~9月。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将全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划分为东、中、西地区3组。本次调研共发放900份问卷,剔除无效问卷后,最终回收有效问卷530份,有效回收率为58.9%。研究对象的基本信息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对象基本信息统计

2.2 问卷设计与变量测量

为保证问卷描述的准确性,本文以国内外已有成熟量表为基础,根据研究目的和实际情境对题项进行修改,最终形成本文研究量表。

(1)被解释变量。企业绿色创新量表主要借鉴Chen等[30]、Chang[31]的研究,包括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与企业绿色管理创新两个维度11个题项。其中,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要包含“企业改进工艺以减少环境污染”“企业改进工艺以减少原材料使用”等6个题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包括“企业对员工进行环保文化相关知识的培训等内部环境治理活动”“企业将环境计划融入生产过程实现绿色生产”等5个题项。

(2)解释变量。环境规制量表主要借鉴李广培等[6]、杨洪涛等(2018)的研究成果,包括“政府制定的环境法规政策比较完善”“企业行为若违反环境标准会受到严格的处罚”“企业进行环境污染治理能得到税收优惠”等6个题项。

(3)调节变量。战略柔性量表参考Karri[32]的研究成果,包括“企业能够利用环境所带来的机会”“企业能够快速适应环境变化并调整战略”“企业善于利用新技术建立新标准以保持竞争优势”等5个题项。

以上量表涉及的题项均采用Likert 5点量表进行测量,其中,1代表“完全不符合”,5代表“完全符合”。同时,根据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文将企业所处地区划分为东、中、西部三大地区,并通过赋予虚拟变量对区域差异性调节变量进行测量。样本地区分布包含我国内地26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等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7个省;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9个省(市、自治区)。

(4)控制变量。本文选取企业规模、行业类型和企业性质等可能对研究结果产生影响的外生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具体而言,本文以企业员工数量为依据,将企业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小型3种类型;将行业类型分为传统制造业、高科技制造业和其它3种类型;将企业性质分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其它3种类型。

2.3 信度效度检验

表2为研究变量信度、效度检验结果,结果显示,各变量Cronbach's α值均大于0.7,表明量表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各变量的KMO值均高于0.7,最小因子载荷均在0.6以上,表明本研究量表能够有效反映所需测量的变量。因此,本文研究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

表2 变量信度效度检验结果

2.4 同源方差检验

本研究采用Harman单因素法进行同源方差检验,结果显示,Harman单因素检验抽取的第一个主成分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为33.872%,小于50%。可见,同源方差对本研究未产生显著影响,适合作进一步实证分析。

3 实证分析

3.1 描述性统计

各变量均值、标准差和相关系数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环境规制与战略柔性(r=0.645,p<0.01)、企业绿色技术创新(r=0.660,p<0.01)、企业绿色管理创新(r=0.634,p<0.01)均显著相关。同时,战略柔性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r=0.695,p<0.01)、企业绿色管理创新(r=0.752,p<0.01)也显著相关。以上结果初步验证了部分研究假设,为进一步验证理论模型提供了一定依据。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与相关系数

为避免因回归模型中解释变量存在高度相关关系而使模型估计结果失真,本文对回归模型所涉及的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显示,上述研究变量的最小容许度TOL为0.577,大于0.1;方差膨胀因子VIF最大值为1.734,远小于10。可见,本文研究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适合进行后续回归分析。

3.2 主效应假设检验

本文首先检验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的正相关关系,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模型1是控制变量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影响的回归模型;模型2是控制变量和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影响的回归模型;模型3是控制变量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影响的回归模型;模型4是控制变量和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影响的回归模型。模型1、2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存在显著正向影响(β=0.651,p<0.01),假设H1a得到验证。模型3、4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具有显著促进作用(β=0.636,p<0.01),假设H1b通过验证。综上所述,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假设H1成立。

表4 主效应检验结果

3.3 调节效应检验

为检验战略柔性对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本文将战略柔性、环境规制与战略柔性的交互项依次引入回归模型,由此构建模型5~8,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战略柔性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

模型6结果显示,战略柔性与环境规制的交互项以5%的显著性通过检验,其回归系数为0.099,说明战略柔性正向调节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关系,假设H2a成立。模型8结果显示,战略柔性与环境规制的交互项显著为正(β=0.134,p<0.01),说明战略柔性在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管理关系中发挥正向调节作用,假设H2b成立。

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绘制战略柔性调节效应图(见图2、3),以揭示战略柔性对上述关系的调节作用。由图2、3可知,战略柔性越强,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作用越显著,假设H2得到支持。

图2 战略柔性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与环境规制间的调节效应 图3 战略柔性在企业绿色管理创新与环境规制间的调节效应

3.4 区域差异性检验

本文进一步对东、中、西部地区进行分组估计以检验区域差异性的调节作用,分别探索区域差异性在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绿色管理创新间的调节作用。如表6所示,环境规制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β=0.656,p<0.01;β=0.663,p<0.01;β=0.569,p<0.01)和企业绿色管理创新(β=0.677,p<0.01;β=0.625,p<0.01;β=0.592,p<0.01)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似无相关性估计的Suest进行组间系数差异性检验。表6数据显示,组间系数在5%的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表明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和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均具有显著区域差异性影响,假设H3a和H3b成立。由此可见,环境规制有利于不同区域企业绿色创新,且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因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存在差异。因此,假设H3得到支持。

表6 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区域差异性影响检验结果

4 结语

4.1 结果与讨论

基于中国制造企业调研数据,本文将环境规制、战略柔性、区域差异性与企业绿色创新纳入同一研究框架,探索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双元影响机制,并揭示战略柔性、区域差异性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

(1)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和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均具有显著正向作用。这一结果表明,环境规制作为政府干预企业行为的重要工具,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与绿色管理创新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验证了原毅军和陈喆[3]、郭捷和杨立成[17]的研究结论。同时,本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积极作用大于其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积极作用。本文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绿色技术创新的外部性强、投入大、风险高和回报慢等特征决定了企业很难依靠市场机制实现绿色技术创新,而政府环境规制政策是解决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33]。一方面,绿色技术创新的外部性特征导致企业缺乏主动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动力,而环境规制对企业行为的强制性约束会增大企业环保压力,迫使其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绿色税法及绿色创新专项扶持基金等激励措施,为企业提供绿色技术创新所需资金,可以降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资金风险和研发成本。此外,政府通过举办行业经验交流分享会、技术示范推广等活动,为企业营造良好氛围,从而激发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积极性。相比之下,绿色管理创新作为企业实施绿色技术创新的协同手段,在较大程度上受企业内部因素影响,与企业领导者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识别环境规制变化的能力以及长远战略意识等因素密不可分,因而环境规制对绿色管理创新的作用被弱化。

(2)战略柔性在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关系中均发挥正向调节作用。这意味着战略柔性越强,企业积极响应环境规制的意愿和能力越强,就越能促进企业绿色创新。这一结果与陈力田等[25]、Yang等[27]的观点具有内在一致性。此外,本文发现,战略柔性在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间的正向调节作用弱于其在环境规制和企业绿色管理创新间的正向调节作用。原因在于,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受自身特征及环境规制政策的影响[20],而战略柔性作为企业战略特性,能够突破组织惯性,减少内部管理问题对绿色发展的阻碍。因此,战略柔性较强的企业能主动了解政府环境规则和绿色发展政策目标,准确分析政策激励措施为其带来的潜在利益。此时,企业会迅速变革战略方向,采取绿色环保战略并主动实施绿色管理标准,协调绿色管理过程中资源争夺的矛盾。企业基于现有资源和能力获取环境规制的激励资源,积极响应环境规制要求,进而实现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并通过企业绿色管理创新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因此,战略柔性对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正向调节作用更显著。

(3)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存在区域差异性。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正向影响表现为中部地区最强,东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弱;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促进作用则在东部地区最强,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弱。以上结果进一步验证了于鹏等[28]的研究观点。上述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呈现“东、中部地区各领风骚、西部地区较弱”的区域差异性特征。一方面,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积极作用在中部地区最显著。本文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由于历史和地理因素的双重影响,中部地区以牺牲资源环境代价加快企业发展的现象比较严重。在企业绿色发展起点较低的情况下,依靠环境规制强制要求企业处理环境污染问题是最有效的手段[34]。近年来,中部地区充分利用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16—2025年)》等政策带来的资金、技术优势,加大企业绿色技术研发力度,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完成了节能减排任务。因此,环境规制对中部地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更显著。在政策支持下,尽管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但仍面临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的问题。企业内部缺乏绿色管理机制、环境评价与绿色管理系统,导致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强于其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正向影响在东部地区表现最显著。其原因在于,东部地区的环境规制相对健全,具有经济实力雄厚、能源与技术人才丰富、国际化程度较高等领先优势,使得东部地区企业的环保意识普遍强于中西部地区企业。因此,在面对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激励时,东部地区企业管理者会引领企业主动出击,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活动,降低企业绿色管理成本,获取更多有利于绿色管理创新的资源。因此,对东部地区企业而言,环境规制更有利于其绿色管理创新。同时,东部地区存在人口规模较大、耕地锐减、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及农业基础薄弱等问题,上述问题导致环境规制的边际效应递减。因此,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相较于其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影响有所弱化。

4.2 理论贡献

(1)本文将绿色创新划分为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管理创新两个维度,揭示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双元影响机制,并比较环境规制对绿色双元创新的影响差异。本研究不仅突破了以往研究将绿色创新作为整体变量或将其等同于绿色技术创新的局限,丰富了绿色创新理论内涵和研究维度,而且完善了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影响的研究理论构架,可为政府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提供新的思路和途径。

(2)本文将战略柔性、区域差异性作为双重调节变量纳入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研究框架,实证检验战略柔性和区域差异性两个变量在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的调节效应。本研究兼顾内外部环境因素的综合作用,从战略管理理论视角全面审视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作用机理,可为企业有效开展绿色创新活动提供借鉴。

(3)本文从区域层面关注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差异性影响。尽管以往研究强调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重要性,但忽略了环境规制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空间异质性。本文发现,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和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影响均存在区域差异性,这一研究成果拓展了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影响的空间维度,可为各级政府制定环境规制政策与精准施政提供决策参考。

4.3 管理启示

(1)政府应不断完善环境规制政策,健全环境规制机制,发挥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一方面,政府应通过加强环境规制政策管理推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例如,通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严惩违规企业等措施促使企业加强绿色技术研发,推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另一方面,政府应通过完善环境规制政策支持体系促进企业绿色管理创新。例如,通过增加财政补贴、减免税收、健全绿色信贷机制等激励举措,降低企业绿色管理成本,激发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动力,从而推进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同时,政府应引导企业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对实施ISO14001标准认证的企业提供支持,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绿色管理、绿色发展理念,促进企业绿色管理创新。

(2)企业应努力提升战略柔性水平,强化战略柔性在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的正向调节作用。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强化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第一,管理者应注重知识积累,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提高认知能力。同时,要注意培育勤于思考的习惯与创新意识,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和内外部环境变化识别能力,准确判断环境规制发展趋势,充分利用战略柔性在合理配置资源方面的优势,发挥战略柔性对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间关系的正向调节作用,从而达到推进企业绿色创新的目的。第二,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通过为员工授课、让员工有计划地接受培训学习等方式提升员工学习与灵活运用能力,进而提高全体员工对企业战略的响应力和执行力,增强战略柔性,从而强化战略柔性对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

(3)各级政府应针对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差异化环境规制政策,协调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影响的空间差异。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作用。具体而言,对于经济基础较好的东部地区,地方政府一方面应侧重考虑环境目标,在提高环境规制强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适当提高排污费标准和排污许可价格迫使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制定长效化节能减排机制,推动企业持续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对绿色技术密集产业给予鼓励,进一步引导企业绿色转型,促使企业将绿色技术创新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加快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步伐。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应侧重考虑经济目标。短期看,地方政府应适度降低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和排污费标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增强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动力,从而提高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可行性;长期看,地方政府应逐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尝试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并通过优化排污权配置、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等方式增强企业污染治理意愿,推动企业绿色管理,促进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同时,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环境信息披露机制,通过提高中西部地区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督意识,强化企业绿色管理创新意识,促使企业从环境规制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

4.4 研究不足与展望

本文基于战略柔性、区域差异性的调节作用深入剖析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得到了一些有益的结论,但环境规制作用下企业绿色创新实践往往受到如舆论压力、绿色学习导向等多重因素影响。因此,未来研究可基于上述视角构建更为全面的理论模型,进一步提高研究的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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