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发展合目的性的唯物史观解释

2022-05-17 23:25叶泽雄王杰
江汉论坛 2022年5期
关键词:历史发展唯物史观实践

叶泽雄 王杰

摘要:在唯物史观的视野里,历史是人的历史,历史本质上不过是人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活动而已。既如此,人类的历史进程不仅要遵循客观规律,而且也要合乎人的目的。或者说,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一起共同构成人类历史发展得以可能的双重要求。人类历史中存在的不合目的的“非预期”现象,既非主观自生,亦非可有可无,而是历史总体进程中的特殊情形以及实现历史“预期”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无视人类历史实际,断然否认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必然导致一系列难以自圆其说的理论与实践困境。

关键词:唯物史观;历史发展;实践;合目的性;合规律性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思想及当代价值研究”(17BZX122)

中图分类号:B0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2)05-0073-06

在学界,关于历史发展合规律性的问题似乎没有什么争论或异议,但历史发展是否合目的性迄今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为此,笔者尝试将历史发展是否合目的性这一问题纳入唯物史观的视域中予以考察,拟从人类历史实践内蕴的合目的性的价值诉求,历史发展不合目的性的“非预期”现象产生之缘由,以及如何走向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等问题提些个人管见,以求教于同仁。

一、清醒认知历史实践内蕴的合目的性诉求

在西方思想史上,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认识发端于古希腊时期。古希腊人虽然认为历史是人的历史,但由于其认识能力的局限,把人看作自然的一部分,因而认为人类历史的运动亦如同自然界的运动一样,处在一种周而复始的循环之中。到了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打破了古希腊时期的这种循环历史观,认为人的历史因为上帝的干预而成了有始有终的过程。上帝作为全知全能的存在,从虚无中创造出人及其历史,并赋予人类历史以目的,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便是上帝旨意的实现过程。近代以降,随着机械论的兴起和目的论的逐渐式微,人们开始把眼光从天国转到人间。在康德看来,人们由于受有限理性的束缚,不能为自己的历史制定出合理的计划,但是人类历史从属于大自然,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大自然有着自己的意图、计划和目标,它作为一种调节性的指导原则,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及其历史,使历史能够朝向大自然的目标前进。“大自然”巧妙地利用人的“非社会性”即人性间的对抗展现出人类的历史及其发展。黑格尔虽然把人类历史描述成为一个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但是历史在他那里不过是“绝对精神”这一抽象实体的外化与表现。也就是说,绝对精神早已作为终极目的贯穿在人类历史之中,人类历史发展不过是这种先定目的的实现过程而已。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以前的哲学家们脱离现实的人及其历史活动,从虚构的或抽象的实体出发来阐释历史,人类历史由此丧失了它的现实基础而成为一种虚幻的历史。

与以往思想家不同,马克思、恩格斯是从唯物史观出发,立足于现实的人及其实践去界说人类历史的。针对以往思想家视历史本身为“特殊人格”的目的论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批判道:“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① 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矛头并不是指向“历史”自身,而是那种把历史与现实的人及其活动分离,附着在历史之上的抽象的实体(如神、上帝、理性、绝对精神等)的历史目的论思想,强调我们言说的历史是有别于自然的历史。这种历史的生成与发展既离不开人也离不开人的目的及其活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写道:“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② 这些个人要在社会生活中从事政治、宗教、哲学、科学等其他活动,首先必须满足吃、喝、住、穿等基本的生存需要。因此,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而“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③这说明,全部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正是通过从事各种不同的实践活动,建构起自己全部的社会生活。而人类实践活动的不断连续上升过程,就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历史。离开了人及其实践活动,就无所谓人类社会生活的历史。

不言而喻,人类历史本质上是一部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然而,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既“有”目的又“合”目的的对象性活动。初看起来,有些动物的活动似乎有着一定的目的,比如蜘蛛织网、蜜蜂筑巢。但这些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支配下,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来生产。也就是说,动物的“合目的性”活动不过是在漫长的生物进化过程中,通过自然选择的考验加以固定并通过遗传方式传递下来的本能行为。人则不同。人是未完成的动物,他在行动之前必须有一个指引方向的“榜样或理想以供参照”(兰德曼语)。对此,马克思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④ 并且,人“离开”动物越远,就越能有目的、有计划地改造自然。诚然,人的生存在自然属性方面和其他动物一样,要绝对地依赖于外部自然界。但是,人与其他动物不同,人对外部自然界的依赖并不是靠“拾起”现成的东西,或以自身的改变去消极地适应和顺应,而是通过能动的“改造”去积极地支配外部自然界。这种“改造”意味着人不是被动地依赖于外部对象,而是依据对外部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认知和把握,将其内在要素、属性、结构予以分化、解构,以适合人的需要的方式予以重组、重构,并通过实践使“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这种转化是一种契合和通达人的目的和意愿的过程,因而是必须用人的“目的因”才能解释的变化。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人与其他存在物的根本不同之点在于,他不仅“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⑤ 这就是说,人的实践活动要获得成功,不僅要遵循客观对象的“种的尺度”,做到“合规律性”,而且要按照人的“固有尺度”,做到“合目的性”,所谓“美的规律”亦即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二、辩证看待不合目的性的“非预期”现象

毋庸置疑,人类历史是人的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的结果,但是历史的结果与预定的目的之间往往存在着极大的出入。晚年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恩格斯致约·布洛赫》等著作和书信中多次论及到这一问题。

在恩格斯看来,历史发展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不合目的性的“非预期”现象,主要基于以下深刻的原由。(1)历史“规律”与人的“目的”之间的相互制衡。一方面,历史规律对人的目的设定和实现的规约。恩格斯指出,在人们还没有完全认识和掌握外部环境的客观联系及其规律之前,人们的历史活动就必然受到“未能控制的力量”的约束,预定的目的和实际的结果之间必然不是相符的。人既是历史的“剧作者”又是历史的“剧中人”。人们只能立足于历史环境提供的可能来提出和设定目的。如果与之相违背,目的就会沦为空想,注定无法实现。另一方面,人的目的对规律的功能发挥产生着影响。这种影响因人的目的与历史规律之间是否契合以及契合之程度而有着积极推进和消极阻碍的双面意义。尤其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人的目的往往以特定阶级的意愿或属性渗入到历史规律之中,从而使其作用性质表现出一定的“价值非中立性”。对此,恩格斯分析道:资本主义从一开始其所确立起来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就是不相匹配的。随着它们之间矛盾的逐步暴露和展开,其弊端愈来愈显露出来,从而导致历史的结果往往超出人们的预想。(2)不同人的目的之间彼此相异、相互冲突。比较而言,自然世界中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生成与演化,尽管呈现出一定规律性,但其过程及结果并没有蕴含任何自觉的意图和预期的目的。社会世界则与之不同。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在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基础上构筑起来的。处于社会历史领域中的每一个人,都会以一定的“社会身份”,怀着不同的动机和目的参予到历史活动中来,其意志和意愿往往相互交错、彼此冲突。这种冲突产生的结果究竟如何,并非是唯一的或预期的,往往是恩格斯所说的:既非这些人所期待,又非那些人所预想的“一个总的平均数”,亦即“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⑥

对于历史进程中出现的这种 “非预期”现象,恩格斯并不是简单地予以谴责、鞭挞或否定,而是辩证地看待和审视它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⑦ 恩格斯曾充分肯定过康德的人性间对抗的“非社会性”、黑格尔的恶劣的“情欲、贪势欲”等对历史进程的推动作用,也高度评价过奴隶制的“出场”对于历史进程的积极意义。在深刻反思资本主义发展给人类带来巨大代价的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也不否认资产阶级在开创“世界历史”、发展生产力、提升人类文明整体水平等方面所做的不朽贡献。因此,对于历史发展中的不合目的性的“非预期”现象,我们理应沿着马克思、恩格斯的思路,从共时与历时的双重视角予以观之。从横向看,自人类开启文明时代之日起,由于旧式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导致人们之间利益的分化与冲突,“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⑧,即人们“并不是按照共同的意志,根据一个共同的计划……来创造自己的历史”。⑨ 即便如此,在恩格斯看来,这种现象也只是整个历史进程中的特殊情形。因为“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抵消的只是不同个人的目的的“差异性”,但没有也不可能抵消无数个人目的之间蕴涵着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在其深层根基上源自于整个人类种族求生存、谋发展的共同利益或目的诉求。马克思、恩格斯曾这样分析过人类的共同利益:这种共同利益绝非仅仅是一种“普遍的概念”,而是首先现实地存在于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之中。但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⑩ 然而,随着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这种共同利益将会逐渐摆脱它的虚幻形式,在越来越广泛的范围内显示出它的现实性。从纵向看,社会中的不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之间的利益分化与冲突,其过程及其结果异常复杂,充满了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尽管如此,不合目的性的“非预期”现象的存在并非主观自生,亦非可有可无,而是实现历史 “预期”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这个意义上,对于历史发展中存在的不合目的性的“非预期”现象,我们必须将其纳入更浩瀚的历史长河中予以考察,方能获得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很显然,承认人类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无疑是唯物史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断然否定将会面临难以自圆其说的理论与实践困境。

第一,否认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无法将人类史与自然史区别开来。“随同人,我们进入了历史。动物也有一部历史,即动物的起源和逐渐发展到今天这样的状态的历史。”{11} 但是人类史与自然史具有根本的不同。自然界各种物质的运动变化发展构成了自然史。无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由无机自然界固有的因果性和规律性决定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作为预期的目的发生的。生命自然界中的一切生物也都受到自然界各种规律的制约。它们不具有能思维的大脑,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概念地构建起自己行动的结果,并作为自己行动的目的。它们只能被动地适应外部自然。可见,自然史是各种无意识的、盲目力量相互作用造成的结果。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了人。通过劳动,人不仅成为了人,更创造了自己的历史。如果没有人类劳动,没有人类凭借自身的努力所进行的有意识的创造活动,就不会有人类的历史。社会历史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的结果。这种“有人与无人”“有意识与无意识”“有目的与无目的”就是历史与自然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且,“人离开狭义的动物越远,就越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历史的结果和预定的目的就越加符合”。{12}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也强调历史发展具有“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的客观性,与自然界的發展“相似”。但这里的“像”不等于“是”,“相似”不等于“相同”。原因在于,人类历史进程的客观性是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活动表现出来的。

第二,否认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必将陷入机械决定论和历史宿命论。人类史与自然史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人类史是通过人的目的及其活动的“介入”而表现出来的。尽管历史规律形成之后,总会以其“制约性”不断地修正、调整或改变着人的目的,但不会因此而取消人的目的,更不会绕过人的目的去直接支配人的活动。人的活动无论成功与否都要受到自身目的的支配和驱使。个人有目的的活动必然导致历史的发展具有偶然性。在不同个人或群体的相互作用、相互冲突中,有的目的如愿以偿地实现了,有的则如仙山楼阁,最终化为泡影。一般说来,谁的意志力量大,谁就能在合力中较多地体现自己的目的,从而使得历史发展的最终结果向着自己的意志偏斜。但是不管怎样,这些相互交错、彼此冲突的意志与目的,都在历史长河中打下了自己的印记,构成了社会历史的具体内容,使得历史的发展呈现出偶然性的特征。历史发展的偶然性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尽管偶然性因素的存在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但这种偶然性的发生却足以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改变历史的发展进程和历史事件的外在表现形式。如果我们把人类历史进程的规律性与目的性人为地阉割开来,把人的目的性活动完全排斥在历史过程之外,认为人类历史完全是一部按照必然性、规律性运行的纯客观的“自然发展史”,一切都是被决定的,这就陷入了机械的决定论和神秘的历史宿命论。

第三,否认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无法解释人类历史进步的客观事实。“进步”一词,在语义学上不是一个价值中立性的空洞术语,而是与人的需要、目的、意愿相关联,并在人们将其用于指称某种令人满意的变化时获得明确的内涵和具体的规定。正如格鲁内尔所言:“进步必须是对某个事物的接近(approach),而向什么运动,则接近什么,可以通过诸如‘目标’或‘结局’这样的字眼来指涉。……‘X在进步,但是它并不是向任何事物进步’,这是矛盾的;因为,如果不是X向某物进步,那么,它就根本就没有进步。”{13} 按照唯物史观,推动历史进步的根本力量是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然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并不是“自动”而是“自觉”的,它必须有赖于有意识有目的的人及其活动的渗入和驱动,才能使进步由潜在变为现实。这无疑说明,“历史进步”的深刻内涵在于:人类历史进程既是一个遵循客观规律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合乎人的目的的演进过程。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的“预期”,才会为身处历史密林的人们提供一盏明灯,看清历史通往的方向,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彰显人的生命、自我的生存意义和价值。

三、深刻把握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真实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历史发展合不合目的性的问题,显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或虚假的伪命题,而是唯物史观必须面对和予以解答的重要问题。不仅如此,依据唯物史观,历史发展是否以及能否合目的性总是与尊重规律即合规律性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离开合规律性孤立地谈论合目的性。因此,如何看待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相互关系,就成为我们接下来不得不回答的问题。

关于两者之间的关系讨论,虽说国内外学界从未停息过,但迄今仍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就国内研究而言,虽然存在各种各样的观点,但归纳起来,大致存在着实体性和主体性两种主要的研究思路。实体性思路强调规律的存在及其客观制约性,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以生产方式为轴心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进程。在这种解释框架下,人的主体性似乎不见踪影。或者说,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仅在于尊重和顺应规律。传统哲学教科书中所表达的“尊重客观规律性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认识和利用规律”,就是对这种思路的最好注脚。后来,随着国内学界关于主体性问题讨论的升温以及对实体性思路缺憾的反思与回应,主体性思路提出了“可能性空间”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人在规律规定的幅度和极限(规律域与阀值)之内有着自由选择的“可能性空间”。在这种解释框架下,人的主體性似乎被容纳进历史进程中来。但问题是,人所据以自由选择的能力从何而来?人的选择为何只能局限在规律域与阀值之内?最终,主体性思路因其在总体上无法摆脱规律的制约而只能回到实体性的老路上来。

由此看来,关于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问题,“取消论”当然无须赘言,而传统的两种思路尽管各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明显缺陷。它们从一开始就把历史规律与人的目的活动视为彼此孤立、分离的平行关系,而不是互为前提、相互靠拢、彼此推进的辩证关系。因此,要合理地阐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必须回到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立场。沿着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性思路”,既然人类历史本质上是人们追求自己目的的实践活动的历史,那么,历史规律就不可能游离于人的目的活动之外。也就是说,人们有目的地创造着自己的历史的同时也创造了在其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律。这无疑说明,人的实践要获得实际的成功,既要合乎规律又要合乎人的目的,亦即实践内在地蕴涵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双重要求。问题只在于,我们应如何去满足这种要求或实现它们之间的统一。

第一,彼此互为前提、相互包含。既然历史领域的一切都是在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构筑起来的,那么,历史“规律”与人的“目的”之间必定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双方是胶着在一起的。一方面,历史规律的形成离不开人和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由于人的“目的”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在不同的人群、阶级乃至民族、国家之间往往彼此相异、相互冲突,加之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传统乃至制度安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历史规律的形成。但无论其作用性质如何,必然内渗着人的某种意志、期望和价值追求,在阶级社会里,则主要体现着一定阶级尤其是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的意愿和利益诉求。如此说来,目的作为主观性要素必然嵌入到客观的历史规律中来。另一方面,人的目的设定和实现要受到历史规律的制约和影响。历史规律虽然是在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中形成的,但它一旦形成,就具有与自然规律相同的自在性和必然性。表层地看,人们的目的的提出似乎是随意的、偶然的,但深层地看,在人们的目的和动机背后,自始至终隐藏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因此,规律作为客观性要素也必然嵌入在人的主观目的之中。因此,恩格斯说,人的“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这无论对外部自然的规律,或对支配人本身的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的规律来说,都是一样的”。{14}

第二,双方各自向对方靠拢。既然历史规律的形成及其作用与人的自觉目的的活动之间并非总能达成契合,形成同心“合力”,从而造成历史“非预期”现象时有发生,那么,如何消解它们之间的这种矛盾或不“合”呢?别无他法,只有依靠人所特有的自我反思意识和自主创造活动的内控机制与内源机制,促使双方各自向对方靠拢。一方面,人的“目的”必须顺应“规律”的客观要求,亦即以“合规律性”作为人的目的设定及其实现不可或缺的前提。也就是说,人们的实践想要取得成功,使活动的结果能合乎预定的目的,必须遵循规律,不断地向它趋近和靠拢。违背规律必将遭到惩罚。曾几何时,人们凭着良好的愿望人为地拔高生产关系,搞穷过渡,刮共产风,其结果不得不使跳跃了的生产关系退回来,建立起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相适应的、多层次的所有制关系。另一方面,历史“规律”又要不断地融入合乎人的“目的”的价值诉求,亦即“合规律性”如若落实到底,就必须把人的行为及其结果的合目的性要求统摄于自己之中。从人的自由本性和对历史的“预期”来看,遵循必然性并不是人的真正目的,人的真正目的是实现应然性。这说明,历史规律与人的自觉目的活动之间不能简单地视为“制约”与“执行”的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15} 恩格斯也强调说,正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所以,他和马克思才有理由说:无产阶级只有自觉地行动起来,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第三,二者相互作用形成的未来走向趋于一致。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阐释和说明:一方面,从恩格斯提出的“预期与非预期”的矛盾及其解决来看,人类历史进程中之所以会出现“预期与非预期”的矛盾,从深层次看,源自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形成的歷史“规律”与人的“目的”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能否解决以及如何解决,历史的“预期”能否真正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取决于人们对“未能控制的力量”的认知和把握程度,而且更取决于人的目的活动与历史规律能否走向相互契合以及契合之程度。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16} 另一方面,从衡量历史进步的根本标尺来看,历史为何能“进步”?人们会说,这只能从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当中去寻找,并以生产力发展作为衡判历史进步的根本标尺。那么,我们不禁要问,生产力为何能发展以及发展又是为了什么?追根究底,这是源自以人的需要为动因、以人的劳动创造为基础而展开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过程。生产力就是在人类为了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劳动创造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马克思看来,发展生产力也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丰富和完善人性自身。从现象上看,生产力虽然具有物的外观,但从本质上看,生产力不过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人的自由的提升、价值的实现和个性的生成。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人类不仅要探寻自己的历史如何合规律性地向前发展,而且更要探寻这种发展如何按照人的意图和意愿而合目的性地发展。马克思曾以人的个性发展为标尺,将人类社会的演进划分为三大形态。其深刻意蕴无非旨在说明:社会形态的更替既是一个合乎规律的演进过程,更是人的目的、意愿不断得以实现的确证过程。此外,从历史规律与人的目的之间的契合度及态势来看,我们强调,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是人类实践内蕴的两重性以及历史发展得以可能的双重要求。然而,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在历史进程中并非彼此分离、孤立前行的并列关系,而是相互胶着、彼此推进的“契合”关系。这里的“契合”,如前所说,首先意味着我们必须一改传统的那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主张把历史规律与人的目的“关联”起来一并思考。历史规律的形成及其作用一定要体现人的目的的合理性诉求,人的目的的设定及其实现一定要遵从历史规律的必然性要求,即双方各自向对方不断地趋近和靠拢。其次则意味着契合总是相对非(不)契合而言的。这是说,在契合与非(不)契合之间有着巨大的契合性空间,经历着由非契合到契合的渐进过渡,有着契合度的各种量级系列。历史地看,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虽然历史规律与人的目的之间存在着契合的水平、程度的不同或差异,但总体上则呈现为一个由不那么契合走向逐渐契合的过程。否则,我们将无法解释和说明人类文明形态的演进与进步这一客观事实。反观今天,和平与发展虽为时代主题,但世界仍不太平,问题多多。面对此状,人们或许以为我们言说的“契合”似乎离现实愈来愈远,其实不然。正因为“全球问题”使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挑战,才迫使人们不得不冷静下来,重新反省人类自身的目标设置及其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进而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整体高度给这种“契合”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亦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虚怀若谷,“秉承天下一家的理念”,以对人类整体前途和命运的深切关怀“为世界谋大同”{17},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构想。这一构想的深刻意义在于:面对人类前所未有的生存和发展困境,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游离于世界之外而将自己封闭起来,而只能依靠世界各国人民携起手来,共同应对,才能使人类走出生存和发展的“囚徒困境”。也就是说,为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整体利益,各个国家和民族只有将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等问题上存在着的差别和分歧暂时搁置起来,让渡其部分的特殊利益,建构起既可持续又可发展、既有益于自己又能惠及世界的价值目标,才能与世界历史发展的潮流相契合、相一致。当然,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所说的“契合”总是历史的、相对的。即使进入共产主义,历史的“规律”与人的活动“目的”之间,“历史的结果和预定的目的”之间,只是“越加符合”{18} 或“越来越多地达到”{19},但永远不会重合或终止于历史发展的某一时刻。因为“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20} 简言之,只要人类还存在,它们之间的“契合”永远是一个向着未来敞开的、没有尽头的延绵过程。

注释:

①②③⑤⑩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5、519、523—524、163、536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8页。

⑥⑧⑨{1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 593、593、669、43—44页。

⑦{2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 196—197、270页。

{11}{12}{14}{16}{18}{1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1、421—422、120、296、422、300页。

{13} [英]格鲁内尔:《历史哲学——批判的论文》,隗仁莲译,广西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2页。

{17} 孔祥艳、姜昱子:《以伟大抗疫精神推动民族复兴》,《人民日报》2020年12月10日。

作者简介:叶泽雄,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9;王杰,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9。

(责任编辑  胡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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