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录《道德经》之片想

2022-05-18 16:54陈元邦
东方收藏 2022年4期
关键词:气韵道德经书写

陈元邦

笔者尤其喜欢老子的《道德经》,全文五千余字,谈不上宏文,也论不上巨著,却蕴涵着深刻的哲理。几千年来,人们视其为经典,它无疑是中华传统文化宝库中一颗耀眼的明珠。

笔者也喜书法,尤喜小楷,在日课中,总觉得二者之间有着一种契合。闲暇,笔者常以小楷进行抄录,于《道德经》中领悟书法,于书法中表现《道德经》。至今想来,已抄写多遍,有长卷、有斗方,有楷、有行、有隶。每抄毕,总会细细品赏、细声品读,既欣赏书法的灵动意韵,也体会《道德经》的内容。

《道德经》全文八十一章,长则两三百字,短则数十字,每章都揭示一个方面的哲理。在抄录中,渐渐觉得,《道德经》中的许多内容对学书者都有益助。

《道德经》开篇即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凡事皆有道,书法亦有道之说。人们之所以重视临帖,是因临帖不止于形似,更在于神似,在于蕴藏其间的具有个性的书法之道。在《道德经》的“有”与“无”中,“有”是书法之形,看得见、摸得着;“无”是书法中的神韵,幽微深远,如《道德经》所说的“玄之又玄”。学书者,就是要探索与追求这幽微深远、体悟书道的真谛。白鹤先生在《中国书法艺术学》中说道:“追求天、地、人、书在形、意、韵上的完美统一,这既是书法艺术的起点,也是终极关怀。”唐代张怀瓘在《书断》中也说:“善学书者,乃学之于造化,异类而求之,固不取乎原本,而各逞自然。”了悟在知行,体道在落实,书法就是在这了悟与体道中,去叩开“众妙之门”。

“有无相生、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前后相随”,这是《道德经》第二章的句子。于书法而言,从中得到启迪,书法亦有“相对论”。有无相生,在一幅作品中,章法至为重要,“字”若“有”,那留白处就是“无”,当白则白,当黑则黑,在相生间让作品充满生命气息,让人感到每个字都在呼吸。“长短相形,高下相倾”,书法之美,在于那追求“奇”中的美,在于险峻中的“正”,在于“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所表现出的那种“势”、那种“态”。在这奇正相生的,你会感到两个看似相互排斥的东西在这里达到了完美统一,创造出了美的和谐。欹正生姿,欹侧纵放,转换生姿,让书法各生其姿、各显其态。中国书法有着几千年历史,书家纷呈,风格迥异。米芾《蜀素帖》用险得夷,似欹反正,姿态各不相同,形成了米芾的书法风格。前后相随,说的是气韵相随也。书法气韵贯通,其作品方鲜活。有的书作,就单字来看,似乎都无可挑剔,但纵观整幅作品,总感到缺了什么,气韵缺也。学书者,当善于把握书作之气韵也。

“知其白,守其黑”,此为《道德经》第二十八章的句子。这句话的原意是,深知什么是明亮,却安于暗昧的地位。中国的书法其实就是知黑守白,书写的技巧也在于对“墨”的运用,在知黑守白间去表现这门艺术,展现出高贵静穆的黑与白的生命对话。墨有五韵,其色最丰富,它可以寄托人的情感,虽听不到音乐的震响,但处处回荡着生命的律动。颜真卿的《祭侄文稿》,为祭奠侄子季明殉国所作的文稿,墨色在由缓而疾、由湿而枯中变化,在变化中让人体会到萦行郁怒、哀思勃发的尽情。知其白、守其黑,还告诉我们,书法是一门寂寞的艺术,它与喧嚣无缘,学书者,具以宁静之心才能与墨结缘,在宁静中寻得墨之趣。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此句出自《道德经》第二十一章。老子说的是道,道是什么呢?《老子的智慧》一书中谈到,道是恍恍惚惚的,说无又有,说实又虚,既看不清又摸不到。可是,在这恍恍惚惚中,它又具备了宇宙的形象。在这恍惚中,它又涵养了天地万物。中国的文字萌芽于新石器时期,象形是中国文字的显著特点,每一个点线必然蕴含着自然生命的现象。孙过庭在《书谱》中写道:“心不厌精,手不忘熟”,最終达到无间心手、忘怀楷则。学书者必须总是行走于无与有、实与虚之间,总有一种恍惚与徨彷。但就是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培养了书者的内在品格,消解身心和物我的对立,达到乘物以游心、物我双忘的境界。

“道法自然”,是《道德经》中为人所引用最多的一个词,该词出自《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道德经》在第五十一章还说道:“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自然而然,与天然相近,自然所以然。一切最生动的生命现象均源于自然,只有将我的身心融于自然、体验自然、感受自然,才能获得永不枯竭的生命之源。书法从大自然中获取灵性,“物象之形”也是“造化之理”,立象以尽意。东汉书法家蔡邕在《九势图》中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唐代书法家虞世南在其《笔髓论·契妙》中也写道:“字虽有质,迹本无为,察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达性通变,其常不主。”千年以来,人们从大自然中获得书写灵感,也常以大自然现象来评价书法。如孙过庭《书谱》中云:“凛之以风神,温之以妍润,鼓之以枯劲,和之以闲雅。”疾、润、枯、雅的韵律变化,是一种书写过程中的“物我两忘”。道法自然,是一种修养,一种境界,学书者应当从自然界中去获取书法的养分,从碑帖中体会领悟其中的自然之性,深入大自然中体悟自然、在书写中表现自然。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求和”,此句出自《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是化生万物的总原理,书法之道也是化生书法的总原理,书法若失去法与道,便失去书法之根、之本。“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理解孙过庭的这句话,我们书写一幅作品,第一个字就为全篇定了基调,其他的字都是由第一个字生发开来的。在书写过程中,以这一字为基准,处理好字与字之间的关系,达到“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的对应关系。在节奏、用墨和变化关系上,要做到“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燥方润,将浓遂枯;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之曲直,乍显乍晦,若行若藏;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书写有变,才有灵动,如何变,在一字之规、终篇之准中变,但变的终极是“合情理于纸上”。老子的这段话让笔者感到,学书者当求变,但万变不离其宗,从大的方面来说,不能离开书法之道,从一幅作品来说,必须守好“一字之规、终篇之准”,必须把“一字之规、终篇之准”表现达到极致。

《道德经》中蕴含的哲理对于学书者来说,受教匪浅,笔者只是涉之皮毛,日后当不断体会,把它带入到自己的学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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