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课程混合式教学创新与实践
——基于“治安学总论”课程智慧教学设计的思考

2022-05-19 13:25朱志萍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治安公安专业课程

朱志萍

(上海公安学院,上海 浦东 200137)

随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技术的蓬勃兴起,人类社会发展到了一个全新智能时代,人、事、物的原有关联都已发生并将持续发生重大变化,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人类社会一切活动也将遭遇挑战并得到促进和更新。高等教育、公安教育、专业课程必须做出相应适配,这是时代提出的新命题。

一、智能时代对高等教育的新需求

“在智能时代,以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基础,以先进能源和智能材料为支撑,以生产和生活各领域的广泛智能化为基本形态,熟练掌握智能技术技能成为人们生产与生活的基本需求。”[1]高等教育作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职业人员的主要社会活动,担负着培养时代所需人才的重大使命,时代不同,培养人才的需求也不同。

关涉到智能时代,正如《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 号)中对于“智能教育”所描述的,“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构建包含智能学习、交互式学习的新型教育体系。开展智能校园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理、资源建设等全流程应用。开发立体综合教学场、基于大数据智能的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环境,提供精准推送的教育服务,实现日常教育和终身教育定制化。”①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7/20/content_5211996.htm,访问日期:2021 年6 月3 日。智能教育的这一全新时代内涵,对高等教育如何发挥育人功能赋予了新要求。

(一)构建新型高等教育体系

教育体系谓之新,是与传统教育体系的静态化、固定化、封闭化相比较而言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技术的飞速发展,势必带来人类认知的无止境,由此使得传统高等教育体系中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类型呈现出动态化、开放式的特点,无缝的终身学习成为现实和需求。而且,这种终身学习必然是以在线学习、个性化学习、人机互学等智能化学习方式,以及强调双向交流互动的而非单向灌输指令的交互式学习方式开展。

(二)开发新型高等教育平台

智能时代所需求的新型教育平台是一种在线教育平台以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育平台。这一平台能够通过提供更便捷的学习方式、更自由的学习时空、更丰富的学习资源,实现学习效果和提升学习效率。而且,智能化平台和高等教育及相应学习内容的紧密结合,形成的不仅仅是简单相加的“高等教育+智能化”,更是相互交融的“智能化+高等教育”。前者侧重于传统高等教育的信息化,搭载智能化技术,这是对传统线下教育的线上改造,并不会改变原有教育模式;后者则是依托智能化技术对传统教育实施改造,依据学生对于学习的多元化需求,推动教育管理方式、学习模式等方面形成新发展和新突破。

(三)建立新型高等教育环境

教育环境分为有形的物理环境,如校园、教室、运动场等,以及无形的心理环境,如校园文化、师生关系、生生交往状态等。教育环境还可以从网络环境和现实环境的维度加以分类。所以,总体上教育环境具有复杂性,要建立新型的教育环境,就需要从不同视角来认识环境,这不仅是因为构成环境的因素之多,还因为环境因素时刻处于变化之中。智能时代所需要的新型教育环境,是一种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网络环境、现实环境。在其中,教师从传统的中心地位转变成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借助学生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大数据,挖掘和分析出更有针对性的学习指南。这是一种为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而提供的新型教育服务,形成的最优结果是教育服务的精准化、个性化、定制化。

上述体系、平台、环境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提出了智能时代对高等教育的新需求。

二、智能时代公安高等教育面临的新挑战

从高等教育的一般任务来看,公安教育属于高等职业教育的范畴。一方面,通过教育,受教育者获得了警察职业所需要的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这一明确且独特的教育任务赋予了公安教育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共性内涵。同时,公安机关的属性定位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其工作的客体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而非简单地与物产生关联,这就赋予了公安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个性内涵。另一方面,与所有类型、层次的高等教育一样,人才是公安教育的核心。当前人工智能的盛行,带来了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对人才的需求也是与日俱增——不仅需要高端研究人员,还需要各级各类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后者恰恰是公安专业人才的典型描述。

面对智能时代的到来,公安教育首先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与课程直接相关的教与学的关系问题,由此也成为智能时代公安高等教育面临的新挑战。

(一)教师教什么,怎么教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学生从大学里受益的最直接、最核心、最显效的是课程。”[2]于公安教育而言,课程最重要的除了使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本身,更要注重其警察职业素养的形成、个性品格的塑造、警务创新思维的培养,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作为承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职责的法定职能机关,课程设计更需要关注学生价值观的形成。面对智能时代高等教育“教什么”的挑战,公安专业课程设计需要以课程为根基,以智能化教学为牵引,以提高学生治安治理综合能力及警察素养为导向,课程目标也由学生获取知识转向建构知识及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养,同时落实课程思政的有痕设计与无痕融入。

其一是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综合素养为导向设计专业课程。“从学生学习的角度讲,能力指分析、判断、思考等思维的过程;指形成自己的观点、见解、看法(个性化知识);指对所学知识的迁移、转换、运用(学以致用与问题解决)。”[3]从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来看,能力最直接的表现是某项岗位工作的胜任力,但其更深的内涵是对于外界的认知和适应能力、对于自我的反思和持续发展能力,一般意义上的沟通、表达、学习、创新等能力都包含于其中,这也是与复合型、创新型公安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的。四年制本科教育的结束意味着就业的开始,此时的岗位要求显然会超越本科所学到的知识;而且,公安工作属于社会管理范畴,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环境的变迁、社会成员的变化等密切相关,这就需要毕业生有不断学习的意愿和能力来适应岗位提出的持续性要求。因此,公安教育不是以取得毕业证书作为学生学习的终点,而是必须在拓宽其教育面的基础上,重点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综合素养,成为学生乐于终身学习、善于终身学习的引擎。在更深意义上,这一专业课程所教重点的转移,“背后折射的是教育主导权的转移”[4]。

另一是专业课程思政的有痕设计与无痕融入。有痕设计指的是过程,无痕融入指的是结果。公安专业课程中融入思政教育,这是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必然途径,也是实现课程育人功能的有效手段。在实际运作中,专业课程思政融入,或者失之于泛泛而谈从而抓不住真正与课程内容紧密关联的具体的思政点,或者失之于大而全从而无法将课程所特有的思政内容落于地、践于行。此二者更易发生于智慧化教学手段、教学平台的创新运用中——只关注技术手段运用所带来的“启智”,忽略了课程思政元素的“润心”。为避免此现象的发生,公安专业课程的思政融入需要有针对性的“有痕”设计,没有精心设计的思政融入必然生硬化、随意化,从而达不到课程育人的效果。

由此,从课程入手,智能化背景下的公安教育,教的是综合能力、高阶思维,更是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政元素。

(二)学生学什么,怎么学

教与学是一体两面。一般意义上,所教即所学,所学即所教,这是教师与学生作为教育的双主体在教学过程中的两侧定位,由此达成教学天平的平衡状态。

智能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已经使知识的传播、存储、检索等变得极为便捷,学生可以随时随地整合各类正式学习、非正式学习、远程学习,这种混合式学习、主动式学习是智能时代学生学习的必然趋势。顺应于此,面对智能时代高等教育“怎么学”的挑战,公安教育尤其需要注重智能化技术手段与公安专业课程的交叉融合。

以专业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为例。公安专业中大量的实验实训课程不可能经历真实的工作环境,如现场勘查等刑事技术类课程、射击等警训类课程,此时,智能化技术手段的赋能优势就得以彰显。如运用虚拟现实(VR)手段设计情境化的教学内容,把完全虚拟的案发现场通过各种各样的头戴显示器呈现给学生,形成一种沉浸感,通过虚拟现实世界里的场景进行综合能力的模拟训练;也可以运用增强现实(AR)技术,形成叠加的案发现场与学生在现实教学环境之间的“互动”。VR、AR、MR(混合现实)等诸多信息化智能技术手段与系统模拟、模仿了公安实战的真实环境,技术与环境的深度融合有效解决了公安专业课程实验教学难开展、实训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而且,种种仿真的实验实训环境,也是考察学生心理素质、职业素养的有效场域,真正实现了“金课”高阶性所要求的“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2]。

总而言之,智能时代公安院校教师层面的教、学生层面的学,都是在转变既有的教与学的模式。教师所教之重点,已经从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转向多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以及学生创新能力、协作能力、知识运用能力等方面的提升,最终使其获得更多的智慧。学生所学之重点,则是通过网络学习平台、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了自主学习的可能,以及公安专业课程所必需的实验实训效果的提升。

三、治安学专业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创新:基于“治安学总论”课程的实践探索

治安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创新也是顺应智能时代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重在解决智慧教学大环境中教师怎么教、学生怎么学的问题。“治安学总论”课程是全国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在整个专业课程体系中具有基础和统领地位。将上述智能时代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需求,以及公安教育面对挑战的应对等基本观点运用于具体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治安学总论”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创新的思考与探索。

(一)教学模式创新缘起: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中的“难解之痛”

作为一门典型的理论课程,按照传统的授课理念和授课方式,“治安学总论”课程课堂教学中的“难解之痛”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教材概念抽象、理论繁杂,学生“望”而生畏。该课程作为治安学专业必修课程,关涉到的治安学基本理论抽象而繁杂,对于刚开始接触专业课程学习的学生而言是相当陌生的。而且,由于治安学学科是一门较新的学科,教材还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观点。这些都导致学生“望”而生畏,更别说主动积极去学了。

二是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手段陈旧,学生“闻”而无趣。类似的专业理论课程教学较多采用的是讲授法,单一的方法、陈旧的手段,加上枯燥的内容,原本是活生生的动态教学课堂就变成了静态知识的单向灌输。

三是教学气氛沉闷,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主动性不高,教师“问”而少应。正因为理论枯燥,手段缺乏新意,学生的“弱思考”必然导致“弱呼应”。

四是学生学习评价一元平面,能力培养的全面性不够,课程“切”而无力。专业理论课程对于学生学习的评价往往是一份考卷,而且分数高低与学习好坏的评价成正比,长此以往,培养出高分低能的学生也就不足为奇。如此这般要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显然缺乏力度。

“痛则不通”,上述教学痛点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教与学的环节、渠道、路径等不够畅通。正所谓“通则不痛”,课程教学创新就是要借助智能化手段实现教与学的多方融通。

(二)混合式教学模式创新之思:“以学生为中心”的生成性思维与教学理念

混合式教学是一种教学模式。教学模式作为一种固定的教学理论并将其付诸教学实践。其组成包括五个要素:一是教学理念,即教学模式是一定的教学思想的反映;二是教学条件,即能使教学模式发挥效力的各种条件因素;三是教学目标,即任何教学模式都指向和完成一定的教学目标;四是教学活动,即每一种教学模式都有其相应的活动形式;五是教学评价,即各种教学模式所特有的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的评价方法和标准。这五个要素之间有规律的联系就是教学模式的结构。在此基础上,混合式教学的内涵如图1 所示。

图1 混合式教学的内涵

“治安学总论”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模式创新,首先明确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生成性思维与教学理念[5]。生成性是相对于预成性而言的概念。传统教学都是教师设定好教学内容,学生则按照设定内容展开课堂学习(先学)—课后作业(后练)—学期考试(再考),所有学生遵循老师设定的学习标准,不能体现“吃不饱”“刚刚好”“吃不了”的程度差异,只是体现出学习时间长短差异。生成性教学,则是一种非预成性,教师的教学要突出学生学习过程的互动性、学习结果的建构性,体现的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

1.以纲为基,允许课堂教学的适变

生成性理念指导的“治安学总论”课程首先是遵循教学大纲开展教学,同时,还允许存在适变性。课程首先必须是规范的,教学大纲就是规范的标准。教师在课前依据教学大纲,在网络学习平台布置预习任务,根据学生预习情况适当调整授课内容,或详或略;尤其是对于学生在预习中出现的“超纲性问题”“非预设性问题”,教师就需要以开放的、非线性的教学设计生成富有弹性的教学方案和教学内容,体现出“以学定教”,而非传统的“以教定学”。

2.以问促学,突出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互动

在允许教学内容存在适变的基础上,“治安学总论”课程教学突出问题设计,关注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向多元互动。教师以开放式的前沿提问引导学生紧跟教学内容,学生则通过动态生成问题随时发问。在这种动态生成的过程中,学生的思维能力、批判能力、创新能力得到了培养。

3.以导助学,实现课程知识的建构

课堂上,教师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繁杂课堂信息的组织者、整理者、筛选者,将众多来自学生的智慧与课程大纲对接,或印证、或补充、或纠偏,协助学生共同建构出课程知识,为继续课程学习开辟新的资源。

(三)教学模式创新设计与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治安学总论”课程混合式教学设计框架分为三个部分:确定课程学习目标(Objective)、设计课程学习活动(Activity)、实施课程学习评价(Evaluation),三者的一致性建构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其中学习目标是前提,是所有学习活动和学习评价设计的依据。

1.课程学习目标

任何教学设计都需要强调以明确的学习目标为起点。对照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①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是一种教育的分类方法,它将教育目标分为三大领域: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认知领域的目标又分为知道、领会、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六个层次。,可设定该课程的四项学习目标。一是记忆治安学关键学术名词的概念,描述治安学关键理论,归纳治安学的不同研究方法;二是运用治安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治安学问题;三是揭示并剖析不同治安现象中的治安学问题;四是针对特定的治安学问题设计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并予以评估。这四项目标从低阶的记忆、描述、归纳,到中等程度的知识运用,再到高阶的剖析、设计与评价,清晰总结了学生在学习课程之后应具备的各项能力。更关键的是,课程思政设计始终嵌入于四项目标之中。

2.课程学习活动

根据一致性构建原则,在制定学习目标之后,课程学习活动的设计就需要充分注重如何服务于学习目标(见图2)。

图2 学习目标与学习活动

第一类是学生个体单独完成的学习活动,具体包括依托网络学习平台浏览课程视频、阅读课程资料、完成在线自测,主要对应低阶学习目标,如记忆概念、陈述理论、归纳方法等。

第二类是学生共同参与的学习活动,具体包括网络异步在线讨论、线上线下小组任务(PBL),以学习共同体形式促进混合式学习效果的提升,主要对应中阶学习目标,如通过小组合作,集思广益,运用某一理论给出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

第三类是师生共同参与的学习任务,具体包括线上作业提交与反馈、线下课堂授课与交流、项目展示与点评,主要对应高阶学习目标。在教学互动中,教师重在引导学生透过治安问题的现象抓住治安问题的本质,为持续设计并评估治安问题研究方案而培养治安学的思维方式。

3.课程学习评价

借助网络学习平台的日常学习状况诊断,该课程的学习评价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综合组成。平时成绩注重过程评价,线上部分包括视频学习、资料阅读、线上自测、作业题与小组学习任务,线下部分包括课堂自测、课堂讨论与交流汇报;期末成绩即期末闭卷考试成绩。多元化学习评价方式既可以使学生用不同方式展示他们的学习情况,适应各自需求,也可以帮助教师或学生自己获得客观且及时的反馈,保障学习更加有效,实现了评价标准由原来结果导向的单一评价向过程导向的多维智能评价转变、由注重考试成绩的静态评价向注重综合能力的动态评价转变。

4.混合式教学支持技术

贯穿“治安学总论”课程混合式教学全过程的技术支持,其一是互联网网络资源。该课程依托学习通平台进行在线教学环境建设,注重线上线下的教学衔接,建成包含教学视频库、图书资料库、作业测试库等教学资源的网络课程平台,通过随时随处可学的“泛在化”学习环境,学生可以进行移动式、网络化的自学和自测。同时,通过“通知”“主题讨论”“私信”等平台功能,随时答疑解惑,并实现即时共享,有效拓展了教学时空。

另一个网络资源是公安网络资源。该课程线下授课依托学院智慧教室硬件升级改造、智慧公安系统集成应用,搭建了互联网、公安网双网支撑的教学环境,增强了学习的情境化和实战化,引导学生结合实际警务工作情境主动获取知识,进一步理解课程教学内容,并生成新的学习结果。

(四)混合式教学设计在专业课程中的普遍适用性

实践表明,生成性理念指导下的“治安学总论”课程混合式教学创新依托信息化技术与网络学习平台,班级总体学习情况及每个人的学习差异都有可视化图表予以全量采集,既是学期课程成绩的客观来源,还能梳理出每位学生的知识薄弱之处,也为教师的课堂讲解提供了依据及有针对性的实时反馈,客观上实现了教学的数据化——教学管理的数据化、教学互动的数据化、学习监测的数据化、学习评价的数据化。而且,系统将学生参与课堂的得分予以自动排名,由此可在班级中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奖勤罚懒,以激励机制提升学生的上进心。

由此,以线上线下衔接、课内课外联通为主要内涵的混合式教学,有效解决了传统理论教学中存在的教学痛点。如果以投入和产出的关系来比拟,“投入”相当于加强课前预习设计。教师尝试从通俗知识、生活现象、警务实践、实际案例等入手,揭示其中的理论内涵,将对应知识点录制成小视频传至网络学习平台上,并对照课程大纲提出明确的课程预习要求,实现了理论知识的“浅入深出”,以解理论抽象难懂之痛。“产出”就相当于实行多元化学习评价,锻炼了学生“听、说、读、写”等单项学习技能,更培养了学生团队协作、与人沟通、分析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以解学习评价单一之痛。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与采用多样化教学方法则是“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既满足了青年学生驾驭信息化手段的成就感,增加了理论教学的现代化元素,又增加了专业课程学习的亲切感,以解教学手段陈旧之痛。同时,教师运用讲授法讲清教学重点、讲透教学难点,更讲明学生课前预习中存在的疑难点、混淆点、错误点;小组合作、生生互评等方式则在分享学习成果的同时,使原本枯燥的理论课堂更具活力,提高了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以解课堂沉闷之痛,并能在互动中内化知识,实现1+1>2 的效果(见图3)。

图3 教学痛点突破

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治安学总论”课程混合式教学创新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潜能,让学生忙起来、让教学活起来等方面具有普遍适用性,也是应对智能时代教学挑战的价值所在。

第一,“以学生为中心”的生成性教学理念,体现在课堂教学的设计、课程知识的形成上则是由传统的教师预设变成师生共同建构,为如何实现专业课程理论知识的生成、内化、迁移提供了借鉴意义。第二,现代化、信息化的技术与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将理论知识由生硬变得生动,增加了教学的趣味性,为如何使枯燥乏味的理论教学“活起来”形成了参考价值。第三,线上与线下衔接、课内与课外联动、师生与生生多向交互的混合式教学运作,最终都是以提高学生能力为目的,最根本的检验标准就是能否学以致用,能否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带着问题去观察生活,去实践调研,为学生如何在课后“忙起来”产生了指导作用。更进一步地说,理论联系实际既是“金课”建设所必需的理论学习的挑战度,也是教育部所强调的“对本科生毕业认证的一个关键要求,就是毕业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没有标准答案,更多的是能力和思维的训练”[2]。

四、余论与再思考

一方面,既是受限于公安院校半军事化的管理模式,也是由公安工作特殊的政治属性所决定,智能时代公安教育的智慧教学设计不可能是完整意义上的纯智能化手段的智慧教学,目前阶段更倾向于借助智慧教学系统与智能化技术手段赋能的教学。另一方面,公安工作是一种社会管理,更多需要的是与人沟通、创造性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提供社会安全产品的能力,以及为民保平安、建秩序的情怀,由此,未来的公安工作绝不可能被人工智能所替代。但是,深入思考及有效应对智能时代对公安教育的挑战则是必须的,否则公安教育的育人功能就可能被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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