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背景、内涵与建构路径

2022-05-21 11:41郑传娟洪晓畅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实践育人共同体高校

郑传娟 洪晓畅

摘 要:实践育人是学校、用人单位、社会、政府、家庭协同联动的教育过程。当前高校实践育人过程中存在着组织目标差异、责任主体分离、联动机制缺乏等问题,导致实践育人难以突破“最后一公里”。基于此,文章提出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并对其作出界定,在此基础上通过多元育人的顶层设计协同、不同主体利益诉求融合、学生个体成长需求整合、实践育人性质内容弥合等原则建构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努力形成政府支持引导、主体身份认同、协同机制健全、联动激励强化的实践育人体制机制。

关键词: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构路径

DOI:10.15938/j.cnki.iper.2022.02.026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22)02-0142-05

实践是理论之源。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实践育人是学校、用人单位、社会、政府、家庭协同联动的教育过程,它是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的生成背景

第一,社会实践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和价值,是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因此,实践育人在教育引导大学生开展导向性、应用性、综合性的实践活动上发挥着巨大作用。让实践育人从边缘走向中心,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力增强思政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成为当前思政教育工作者努力探索的方向。

第二,共同体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拉丁文“Communis”,后被逐渐引入到社会学、哲学、教育学等领域。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是在高校不断探索创新实践育人的过程中逐步得以明确的,实践育人共同体是一种结构化的实践育人策略,本质上是实践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统一[1],通过合理配置和利用各方面资源,促进政府、高校、企业、社会、学生及家庭各个要素全方位合作与协同,相互协调、优势互补,有效组织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从而形成实践育人功能的有机整体。

第三,实践育人的过程必须要与政府、社会相结合,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高校、政府、家庭、企业、社会等既体现教育育人的主体性,又体现育人价值的客体性,是实践主体和客体现实而具体的统一。通过建构实践育人共同体可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实践育人合作浅层化、内容形式化等育人难题,有利于发挥高校智力优势,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增强校地、校政等合作力度,进一步促进企业和社会组织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当前高校实践育人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1.当前高校实践育人面临的困境

当前,实践类型呈现多样化和多层次化的特点,主要包括主题型实践、职业型实践、服务型实践和科创型实践等,实践类型的不同意味着实践育人主体育人过程中的多元化和复杂化。然而,当前在育人类型多样化和育人主体多元化的背景下,实践育人共同体系统各主体存在协同性不强的诸多困难和问题。

其一是组织目标差异。大学生所掌握的专业学科领域和专业应用不同,需要培养的实践技能不同。政府、高校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作为实践育人的主体,其性质和发展重心不同,需要学生掌握的技能不尽相同,由此导致多元育人主体产生目标歧异和价值结构内耗。尽管教育行政部门努力推动实践育人共同体构建,并取得初步成效,却难以掩盖其实践育人目标、意愿、资源需求等存在一定差异,专业教学实践基地、社会实践基地没有形成共享共用的问题,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同向同行的育人共同体的目标还存在一定距离,具体培养目标呈现多元化、异质化的趋势。

其二是责任主体分离。当前实践育人管理体系错综复杂,各个实践育人主体之间以简单合作方式运行,使得多元育人主体变成没有方向的“伪合作”样态。从实践育人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来看,政府部门承担实践育人政策导向、育人评价、财政支持、资源调动、协调统筹、氛围营造等职能,其中组织、教育、人社、团委等部门是实践育人的责任主体部门[2]。高校承担实践育人活动的具体执行,是实践育人的核心渠道,其中教务、学生处、团委、就业等部门是开展实践育人的校内直接责任主体,实践育人工作通常是党委—职能部门—学院—辅导员/专业教师线性实施体系,教务处组织并指导专业教師开展教学、见习、实习等实践活动;学生处、团委、就业处等职能部门指导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各实践育人管理部门存在管理体系分散、学科壁垒等统筹性难题,实践育人合力不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基层社区作为实践育人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在学生见习实习和社会实践期间指导其完成生产、科研和服务实践,承担开展劳动教育和职业能力教育等职责,但职业道德教育及思政教育功能较为弱化,且由于见习实习场域相对分散,企业与学校育人主体交替施教方式导致实践育人协同效果不显著。

其三是联动机制缺乏。尽管教育行政部门下大力气统筹高校内外的各种资源,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但共同体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有效性不足、机制不畅的问题。从校外联动机制的衔接上来看,由于缺乏机制上的突破,不同育人主体在信息沟通、活动协调、管理协同上未形成深度合作,实践协同育人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源并未明确,不同育人主体之间合作意愿存在错位现象,导致合作较为浅层化。在实践育人推进过程中,协同配合工作多停留在自发层面,内容与形式比较固定,实践合作时间也比较短,且缺乏规范和指导机制,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从校内联动机制的衔接上来看,校内不同职能部门和不同岗位的育人主体往往有各自要达到的目标和任务安排,存在“各自为战”“被动参与”的现状,无法形成相互渗透、相互贯通,最终融为一体的实践育人共同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育人的成效。

2.实践育人“最后一公里”梗阻的原因分析

实践育人“最后一公里”存在着梗阻现象,其根源在于协同性不强,究其主要原因有:

第一,多元协同的顶层设计缺乏。实践育人共同体之所以良性运行,原本正是基于政治体系的维持和体制的支持,但现行的体制尚未建立多元协作的法规政策体系和多元协同的顶层设计,来指导各子系统即实践育人主体的协同运作[3]。各种育人路径缺乏统一的制度接口,没有统一的育人制度框架居中协调,协作机制往往呈现形式化、临时性的特点,要形成育人合力,就必须建立健全多层次、立体化的实践育人多元协作的法规政策体系。

第二,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疏离。就实际而言,各育人主体利益需求多样化,具体表现为育人主体的分散与疏离。其一,尽管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中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支持教育的相关规定,但当前企业、社会、科研院所及基层社区的参与动力弱化,我国人才培养政策成本分担与利益补偿机制尚未得以完全建立,各种现实因素的阻滞使得育人主体双方难以建构真正的合作契约关系。其二,不同育人主体往往根据自身需求和利益最大化协调育人资源和投入精力。如何更有效地配置和协调不同育人主体的角色和功能,规避利益壁垒,成为参与实践育人的各个主体要考虑的现实问题。其三,实践工作中,由于各实践育人主体工作体系和评价指标不同,因此,他们对自身价值的认识呈现局部性特征,加之学生知识化、专业化的实践需求和共建单位所能提供的实践岗位也不完全匹配,实践育人不同参与主体在价值取向上缺乏一致性,其利益诉求呈现出疏离的状态。

第三,学生个体的成长需求多样。由于学生个性化的成长需求,需要培养的个人技能不尽相同。以往社会实践更多关注如学生会成员、学生干部、获奖学生等优秀学生,更多关注实践的形式与社会反响,包括是否被媒体报道、被社会关注。实践教学尽管设置部分学时、学分,除实习、实训覆盖大部分学生外,其他如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调查研究等仍然将机会留给优秀学生,并且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多是让学生利用课后时间自行完成,内容形式单一,实践课时缺乏,实践效果不理想,从而导致实践育人协同未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中心”,未满足学生差异化、个性化的发展需求。

第四,实践育人的内容性质差异。实践育人具有教育属性和社会属性,这就决定了实践育人内容的丰富性和多样化,当前实践育人的职能主要集中在实践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因此,具体实践过程中,实践育人的内容因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不同育人主体开展实践育人的内容和形式差异化明显。由于缺少对实践经验的理性反思和实践育人内容体系的整体设计,实践育人工作效果呈现表层化、简单化、功利化、分散化等倾向,尚未形成实践育人共同体框架。

以上所呈现的实践育人共同体的困境既包括对当前实践育人实际情况的概述,也包括对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协同性不足的原因阐释。基于此,亟须构建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在新时代走出一条适合实践育人的创新之路。

三、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的基本内涵

随着实践育人的类型和内容不同而相应变化,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丰富和有效整合实践载体,找准实践育人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的利益契合点。

1.宏观实践育人共同体

宏观实践育人共同体主要由三类要素构成,即政府、学校为其组织要素,学生、企业为其参与要素,社会和家庭为其环境要素。其中,教育行政部门是实践育人共同体的政策制定者和推动者,如何进行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扶持是构建实践育人共同体的首要任务。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确定实践育人目标,加强统筹规划和条件保障,探索育人主体应尽义务和参与协商机制,鼓励企业、社会和家庭共同制定参与和支持高校实践育人的具体措施[4],指导高校制定和完善实践育人的具体办法等。此外,民政、人社等非教育政府部门,团委、妇联、残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以及基层社区也是实践育人共同体的主要参与者,为大学生搭建实践平台,使学生贴近成长实际,增长才干。

高校是实践育人共同体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生参与实践的主要活动阵地,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支持,加强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既要充分发挥人才、专业、学科、科研等资源优势,主动提供人才支撑、技术支撑、文化支撑等,又要在构建实践育人共同体过程中发挥先锋队和主力军作用,推动各实践育人队伍通力合作。学生和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则是实践育人共同体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仅体现了实践育人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统一,也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格局的重要一环,学生从“被动参与”到“主动探求”,本身也是构建实践育人共同体的过程,从而进一步满足个性化成长与发展的需要。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和服务项目,引导学生在参与中学习和提升,进而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

社会和家庭是实践育人共同体的直接影响者和推动者。实践育人共同体的建设离不开政府,更离不开社会公众[5],社会公眾对实践育人的自觉认同、自愿合作和积极参与,一定程度上影响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过程中人才培养的方向,在实践育人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外,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稳定是实践育人协同运行的良好外在条件,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下学校的育人效果更为有效。家庭是培养人才的关键环节,其中家庭劳动是同劳动相结合的实践,是人类各种实践活动中最重要的基础性实践。因此,家庭同样承担实践育人的重要职能。

2.微观实践育人共同体

微观实践育人共同体是学校各个职能部门与各院系、各岗位人员共同组成的育人共同体。其中党团组织是实践育人的主要责任主体[6],通过指导各类社团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各院系开展的实验、实训、实习等教学实践和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履行实践育人的职责,其人员构成包括党员干部、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由于实践育人所涉及的责任主体众多,应着重理顺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方面,要明确实践育人的多元主体职责,党团组织作为实践育人的主要责任主体发起实践活动,主导实践育人方向,拟定实践育人主体责任清单,其他育人主体根据专业和学科特点,系统梳理实践教育主题、类型和内容,进一步明确实践育人的责任,将实践育人资源进行多元化整合和一体化运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多元育人队伍的有机协同,如高校辅导员、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专业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教师等育人队伍,全程、全方位对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施加影响,形成多元立体的育人模式,对实践活动内容体系进行分层次、分类型规划,确保实践育人内容科学化、体系化和序列化,实现课堂内外的联动,增强实践育人效果。

四、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的建构路径

1.目标认同:构建实践育人协同保障机制

为保障实践共同体的目标、目的、方向一致性,确保各实践育人主体的利益,增强实践育人实效,各级政府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创新。首先,应建立包括高校与政府、企事业用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育人主体形成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构建实践育人共同体的整体框架,形成统一完善的实践育人政策和支持体系。重点在政策供给、资源配置、项目规划、上下协同、评价激励等方面统一制度,促进各方育人主体的协同联动具有长远性、连续性,从而有效促进多方协同实践育人模式的形成。其次,保障高校、企业、社会团体等在技术转移方面的权益,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吸引企业、社会团体参与产学研融合发展,维护参与协同实践育人各方的利益,共同培养符合需要的人才。再次,出台多方协同实践育人的具体指导意见,搭建实践育人信息平台或参与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共用,促进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最后,应建立协同协商与认同机制,通过实践育人主体的协商和对话,共同参与高校实践育人决策与协商,充分尊重并赋予每一个主体的育人话语权,营造合作型的团队育人文化氛围,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唯有如此,才能为实践育人共同体的建构打下基础。

2.价值共识:加强实践育人主体身份认同

就实践育人共同体的指向而言,身份认同关系着多元主体的归属感和责任意识,是共同体维系的纽带。首先,加强育人主体自我身份的认同,要强化育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育人价值认同,打破传统实践育人观念,建构起政府、高校、社会、企业等多方育人主体的身份认同。高校作为实践育人主要阵地,各个岗位教职工、专业教师和辅导员的育人身份认同感较强,但不同育人主体各司其职、各管其事的育人模式影响实践育人协同实效性。作为承担不同育人职能的职能部门及不同岗位的教职工群体,应加强协同实践育人的身份认同,学工部门和团委等应逐渐从“独角戏”到“大合唱”过程转变,挖掘实践育人资源和实践育人力量,推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信念等育人元素有机结合;专业教师应加强实践教学中思政元素的融入,设置实践主题项目,尽可能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融入专业技能的培养。其次,要打造有核心、无边界的实践育人体系,彰显育人功能,还应建立育人主体共享价值和责任清单,根据实践育人共同目标,将立德树人作为校内外育人主体的共同目标,统一实践育人理念。校内结合不同部门以及不同教职工职责、工作属性、服务内容和实践内容范畴,确保责任清单具有差异性、针对性、可落实性,确保校内实践育人工作专业化发展、一体化运作。再次,充分挖掘政府、企业、学校、社会等各方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最大公约数、契合点,激发起参与实践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托校团委设立实践育人领导小组,对接校内各部门、校外其他学校、地方政府、社区、企业、研究机构等主体,全方位、多角度促进其承担社会责任并内化为价值自觉和责任担当,提高参与动力,自觉坚守加强实践育人协同。

3.机制协同:健全实践育人协同联动机制

作为人才培养重要环节的实践育人不仅仅是高校的责任,也应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家庭等校外育人主体应尽的社会责任。实践育人共同体的构建以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旨归,因此,健全实践育人协同联动机制,搭建包含各类育人元素的实践育人共同体平台是当务之急。一是建立健全校内协同运行机制。要整合校内各种教育资源,首先,高校要明确育人目标,围绕“理论知识传授、素质能力培养、创新理念加强、社会责任意识提升”培养综合性、应用型人才。其次,将协同实践育人理念融入到教学管理和服务中去,挖掘其蕴含的实践育人要素,使校内各个育人主体参与到实践育人当中来,发挥各自的长处,实现优势互补。再次,应加强专任教师与辅导员实践育人的协同联动,使其实践育人的理念、目标等深入到专任教师、教辅人员、辅导员中,协同开展实践育人活动,其实践活动应既适用于专业教学,又能够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二是建立健全校外协同联动机制。要创新协同机制,成立实践育人中心,搭建实践育人网络平台,加强校校、校所、校政、校企、社会合作,联合打造多维校外实践基地[7]。注重引导实践育人主体将实践开展与党团共建、社会观察、专业学习、科研能力、社会调查、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公益服务等相结合,不断提升青年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不断探索建立体现专业特色与符合学生特点的实践活动。一方面,要完善实践教学基地,实现基地建设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将理论知识映射到实践中去;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高校、企业、社会、政府各自资源优势,政府、企业、社会等提供一定的资源、平台和环境,各育人主体协同合作、均衡发展、系统化培养,实现优势资源互补。

4.导向趋同:强化实践协同育人引导激励

实践育人共同体要实现从松散走向聚合,最终达到合力育人的效果,就必然涉及激励政策与契约机制。重点就育人主体参与实践育人积极性的激励政策以及学生参与动力激发等方面构建实践教学、设计项目、对接精准、成绩评价一体化的育人格局。首先,教育部门需与其他政府部门协同发力,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激励和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实践育人教育建设。其次,建立契约机制,努力开拓渠道,通过契约保障重点项目合作立项的方式,与企业、社会、政府等形成协同育人的合力,共同打造实践育人品牌项目,实现项目成果的转化。再次,加强项目指导与培训,将普遍培训与重点指导相结合,开展实践教学线上培训和线下指导相结合,通过实践教学引导学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聘任学生实践导师,指导低年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实践;邀请专家教授对重点队伍进行专题培训,把关实践内容和方法;设立专项基金,为重点队伍提供行前培训和资金支持。最后,进行动态管理,考核与反馈育人实绩,选派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8],通过开展需求调研等方式,在协同实践育人活动中推行项目化运作。

参考文献

[1][4] 刘宏达,许亨洪.我国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内涵、问题及对策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5):170,176.

[2] 刘扬,陈城,张绣宇.高校实践育人协同体系的构建——以同济大学为例[J].高校辅导员学刊,2020(1):52-56.

[3] 丁文剑,王建新,何淑贞.协同理论视角下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多元协作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8(23):64-68.

[5] 俞可平.法治与善治[J].西南政法大學学报,2016(1):6-8.

[6] 朱平.高校“三全育人”体系协同与长效机制的建构——以全员育人为中心的考察[J].思想理论教育,2019(2):96-101.

[7] 蒙柳.实践育人理念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6(20):21-23.

[8] 梁颖,苏一丹,丁宇.构建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育人体系[J].中国高等教育,2012(20):44-47.

[责任编辑:孙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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