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对朝鲜文学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影响

2022-05-26 01:09孙世玮
海外文摘·学术 2022年4期

本文以朝鲜古典文学作品《仙女红袋》中的两位女鬼,《谢氏南征记》主人公谢贞玉、乔彩鸾,《春香传》主人公成春香为例,浅析经典文学作品中的代表性女性形象及特征,进一步思考并解读女性形象所表现出的审美意识和价值立场,探寻“尊儒”社会背景下,朝鲜女性的人生追求和价值观念,以及社会观念等。

朝鲜古代时期,男性掌握朝政、民生、思想等,女性社会地位低下、毫无人身权利可言,“男尊女卑”的思想深入人心。鉴于此,古典文学的创作者群体几乎全是男性作家。在畸形的文学创作背景下,朝鲜古典文学作品中作为主人公的女性形象少之又少。特别是17世纪中期以前,整体忽视对女性的观察、对女性形象的表述。即便在后世广为流传的经典作品,其女性形象也较为残缺,女性的爱情观、价值观、人生观往往被儒家礼教、伦理道德所束缚。

1 以三个文学作品为例,分析女性的形象及特征

1.1 秀外慧中,有人格魅力

《仙女红袋》中的两位女鬼原是富豪张家的女儿,姐姐18岁,妹妹16岁。二人青春年少、貌美如花,文才兼备、能吟诗作对。谢贞玉出身于清正廉洁的官宦家庭,自幼聪慧灵敏,且德言容工,样样出色。她“姿色出众,诚天人谪降,世无与比”,“女工之事,无所不善,又博览经史”。又性格柔顺、孝顺懂事,后嫁于礼部尚书刘熙之之子刘翰林为妻。她“事舅姑以孝,待婢仆以恩,奉祭祀以诚,治家以法。”[1]上敬公爹和寡居姑母,下掌中馈,夫君爱重,待人宽和,颇具女子之德,是封建社会中难得的官夫人。成春香是是艺伎月梅之女,虽身份低微却行端品正。自幼聪颖过人,学优同窗,知书达礼;侍奉双亲,孝顺懂事。

1.2 性格坚毅,勇于面对命运的不公

谢贞玉面对妾室乔彩鸾陷害,小人董清、冷振的多次追杀,与麟儿骨肉分离,蒙受冤屈导致被夫家休弃,只得流离颠沛,种种情况与之前安稳富贵的生活天差地别。但谢贞玉坚毅勇敢,没有一味寻死逃避,而是在林英、妙姬等人的帮助下坚强度日。成春香“自幼刚强有志,气量过人”“从不喜那儇薄之辈”,又性格刚毅,不做矫柔姿态。面对作为压迫者、统治者的卞学道,她不畏强权,公堂之上,当面斥责卞学道,“那劫持有夫之妇的人,为何无罪?”,“你是临此治民还是专用酷刑来把人薅恼?”接着,又进一步揭露其罪行:“使道士大夫,不把四政司,不知四十八方南原百姓的苦,但知枉法去徇私”。她公开提出,要“伸冤雪恨”,“愿得七尺剑,刺杀贼谗奸”[2]。一位弱女子敢于反抗命运不公、公然向统治阶层提出抗议,毫不留情地批判徇私枉法、不配为官的统治者。

1.3 追求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

两位女鬼的父母劝导她们嫁给盐商和茶商,两人才貌出众,自是不愿如此听从父母安排嫁与商人为妻,最终两人都郁郁而终。姐妹二人虽身为封建时期的弱女子,无权无势,甚至没有人身自由,但二人坚守人格独立,勇于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绝不被世俗道义所束缚。刘翰林的妾室乔彩鸾“姿容之美丽,举止之轻逸,如海棠一枝,含露摇风……” 年仅十六岁,棋琴书画样样精通,凡诸女工,无所不知,出嫁前与谢贞玉一样,也是封建社会标准的大家闺秀。她虽出身于官宦家庭,却父母双亡,托身于姐,无法把握自身命运,只能身为他人妾室。乔氏身在后宅,凭借心术手段和外力帮助,为自身和所生子女百般争取,妄想改变卑贱的妾室身份和子女的前途命运。虽是反派人物,但乔氏为了生存表现出的“勇气”,以及争取自身“幸福”的权利,也可姑且称其敢于追求命运独立。成春香没有一心依附贵族公子李梦龙,分离之时也没有苦苦哀求之态。面临李梦龙屈服家庭安排时,勇于吐露心声:“你休以为春香是个贱女,因而任意抛弃!”。并进而斥责不合理的等级制度:“贵族两班,个个狠毒!恨哉!恨哉!尊卑贵贱,委实可恨!谁都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不曾想世界上竟有这等狠毒的两班![2]”这是春香对自身人格独立和尊严的维护以及朝鲜古代社会身份等级的抗议和批判。

2 女性审美意识、人生追求以及价值立场

朝鲜古典文学作品中,有神鬼志异、色彩瑰丽的想象作品,有针砭时弊、反映现实的讽刺小说,有人物形象饱满、故事情节生动的叙事作品。女性形象也从为情所困的两位女鬼,恭顺贤淑的夫人谢氏,到个性刚毅、追求独立的进步女性成春香。但在涉及爱情、家庭的文学作品中,女性人物不论面临什么境遇、遇到什么困难,都对自己的爱人矢志不渝、始终如一。心狠手辣的妾室乔彩鸾先后选择并依靠的两个男性形象刘翰林、董清都有一个共同性,那就是有学识的文人墨客。在男尊女卑的社会背景下,女性长期处于从属地位,审美意识具有扭曲的一致性,即迎合男性的审美观念。比如才色非凡、艳丽多姿等,或者在道德方面追求真与善,性情上做到顺与柔。当然还有妇德、守节等。一些女性形象即便已表现出追求独立自由的意识,也无法完全摆脱道德标准和社会要求,在价值立场上更是无法做到真正意义的反抗。

2.1 女性的审美意识

《仙女红袋》中的盐商和茶商虽然腰缠万贯,但与两位女鬼在阶级层次、知识层面并不相配。百年间来往双女坟前的游客无数,遇到才华横溢的崔致远后,两人竟甘愿深夜赴宴,前来相见[3]。分别之时,两女还作诗表达难舍难分的心情,并求崔,“如能再来,望修扫荒冢。”《谢氏南征记》的男主人公刘延寿年轻有为,初入官场即入翰林,颇有为官之才能,被贬后仍能依靠自身才学和官场之道恢复原职,最后官至礼部尚书,太子少师。后妾室乔氏又与府中门客董清私通。董清同样出身士族,相貌堂堂,心思伶俐,且书法精妙、才思敏捷。同样受权臣“严崇”赏识,被擢为桂林太守。《春香传》的男主人公李梦龙出身两班阶级,是前任南原守道之子。他勤奋好学,通过真才實学考取功名,及第后官至全罗御使,是体察民情,为民除害的清官。同时是一个要求婚姻自主,具有一定进步意识的青年才俊。两人端午佳节于广寒楼初次相遇,成春香被多才且温柔的梦龙吸引后与其私定终身。古典作品中大多都是“才子配佳人”,不论何等性情的女性,往往更爱追求有学识的书生秀才或者更倾心于儒生官员。

2.2 女性所表现的价值立场

《谢氏南征记》中谢贞玉禀性柔顺、贤淑知礼,但婚后十年无嗣。为夫家能传宗接代,她主动提出为夫君纳妾。“一妻一妾,人之常伦,妾虽无关雎之德,亦不效世俗妇女之妒耳……”丈夫宠爱妾室,她毫无怨言,无嫉恨之意;作为一家之主母,对妾室所生之子掌珠,也视为己出、关怀备至。谢氏面对被妾室陷害、被丈夫休弃,毫无反抗之立场,习惯于逆来顺受。即便有兄弟帮助,直至故事结局,也没能唤醒她反抗、抗争的意识。两位女鬼不愿嫁于市井之徒为妻,宁愿孤苦终老,以此反抗封建社会的婚姻观念束缚。但两人生时并没有勇敢冲破观念的束缚,只能以伤害自身来消极反抗。乔氏为改变卑微身份,使出百般手段反抗命运,但所作所为无一不依靠别人才能达成目的,并不算是自身意义的真正反抗。成春香面对阶级差异能积极反抗,身为“贱民”、身处“蓬门”也没有屈服“两班”权势。但春香为了爱情,即使被梦龙抛弃,在狱中受尽刑罚,不惜生命也要为梦龙守节,坚守“一女不事二夫”。两人私定终身,逾越森严的社会制度和腐朽的婚姻观念,体现了积极立场,但依靠自身力量也无法改变现状,因此反抗并不彻底。

3 儒家思想影响下的社会观念和价值观念

儒家学说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也在朝鲜、日本等东亚地区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古代朝鲜,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统治,十分重视儒学教育,现实中的体现就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广为流传的文学作品将道德意识规范起来。在儒家思想盛行的社会背景下,文学作品内涵的儒学核心思想更是比比皆是。“作家的无意识动作是不可能完全被他本人所认识的,而写在纸上的文字则能说明他们那隐藏于无意识深处的动机。”作家在字里行间中借助女性形象和审美立场,或多或少表现出了在儒家思想积淀下的社会观念和个人价值观念。

3.1“家族为重”“父母之命”的社会观念

《仙女红袋》中的两位女鬼生前深受“父母之命”的束缚,不顾自身意愿便被嫁于商人做妻。即便自身终身不嫁,也无法改变父母家族的决定,最终导致悲惨结局。《春香传》中即便春香与梦龙已经私定终身,立下山盟海誓再不分开,但面对门第之差、社会阶层所带来的巨大鸿沟,梦龙便动摇了。在即将与南原和春香的分别时刻,他听从母亲“娶艺妓之女做妾,不但败坏门庭,而且……一定要断送前程”[2],并向春香表示“我二人就不能不分手了”。这便是梦龙屈从于封建社会“家族为重”这一社会观念的体现。曾经的热恋比不过家族兴旺和前途发展,也说明封建社会下,依靠家族支持,读书、科考、做官才算是出人头地,家族才能兴旺发展。

3.2“事必归正,惩恶扬善”的社会观念

刘翰林流放途中再遇谢氏,两人互相扶持。林英数年前在溪边拾得的孤儿正是失散多年的儿子麟儿,刘翰林听从谢贞玉之言纳林英为妾室后,麟儿入府。阴差阳错之下竟使一家人再次相聚。而后,林英又为刘翰林生下三子,和麟儿一同成长为青年才俊,为官一方。而坏事做尽的董清被大奸臣严崇抛弃,命令小厮冷振押送生辰纲进京,却被冷振反咬一口,逮捕回京,斩首弃市。冷振和乔彩鸾被歹人劫走财物,两人身无分文,冷振骗人钱财被乱棍打死,乔氏行乞最终堕身为妾。谢贞玉因“她今为娼,已遭上天报应,可谓足了。”放乔氏一条生路。后刘翰林执意剖其心肝,谢氏又劝“她虽合万死,但曾配相公,名位不轻,可以留个全尸。”故事结尾,刘翰林、谢贞玉、杜夫人等正面人物结局圆满幸福,乔彩鸾、董清、冷振等反面人物因作恶多端、谋财害命,最终恶有恶报,不得善终。《春香传》中,卞学道身为“刁钻乖僻”的“失德小人”,却被统治阶级任命为南原使道,继续鱼肉百姓。李梦龙官至全罗御使,听闻卞学道的暴政微服私访到生日寿宴一探究竟。宴会奢靡豪华,百姓却忍饥挨饿。寿宴上他在众人面前写下一首讽刺诗:“金樽美酒千人血,玉盘佳肴万姓膏。烛泪落时民泪落,歌声高处怨声高。[2]”而后亮明身份,及时罢免处置了卞学道。又清理这些年的冤假错案,赦免受冤的囚犯和百姓。救出春香后,春香不计前嫌,再度相逢。梦龙与春香团圆,一同回京,生活幸福美满。故事结局正是“事必归正,惩恶扬善”的儒家思想的又一具体表现。虽然封建社会,同为“两班”阶层的卞学道不可能干脆利落地革职罢官,作者借铲奸除恶的“清官”形象,表达改变社会现状的美好愿望和大众百姓的迫切心声。

3.3“三纲五常”“恪守节操”“追求妇德”的个人价值观念

谢贞玉在刘家提亲之时,听闻刘家以姿色过人为名求娶,毫不犹豫拒绝了刘家的提亲。后刘家以“妇德出众”为由再次提亲,谢氏便答应了。这形象地表现了儒家思想所强调的“妇德”。后来谢氏规劝丈夫纳乔氏为妾、被逐出家门仍拒绝跟随其弟回归本家,反而坚持在公婆坟前守孝等,都是其遵守“三从四德”的具体体现[1]。流离颠沛期间,谢氏即便无依无靠也毫无再嫁之心,恪守节操。故事尾声刘翰林官复原职,谢贞玉又为丈夫再纳恩人林英为妾,事事为丈夫考虑,一言一行遵守“夫为妻纲”。乔氏则是儒家思想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封建思想的受害者和体现者,她本身作为大家族地位低下的“生育工具”,毫无人性价值。为寻求终身归宿、保证地位权利,她不惜一切手段勾结外男,不守妇德。作者借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勾画出了一个与谢贞玉完全相反的、“三纲五常”“恪守节操”的违抗者形象[4]。这样的故事结局侧面反映作者对追求妇德、端庄柔顺的谢贞玉的喜爱赞赏之情,对不守妇德乔彩鸾、奸诈阴险的董清等人的嫌恶痛恨之意,这无疑是作者借此宣传儒家思想,期盼改变现实社会的表现。

成春香被梦龙因家族前途惨遭抛弃后,遇见新任南原使道卞学道。此人为梦龙父亲的继任者,继任后手握重权却残暴荒淫,为官不正。他看中成春香的美貌和才情,强迫其做“守厅”。对于普通女子,成为官老爷的“守厅”,不仅可以跨越阶层,享受富贵,而且不用付出代价和努力,坐享其成即可。但春香與梦龙早已私定终身,认定此身已为他人妇,宁死也不愿屈身于卞学道。这符合儒家礼教中,程朱理学对妇女“从一而终”的要求[5]。

4 结语

本文通过《仙女红袋》中的两位女鬼、《谢氏南征记》中的谢贞玉、乔彩鸾,《春香传》中的成春香这些朝鲜古典文学中的女主人公,分析并解读了朝鲜古典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及特征。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符合男性审美观的女性形象,无疑是迎合了当时男人的审美标准的。即便是具有现代意识敢于反抗的女性春香,也不过是男权统治下的无法改变自身命运的“奴隶”。男性作家们借助女性这一弱势形象,突出故事情节,迎合大众口味。从想象世界到反映现实,通过分析女性形象也可以得知,儒家思想无疑是封建社会中对社会观念和个人价值观念带来深刻影响的重要原因。

引用

[1] 谭红梅.《谢氏南征记》中欲望女性形象[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6(1):12-15.

[2] 张朝柯.《春香传》的创作及影响[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01.

[3] 褚大庆.试论韩国古代汉文小说的美学风格[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版),2010,43(5):64-68.

[4] 周雪萍.韩国汉文小说《谢氏南征记》研究[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6.

[5] 舒畅.韩国古典小说《春香传》蕴含的中国儒释道文化研究[J].中华文化论坛,2018(2):161-166.

作者简介:孙世玮,女,满族,吉林延边人,本科,就读于延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