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共六大到六月来信

2022-05-30 10:48胡笑天
理论观察 2022年9期

胡笑天

摘 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富农问题无疑是极其复杂的,这不仅表现在富农这一阶层所具有的多方面性质,更体现于土地革命中对待富农的政策反复波动。对富农阶层的不同认识和定位,使中国共产党对富农的政策几经变动。中共六大对富农的阶层属性率先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取得了积极的理论成果,尽管仍存在些许不足,但却是良好开端。随后共产国际的“六月来信”使得富农政策迅速趋于“左”倾,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种观点一直影响着土地政策的制定。从中我们可以认识到,只有采取正确的阶级分析方法和阶级斗争原则,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植根于最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获得革命的最终胜利。

关键词:中共六大;六月来信;土地革命时期;富农政策

中图分类号:K263;D66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2)09 — 0014 — 05

农民问题始终是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为废除封建土地制度进行了不懈努力。这一过程中,针对富农的政策变动值得特别注意。作为一个极为特殊的群体,中国共产党对于富农的认识在曲折中不断发展,政策的演变既有内因又有外力。通过对于富农问题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加深切地体会党的成长以及实事求是的重要性。

一、中共六大对富农问题的探索

(一)中共六大的相关表述

处理富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土地的分配方式。党为贫雇农争取土地的决心是一以贯之,但对待富农的态度却波动不断。中共五大关于土地的决议案明确指出,要没收地主租给农民的土地,而对于小地主的土地则不予没收。虽然此时还未将富农与小地主进行明确区分,但从中可以看出,此时对待农民中富裕阶层的政策还是较为宽松的。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后,面对国民党掀起的反共高潮,党内对于富农问题开始出现一些“左”倾观点。1928年2月发表的《中国土地问题与土地革命》一文就表示要将“一切大小地主自耕农的私有土地,一律无代价的没收”[1]。但总体而言,此时中央更多地想使富农保持中立的立场,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拉拢,尽量不要通过严厉的政策将其逼到革命的对立面去。随后召开的中共六大基本延续了这个思想。

因时局原因而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通过了四项重要的决议案。值得一提的是,决议案制定过程中,共产国际也派出专家进行指导,因此这些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共产国际当时对于一些问题的看法。中共六大的政治决议案对农民运动的战术路线进行了总体性概述,其中明确指出“故意加紧反对富农的斗争是不对的,因为这就混乱了农民与地主阶级的主要矛盾,但是并不是说要抛弃对于富农半地主的阶级斗争。”[2]这就为对待富农的态度定下了整体基调。而在土地问题的决议案中,富农经济因存在雇佣劳动而被定性为“资本主义式的小农经济”,对雇农的剥削也成了其主要特点,而剥削的手段主要包括雇佣工人和出租田地或高利贷,因此文件强调要反对半地主的富农。最后,关于农民运动的决议案对富农的特性和对待富农的策略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论述,指出富农对革命存在负面的态度,因而可能走入反革命的阵营,对于那些已经成为反动势力的富农要加强斗争,而对于还有革命潜力的富农要尽力争取,摇摆于革命和与反革命之间的富农要尽量先使其中立,以此削弱敌人的潜在力量。同时,决议案还强调不能因为有联合的需求就对富农主动让步。

从中可以看出,中共六大在富农问题上保持谨慎态度的同时兼具较为理性的分析。不仅在经济上对富农进行了区分,更在政治上对富农进行了分析,指出富农同时存在着革命和反革命的双重可能性,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对应的策略。这种看法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革命形势的发展,是在富农问题上的有益探索。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不足之处:中共六大的决议案中对于富农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并没有对富农进行精确定义,在具体的阶层划分问题上语焉不详,而且对如何处理富农土地也没有明确表态。这些问题在后期影响了政策的落实与执行,导致实际工作中容易形成过度打击富农的风气,但总的来说仍不可否认六大做出的重大理论贡献。

(二)中共六大后形勢的发展

中共六大之后,尽管党内对富农问题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然而从中央层面来看,基本依旧维持了六大对于富农问题的判断。1929年2月3日发布的中央通告第二十八号分析了富农的阶级状况和对待革命的三种态度,进而指出对待富农的策略应当是“一方面要吸引富农到革命战线之内来,同时又要与富农积极的斗争”[3]。而对于六大中没有明确说明的富农土地处理方式,此时中央也明确表态,认为“没收一切的土地是触犯一切富农甚至中农和少块土地的贫农,使农村阶级战线凌乱削弱了土地斗争的力量”[4]。因此,此时的富农阶层仍被中央视为农村统一战线的重要力量,而不是打击的对象。经济上的宽松政策更多是为了满足政治斗争的需要,而从实际效果上看,这些政策也的确契合了当时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

在地方层面的执行上,各地基本贯彻了中共六大关于富农问题的论述,并结合各地的不同情况对具体政策进行了相应发展。在开辟赣西南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毛泽东在兴国县主持修订的《兴国县土地法》规定只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公共土地,这既是对《井冈山土地法》的纠正,也是对六大土地政策的落实,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富农经济的保存。闽西根据地针对土地的分配提出了“抽多补少”的原则,后期根据实施情况又增加了“抽肥补瘦”的原则,值得一提的是这一策略在赣西南根据地也得到实行。这种土地分配方式将富农的多余土地没收进行分配,是一种对富农的限制,但又不至于过度打击富农。在鄂豫皖根据地,土地分配的标准兼顾劳动力和人口,对富农应分配之外的土地予以没收,与按人口均分的方式相比,这种政策下富农得到的土地要更多。而湘鄂西根据地则采取的是没收富农的出租土地,自耕和雇农的土地可以保留,这种方式保存了雇佣生产关系,同时又对封建性的剥削制度进行了限制。

总的来说,在中共六大结束后的数年时间里,各革命根据地创造性地发扬了六大的土地政策和阶级路线,这一时期内对于富农是在限制中给予一定保护,打击时却留有余地,依据富农的具体情况和对待革命的态度采取不同的政策,一方面推动了土地改革在根据地的开展,另一方面又有利于统一战线的构建。这些从实践中产生的政策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帮助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斗争经验,推动了革命运动的向前发展。

二、共产国际“六月来信”促使中共政策发生变化

(一)共产国际“六月来信”对于富农问题的指示

中共六大后,基于对形势的准确判断以及贴近实际的政策实施,土地革命运动得到了较快发展。但这段时期内富农政策却经历了极大波折,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转折点就在于1929年6月7日共产国际执委给中共中央发来的一封关于农民问题的信函。在这封“六月来信”中,共产国际认为中央个别领导同志在处理农民工作时犯了严重的错误,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待富农的策略问题。

在这封信中,共产国际认为中国目前存在的富农大多是小地主,因而具有更强的封建性质,富农对农民的剥削建立在半封建的生产关系基础上,随着形势的发展更容易变成反动势力的帮凶。共产国际认为一些人对于六大的决议案“理解不清”,甚至进行“歪曲”。在共产国际看来,“不要故意加紧反对富农”口号的背景是当时正与帝国主义和反动势力进行直接斗争,此时与富农的冲突处于次要地位。而现在为了建立我们的组织必须反对各种形式的剥削与压迫,坚决地与富农进行斗争。“联合富农”的策略是绝对不容许的,这是对“依靠贫农,联合中农”总路线的偏离,是一种机会主义错误。党的任务应当是将贫农联合起来开展无产阶级运动,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应该是‘不顾富农,不要害怕富农‘退出革命”[5]。共产国际主张要充分利用农村中不同阶级之间存在的冲突,支持一切反剥削的日常斗争,而这样的策略“应该不仅应用到半地主的富农身上,而且也应用到在中国比较不大普遍的自己经营农业的那种富农身上”[6],要在与富农的斗争中来争夺农民运动的领导权。

共产国际的这封信函对于中国富农阶层的诸多判断显然不够合理。首先,它严重混淆了地主与富农之间的界限。地主与富农的封建属性程度是不尽相同的,这也就决定了在面对革命时二者的态度必然有所区别。相比于地主阶级,富农对土地革命的抗拒倾向稍弱。在复杂矛盾相互交织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部分富农可能出于其他方面利益的考虑,会对革命保持中立甚至支持革命。共产国际没有深刻认识到地主和富农的区别所在,也没有看清富农潜在的革命倾向,简单的阶级划分和阶级政策只会增加革命阻力。其次,共产国际的指示严重扩大了打击范围。当时的富农固然存在剥削贫雇农的情况,但也有不少富农参与到日常的生产中,因此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政策,而不是简单地一刀切。共产国际将自己也参与农业经营的富农视为敌对分子,这不仅仅是对富农这一阶层的全面否定,更容易在实际操作中对中农阶层产生连带的负面影响。一些富裕的中农由于担心自己被划为富农一类而变成被打击的对象,因此生产积极性受到了极大影响。而在实际工作中,侵犯中农利益的情况确实屡有发生,反富农运动的扩大化最终使土地革命的初衷发生了偏差。事实证明,简单将富农推到革命对立面并追求消灭富农的策略,只会阻碍革命形势的发展。共产国际想借此推动新的革命高潮到来,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二)共产国际态度转变原因为何

中共六大的相关决议本就是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完成的,六大后紧跟着召开的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指出,“在现阶段加剧反富农斗争是不对的,因为这样会抹杀农民和地主阶级之间的主要矛盾”[7],这一表述也与六大完全一致。但仅仅一年之后,共产国际对于富农的态度却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一转变的深层次原因与苏联国内局势密切相关。

1927年底至1928年春,苏联发生了严重的粮食收购危机,对于这场危机中富农所扮演的角色,斯大林与布哈林看法不一。布哈林认为在这次的粮食危机中的确有富农投机行为的推波助澜,但这并不是主要因素;而斯大林则认为富农已经成长起来,他们的投机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粮食收购工作,是造成粮食危机的重要因素,而解决粮食困难的方法就是集体农庄和国营工厂。在1929年上半年,針对布哈林的反右倾斗争告一段落,斯大林扫除了有关农业发展的不同意见,开始大规模推动农业集体化运动。在这一过程中,有关富农的政策急转直下。先前的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就针对富农一直实行相关的限制政策,而在苏共十五大之后,针对富农的打压愈发严厉,土地出租与雇佣劳动都被加以严格限制。斯大林更是直接批判布哈林“不了解富农是劳动人民的死敌,是我们整个制度的死敌”[8],这就直接将富农定性为敌对势力。共产国际也随之受到影响,开始转变对富农的态度,并将苏联的相关经验应用到中国土地革命运动之中,这种脱离中国国情的做法给中国革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三)“六月来信”与富农政策的“左”倾

在收到共产国际的这封“六月来信”之后,李立三主持的中央在1929年9月通过了《中央关于接受国际对于农民问题之指示的决议》,对共产国际指示的路线表示了赞同,并突出强调了富农的半封建剥削行为以及潜在的反革命可能,指出对农民的统一战线只包括贫农、雇农和中农,而富农则是打击的对象,“党的策略绝不应企图联合富农在反封建势力的战线之内,而应坚决的反对富农”[9]。“联合富农”被认为是机会主义路线,“中立富农”则会削弱土地革命的力量,因此,“打击富农”成为了唯一选择。

在此之后,富农问题上“左”倾势力逐渐抬头,很多地方开始兴起打击富农的运动,对富农予以罚款、没收粮食和施加重税等措施。1930年3月发布的《福建省委第二次代表会议政治决议案》就表示“在土地革命斗争中,不应幻想富农的联合战线,不应对富农妥协让步”[10]。1930年6月前委、闽西特委联席会议通过的《富农问题》决议将富农与地主一样看待,认为只有建立了反富农的斗争策略才能取得革命胜利,在组织问题上更是指出“无条件的开除富农及一切富农路线的人出党是争取群众保障农村斗争胜利的先决条件”。[11]

但同时也应注意到,这一时期党内反对共产国际观点的情况同样存在。1929年7月发布的《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政治决议案》强调“惟富农田地自食以外的多余部分,在贫农群众要求没收时应该没收”[12],这种方式并没有过度打击富农,是对中共六大富农观点的贯彻。1930年5月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暂行法》规定将富农出租的土地予以没收,这同样是基于实际情况制定的积极争取富农政策,沒有完全遵照“六月来信”的思想。该法令不仅在湘鄂西根据地得到实施,同样在赣东北,湘鄂赣等根据地的部分地区得到贯彻。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与“左”倾路线的斗争一直是党内政治路线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左”的思想一度甚嚣尘上,但仍有相当的力量坚持把富农与地主相区分,支持不宜过度打击的政策。这些力量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富农经济。

三、余论——阶级斗争一根红线,实事求是永不过时

(一)正确运用阶级分析方法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表示,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直接动力,社会内部的变革与阶级斗争的状况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我们使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和方法来处理革命中所遇到的问题。列宁也曾同样指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13]土地革命是一次严肃的阶级斗争运动,为了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必须要联合受剥削者,给与真正的剥削阶级以打击。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正确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执行适当的阶级斗争路线。

近代中国的社会境况是极其复杂的,在诸多矛盾的冲突中,各个阶层都有自身独特的利益和诉求。在这样的环境中开展革命就必须搞清楚谁是我们可以团结的朋友,谁又是我们需要反对的敌人。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各个阶层进行科学的分析,包括其阶级利益所在,阶级立场如何,阶级诉求是什么等等。如何在这个过程中准确地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一个重大考验。富农问题之所以一波三折,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富农这一阶层认识不清。富农是农民阶级的上层,他们兼具封建属性和资本主义属性,而新民主义革命在本质上依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这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了相当一部分的富农有可能保持中立,甚至参与到革命中来,他们应当是我们争取的对象。纵使有一些富农加入了反革命的阵营,这并不能成为将整个富农阶层视为敌对阶级的理由。更为妥善的做法是细致地加以甄别,避免扩大打击范围。通过分析富农阶层与其他中农及贫雇农阶层的关系可以发现,二者并非处于完全对立的境况。富农阶层的确具有一定的剥削属性,在面对土地改革时也有抵触情绪,这些都是客观事实,但自食其力的一面又使他们与劳动大众有共通之处,因此对待富农的策略应当是限制,而不是消灭,要在斗争中求团结,至少不能使之成为革命的阻力。通过对富农阶层的阶级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需要被消灭的是他们身上的封建剥削属性,而不是直接消灭其生存条件。从中共六大到六月来信,这种认识上的模糊反映到实际中,主要体现为党内对于富农始终没有形成一个详细的划分标准,过度的反富农运动在多地时有发生,最终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革命形势发展。

(二)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对富农阶层形成正确认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没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人们应当如何获得正确认知这个问题,毛泽东有过一段经典表述:“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14]脱离了社会实践,人的认识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旦反过来将这种认识用于指导实践,必然是贻害无穷。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近代中国进行土改运动是充满艰辛与挑战的工作。如何才能更好地满足农民的真实需求,团结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这一点马克思并没有给出现成的答案。中国共产党只能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应对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对于这种理论和现实结合的难题,列宁曾表示“你们面临着全世界共产党人所没有遇到过的一个任务,就是你们必须以共产主义的一般理论和实践为依据,适应欧洲各国所没有的特殊条件,善于把这种理论和实践运用于主要群众是农民、需要解决的斗争任务不是反对资本而是反对中世纪残余这样的条件。”[15]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前提是对实际情况的真切了解,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农村中开展严谨细致的调查研究。共产国际所指派的人物,通常熟读马列经典著作,但却对中国的具体国情及阶级特点不甚了解,套用苏联国内对待富农的政策来指导中国的土地革命运动无疑是严重脱离实际的做法,最终的结果也必然无助于革命形势的发展。党在早期开展土地革命运动时显然缺乏足够的经验,因此只能在摸索中蹒跚前进,加之党内教条主义氛围浓厚,对于共产国际的指示往往过度信任,没有保持足够的独立思考,致使对待富农的政策一度出现了过度“左”倾的趋势,这一问题在整个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都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对待富农的政策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的。事物本质的暴露往往需要一个过程,而人们对于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同样需要时间。土地革命运动初期,党在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很难直接提出一套成熟的土地分配政策,只有在实践中使各种矛盾充分暴露,同时精确理解各阶层的利益和诉求,分析不同选择的利弊与效果,才能不断完善土地政策,而完善后的政策也必须再次接受实践的检验。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革命形势会出现新的变化,而这就要求党的土地政策也必须与时俱进。中共六大后,部分地方干部结合六大精神和根据地实际情况提出了诸多具有创造性的土地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种实事求是的作风随后与“左”倾思潮展开了长期斗争。事实证明,脱离实际的理论无法带领中国革命走向胜利,只有与特定时代下的中国国情相结合,才能使马克思主义焕发生机与活力。

〔参 考 文 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15.

[2]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322.

[3][4]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19.

[5]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86.

[6]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86-287.

[7]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20:475

[8]斯大林.斯大林全集:第1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277

[9]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454.

[10]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362.

[11]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411.

[12]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97-298.

[13]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26

[14]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20

[15]列宁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28

〔责任编辑:秋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