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探究

2022-05-30 10:48甘志伟
关键词:建设策略数字经济

甘志伟

【摘  要】在我国数字经济提速发展的背景下,论文研究了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背景及发展现状,从基本概念、典型特性、发展类型等维度分析了中心的价值内涵,总结了中心建设的四大现实意义,并围绕政策衔接与政府引导、主体作用与本地特色、平台支撑与协同创新、试点示范与转型生态、规范发展与营造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中心建设的落地建议,希望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相关政策制定、创建认定、实施推进等活动提供基础参考。

【关键词】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策略

【中图分类号】F49;F27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2)05-0043-03

1 引言

长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习总书记高位部署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前瞻谋划数字经济发展蓝图,亲自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引导和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1]。2021年12月《“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正式发布,标志着在国家层面形成了目标明确、体系完整、路径清晰的数字经济发展“总纲”,同时,明确提出“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部署任务,将其确立为推动产业数字化的公共服务体系[2]。

当前,我们正处于不确定性急剧上升、科技与产业深刻变革的时代,以数据要素为核心驱动的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塑产业发展体系的重要驱动力。据中国信通院测算,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再创新高,已超45万亿元[3],发展潜力及市场空间巨大。在此背景下,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速发展,并从产业、园区、企业等多个维度全面发力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部分省市开始探索推进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本文以政策部署为指引,结合地方建设实践,探索构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价值内涵,探讨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现实意义及落地策略,希望为中心相关政策制定、创建认定、实施推进等活动提供基础参考。

2 研究背景及现状分析

近年来,数字化转型势头有增无减,无论是政府、园区还是企业,都将数字化作为推进自身业务流程改善、优化、再造的“新工具”,特别是疫情冲击进一步加速了这一进程。业界对数字化转型的研究由来已久,已形成相对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但在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研究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广西大数据研究院杨武松在地方实践、主要任务等分析基础上提出广西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建议[4],其他相关专项研究目前还相对较少。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20年初国家发改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发起的“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提出支持从公共型、开放型两个维度“开展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5]。在国家层面,“十四五”规划纲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国家级纲领性文件均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作了部署安排,进而明确了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基本导向;在省市层面,四川、重庆、辽宁、河南、江西等多地政府积极响应,出台建设方案或管理办法,分级分类组织认定等工作,逐步形成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新趋势、新模式和新实践。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6月,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数量已达86家,如图1所示。

从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建情况看,在国家政策部署指引下,重庆市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建数量位于第一梯队,已开展两个批次中心认定工作,其中认定区域型11家、企业型21家;河南省发改委围绕区域型、行业型、企业型3个类型,以省内企业为主体,组织评定了首批15个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并将陆续启动后续批次创建工作;四川省发改委等多部门出台专项政策措施,系统部署中心创建工作,首批认定区域型、行业型、企业型3个类型共12个,创建主体以省内企事业单位为主;吉林省、辽宁省分别创建了11家、16家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以综合型为主,建设类型未做明显细分。此外,江西省率先制定了首个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由省工信廳、发改委、科技厅共同负责中心建设指导与管理,明确了区域型、行业型两个类型并提出了基本条件,构建了工作程序、运行管理等工作机制,提供了更为规范的工作指南[6]。

3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价值内涵

3.1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内涵界定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是在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以促进产业数字化为目标,依托企业、高校院所、协会联盟等企事业单位为创建主体,通过整合平台技术、解决方案、应用场景等服务资源,面向区域、行业、企业等不同维度的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提供普惠、专业、共享、开放的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的综合支撑体系。

3.2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典型特性

总体来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呈现以下4个方面的典型特性:第一,资源聚合性。无论是依托企业,还是依托园区、科研院所、协会联盟等创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普遍要求创建主体在技术、产品、方案、人才等方面形成一定的资源积累,具备对外输出赋能的基本条件。同时,通过中心建设,持续聚合智库、服务商等相关数字化服务资源及平台技术、应用案例等服务资产,进而丰富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第二,服务普惠性。中心以提供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为主线,在资源聚合基础上通过中心化服务、平台化支撑等方式,面向有数字化转型需求的企业或组织提供方案设计、转型咨询、赋能指导、供需撮合、协同创新等一揽子普惠化、多样化服务,有效降低服务获取门槛,促进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三,网络可达性。数字化技术平台服务边界成本持续递减,基于网络传输可轻松触达数字化转型需求主体,有利于破除地域、企业边界的限制,让中小企业也能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更优的体验享受到原来大型企业才能获取的服务,释放数字化转型服务效能。第四,生态协同性。数字化转型不简单依靠单一主体、单个环节等“点状”数字化应用,而依赖于企业业务全链路数字化升级、产业链上下游数字化协同。通过中心建设,能够连接各类生态伙伴共建数字化转型服务资源池,通过生态化协同创新,有利于激发数字化转型活力,培育产业数字化发展动能。

3.3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建设类型

从发展类型上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基于发展目标、创建主体、服务对象、建设重点、成效评价等多个衡量维度,将其大致划分为3个类型,如表1所示。

第一,区域型。以助力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服务区域数字化转型供应需求为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区域战略布局建设区域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依托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产业联盟、高校院所等独立或联合创建,聚焦数字化转型共性课题研究、协同创新、场景培育、人才培养、生态构建等重点任务,有效聚合衔接各类要素资源,面向省/市/区的相关开发区、产业集群、产业园区等提供一揽子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推进构建政、产、学、研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第二,行业型。以推动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升级、服务重点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为发展目标,结合本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等主攻方向建设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以重点行业领军企业、有行业深入研究能力或产业强大带动能力的高校院所及行业协会等为创建主体,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关键问题专题研究、行业资源共享及产学研用对接,加快对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市场化、成果产业化,驱动重点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跨行业数字化融合发展。第三,企业型。以打造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为发展目标,鼓励和支持以具备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能力或产业带动作用强的大型企业为主体创建企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通过整合企业数字化能力及开放资源,丰富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服务细分领域的传统企业及中小企业转型需求,培育企业数字技术应用新示范。

4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现实意义

当前,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作为一种数字化转型的新型载体,面向“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间内将在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价值与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有以下几方面的现实意义。

4.1 推进地方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历经多年发展,数字经济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从政策部署走向落地行动,在地方掀起建设热潮。落实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动数字化转型的“集群”发展,进而以数据驱动生产力释放和生产关系改善,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

4.2 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服务阵地

通过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服务阵地,聚合数字化转型所需各类要素,并依托中心载体激发参与主体产生“化学反应”,持续优化数字化资源配置,升级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进而带动传统产业生产方式的数字化重塑。

4.3 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

企业数字化转型是推进产业数字化的应有之义,其重点是要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因认识不深“不愿转”、支撑不够“不会转”、资金不足“不敢转”等突出问题。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为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重要抓手,以公共服务等方式可帮助企业改善数字化认知思维,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

4.4 加快“上云用数赋智”的关键支撑

当前,“上云用数赋智”正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的一致行动,绝大多数省份均将其写入地方“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推进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丰富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培育数字化转型生态,是加快落实“上云用数赋智”行动的关键支撑。

5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落地建议

5.1 做好政策衔接,加强政府引导

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关于支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政策部署,地方政府需做好上位政策衔接,并结合本地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实际制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建方案、管理办法等引导政策,同时,发挥政府财政引导作用,探索政府、企业联合投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心建设,建立健全长效运营机制。

5.2 发挥主体作用,突出本地特色

结合区域型、行业型、企业型等不同建设分类,一方面发挥大型企业、园区、产业联盟、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在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创建主体作用;另一方面强化发改、工信、科技等各级委办局在中心认定及运行过程中的管理主体责任。准确把握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资源聚合、服务普惠、网络可达、生态协同等发展特性,依托本地特色优势开展差异化定位,有序推进中心建设及运营工作。

5.3 强化平台支撑,推动协同创新

以平台化为抓手构建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整合技术、产品、方案、人才等数字化转型服务资源,提供方案设计、转型咨询、赋能指导、供需撮合、协同创新等一揽子普惠化、多样化服务。大型企业可基于平台开放核心能力、共享商业机会,通过匹配政策引导其加速开放商业机会和业务能力;中小企业可基于平台获取自身难以构建的能力,也可定制开发数字化的深度转型服务,赋能更多中小微乃至大型企业,形成数字化转型产业协同的快速运转飞轮。

5.4 培育试点示范,健全转型生态

围绕区域、行业、企业等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依托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组织培育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孵化一批转型示范效果好、具有代表性的数字化转型标杆案例,并组织推广复制,逐步形成规模效应。创新中心运行模式,搭建共建共享的数字化转型生態,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为区域、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效支撑。

5.5 注重规范发展,营造发展环境

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在建设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创建、认定、运行、退出等环节的动态规范化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评价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可发布年度评价报告或排名,保障中心健康发展。对于评价高、成效好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可总结经验成果,构建可复制模式,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良好环境。

6 结语

在我国数字经济提速发展的背景下,本文较为全面地研究了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研究背景及发展现状,在厘清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从资源聚合性、服务普惠性、网络可达性、生态协同性等维度分析了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典型特性,总结了中心建设的3种类型,提出了中心建设的四大现实意义,从政策衔接与政府引导、主体作用与本地特色、平台支撑与协同创新、试点示范与转型生态、规范发展与营造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落地建议。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J].求是,2022(02).

【2】国发〔2021〕2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Z].

【3】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EB/OL].https://www.163.com/dy/article/HBTBCRNC051187VR.html,2022-07.

【4】杨武松.广西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的思考建议[EB/OL].http://gxxxzx.gxzf.gov.cn/jczxfw/dsjfzyj/t9657058.shtml,2021-07-15.

【5】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EB/OL].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4/t20200410_1225542.

html?code=&state=123,2020-04-07.

【6】江西省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EB/OL].http://www.jxciit.gov.cn/Item/78253.aspx,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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