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臣服” 思想研究

2022-05-30 15:27李奕燑
今古文创 2022年45期
关键词:秩序规范思想

【摘要】 “礼”是封建社会儒家治理社会的重要方法。儒家讲求“克己复礼”,“礼”指周礼,用以阶级划分和维持尊卑秩序,通过此种让臣民臣服于更高阶级。具体的礼仪内容记载于《仪礼》,《礼记》补充说明《仪礼》,其中《礼记·曲礼》一篇主要补充礼仪细节。儒家的礼仪教化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向下渗透,虽阶级性明显,但覆盖范围却不断扩大,“君子”的含义也在发生变化。同时,儒家思想讲求自觉,在外在约束下更重视内在思想的培养。此种思想不局限于客观所定制度,强调对仁德理念的接受,明确尊卑有别,从而形成稳固的社会秩序。

【关键词】礼;臣服;秩序;思想;规范

【中图分类号】K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2)45-0048-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2.45.015

一、“臣服”思想的概念及与《礼记·曲礼》的关系

“臣服”一词,义为屈服称臣,接受统治。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形成后,中央政权不断追求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加强,因此君主们一直都十分重视对臣民的“臣服”思想的培养。在先秦时期,地方政权的权力并非完全来自中心王朝的赐予。由于与中心王朝的关系不够紧密且隶属关系不够显著,地方政权拥有者对于中央王朝多为“宾服”而非“臣服”。王国维对先秦时代曾有此评论:“盖诸侯之于天子,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可见周王朝早期对诸侯等约束力并不强,而所谓“臣服”思想是随着周王朝制度的发展出现和形成的。周王朝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明显超越前代之处。《书·康王之诰》有言:“今予一二伯父,尚胥暨顾,绥尔先公臣服于先王。”便是要求诸侯臣服于天子,且强调这种臣服具有传承的含义。虽然并不像后来那样,明确地指出君臣关系,但是周王朝的“臣服”思想可在政治上表现为分封制,礼仪文化上更可从《礼记》中探寻。孔颖达《礼记正义·序》有言:“夏商革命,损益可知;文武重光,典章斯备。洎乎姬旦,负扆临朝,述《曲礼》以节威仪,制《周礼》而经邦国。礼者,体也,履也,郁郁乎文哉!”可以明确看出《曲礼》和《周礼》皆是周王朝用于彰显威仪,维邦经国的重要典籍。《礼记·曲礼》综述多种礼制,补充《仪礼》内容,所记载内容为具体礼节。孔颖达言:“故《艺文志》云‘帝王为政,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故曰,经礼三百,威仪三千。是二礼互而相通,皆有曲称也。”《礼记·曲礼》保留了大量的礼的具体细节,而且在等级上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周王朝通过制定各种规定森严的礼仪,令臣民们遵守让这种尊卑有序,不可僭越的思想深入人心。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可见,“臣服”思想作为周王朝用以约束臣民维邦经国的核心思想,且绵延至后世。其内涵和作用不仅仅是简单的权力压制,更是一种理念的植入,具体更多可在《礼记·曲礼》中的诸多条目中得以探寻。

二、《礼记·曲礼》的条目分析

儒家思想坚持维护“礼制”,提倡“德治”。制定并遵守礼制,是维持古代礼法社会良好社会秩序的方法之一,所谓礼制,需得别尊卑,定秩序,让臣民怀有“臣服”之心,遵守统治者所定的社会秩序。儒家思想是集合三代思想,倡导德治、礼治及人治,总括成为尊尊亲亲的完整思想体系,对儒家来说,“礼”是为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礼记·曲礼》一篇,补充说明诸多礼节,内涵更耐仔细品寻。

(一)“礼”的外化表现

“礼”,外言而重约束。首先,最重要的约束便是压抑人的欲望。无论是孟子的向善论抑或是荀子的性恶论,都看得出人性虽有善面却也需引导和约束,所谓的“孺子可教”的重点在于“教”。人性中有趋利避害、喜新厌旧且好利忘义的特性;若任其发展总是会因欲望不满而徇私枉法,破坏社会秩序,因言“熬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周礼等级森严,饮食、丧祭乃至乐舞皆有严格的制度,限制人欲,更以此示君臣之分。但是,即便是身为高贵之身,亦不得无休止地贪婪,也有相应的礼制进行约束。例如:“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足见礼制虽限制人欲,却也有十分明确的人道主义,这也是儒家思想中“仁”的表现,在阶级性的体现中又饱含着对生命的珍爱之情和对百姓的怜惜之情,体现儒家思想中“仁者爱人”的思想观念,不仅仅限制人的欲望,更有限制权力的内涵。

民安才得国泰,只有维持每一个小家的秩序,国家的秩序才能得以维持。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礼”曾言:“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礼之最重要的是明辨地位匡扶名分;需得明确君臣有别地位有差,才能维持法纪有序。因此便需明确尊卑长幼,君臣父子之礼,以教人不得僭越自身阶级。父子之礼,是君臣之礼得以维持的基础。“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争。”此条目的内容明确了为人子,需四季每日尊敬服侍父母,同时不要与同辈人争夺攀比。这种理念亦存在于其他长幼关系之中。如“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长幼秩序有理可循,并遵循“尊长”的内在逻辑。即便是有国君赏赐,也应该顾念父子之礼,如是说:“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兄弟亲戚称其慈也,僚友称其弟也,执友称其仁也,交游称其信也。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此孝子之行也。”相较于父子之礼的齿序性,君臣之礼更重于等级性,正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被礼约束的资格,一般庶人有事,便只按照士的礼来进行,但是有一定削减。周礼的等级森严,细节可窥,如削瓜之礼“为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絺。为国君者华之,巾以綌。为大夫累之,士疐之,庶人龁之。”从小小削瓜礼中,便可看出等级之间的差别,足见明显的阶级性。不仅仅如此,父子之礼和君臣之礼两者作为国家秩序的两条重要纲纪,于家尊父,于国尊君的内在逻辑,具有一定的协调性及统一性。如“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和“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隨之。”这两条内容,将父子君臣一起谈及,并且围绕侍药和进谏两件事,虽一个是私事,一个是公事,但是其所尊之礼具有一致性,可见父子君臣之礼是具有协调性的。二者配合执行于天下,才能真正维持天下秩序。

(二)“礼”的内在深意

“礼”,内言而重敬畏。若要臣民真心尊礼,必得让其由心产生一种敬畏。儒家提倡“德治”之法,若要人有良好的德行必得以礼约束教养。孔子将品行高尚的贤者喻为君子,而君子之道正如《礼记·缁衣》所说:“君子道人以言,而禁以行。故言则虑其所终,行则稽其所敝;则民慎于言而谨于行。”孔子将君子之道作为人品德行的最高标准,强调君子之行应为自觉。

而若想要维持自上而下的良好秩序,统治者更要以身作则,遵守礼制。因此多种围绕君子而成的约束之法,让君子成为一种模范,更加可以帮助“德治”的推行,也可增其效用。

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德治”意味着以德服人,作万民之表率。“礼”虽多存在于贵族阶级,但并不是一味给予位高权重之人特权,更是让贵族们明是非、知礼节、做表率。正如“大夫士见于国君,君若劳之,则还辟,再拜稽首;君若迎拜,则还辟,不敢答拜。大夫、士相见,虽贵贱不敌,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主人,则先拜主人。凡非吊喪、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大夫见于国君,国君拜其辱。士见于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国始相见,主人拜其辱。君于士,不答拜也;非其臣,则答拜之。大夫于其臣,虽贱,必答拜之。男女相答拜也。”一句,贵族阶级中,虽有等级之分,然而“礼”亦要求地位尊贵之人谦逊对待比自己地位低的人,需得对其有回拜之礼,正所谓:“礼者不可不学也。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富贵而知礼,则不骄不淫,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

礼制一方面限制臣民行为,一方面端正臣民思想,二者相互配合且缺一不可,正可达成儒家所倡导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和谐社会。

三、儒家之礼与“臣服”思想

儒家思想一向重视“礼”的观念,其核心二元“仁”与“礼”需相互配合缺一不可。“仁”既服务于“礼”,同时也是“礼”的基础。“仁”与“礼”的结合,就社会方面而言,为保证社会正常秩序奠定了基础,是要为社会生活确立一种规范,以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就个人方面而言,是要为个人确立一种安身立命的观念,以获得身心性命的寄托。儒家“礼”的思想讲求“君臣父子”这样的尊卑亲疏关系,无论是具体礼节还是天命观等方面都有此内涵。《礼记·曲礼》诸多条目内容明确通过区分身份等级,限制臣民行为,压抑人性欲望,其中都蕴含有“臣服”思想。

(一)“臣服”对象的阶级变化

礼制基于的群体是贵族群体,诸多条目中表明国君、大夫、士的做法,而对于庶人,大多数时候并不提及。这种等级上的划分和内容的忽略便是一种秩序性,其中也蕴含着“臣服”的思想。儒家认为“礼”面对的是具有良好道德情操的贵族,而礼不过是在预设之上的约束,让其明确自己的身份和尊卑有别的社会环境,不能够僭越,需得臣服于高于自己的统治阶级;同时不能够做出不符合自己身份地位的事。《礼记·曲礼下》中多描述了例如称谓、丧服、祭祀等重要的礼制要求,将别尊卑完全体现,在教育、生活诸多方面都体现着一种阶级上的臣服,如此形成的社会环境也拥有一定的教育和约束意义,这种细微的教化,会将邪恶和逾越慢慢禁锢。《礼记》认为,礼是“人道”之根本,刑罚不足使人保持耻感,所以,必以礼乐为先。礼乐刑政的统一,才是“王道”政治,也正是因此,儒家所倡导的礼制约束力更强。

(二)“臣服”思想的重要体现

“臣服”思想体现在儒家之礼的人欲控制上。儒家思想对于人的欲望的控制既有其保守的一面,也有其进步的一面。儒家讲究“礼”最初是为了克己复礼,让乱世回归周王朝井然有序的统治,也正因为如此,它是不合时宜的。但是儒家的“礼”中由蕴含了很多“仁”的内容。可以说,在当时战乱频仍、礼崩乐坏的年代,没有规矩成了最大的规矩,每个人都希望可以通过武力或者其他强制力拥有更多权力或财富,而儒家在陈述臣民义务的同时,强调了天子国君等统治阶级应尽的责任义务以及对臣民百姓的体谅关怀之情。这种蕴含在统治之中的关怀是儒家思想最为进步之处,也是人道主义体现得淋漓尽致之处。正如傅斯年先生所言:“春秋时人道主义固已发达。”不仅仅是先秦时期,“控制人欲”更是儒家之礼漫长发展中不能忽略的重要部分,例如后来的“存天理,灭人欲”,便是讲求人要让自己的欲望有度,不可太多太过,而此观点在《礼记·乐记》中就有提及:“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儒家之礼下限制臣民欲望,上约束天子行径,同时以恩赏为主,带有一定法律作用。和谐社会的根本是人,因此对于人的欲望进行干预,让他们都能够恪尽职守,不多贪多占,逾越自身,才能使社会井然有序,是治理社会的基础。

(三)“臣服”思想的培养与“尊礼”思想

最后,统治的基础是人,除了对其欲望的约束外,更重要的是其“尊礼”思想的养成,而这种思想的核心就是由内而外的臣服,此种“臣服”并不是简单地畏惧权势和地位,而是对正确的礼仪,高尚的德行,出于本心的仁德的一种敬畏和向往;换言之就是追求成为德行高尚的君子。“君子”是孔子的理想化的人格。君子以行仁、行义为己任。君子虽也尚勇,但勇的前提必须是仁义,是事业的正当性。君子处事要恰到好处,要尽“中庸之责”,同时需要从容淡定,不急功近利。臣民对“君子之道”的追求更是儒家“礼治”得以实施的重要基础。可以说,“君子之道”是儒家“仁”与“礼”结合的最重要标志。儒家思想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人必须要存有羞耻心,敬畏心和恻隐心,更重要的是需要对良好德行及高尚情操有所追求,才能够提高人格素养,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儒家的礼制是植根于精神层面的,虽然追求的是“复礼”,但更重要的是在“兴仁”。可以说,“仁”是“礼”的基础。“君子之道”强调人的行为应当是发自于内心的自觉的行为。这种理论对于人格的培育具有重要的意义。若是贵族,便可不卑不亢,若是平民,会安心俯首称臣。

四、结语

“臣服”思想自周代就已经出现并逐渐形成,政治和文化上都有表现。儒家之礼在于规范,在于约束臣民行为及超越自身阶级的欲望。儒家思想教臣民不得逾越自身的阶级,不能够奢求超过自己阶级的权力及用品等,明确“君臣父子”这样的长幼尊卑的秩序;同时对于欲望而言,希望臣民“克己复礼”。儒家思想的进步之处在于,不仅明确了臣民需遵守的礼制,天子和国君同样需要这些约束,并且在其中蕴含有“仁”的思想和“关怀之情”;同样,对于欲望而言,虽天子国君具有更多特权,却不能够凌驾鱼肉臣民,具有最早的人道主义思想。如此种种,便使统治者的做法对于臣民而言起到了一种模范的作用。儒家强调对臣民的约束,大部分不依赖于严刑律法和权力压制,而通过礼制来维护社会秩序,渴望形成尊卑有序井井有条的社会。“臣服”思想是其重要内核。儒家提倡行为规范与内在精神的有机统一,强调内在自觉,而不是出于外在的强迫,只有内心有与之呼应的精神内核,才能合为一整体,成为臣服于社会和规范的主体。这种“内在的自觉”就是“尊礼”思想的养成,其重点在于“兴仁”,而核心就是由内而外的“臣服”。虽然最初“礼”的教化,阶级性非常明显,但是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向下渗透,因此,“君子”的第一要素从一开始的“地位”慢慢变成“德行”,如此这般内外兼修,逐步养成真正的“君子之道”。

“臣服”思想是一种封建统治者想要植根于被统治者的思想,但是在儒家“礼”文化和“仁”文化的影响之下,这种“臣服”并不仅仅意味着臣服于严刑律法和权力,而是一种基于自身的地位阶级的正确认识之后,对正确的礼仪、高尚的德行出于本心的一种敬畏和向往。

参考文献:

[1]冀昀.尚书[M].北京:线装书局,2007.

[2]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陈?注.礼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作者简介:

李奕燑,女,辽宁沈阳人,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历史文献和巴蜀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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