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传播中的伦理问题分析

2022-05-30 21:49岑智斌
记者观察·下旬刊 2022年4期
关键词:新闻传播人工智能

岑智斌

关键词:人工智能;新闻传播;伦理問题

在新闻传播领域中,开始出现基于人工智能的新闻生产模式,对整个生产流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工智能式的新闻编辑打破了原有的新闻生产与新闻编辑职位匹配,毫不夸张地说,人工智能未来可能会取代职业编辑,有些甚至涉及到了新闻传播中的伦理问题。

随着3G/4G/5G互联网的发展,人们通过手机移动终端就可以获得信息。新的网络时代下,人们上网更加个性化(用户也是信息的发布者)、真实化(实名制)及关联化(用户自身可以辐射出一个交际网络)。人工智能针对人们的阅读兴趣,结合算法推荐,生产具体内容,人工智能编辑的新闻稿早已进入现代人的日常生活中。

新闻传播中对于人工智能的应用为新闻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人工智能与新闻媒介的融合发展使得人工智能技术也进行了跨媒体融合发展。人工智能不断发展,使得其在新闻编辑、新闻数据传输等方面更加方便快捷,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在新闻写稿中的应用,使得人们开始重新思考记者这个角色,重新审视人工智能环境下记者存在的意义。当通过算法等现代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对读者的阅读习惯等进行追踪时,人们开始担心起自己的个人隐私,人工智能千篇一律的写作方式,也让人们对新闻报道感到麻木。在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传播中涉及到某些暴力、血腥甚至是对某些公民隐私及名誉的侵犯.带来一系列社会伦理问题。本文综合前人的研究,探讨人工智能下新闻传播中的伦理问题,为人工智能未来更好地在新闻传播领域中的应用提出建议,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人工智能下的新闻传播现状分析

传播者

作为传播信息的第一个环节,人工智能的出现带来的是传播的大数据化,实现了传播者的大众化,改变了传统传播者的一些形式。传播者从专业机构的记者编辑变成了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的出现打破了这种传统媒体传播者的形式,传播者从受到约束变为主动生产。传统渠道下新闻传播者不可能完全自主,而人工智能则能通过算法计算来进行新闻编辑写作,传播者实现了从显性到隐性的变化。人工智能不仅仅是简单的新闻从业者,还是新闻内容的编辑者及生产者。而且人工智能能够接受受众的阅读习惯与兴趣偏好,能够对数据进行分析,从而生产针对性的新闻内容。

受众

传统传播中,传播者和受众的角色是严格区分的,媒体是受到监管的,而在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传播者的角色是模糊的,只是一堆算法进行新闻内容生产,而受众则是在大数据算法下的个体。人工智能结合相关算法推荐,能够针对受众生产具体的内容。

传播控制

传统媒体传播控制主要是来自外部制度对传媒机构及传媒内部制度对传播信息的控制,而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传播得到了移动终端、3G/4G/5G网络通信技术、web2.0平台的支持。在传播控制上表现出的特点是:传播者的权力扩大及限制的减少;传播者责任的模糊化,人工智能机器人传播者传播行为主体的不确定性;新闻监管的失效,传统的国家控制效果不大,特别是对意识形态及价值标准的判断存在不确定性。

不同于传统的传播,人工智能的传播特点如下:

第一,传播内容的及时性及针对性。能够及时对发生在周边的新闻进行新闻传播,并结合大数据分析来分配给有很大概率感兴趣的受众。

第二,传播内容上存在一定随意性及传播内容上缺乏报道的深度。人工智能报道新闻会存在新闻报道随意性、不够严谨、缺乏深度分析的情况。

第三,信息获取的主动性。不同于传统媒体下的“卖方市场”,人工智能环境下的新闻传播是“买方市场”,能迎合大众进行新闻生产。

第四,能够结合文本、音频及图像等进行沉浸式新闻生产。结合现代人的阅读习惯等,进行相应文本或者视频音频等形式进行新闻生产。

人工智能对新闻传播的影响

整体来说,目前人工智能处于弱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阶段,人工智能没有自己的意识和逻辑思维,并且受制于功能缺陷,总体而言,没有什么威胁,属于人们能够控制的范围内。当然,人工智能技术在不断发展,随着科技的发展,强人工智能技术在不断发展,人工智能技术能够自动分析并进行深度学习,特别是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结合下,给人机关系、新闻传播及隐私保护等带来新的风险。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自动写作、新闻算法推荐等方面应用日益频繁。以下笔者详细分析人工智能技术对新闻报道的影响:

第一,新闻的自动化生产。人工智能首先带来的是新闻的自动化生产,解放了人类的劳动,提升了新闻生产速度,具体表现为改变了新闻信息收集方式,更新了网络资源,信息编辑的时效性不断提升,相对于人的分析而言,人工智能更加客观。人工智能生产的新闻能够有效地对新闻信息进行抓取加工,在很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目前人工智能在新闻采编中的应用看,存在的问题是人工智能的发展使得新闻采编的工作变得更加模板化,当然人工智能不断升级发展,自身学习能力也在不断加强。人工智能在移动互联网的加持下,新闻采编变得“短平快”,这种新闻采编的方式迎合了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而人工智能能够结合人们的关注热点,将相关的文字、数据及视频图片等进行迅速编辑,从而快而准地进行新闻生产。人工智能技术可以不知疲倦地工作,使得实时更新新闻播报将成为可能。人工智能提升了新闻生产的速度及质量,人工智能新闻报道可有效避免数据上出现偏差及其模式化发展,另外就是在思辨和情感方面,相比人工方式逊色不少。

第二,新闻的个性化推送。人工智能和人工方式所不同的是,人工智能可以结合互联网的大数据来对每个阅读者自身进行数据分析,根据他们的阅读习惯等进行相关新闻的推送。个性化的新闻推荐系统可以通过内在逻辑等对用户和数据之间的关系进行运算,人工智能根据用户行为数据为用户进行类似相关新闻的推送,实现阅读者与新闻信息之间的交互发展,让人们从海量的新闻中检索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人工智能环境下,个|生化的新闻推荐系统得以不断发展,人工智能根据人们直接或者间接的阅读习惯等,结合用户的年龄、性别等个人信息,从而为用户进行新闻数据的匹配,而大数据技术的进步使得人工智能下的新闻推荐系统不断人性化。这种个性化的新闻节省了读者对新闻的筛选,当然这种算法新闻是对传统新闻报道模式的颠覆,个性化算法也导致人们对新闻信息的限制,人们陷入了一种信息茧房中,思维固化,对于外界信息缺乏沟通联系,视野开始变得狭隘,最后导致个人主义倾向十分明显。

第三,新闻报道的全景化。人工智能结合VR和AR技术,在新闻生产过程中对现实模拟不断接近,各种全景化的新闻报道不断出现,全景化新闻报道对现实环境的逼真效果模拟等,给新闻生产带来更大的冲击,能够让阅读者不仅仅从文字上感知新闻,而且可以从视觉效果中感知新闻,让用户沉浸在这种虚拟的世界中。人工智能结合这些技术能够唤醒人们的感官功能,将数字化的世界展现在大家面前,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这种以用户为中心,将用户置于一种虚拟的但是逼真的新闻现场,能够拉近受众与现场的距离,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传播伦理问题分析

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传播中产生的主要伦理问题有以下六点:

第一,新闻传播中真实性弱化。在传统的新闻传播方式中,新闻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是很多新闻从业人员等在发新闻稿件之前需要认真核对审核的,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的真实性则受到了挑战,可能会对新闻存在过度加工的情况,另外缺乏有深度的报道,难以挖掘出新闻背后的真相。

第二,人工智能环境下传播内容上的伦理问题,表现为缺乏公平正义性等。传统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报道中会结合新闻当事人的情况进行报道,从法理和道义角度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人工智能遵循一定的程序算法,在根据近期的热点等进行算法计算选取新闻报道的风格或语言时会落入低俗化,缺乏公平正义的报道内容。

第三,信息获取的主动性造成虚假信息不断出现。人工智能可以结合算法分析来进行新闻生产。人工智能容易将用户禁锢在人工智能构建的“信息茧房”中,导致对信息认知的片面化。

第四,网络传播中的极端行为。人工智能可以结合算法将受众的评论等聚合到一起,在面对一些公共话題时,人工智能不符合事实的报道特别容易让受众走向极端,导致一些非理性的网络语言行为的产生。

第五,过度传播。为引起受众的注意而揭露过多的其他的新闻信息,其中表现最多的是在一些严肃的社会性问题中,对社会事件中个人信息的不尊重、隐私的不尊重、过度炒作热点等。

第六,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新闻报道没有温度。新闻报道不只是一种消遣娱乐,它可以引导舆论,并对环境变化进行检测,为受众提供公共服务。而在人工智能背景下,新闻报道的工具性较为突出,人工智能仅仅做的是一些机械的新闻采编工作,缺乏独立的思考,带来了新闻报道的同质化与单调化。可以说人工智能可以不知疲倦地进行新闻采编,提升了新闻编写的效率,但是人工智能在新闻报道上缺乏自己的思考,缺乏对相关新闻事件的评论及深入的分析,使得新闻报道缺乏“温度”。这就造成了人工智能对与新闻采编只是一种符号化的排列组合,给人是一种冰冷冷的感觉,缺乏人工新闻报道下记者的个人情感和温暖。

人工智能环境下的伦理不规范还会造成社会恐慌,容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对人工智能自身的健康发展也是不利的。

人工智能下新闻传播伦理构建的具体对策

人工智能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人工智能可以根据大家的新闻喜好来进行内容生产,但如上所述,人工智能也带来了很多伦理问题。如何解决,需要大家共同来营造一个好的伦理环境,其中具体的对策如下:

基本原则

人工智能环境下相关的新闻媒介生产需要有一个伦理规范的原则,具体来包括:

第一,自由与监督并举原则。人工智能缺乏监管,导致了一些伦理失范问题。

第二,权利与义务的原则。人工智能享有信息传播方面的权利的同时也需要遵守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及道德义务等。

第三,自律与他律的原则。自我监督同时也接受他人的监督。

具体策略

从具体策略上来说,就需要政府、行业及公众三个层面共同协调,构建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传播伦理规范。

第一,政府层面。政府层面上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性,建立制度化的网络治理模式,规避因为话语权争夺缺失导致的另类公众表达,这就需要政府做好话语权的让渡。在未来网络法律法规的建设中,完善这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二,行业层面。行业层面上主要是从技术和制度规范上来说,通过防火墙技术等加强对人工智能新闻内容的监控。实行网络的实名认证等,建立行业规范,提高自我净化的能力。

第三,公众层面。积极引导,加强对人工智能环境下用户的媒介素养、社会公德的建设,规范人们的网络传播行为。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产生了新的新闻生产形式,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伦理问题。文章通过对人工智能环境下新闻传播伦理问题的研究,分析了目前人工智能在新闻传播领域中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六个主要的伦理问题,并提出了构建新闻传播伦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策略,希望能给相关工作者带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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