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深化改革的探讨

2022-05-30 14:44黎艳媚
医学食疗与健康 2022年11期
关键词:探讨人力资源

黎艳媚

【關键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探讨;人力资源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249(2022)11-0135-04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激励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发展,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决定了科研、技术、资金、晋升等资源的配置方向,涉及从业人员切身利益。对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合理规范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近年来,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相继出台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切实加强职称制度深化改革。但是目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制度还难以全面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技术水平,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体系现状

目前,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职称已全面取消职称评审或认定,改为以考代评的形式,而高级职称则实行考评结合,对卫生专业人员学术水平、专业技术等多方面的一种综合定性评价。然而随着医疗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要求也不断增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体系急需逐步完善以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目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体系现状如下。

1.1评价标准相对滞后

现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是以1998年《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为依据,并于2005年进行了改革和完善,近年来,职称评审的要求也根据实际情况做了评审内容的调整。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评价标准虽然包括了对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水平等多方面的要求,但是专业技术水平等部分评价标准不够具体,叙述性文字条件较多,概念比较模糊,可量化指标少,主观性强等不足,评审专家很难根据评审的要求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能力、临床水平等方面进行客观、全面的评定。另外,由于科研能力水平的评价标准可量化,指导性较强,因此在职称评价过程中,很多专家就着重于科研能力的评价而忽略了对技术水平的评价,主要仍以学历、资历、论文、课题等外显因素为评价指标,较少对人才的临床业务水平、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1.2评价标准受非临床指标影响较多

人才质量决定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全面的评价标准,有利于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人才质量。然而,目前很多医院面临着卫生人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职业满意度低、人才流动率高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目前评价标准受其他非临床水平指标影响较多,如岗位职数、继续教育情况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除了要面对救死扶伤的临床压力外,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以为患者提供更全面有效的治疗。但是在职业晋升时还受岗位数量等非自身因素影响,导致未能晋升,无法提高自身待遇。

1.3评审标准不全面

目前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职称针对医、护、技、药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但是对管理、临床研究人员缺乏评价标准,虽然目前有很多省份都相继出台相关的评价标准,如2019年广东省针对卫生管理、卫生信息、医学临床研究出台了相关的高级职称评价标准,但是由于管理人员部分仍处于初级、甚至没有职称的情况,晋升仍然存在困难。

1.4评价队伍职业化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大部分评审专家都是从事多年临床工作经验的主任医师,较少接受人才评价专业知识的培训,对人才评价实施标准缺少深入研究,难以完全适应卫生人才评价发展的需求。

基于上述原因,职称制度改革必须要合理规划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水平的量化标准,结合资历、医德医风、继续教育等指标,制定一个科学、全面、客观的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向的探讨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应建立在专业特质与工作要求相匹配的基础上,确立的专业评价指标与专业职位需求特质要保持一致性,根据不同岗位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的共性和差异性,制定不同专业的评价标准,通过对目前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相关研究,提出以下制度改革的方向进一步探讨。

2.1合理调整岗位职数

目前的医疗机构高级岗位职数普遍存在“僧多粥少”的情况,医疗机构中级人员有晋升高级职称需求,但是机构无高级岗位职数或者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但是没有高级岗位聘用,非在编人员有高级岗位职数,但是没有高级职称人员等。由于岗位职数的限制,导致医疗机构人才队伍现状逐渐变成初级职称人员比例高,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低。有很多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虽然已经符合晋升的条件,但是由于职数原因无法申报职称。为了医疗健康事业发展的需求,提升医务人员素质能力,促进职称评审制度有效落实,岗位职数不应该成为阻碍医务人员职称晋升的影响因素,而应该作为提高待遇、影响力等促进医务人员提高自我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因此,合理调整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岗位职数设置不能一成不变,应根据医疗机构发展需求进行灵活调整,公立医疗单位尤其是基层卫生机构岗位职数不设在编或非在编限制,只要有岗位职数就可以使用。同时可根据单位管理情况,将岗位设置权限下放给单位,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单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合理调整岗位设置,促进评审条件与人才培养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职称在人才培养中的导向作用。

2.2下放自主评审权,发挥高水平区域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是为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置人才队伍的有效途径,在职称评审中可以合理利用综合能力水平高的地市或单位的优势,在省级行政部门的统一政策领导下,积极发挥自主评审的权利,根据自身的需求落实评审政策。目前广东省已向部分地市、高等院校附属医院、高水平医院下放评审权,既保证评审的质量,又体现职称制度评审的价值。

2.3完善以考代評,考评结合评价方式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需求,制定更加合理的考试条件标准,考试是检测知识积累和临床技能掌握的评价方式,能比较客观的反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临床技能。初中级职称继续实行以考代评,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模式,高级职称既以考试成绩作为检验申报人员的依据,同时建立完善“同行评议、综合评价”的业内评价模式,促进职称评审制度更客观、全面的发展。

2.4建立临床技术水平可量化指标,健全业绩评价标准

近几年,评审要求更注重临床专业技术水平量化指标以及体现临床水平

的业绩成果,广东省评审条件新增提交临床专业病案材料、专题报告、护理工作相关材料等要求,在一定程度体现了评价标准注重临床专业技术水平,但是材料的评价还是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临床技术水平的体现还应加强其可量化的指标,需要完善临床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制定各专业具体工作量表、专业内容、临床工作实绩(包括治愈病情复杂患者人数、完成技术水平要求高的手术数量、临床技能比赛获奖情况等)等。

2.5科学合理运用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标准

目前,基于论文、科研可量化评价标准的影响,对卫生专业人员过分强调了论文、科研的重要性,忽略了临床技术水平的评价。因此,职称制度改革既需要强化临床技术水平的量化标准,也应该合理运用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指标。当前职称评价体系中虽然出现唯论文、唯科研的现象,但是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在提升临床技术水平的同时,也应该积极探索有利于医学发展的科学研究,不能否定科研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中的作用,因此,在进行职称改革的过程中应避免出现“论文至上”,但也不可“去科研化”。

2.6弱化与临床水平关系不大的评价指标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核心任务是治病救人,职称制度是为了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自身综合水平,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近年来外语、计算机等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继续医学教育学习也仅需要提供一年的合格证明,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在临床工作中。

2.7完善基层评价标准,优惠基层医务人员

201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基层医务人员的倾斜政策,不断改革评审机制,创新评审方式,鼓励优秀人才服务基层。在职称评审上倾斜基层医务人员,有利于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1)基层单位应提高高级岗位职数比例,基层医务人员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晋升相衔接。(2)降低评审要求,基层医务人员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要求,考试成绩降分,对艰苦边远地区做出贡献的人员实行免考政策。(3)缩短晋升年限,对于优秀人才到基层可以适当缩短其评审的年限要求。对于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认定。2020年广东省出台了《基层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直接认定工作流程(2020年版)》,该文件指出取得中级职称后在部分偏远地区连续工作满10年的部分专业直接给予职称认定。该政策对鼓励医务人员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安心长期工作有重要意义。同时,根据基层评审条件取得的基层高级职称只允许在基层流动,避免人才的流失,也保证了评审政策的公平与严谨。

2.8明确破格条件,确保评审质量

制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破格申报的条件要求,鼓励医务人员更加注重医德医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受到重大表彰奖励,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具有突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在援外、援藏、援疆、援助贫苦地区等对口帮扶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均可申请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破格条件围绕卫生健康工作重心和专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需要的基础上实施,保证评审质量。

2.9拓展管理、临床研究人才职称发展方向

加强卫生行业管理队伍建设是推进卫生事业健康的关键。由于国家尚未完善卫生管理专业职称发展方向,卫生管理人员待遇得不到提升,已经成为阻碍管理人员职业化发展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北京、上海、广东等逐步推出并细化和明确卫生管理职称评审制度,为从事医院管理的优秀人才提供了职业晋升的方向。但是由于目前处于各级省份探索的阶段,评审要求、评审条件各有异同,尚未作为全国统一的职称评审管理。接下来,为从根本上解决以上人员的晋升发展,人才评价标准应做好初中级到高级的有效对接,促进推进以上专业初中级职称的建设,各省应根据其他省份的实践经验和自身需求,总结制定较为完善的统一评价标准。

2.10促进职称向高学历人才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医务人员的学历普遍较高,同时医务人员也会通过成人教育等途径提高自身的学历,虽然学历的高低不代表临床技术水平的好坏,但是通过不断的学习能提升自身的知识储备,更好的指导临床工作。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医务人员晋升高级职称时只有中专学历。因此,建议在职称晋升的标准中对不同学历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鼓励医务人员向高学历人才发展。

2.11职称发展与信息化相结合

随着医疗卫生信息化的发展,职称评审工作可以与信息化相结合,合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平台,量化临床工作量评价指标。各级省份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职称申报、评审等相关工作,简化评审工作流程。目前,各级职称证书也逐步实现证书电子化。

2.12规范和完善评审专家的职业化发展

建立一个结构合理、对评审政策熟悉的职称评审专家库,是关系到评审政策是否能高效的发挥到人才评价作用的重要因素,是提高评审质量,推动评审合理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规范和完善评审专家的职业化要求是很重要的,部分新增加的专业如卫生管理等缺少相关专家,可通过实际从事卫生管理的行政人员中增补,进一步充实和提高专家库的综合水平,同时也可在医疗卫生系统专家的基础上,加强横向联合,吸收部分统计学、临床医学研究、管理学等其他系统的专家。建立评审专家履职档案,对专家库实行“一年一调整”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我市专家库的人才资源,对评审专家的学科分类、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选拔和聘任流程等进行规范,强化评审专家库的建设。

2.13坚持科学公正,完善评审监督机制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临床工作业绩、综合素质为评价标准,保障专业技术岗位上刻苦钻研、业绩突出、默默奉献的人员有“盼头”。坚持评审申报过程公开原则,制定完整的评审监督机制,评审“双公示”制度,要求各申报单位严格落实评审前申报人员情况、评审后结果情况公示流程;坚持评审保密原则,对评审专家、评审过程实施封闭化管理,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是形势所需,职称制度虽然复杂,但是通过对医疗卫生行业人才需求的不断探索,加强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的研究,不断完善评价体系,发现目前职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断优化,以达到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成长和健康事业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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