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平台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2022-06-07 03:12吕兴远黄健张俊孙涛
交通科技与管理 2022年10期

吕兴远 黄健 张俊 孙涛

摘要 当前数字化转型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同时也为公共部门实现城市治理新模式奠定基础。文章基于南京市沿江港口电子巡查管理系统,从非接触执法、源头治超、现场安全管理等角度,构建了系统平台中港口视频监控、地磅数据以及源头治超监控三大模块的具体功能,并基于可追溯理论与平台信任理论,分析系统平台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中的重要作用,为系统平台应用的可行性与可靠性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非接触执法;源头治超;系统平台

中图分类号 D92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8949(2022)10-0016-03

0 引言

当前,各行业数字化转型进行得如火如荼,公共管理部门也不断尝试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降本增效,提高行政效率,创造公共价值。为统筹推进交通强国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9月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指出,要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深化交通公共服务和电子政务发展[1]。在党中央、国务院着力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交通运输部建立数字化治理工作机制的背景下,集成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Web、GIS等信息化技术的南京市沿江港口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应运而生。

该系统平台聚焦于解决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结合物联网技术打造过磅管理模块,从装载源进行超限超载自动化取证,建立完善的“源头治超”体系,同时,系统平台整合了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功能,利用远程监控实现动态监管,通过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和分析等流程,对港口巡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流程进行优化,提高港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1 南京市沿江港口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功能模块

南京市沿江港口电子巡查管理系统是一个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以及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搭建的可视化系统平臺,其主要由源头治超监控、过磅数据和港口视频监控三大功能模块组成(如图1),该系统平台为治理港口货运超载超限和辅助港口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高效可靠的远程执法工具,通过数字化全流程留痕和实时视频监控提升了巡查管理的效率与准确性。

1.1 源头治超监控

源头治超监控模块的核心功能以设备列表为载体实现,包含现场各个方位、各个种类的设备具体信息,记录设备所属企业、设备安装位置、设备名称与编号等数据,系统平台自动统计设备在线率,为发现设备故障并及时处理提供依据。管理人员可通过该模块进行监控视频预览、实时抓图、视频截取、录像、视频回放等多样化操作实现远程监管,执法人员可依托现场在线设备、取证系统和后端信息管理系统,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况进行数据信息采集、上传、违法事实审核确认,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完成远程非接触式执法[2]。

传统源头治超监管方式为巡查或派驻监管,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加之货运源头单位分布广泛,难免出现监管漏洞,给一些违法超载运输者以可乘之机。为了提升管理效率,封堵监管漏洞,许多地方都在试点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源头治超[3]。该系统平台与货运源头企业的磅房实现对接,在保证数据完整性、一致性与可靠性的同时,拓展数据的可用性,将出厂车辆的车牌号、装载货物、重量等数据实时传输给主管部门,并能够及时发出超载超限警报,提醒执法人员有违法车辆出厂,实现了对货运源头单位的24小时动态监管,从而使执法效率显著提升。该模块采用物联网技术,利用视频设备从源头企业采集车辆的超限超载影像,记录车辆超限信息与现场情况,通过对源头企业物流运输信息的监察,上级单位可以有效管理、整治超限超载现象。

1.2 过磅数据

南京市沿江港口电子巡查管理系统的过磅数据模块记录电子地磅上传的每一条称重数据,自动生成唯一、不可变动的检测单号,同时包含检测时间、装载源头企业名称、称重检测设备编号、车牌号、车牌颜色、车辆轴数、车货总重等数据。通过地磅与物联网设备结合自动化采集过磅数据,不仅减少人为干预,降低权力寻租的可能性,还提高了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实时性,规范过磅流程,加快过磅速度,从而提高生产作业效率。

系统平台实现24小时监控地磅作业情况,防止运输车辆在过磅过程中发生作弊行为,对地磅进行集中式的管理,减少司磅人员数量,极大降低人力资源的损耗,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负担。同时,系统可根据过磅记录优化“治超”监管平台的研判算法规则,利用互联网上传的货车称重数据、车牌号等数据,与数据库中相关车辆数据进行实时比对,及时发现涉嫌超限超载行为的车辆,并及时推送至相应源头单位进行核实确认,为执法管理提供助力,使执法工作更加高效,执法过程更加便捷,执法结果更加可靠[4]。

1.3 港口视频系统

港口作为货物的集散地,人流量较大、工作流程繁复、环境变化性和不确定性较大,这些因素集聚让港口劳动生产环境呈现复杂态势,属于劳动力比较密集的产业,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确保港口正常运转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其重心主要向人员安全和航运安全工作倾斜。当前,相当多的港口企业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习惯于将多数资源分配给生产管理工作,导致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与港口生产管理工作不平衡,港口安全管理工作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需要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监管[5]。

视频监控系统是现代化港口,尤其是现代化集装箱港区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港口对外开放的必备条件之一。该模块主要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辅助集装箱生产作业调度管理人员和安保部门进行高效、安全的作业调度和生产管理,全面监控港区生产作业动态及堆场、码头、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及周界围网等区域交通及人员情况等。该模块通过加强港口安全生产风险与隐患的主动感知、自动分析等能力,实现系统内部以及与外部其他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港口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决策分析水平,解决了港口安全管理与生产管理之间一直存在的衔接不畅的问题,对平安港口、智慧港口的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6]。

2 南京市沿江港口电子巡查管理系统效果分析

2.1 實现执法信息可追溯

南京市沿江港口巡查管理系统的可追溯性是指通过港口视频监控、源头治超监控、过磅数据来跟踪相关人员及其过往工作行为信息的能力。Aung等学者基于食品链中对于可追溯性的要求,提出了可追溯系统概念框架[7]。在此框架中,为了实现整个流程的可追溯性,所有相关流程被认为同时具有内部追溯与外部追溯,把此框架引入南京市沿江港口巡查管理系统,可构建该系统平台的可追溯性框架(如图2)。

可追溯性常被分为内部追溯和外部追溯,南京市沿江港口电子巡查管理系统通过三大功能模块助力实现超限超载、安全生产以及执法信息的内部追溯与外部追溯[8]。系统内部可追溯性依赖于用于追溯的最小单元的定义,也就是Kim等定义的可追溯单元。可追溯单元是一个定量的单元,包括一个或多个产品,但在相同的工序下被处理并且有相同的特点。内部追溯通过平台内每个模块的可记录子项即可追溯单元(traceable resource unit,TRU)实现,平台内部三个主要的功能模块对应三类不同的可追溯单元,通过可追溯单元的编排配置,可以实现巡查管理全过程的可追溯。如地磅数据模块内每一条称重记录和报警记录中包含车辆的颜色、车牌、重量、轴数、称重时间及报警详情等具体信息,数据从源头到使用全程留痕,提高执法过程溯源验证的能力。同时,整个系统内部的各个模块形成了溯源链条,通过模块信息交互可以获得每一次执法过程的全部信息,大大提高执法效率、准确性与可信度。

2.2 完善信用体系

通过源头治超监控、过磅数据、港口视频系统三个功能模块,南京市沿江港口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平台构建了以制度信任和技术信任为核心的平台信任机制(如图3),完善包含作业人员、运输车辆、相关企业以及执法部门的多级信用体系,提高公共部门的执法信度。在对平台信任的研究中,制度信任是指通过感知使用此平台过程中的制度保障而产生对结构性条件的信任,平台技术信任则分为功能型技术信任和治理型技术信任,前者指管理人员使用此平台过程中产生的、能够依赖可预测的技术操作过程促进目标成功的信念,后者则是执法人员依赖代表合法性规则和强制性规则的平台技术来界定和约束违法行为,以保障目标顺利实现[9]。通过地磅数据记录和实时视频监控实现违法信息与执法管理可追溯,结合相关部门的多源数据构建从驾驶员、运输车辆到运输企业的三级信用体系,从根源上倒逼作业人员与相关企业减少超限超载行为。

数字化巡查管理平台的介入解决了传统管理模式时间和空间滞后的难题,促进巡查管理与执法处罚等流程纵向贯通,抓实各级部门安全管理责任,根治现场管控虚化问题。该系统平台的应用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监督和违法全过程管控,通过保证违法车辆及违法行为信息可追溯,倒逼作业人员减少机会主义行为;通过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并对不同人员进行数据权限管理,保证各级部门管理人员掌握货运现场车辆运输情况,缓解传统巡查管理工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各种问题。

3 结语

南京市沿江港口电子巡查系统将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融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系统平台,依托地磅称重数据、港口现场影像,以及多源数据分析,实现源头超载信息自动预警、货运源头单位运量监测、高风险重点源头企业识别以及各地重点源头超载治理成效分析等功能,违法信息与执法信息数字化留痕,增强溯源验证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效率,做到从根本上断绝超载的可能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更有效地保障群众交通出行与运输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交通执法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与服务效能。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N]. 人民日报, 2019-0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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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谢康, 谢永勤, 肖静华. 消费者对共享经济平台的技术信任:前因与调节[J]. 信息系统学报, 2017(2):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