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网络直播交往异化与消解路径研究

2022-06-14 01:20王凯文覃文忠李睿
新闻爱好者 2022年5期
关键词:网络直播高校学生马克思

王凯文 覃文忠 李睿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平台的快速更迭,网络直播已成为00后大学生日常交往的重要渠道之一。同时,高校学生的网络直播交往也产生了交往异化现象,给高校学生的成才、成长带来了新的影响和挑战。借助马克思交往异化思想的指导,挖掘异化背后的社会因素、个体因素和资本因素成因,从交往过程、交往主体、交往内容三个方向探索消解路径,有助于规范、引导高校学生的网络直播交往行为,实现高校学生在网络直播平台自主、平等、健康的交往目标。

【关键词】马克思;交往异化;高校学生;网络直播;消解路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对人类交往物理空间的阻隔,高校学生从现实到虚拟的交往需求与日俱增。网络直播是通过电脑端或者手机在互聯网平台上实时发布、实时互动的新兴网络社交方式,以其低成本、强画面感和强互动性向用户展示了真实生动的现场场景,成为社会交往、内容传播的一种方式[1],高校学生依托网络直播开展的交往即为网络直播交往。然而,这种交往实践逐渐产生了异化现象。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便是与时俱进,它提供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或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提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它仍然适用于不同时代、不同问题。借助于马克思交往异化思想,可以为高校学生网络直播实践提供理论引导,为改善网络交往异化、推进网络直播平台在高校思想教育中的有效利用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交往异化思想的基本意蕴

在马克思的论著中,“交往”一词在不同时代、不同语境都具有不同的含义。马克思认为,交往包括了一切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形式,不受血缘、物质和地域的影响,向着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将是交往的最终目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化社会的变迁,时间与空间已然无法束缚人类的交往,在多元因素的影响下,交往异化也随之产生。“异化”是一种分离,本应作为人的活动的结果或物质成果的产物,反而脱离了活动本身获得了独立,成为束缚作为主体的人的力量。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2]交往异化核心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交往双方不再从事主体间平等的交往活动,而是成了主客体关系,甚至都作为客体存在。马克思认为,异化是对于人性的扭曲,对于人格的否定。真正的交往是存在于人格与人格之间的交往,而货币成了权力的中介和主宰者。人与其类本质相异化,物与物之间的交换逐渐替代了人与人的交往,交往的意义被忽略,作为交往主体的主体间性日益消解,人逐渐失去本性,物反而凌驾于人之上。

二、高校学生网络直播交往异化的表现

(一)限制个体发展,回避现实交往

马克思认为,交往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追求人格与人格之间的平等交流。这在网络直播交往中应该表现为代表个体内涵的精神交流,直播者与观看者之间的平等交流。然而,现实却是高校学生群体在作为观看者和直播者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异化现象,感官的刺激和瞬时的满足使他们忽视原本应该呈现高质量的、基于人格间的交往,遏制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异化的交往的确短暂满足了高校学生的精神快感,回归现实世界,再次面对繁忙的学习生活时,随之产生的空虚感、不确定性又给学生们带来了新的痛苦。

(二)沉迷编造人设,被迫主体物化

人的自我认知表现为一种自身的交往,网络直播交往中的交往主体禁锢于粉丝喜欢的人设,脱离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目标。部分主播为了粉丝认同、增加热度而调整人设,重新解构个体形象而获取关注。在消弭了现实与虚拟的直播场景中,主播创建了社群化的虚假社交场域。透过屏幕传递的语言交流和情感互动不过是表面现象,而透过本质来看,已然成为以商品为中介、消费为目的的异化交往。主播往往也自带了与商品捆绑的附属价值,观看者通过观看直播产生的消费中也包含了对主播的消费,学生主播因此具有了物化的属性。曾经的“双主体”交往模式变为出于商品消费目的的“双客体”形态,交往双方变为“抽象的类”和被奴役的物。

(三)虚假平等交往,禁锢数字茧房

网络直播是一种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主播在直播中是被消费的符号和对象,他们通过展示才艺使自己的个性得到释放和认同。[3]在直播间,打赏成为主播与观看者交往的中介手段,甚至造成学生深陷围绕点赞量、礼物数据等物化人格的数字化交往形式的陷阱中。基于打赏的货币化交往行为作为网络直播交往的中介,打破了人格与人格之间的纯粹交往,使得人与人之间物的交换反而成为最主要的交往关系。而在商业资本运作和大数据算法的双重作用下,根据观看者浏览习惯进行定点推送直播页面、依托算法监测量化受众情绪反馈的行为,形成了“交往主体—数据技术—交往主体”的异化模式,打破了传统交往环境下交流主体自主选择交往对象的形式。

三、高校学生网络直播交往异化产生的原因

(一)主体理性认识不足

主体认知包括对主体本性的认知和自身认知水平两方面,脱离理性范畴的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对事物的评判都会造成异化的产生。其一,网络直播环境下主体认同较为薄弱。交往的各主体之间的地位是相同的,而群体在交往过程中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把交往对象看作实现自身目的的手段。高校学生虽然具有一定的自我意识,但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仍在形成阶段,其自我意识尚在萌芽阶段,面对资本导向的虚假“平等交往”缺少辨别力。无论是观看者还是直播者,在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泛娱乐化冲击下,较易迷失自我。其二,面对技术的理性认识薄弱。网络直播交往依托数字技术得以实现,在这种交往方式下,个体也可以在不同的虚拟情境塑造具有虚拟性和数字化的主体形象。部分高校学生对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有所认知,在面对情景交融、立体互动、强烈沉浸式在场感的网络直播时,欠缺对技术逻辑的理性认知。当面对大数据的精准推送时,无法理性判断和远离,逐渐忽略了现实空间感和时间感。技术逻辑蒙蔽了理性思考,虚拟认同不知不觉间取代了主体认同,进而造成了交往异化现象的产生。

(二)市场监管制度滞后

资本在虚拟世界形塑增值空间,促进了网红经济蓬勃壮大,网络直播资本化建构了新的变现逻辑。主播们为了吸引资本的关注,放弃单纯的人格间的交流,脱离展现个体综合能力的内容输出,出于经济追求的资本逻辑逐渐遮蔽了人类的交往逻辑。而资本扩展未得到及时制止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监管及制度引导的滞后。交往的产物——“制度”的核心要义,需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交往形式不断变化,稍显落后的社会关系制度化需要新的调整,诚如马克思所说,“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4]。网络直播属于新兴事物,其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低准入平台促进全面参与直播交往,然而松散的行政审批、杂乱的内容输出频现,亟待有力的制度监管和监督。

(三)社会主流引导缺位

交往需要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得以实现,因此,交往的主体对推进交往进程具有重要作用。网络直播将数据的权力赋予社会,权力逻辑深刻影响着网络直播交往的展开。学生在高校空间开展学习生活和日常交往,高校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引导对学生的网络直播交往产生影响。一方面,高校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的深度、广度远不及社会化媒体,一些教师面对新技术、新手段也存在学习延时现象。另一方面,学生追捧的直播网红交往对象自身的价值观念良莠不齐,交往内容往往呈现泛娱乐化、低级趣味倾向,核心价值观输出、正向主流引导的网络直播交往缺位。

四、高校学生网络直播交往异化的消解路径

(一)强化主体本体认知,激发主观能动内驱

马克思认为,回归交往的本质应该是人在交往中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发挥,人与人脱离物质交换的关系。[5]这就需要作为交往主体的大学生在网络直播交往中充分肯定彼此的个体价值,强化作为主体的本体认知,避免被物化为客体。高校需要以改造世界的实践力寻求交往与需求的平衡点,激发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培育学生价值理性思维,摆脱被技术和资本所奴役的现状。这更需要强化高校学生对虚拟环境的认知,着力引导学生清晰认识到直播间不过是虚拟世界的镜像,增强学生在网络直播空间和现实社会的角色同一性,将“网中的我”和“主体的我”相统一,重塑学生对于网络直播的交往预期。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审美能力,理性分享和追求自我实现,实现学生建构对直播交往对象的异化行为批判意识。

(二)拓展正向交往内容,发挥主流价值引导

社会发展进程决定了交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网络直播交往的顺利推进更需要着力于交往内容的提升。马克思认为,人的自我实现是扬弃了人的依赖关系和物的依赖关系的自我实现方式,而代之以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一致的自我实现方式。[6]高校需要引导学生在直播内容上挖掘个体的内在本质,在互動中提升交往的价值感和科学性,引领诸如前沿科技、专业领域等有助于推进社会进步、满足大众精神交往需求的内容,打造助推学生社会实践、职业认知的网络直播交往平台。作为精神交往产物的全新产出地,直播交往内容逐渐生态化有助于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引领下的正向交往状态。高校可以着力打造校园网络直播红人,避免网络社交形象的低俗化、谄媚化,传播贴近学生生活和成长需要的内容,将新业态与高校教育创新发展相融合,引发学生的共鸣与认同。还应明确交往中的每个主体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良好的交往环境,让技术和资本让位于纯粹的交往,鼓励深层次追问文化审美的精神内容,及时纠正技术和资本造成的异化现象,推进高校学生生活的平稳、有序发展。

(三)规范直播交往过程,营造良好有序空间

网络直播交往需要社会各界、校内校外合力共建公平自由的交往秩序。从宏观环境来看,针对网络直播平台的制度和法律日渐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相继颁布,“网络直播黑名单”和“终身禁播”等惩罚措施已经在严格执行。国家及社会层面的各项制度政策为包括高校学生在内的直播从业者、直播平台划出了行为底线。政策性文件是国家层面对网络直播宏观生态环境治理的“紧箍咒”,教育机构也要从微观层面做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规则意识教育。通过规章制度,约束信息的发布,宣传参与、观看网络直播的行为守则,通过日常说教培养学生监督网络直播生态、维护个人权益的网络行为意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直播交往生态环境。

[本文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融媒体时代上海高校宣传思想阵地建设管理研究”(2020ZR17);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新时代网络文化育人”(C2021173)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高萱萱.网络直播的伦理反思[J].新闻爱好者,2019(9):26-2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陈雪娇,喻国明.技术迭代视角下直播电商的发展逻辑、动力模型与操作要点[J].新闻爱好者,2021(1):9-14.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6]姜爱华.马克思交往理论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王凯文为同济大学新生院济勤学堂副院长,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博士,讲师,同济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覃文忠为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党工委副书记,博士,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基层党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睿为同济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博士,副教授,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基层党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编校: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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