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5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待解问题及建议

2022-06-16 07:54王成仁
全球化 2022年3期
关键词:科技创新创新发展

摘要:2006年,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此后一系列国家战略规划均将创新型国家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十四五”規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到2035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目标。近年来,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基础科研不强、创新链条不畅、创新环境不优、创新人才不足、创新活力不够、标准规则滞后等瓶颈制约。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度调整,美国对我国战略遏制常态化,科技创新源头由外转内,技术竞争、产业链竞争、标准规则竞争加剧的大背景下,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目标,须转变创新发展模式,补好基础科研短板,建立市场应用导向的研发促进机制,构建分层协作的企业创新主体格局,打造有效激励、思想活跃的科研环境,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创新,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国家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关键词:创新型国家 科技创新 创新发展

作者简介:王成仁,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科研管理和信息服务部副研究员。

本文部分内容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2021年重大课题《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社会政策体系研究》专题研究成果。感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课题负责人王一鸣,中心副总经济师、课题组组长张永军对本文的指导。

当今世界正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面临的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度调整,美国对我国战略遏制日益加重且将常态化,日欧等国对我国合作竞争态势明显,科技创新源头由外向内转移,技术竞争、产业链竞争、标准规则竞争加剧。须把握基础和根本环节,系统提升创新发展能力,统筹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为现代化国家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06年,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此后一系列国家战略规划均将创新型国家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到2035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目标。近年来,我国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科技投入产出规模不断扩大

一方面,科技研发经费与人员投入大幅增加。2011—2021年,我国研发经费支出由8687亿元提高到27864亿元,增长200.8%;研发投入强度从1.84%(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8.79万亿元人民币)提高到2.44%(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13.35万亿元人民币)(见图1)。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从2011年的288.3万人年增加到2020年的523.45万人年,增长81.6%。充分体现出科技创新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另一方面,科技产出成果不断丰富,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2011—2020年,我国专利申请量从163.3万项提高到519.4万项,增长2.18倍;专利授权量从96.1万项提高到363.9万项,增长2.79倍(见图2);专利授权量占专利申请量的比重从58.8%上升到70.1%。从科技成果看,2020年我国发表科技论文195.17万篇,较2011年的150万篇增加30.1%;2020年科技成果登记76521项,较2011年的44208项增加73.1%。

与此同时,我国科技成果产出在国际上的位置不断提升。2011—2020年,我国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由16396件上升到68764件,排名全球第1位(见图3)。

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21》数据,2019年国外主要检索工具“科学引文索引”(SCI)和“工程索引”(EI)分别收录我国论文45.02万篇和27.12万篇,在世界上排名分别为第2位和第1位。表明我国科技产出质量稳步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二)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渐趋深入,我国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夯实,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涌现出一大批创新型大企业。我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由2011年的6420.64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8895.03亿元,增长1.94倍。同时期,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从73.9%提高到76.3%(见图4)。

2020年,我国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为14.67万户,较2011年增加10.92万户,增长2.92倍。同时,有研发活动规上工业企业占规上工业企业的比重由2011年的11.5%提高到2020年的36.7%(见图5),企业对科技创新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经费投入方面,2011—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由5993.81亿元增加到15271.3亿元,增长154.8%。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由2011年的0.7%提高到2018年的1.3%(见图6)。

机构和人员投入方面,2020年我国规上工业企业办研究与试验发展机构10.51万个,较2011年的3.13万个增长235.8%。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人员由2011年的181.65万人增加到2020年371.33万人,增长104.4%。

(三)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我国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人才结构持续优化。各地不断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等,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同时,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引进力度,积极引入海外研发团队,便利海外人才入境工作和居留,促进形成多元化、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2020年,我国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数达到797.2万人,研究生毕业生数达到72.86万人,分别较2011年增加了189万人和29.86万人,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实基础(见图7)。

从研发人员规模看,我国科研和开发机构研发人员由2011年的36.21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51.94万人;高校研发人员同期由63.17万人增加到127.39万人(见图8),特别是2019年高校研发人员大幅增加约25万人,同比增长25.3%。

(四)科研体制机制持续优化

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生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新型举国体制取得积极进展,国家重大科技平台、国家实验室建设稳步推进,不断夯实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打通科技研发到产业化的通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健全科研评价机制,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真正给科研人员减负,使科研人员心无旁骛从事研究活动,提高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收益分配比例,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2020年,我国技术市场成交额达到28252亿元,较2011年的4763.56亿元增长了近5倍(见图9),体现科技体制改革有效释放了创新活力,促进科技创新活动进入快车道。

(五)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日益加强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大背景下,加强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是科技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重要支撑。我国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水平不断提升,积极融合全球创新网络,开展政府间对话,实施科技合作伙伴计划,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广领域的科技开放合作格局。2011—2020年,我国高技术产品进出口额从10120亿美元增加到14583.56亿美元,高技术产品进口额从4632亿美元提高到6821.01亿美元,分别增长了44.1%和47.3%(见图10);高技术产品进口额占进出口额的比重从45.8%提高到46.8%。

二、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制约因素

(一)基础科研不强,创新发展模式亟待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创新发展主要以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尤以后者为重。经过多年发展,可由市场解决的产品创新、功能创新、模式创新空间有限,依赖“跟跑”、靠“多走一步”赚取市场的后发优势逐渐消失,已触及上游基础科研瓶颈,突出表现为关键技术和材料“卡脖子”。

1.国内原始创新能力较弱

我国具有最完备的工业生产体系,产品和功能创新实力较强,电子信息、平板显示、数控操作系统等行业进步明显。但创新改进多基于国外原理或样机,关键核心技术、零部件和生产装备仍严重依赖进口。如大规模集成电路迭代较快,但高端光刻机、蚀刻机、薄膜沉积设备等关键生产设备和光刻胶等核心材料严重依赖国外。汽车行业多数零部件生产、整车组装、外观设計等较有实力,但发动机、变速箱等仍受制于人。在装备制造领域,高档数控机床、高档装备仪器、运载火箭、大飞机、航空发动机、汽车等关键件精加工生产线上,逾95%的制造及检测设备依赖进口。在国外源头创新供给中断背景下,国内基础科研弱的问题愈加凸显。

2.基础研究投入占比低

与美欧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代科学体系建立时间较短,且偏重工程研究,研发经费中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资金比例明显偏低,重大原创性成果匮乏。据统计,2020年,我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6.0%、11.3%和82.7%,前两者相加仅17.3%(见图11)。

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经费比例各占20%~30%,两者相加比例在50%左右,远超我国。美国(2019年)、英国(2018年)、法国(2018年)、瑞士(2017年)、日本(2019年)、韩国(2019年)用于基础研究的比例分别为16.4%、18.3%、22.7%、41.7%、13.0%和14.7%,用于应用研究的比例分别为19.0%、42.1%、41.3%、32.2%、19.4%和22.5%。两者相加比例最高的瑞士和法国分别达到73.9%和64.0%(见图12)。

3.政府研发投入累积规模小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风险大、周期长、成本高,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但我国政府研发投入比例较低,累积规模较小。据统计,2004年以来,我国研发投入中,政府资金占比从26.6%下降到2020年的19.78%,特别是2011年以来维持在20%左右的水平;同时期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从2011年的73.91%上升到2020年的77.46%(见图13)。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在研发经费结构中地位不断提升;另一方面也表明政府投入仍有较大增长空间,且海外资金占比过低(2020年占比为0.37%)。

美国研发投入中,政府来源资金比例在1957年达到62.8%,2019年为25.9%;法国在1983年达到53.9%,到2019年仍然达到32.5%。充分表明在产业革命和技术变革的大背景下,两国在加速创新发展的阶段,均大幅增加基础研发投入,即便在研发基础较为强大后,政府资金仍保持相对较高的比重。英国(2018年)、瑞典(2017年)、瑞士(2017年)的这一比例分别为25.9%、25.0%、26.5%(见图14)。

政府资金占比低,直接影响基础研究经费规模,也导致我国自然科学、材料科学、动力科学、生物科学等领域研发相对落后,原发性、颠覆性创新难以出现。

(二)创新链条不畅,创新核心地位有待加强

1.创新链条不通畅,共性应用技术供给不足

创新链条包括从科学到技术、再从技术到产品两个重要环节。我国情况是,从技术到产品转化相对畅通,但从科学到技术,即应用技术转化环节缺失。很多具有市场潜力的成果并没有得到二次开发,应用技术有效供给不足。企业虽对应用技术需求大,但苦于没有有效供给,只能自己向上游延伸,面临高昂成本和巨大风险。一些大型企业虽然加大对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但更多是为自己服务,难以提供行业性、共性应用技术产品。

2.创新成果质量水平不高

我国每年产生的科技专利很多,但含金量不高,发明专利占比不高,能够满足企业和市场需要的先进适用技术较少,一些代表行业水平和竞争力的共性关键技术没有突破。2020年,我国国内三类专利结构中,发明专利在申请、授权、有效数量中的比例分别为26.8%、12.5%、20.3%;而实用新型专利占比最高,分别为58.2%、67.3%和61.4%(见图15)。

从论文数量及被引用情况看,2011年1月至2021年9月9日,我国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论文数量排名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但我国ESI论文引用率仅为13.16次/篇,远低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瑞士、瑞典等国家20次/篇左右的水平,在排名前20的国家中仅高于印度(11.21次/篇)、巴西(10.85次/篇)等6个国家(见表1)。

3.创新成果转化率不高

我国高校虽然每年取得6000~8000 项科技成果,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还不到10%。2018年6月,审计署曾抽查4个高校2016年4614项专利授权发现,平均转化率不足7%。这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

2013—2020年,我国技术市场成交合同中,技术转让类合同仅占不到5%的比例,而且呈现缓慢降低趋势。同时期,技术开发合同的比例从52.2%下降到39.6%,技术服务合同的占比从32.8%提高到49.6%(见图16)。这也体现了国内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系统开发上的活力有所降低。

4.引进技术消化效果不佳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落后国家实现科技立国和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日本、韩国均通过此种方式,逐渐掌握光学设备和材料、电子信息、汽车等产业的技术主动权。日韩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的比例在1∶3,甚至达到1∶8,而我国以引进技术为主,且技术来源较为集中,消化明显不足。2020年,我国共引进国外技术合同数量达到6172项,合同金额达到318.38亿美元。其中,日本、美国、德国是我国引进国外技术项数最高的三个国家,合同数量占比分别为22.2%、17.6%和10.6%,合计达到50.4%;排名前十的国家占比达到82.1%(见表2)。

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效果来看,2012年,我国规上工业企业引进国外技术经费支出为393.9亿元,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为156.8亿元,二者之比为2.51∶1;2020年,两类经费支出分别为460.0亿元和75.6亿元,二者之比为6.08∶1(见图17)。企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投入大幅降低,再创新能力走弱。

(三)创新环境不优,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1.大型企业创新引领性作用不突出

一方面,大型企業研发投入强度较低,原创性、引领性创新能力不足。目前,我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例已达到76%以上,投入规模逐年增加。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分化严重,特别是大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不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我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仅为1.3%,明显低于全国企业平均水平。与国际水平差距更为明显,德国“隐形冠军”企业研发强度平均达到7%,日本“利基”企业平均达到3.5%。另一方面,大型央企、国企创新平台和创新链的作用仍待发挥。大型央企和国企在创新要素获取、项目支持、税费优惠等方面拥有先天优势,但在创新活动中,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行业共性技术和要素支撑等作用发挥不够。

2.中小企业创新面临巨大压力

中小企业是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但创新投入大、时间长、风险高,企业创新面临资金紧张、人才难留、技术来源有限、知识产权保护维权难等问题。企业筹措研发资金以债务融资为主,上市门槛高,风险资本不够活跃,直接融资难。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市场空间、资金实力、平台竞争力、晋升空间、职称评定等方面均有明显劣势,难以获得高素质的研发人员,招人难、留人难现象普遍。同时,企业获得技术渠道有限,行业共性技术提供主体严重缺乏,产学研合作市场导向不够,合作成果大多不及时、不能用,且难以满足产品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的需求。此外,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仍待完善,企业维权成本较高。

3.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效果不佳

国家高度重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实施专项行动和重点举措,但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效果有待提升。一方面,大企业缺乏向中小企业提供共享技术、检验检测设备、人才等创新资源的激励;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自身存在创新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持续专注创新能力不足等缺陷,在大中小企业协作创新中的地位并不对等。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475家企业的调查,仅有14.3%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进行过技术合作或投资入股,51.4%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没有合作交流。

(四)创新人才不足,国际水准高端人才严重缺乏

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数量大,但高端人才供需缺口明显,特别是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人才缺乏。数据显示,我国人才资源总量达1.75亿人,人才资源规模、科技人力资源以及研发人员数量等指标居全球首位。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亿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2020年毕业大学本科生847万人,毕业研究生72.9万人。同时,我国科技人才计划种类繁多,有孔雀人才、鸿雁人才、黄鹤英才以及杰青、拔尖等上百种,头戴多顶“帽子”的人才不断增加,但具有较强研究实力特别是国际顶尖科学家的数量十分有限。

以获诺贝尔奖数量为例,1901—2019年,排名获奖数量前30名的大学中,美国有21所大学,共获诺奖1259人次;英国有4所,获奖252人次;德国有4所,获奖171人次。而我国获诺奖人数有限,且领域狭窄,与上述国家差距明显。2020年11月,科睿唯安发布了2020年“高被引科学家”名单,全球60多个国家的6167位来自各领域的高被引科学家入榜。美国共有2650人次入选,占名单总数41.5%。中国内地入选科学家从2019年的636人次(占比10.2%)上升到2020年的770人次(占比12.1%),排名世界第二,进步明显,但与美国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见表3)。

(五)创新活力不够,科研体制机制仍待优化

一是现有体制下科研资源“自循环”,缺乏市场导向。科研领域出现“重研究、轻市场”“重论文、轻应用”现象,科研人员热衷于搞课题、要项目,研究成果发表论文,以便职称评定、申请科研奖项。但所立课题项目多不来源于市场,也不服务于产业。科研经费从立项、下拨、使用到结项,仅在科研系统的“小圈子”里打转,不能对产业发展形成支撑。二是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亟待优化。我国高校、科研单位及国企的人事薪酬制度较为传统和保守,导致激励不足。以国企为例,国企是创新成果创造的重要主体。但受限薪政策影响,压力层层传递,企业较难根据经营效益、创新贡献自主决定创新人才的分配政策。企业面临来自互联网、通讯等行业的人才竞争,可提供的收入待遇差距较大,人才流失严重。三是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有待完善。我国对科研经费使用、人员经费比例等政策已大幅放开,但科研单位出于财务、审计等考虑,不敢踩红线,按照审计规定逐条规范经费使用,要求使用人背书、负责人签字,流程繁复、条件苛刻,科研人员“有钱不能用、有钱没法用”,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四是鼓励创新的政策落地效果有待提升。有的政策缺乏足够明确的细则或标准,政策出台后难以有效落地。如不少企业反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费用认定标准尚不够清晰,实际认定权由税务部门掌握,存在自由裁量空间,不少企业不好用、用不好。

(六)标准规则滞后,国际科技竞争话语权不足

未来科技竞争是一系列前沿科学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标准的竞争。标准规则被作为国际科技竞争中的有效手段,以达到获取政治竞争优势的目的。发达国家和大型跨国企业凭借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形成专利地图,并将标准规则与知识产权糅合在一起,利用对国际标准和规则的把控,左右科技竞争格局,持续占据关键领域优势地位。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规模,但在国际竞争中缺失价格话语权,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规则方面仍明显落后,缺乏国际科技标准和规则的制定权及参与权。调研中发现,国内许多产品可自主生产,但产品性能、功能认证需要发往美国,由其标准认定机构进行认证才能走向国际市场。同时,与产品性能检验检测有关的设备、仪表仪器也均需从国外进口,制约国内检测能力提升,也难以开展国际标准认定等活动。

三、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政策建议

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首先要转变原有以集成创新为主的发展模式,构建以原始创新为主的创新发展新格局,真正做到“补源头、抓应用、育企业、造生态、链国际”,确保目标实现。

(一)有效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一是培育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学。大学是提高基础科研水平,增强源头创新实力的根本,是确保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重要支撑。美国之所以创新实力强,与其拥有一大批国际领先的大学直接相关。因此,须抓紧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学。切实做到“去行政化、去帽子化、去论文化”,让大学教师、学生专心搞研究,营造自由开放的科研环境。力争到2035年,在世界大学排名前20位中,有3~5所中国大学,培养2~3名诺贝尔奖获得者。

二是提高基础研究、政府资金在科研经费中的比重,分情况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考核。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在科研经费中的比例,至少到10%以上。加大政府资金对基础研发的投入,提高政府资金比重,每年要达到30%以上。分层次对政府资金使用效果加以评价。第一层次政府资金不计回报,小额、大量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发、应用技术研发、小试和中试等活动;第二层次大规模、不考核资金,成为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主要经费支持,鼓励思想性创新活动,不设考核指标要求;第三层次以应用为导向财政资金,通过悬赏、揭榜等项目制方式,全社会招标科研力量参与研发。

三是实体化新型举国体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新型举国体制,对我国攻克核心关键技术具有重要意义。各級政府均提出要建立这一体制,但没有相应的机构来统筹协调,导致新型体制并不新,仍是原有产学研合作模式,达不到短期内攻克关键技术难题的效果。建议在国家层面明确新型举国体制的牵头单位,鼓励各地创新方式实体化新型举国体制,建立联席机制或会商机制,明确牵头部门或成立相应机构,配齐功能架构,在资金拨付使用、人员任用、知识产权归属、收益分配等方面给予充分的自由裁量权。

(二)建立应用导向的新型研发促进机制

一是用新模式建立应用技术研发促进机构,打通从基础研发到市场化技术之间的通道。新型应用技术研发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解决应用技术有效供给问题,既包括前瞻性、原创性应用技术以及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也包括近期就可见效的应用技术研发。新型研发机构可由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但在运作上保持相对独立,以市场化的运营来体现政策意图。新型研发机构充分肯定研究人员在创新活动中的核心地位,肯定研发活动在利益分配当中占绝对优势地位,对研究人员直接激励。创新成果产权归属创新团队或个人所有,包括研发机构在内的其他创新活动参与者可以适当形式从转移转化收入中获得一定补偿,可根据参与程度参与股权分配。

二是建立或改造一批大学科技园。对标美国硅谷、英国剑桥等科技工业园,以高质量大学科研成果为转移转化和创新之基,以高校教师、学生创业活动为主,以初创企业、小而精企业为主要群体,建设大学科技园。建立专门促进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的平台或机构,优化师生、学院、学校之间利益分配机制,鼓励教师学生凭创新成果创业成立公司。减少行政干预,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高效集聚风险资本、技术服务、中介服务等资源。可对国内现有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进行梳理和资源整合,选择有大学源头创新基础、创新型企业集聚、市场化机制灵活的园区进行改造,促进形成一批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学科技园。

(三)构建分层协作的企业创新主体格局

一是国有企业承担促进基础研发向应用技术转化的任务。国有企业拥有获得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便利,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承担基础性作用。新时期要赋予国有企业新角色,即承担基础研发向应用技术转化的任务。一头与高校院所加强联系,以资金支持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导向的共性技术研发;另一头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将共性技术导向中小企业,支持企业开展适应性、个性化创新活动,打通从基础科学到应用科学到商业化的渠道。国有企业要发挥其财政预算软约束、资金获取容易且成本低、平台吸引力强等优势,承担基础研发向应用研发转化的风险和沉没成本。同时,改革国企绩效考核制度,扣减因承担基础研发转化任务产生的支出,不作盈利性考核要求,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系统优化中小企业创新成长环境。首先,彻底改变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歧视性态度,杜绝旋转门、弹簧门、玻璃门等“三重门”现象。在政府招标、项目申报等政府性项目操作中,不设隐性门槛,不搞关系企业,不限定国资背景。改变银行融资不良贷款追责考核到人的做法,实施容错机制。支持中小企业独立申报国家科技创新专项,通过“悬赏”“揭榜”等方式,择优支持。其次,解决企业技术来源问题。搭建全国性专利交易平台和技术合作平台,建立国有企业、政府性研究机构技术扩散机制,加大行业共性应用技术供给力度。再次,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将中小企业装备设备纳入物联网。部署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物联网工业软件,通过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免费使用。同时,建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高层次人才对接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解决引进人才后顾之忧。鼓励发展新型融资模式,建立健全社会化、市场化信用信息评价机制。加大政策性稳定、低息资金支持。引导风险资本加大对创新型企业投入。

三是优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协同创新机制。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优势,开放企业资源,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领域深度融合。引导大型企业搭建创新平台,支持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加快转型升级。要松绑大型企业,促进大型企业资金、人才、技术、设备等科研资源更多向中小微企业倾斜。畅通大、中、小企业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建立供需对接、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等机制,加快要素流转。

(四)打造有效激励、思想活跃的科研生态

一是突破科研人才评价机制限制。改革当前科研人才评价机制,引入国际同行专家,评价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转向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同时,适当加入对成果转化应用的考核指标,成果转化应用好的,在原有资金基础上给予奖励;反之,则酌情减少经费支持。在科研项目中增加对市场急需课题的立项。引导研究人员重视与之研究相关的市场应用技术发展与需求,针对市场急需攻克的应用技术难题立项,使成果直接支撑产业发展。

二是探索突破国有资产创新成果产权限制。对于国有企业或政府性科研机构的创新成果,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安全的,探索将成果产权赋予研究团队或个人,国有资金、设备、实验室等可按贡献程度获得相应成果转化收益。

三是突破科研经费使用限制。在国家层面细化科研经费使用规则,提高人员经费占比,明确经费可使用方向。确定科研单位承担审计责任的边界,规定例外事项。简化经费报销手续,使科研人员全身心投入研究活动。

四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降低知识产权检索、维权成本,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维权网络和涉外维权预警机制。杜绝利用垄断优势地位挤占创业企业、创业团队成长空间的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

五是形成科研人员可以轻松交流的小环境。在各类园区、楼宇、场馆等设施中,设置科研人员自由交流场所,鼓励思想碰撞和创意交流。

(五)多元化、差異化开展国际合作创新

一是加强与主要引进技术国的产业链、创新链合作。提升与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产业契合度、关联度,以市场规模优势带动上游研发到下游产品的全产业链合作,形成捆绑利益,共享科研资源。加强与美国及其盟友国家的技术和产业合作,与跨国公司共建产业配套体系,共同转化技术、生产中间产品,曲线获取技术资源,提升我国创新实力。

二是加强与瑞士、瑞典、荷兰等欧洲国家技术合作。瑞士、瑞典、荷兰是创新成果非常丰富的国家,但我国引进瑞典、荷兰、瑞士技术合同数量占总引进数量的比重合计仅5.1%。应鼓励国内企业与这些国家跨国公司合作成立研发中心,吸纳当地研发团队和专家资源,反哺国内。鼓励国内企业并购这些国家高技术企业或研究机构。强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增强国产化替代能力,减轻对美国、日本、德国等国的技术依赖。

三是构建开放型研发体系,探索以合作研发、共建共享的方式,开放国内大科学装置和工程项目,吸引国外顶尖科研团队或专家入驻国内。鼓励外资在国内设立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提供税收、人才等政策优惠。

四是提高参与国际科技标准和规则制定的水平。熟悉掌握国际科技标准制定的流程和模式,剖析国际标准制定、认证机构的运行机制,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委员会工作。以国内市场规模领先、技术较为前沿的重点领域为突破口,争取建立自己的、有国际水准和竞争力的标准委员会和认证机构,获得国际认可,逐步提升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话语权。

参考文献:

1. 王成仁:《我国参与国际产业链分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中国经贸导刊》,2018年第25期。

2. 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科学技术部战略规划司:《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21》,中国统计出版社,2021年。

3. 赵永新:《我国科技创新量质齐升(权威发布)》,《人民日报》,2020年10月22日。

4. 王蓓蓓:《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步入加速期》,《经济参考报》,2019年4月3日。

责任编辑:李 蕊

猜你喜欢
科技创新创新发展
论以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烟草行业可持续发展
山东科技创新与农业国际化战略发展研究
创新发展背景下的高职本科人才培养对策
基于供给侧改革理念的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策略研究
我国数据新闻的传统因素及创新策略
群众文化与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发展
要素投入对区域经济增长贡献率分析
关于“互联网+”趋势下的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问题
关于产业集群效应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