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保护区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

2022-06-16 23:42陈正存吴金山
新农业 2022年11期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措施问题

陈正存 吴金山

摘要:随着经济与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本文采用文献综述法,着重对自然保护区国内外现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其结论可为以后自然保护区高效管理及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措施

自然保护区是将一些典型特殊的自然历史遗迹等划出特定地理区域面积,设置专门机构并加以管理建设,作为保护资源、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基地。但由于人类对森林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区,致使生态系统失衡。若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就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做到生态环境与科学技术的可持续发展。鉴于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重要性,本文着重对其国内外现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可为以后自然保护区管理及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1872年3月1日,美国创建世界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此后在欧、亚、美、非等地区,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也呈不断增加的趋势。其中位于世界前五的大自然保护区分别为,丹麦的格陵兰国家公园,占地约92.7万平方公里;马尔代夫的查戈夫自然保护区,占地54.5万平方公里;基里巴斯的凤凰群岛,占地约40.825万平方公里;美国的帕帕哈瑙莫夸基亚,占地36.2万平方公里;中国的额尔古纳湿地景区,总面积为12.6万平方公里,被称为“亚洲第一湿地”。相对国外,我国对自然保护区类型划分起步较晚,分类系统至今仍按照保护对象来划分,根据标准国家环保局将其划分为3个类别9个类型。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系统主要包括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3个部分。保护区总面积约为9415万公顷,共有474个自然保护区,其中黑龙江省拥有45个,位居第一,四川省拥有30个,位居第二。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不断丰富,湿地公園以及风景名胜区共916个、森林公园2948个,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8%以上,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个,面积达到了94.66万平方公里。

自然保护区为人类提供研究自然生态系统的场所,是各种生态研究的天然实验室,便于进行连续、系统的长期观测以及珍稀物种的繁殖、驯化的研究等,是宣传教育的活的自然博物馆。保护区中的部分地域可开展旅游活动,能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环境和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管理是保护我国社会发展、维护经济、生态环境的关键措施,不仅可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还能够保证生态旅游业和工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使自然保护区在社会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大效益。自然保护区亦有利于绿洲农业的发展,有利于人类更好地了解复杂植被类型,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利于生态资源的合理开发及利用,能够为研究野生动植物提供科学的依据。

3.1 自然保护区管理认识不足,缺乏规划

自然保护区对社会建设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我国对其管理仍存在许多漏洞。如对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意识不强,基础设施落后,阻碍其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目前,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建设等各项费用尚未纳入财政预算,导致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工作缺少充足的经费支持。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不足。例如,现有镇海疣螈、大头鲤等9种野生动物没有得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倭岩羊、白眉长臂猿等113种受到保护较少;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中,有光叶蕨、宽叶水韭等36种未受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天星蕨、柔毛油杉等90种仅受到保护较少。

3.2 开发、破坏现象较多

我国自然保护区面积较大,某些地区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过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等现象。在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前,当地居民利用该地的自然资源进行生产、生活用以维持生计。但是,在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后,当地居民生活受到制约,导致人与自然无法和谐相处。近年来,随着城镇化速度越来越快,城乡差距逐渐缩小,个别地区则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用以快速发展科技与经济,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和生态环境。但在相关法律中,对于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的惩处较轻,罚款较少,无法较好约束违法者,规范和引导违法行为。

3.3 保护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保护区数量相对较多,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没有上升至法律体系,法律效力较低;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不完善,缺失管理目标与计划,并且权责不明确。我国自然保护区类型众多,涉及部门广,不同部门对其开发管理时,由于对一些自然保护区的界定不明确,致使出现多头管理的现象,且各部门间制约较多,各主管单位间沟通较少。因此,相互间的协调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且得不到解决;缺乏奖惩制度且对保护区内原住居民没有补偿政策,导致管理人员缺失、对违法乱纪行为惩罚力度不够、居民生产生活区域界限不清;管理工作缺乏长期实践经验积累,无法制定完善的保护管理机制,现行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管理方式缺乏创新性,突发情况无法采取高效的解决措施,故而保护工作存在局限性与低效性;不同类型的保护区保护方式不同,在进行实地管理时,地方管辖需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人才、技术的储备情况,但对其保护时往往困难重重。

3.4 自然保护区开发与保护的矛盾

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含义是,既可以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可为后代人创造需求提供资源。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开发存在较大的矛盾,不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为原则,个别地区为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为由,过度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故而破坏了当地生态平衡,严重阻碍了可持续发展。

4.1 完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

法律是保护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措施之一,制定管理制度对有效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工作具有积极作用。从根本上完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上升至法律体系,提高其法律效力;完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措施,制定相应的目标与计划,明确管理体制权责。针对不同部门制定独立的体制,明确自然保护区的界定及各自职能,加强沟通交流,互不制约,协调管理,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的现象;完善奖惩制度及对保护区内原住居民的补偿政策,加大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力度,明确保护区与居民生产生活区域的界线。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需长期实践经验积累,不断完善保护管理机制,提高现行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提倡创新管理,在突发情况下采取积极高效的解决措施;不同类型的保护区采取不同保护方式,地方管辖需考虑社会发展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等因素,加强技术人才的培养,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不同类别的保护制度。当前我国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应以法律法规为准线,依照法律对自然保护区产生危害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的开发与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划分范围,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管理职能。此外,严惩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绝不姑息,以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4.2 提高监管力度和管理措施

国家应积极开展监管工作,坚持与信息科技相结合,加强监管力度,减少违法乱纪行为等的发生;自然保护区对经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故我国需加强对其管理意识等相关方面的倡导和宣传;利用我国现有的科学技术对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生长状况进行监测,以更好地了解有利于其的生长环境和相关实验研究所需;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分类管理,加强技术人才培养,做好应急方案的策划;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的宣传,使人们意识到保护的重要性;需不断加大对保护与管理的投资力度,尤其需要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基于创新管理的角度,提升工作效果。

4.3 解决自然保护区开发与保护的矛盾

自然保护区主要是保护生态资源,但目前过度开发,严重阻碍了其保护工作的开展。我国应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行旅游开发,坚持可持续发展理论,依法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旅游事业发展的关系,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与旅游事业的和谐关系,推进保护区保护与旅游事业的全面发展。相关部门应该开拓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我国自然保护区进行管理,认真审核开发申请许可,严惩违法乱纪的行为。自然保护区在多方的努力下,方能取得保护与利用的双赢。

4.4 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宣传和教育

对自然保护区实现更好的保护与管理,需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宣传与教育,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具体可从3个方面進行:让人们认识到野生动植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让人们加入到自然生态的保护中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倡导少一些不少,多一些生存平等的理念;激起人们的精神追求与博爱心理,引导人们用有益的精神生活代替猎奇活动,将人们不合理改造自然的思维转移到别处。

综上所述,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与保护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地完善管理制度,对于以任何目进行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国家应重视其相关工作,增大监管力度,实行多部门协同合作,做到互不制约,同时加大对于保护区相关工作的宣传。不仅如此,还应重视对保护区管理相关人才的培养,引进先进技术,使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持续有效进行。

作者简介:陈正存(1980-),男,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规划设计方面的工作。

*通讯作者:吴金山(1984-),男,副教授。主要从事林木培育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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