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的三重维度及时代价值

2022-06-18 16:43尉迟光斌
理论导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摘要: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是人们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历史方位的重要认识工具。马克思以“现实的个人”的生产和生活为横断面,剖析人类历史一定发展阶段呈现出的地质般的“社会形态”,揭示出人类历史发展五大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基本趋势。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探讨了人类社会发展中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论证了以国家共同体形式存在和发展的“国家形态”,形成了其社会形态思想的个人、国家、人类社会三重维度及其辩证关系。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表明,科学把握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的三重维度及其内在张力关系,对于洞察当今世界走向和中国社会实践的历史方位、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现实的个人”;社会形态;国家形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22)06-0080-08

基金项目: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七批)(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奋斗精神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与时代价值”(20ZD229)。

作者简介:尉迟光斌(1970-),男,湖北十堰人,湖北医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哲学院访问学者,哲学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社会形态”是马克思主义者研究和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握人类历史方向和方位无法绕开的重要概念。自其产生以来,围绕究竟是“两形态”“三形态”,还是“四形态”“五形态”,学术界争议不断,由此造成了一些理论认知和社会实践困惑。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表明,科学认识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思想,对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和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之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不仅直接关系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且深刻地影响着世界格局。观照当下历史际遇,需要我们再次回到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发生的理论场域,深入探讨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的科学内涵及其所蕴含的个人、国家、人类社会三重维度,深刻分析其内在张力,再次凭借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这一重要认识工具,洞察当今世界走向和中国社会实践的历史方位,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创新意义。

一、马克思社会形态概念的提出及理论纷争

社会形态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核心概念。与其他重要思想的形成一样,马克思社会形态概念的提出以及这一思想的产生并不是有意识的体系建构,也不是在某一本专著中逻辑性的连贯阐发,而是在不得不与论敌展开的辩驳中产生的思想火花,是在多次的论辩中形成的理论结晶。并且,随着论辩主题的不断变化,马克思对此概念的提出和阐发并不呈现出时间上和逻辑上的前后一致,这就造成了人们对社会形态内涵认知的偏差。

从概念的产生看,在1881年《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说“历史的形态”犹如“地质的层系构造”一样,可分为“原生类型、次生类型、再次生类型”的系列类型[1],表明了马克思借用地质学概念把人类社会发展的某个阶段称为某种“社会形态”的用法。但是,在其早期论著中,他并没有使用“社会形态”一词,而是使用了一些较为模糊的词语,比如,“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社会状况”“社会结构”“独特特征的社会”“特殊階段”“经济时期”等等,直到在1852年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他才第一次使用“社会形态”[2]471一词。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他从人的自由解放意义上再次明确使用了“社会形态”一词。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那段被视为对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中,他使用的却是“经济的社会形态”。这一定程度上带给了人们对社会形态概念内涵的不同理解。

不仅如此,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种类的划分,引起的论争更大。在1844年的《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发现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物质生产。在此基础上,在1845—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把物质生产能力即生产力的状况作为衡量整个社会状况的标尺,指出“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3]532,并认为一个民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表现为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分工发展的不同程度造就了“部落所有制”“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等三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随后,马克思在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中提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3]602的著名论断。两者合在一起表明,马克思从生产力的角度把人类社会分为“四种社会形态”。

然而,在1847年底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又强调说“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是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3]724,并指出了“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三种历史阶段。在短短一年时间里,马克思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哲学的贫困》中关于社会形态的“生产力”尺度转到了《雇佣劳动与资本》中的生产关系尺度,并提出了“三种社会形态说”。

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时,马克思又从人的自由解放的角度提出了 “人的依赖”的“最初的社会形态”,“物的依赖”的“第二大形态”,“自由个性”的“第三阶段”[4]52的“三形态说”。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视为“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的终结[2]592,这意味着马克思在这里区分出了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人类社会史前时期”与资本主义之后的“人类社会时期”。这被视为马克思的“两形态说”思想。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从生产方式的角度把人类历史分为四种社会形态,并称之为“经济的社会形态”,即“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2]592。加上马克思在多部著作中反复提及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五大社会形态”成为马克思考察人类社会而形成的重要思想。斯大林在1938年写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首次把“五大社会形态”放在一起,明确表述为“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5]。“五大社会形态说”最终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可以看出,无论是“两形态说”“三形态说”,还是“四形态说”“五形态说”,人们都能从马克思的文本中找到表述依据,学者们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了多次的交锋。但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关键在于,当我们说到社会形态时,在我们头脑中社会形态概念“所指”的对象并不同,甚至对这一概念的前提概念“唯物史观”的认识也各有偏差。问题并不在于究竟是哪几种形态,而是在于回到社会形态思想发生的理论前提,厘清社会形态所蕴含的个人、国家、人类社会的三重维度,并深刻把握这三重维度之间的内在紧张关系。唯有如此,方能真正深刻理解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科学内涵。

二、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中个人、国家、人类社会的三重维度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8年版)把“社会形态”定义为“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6],并指出“社会形态”包括“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意识形态”三个组成部分。这个定义来自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4]591按照单纯字面理解,“社会形态”是指社会总体呈现出来的形式样态,但何谓“社会”?社会可大可小,其适用的范围是什么?是应该从个人角度,还是从一国的角度,抑或是从整个人类历史的角度来界定“社会形态”呢?

从社会形态思想发生学的逻辑看,“现实的个人”的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是马克思剖析人类历史的起点,也是其“社会形态”思想蕴含的第一个维度。人类历史扑朔迷离、复杂难辨,一直以来人们都迷失在历史长河的迷雾之中,痴迷于从宗教或精神或道德观上把握历史的真相、探寻历史的规律。然而,马克思却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519,这些个人是“现实的个人”,他们只有先生存下来,历史才能继续,“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3]531。由此,在扑朔迷离的历史中,马克思第一次把人类历史的存在和发展奠基于物质生产劳动之上,为历史发展找到了客观的确定性的根据,历史由此展现出其丰富的形式和样态。接着,马克思指出:“凡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7]人类历史由此形成不同的发展阶段,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展现为不同的“社会形态”。“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3]724

在马克思那里,历史犹如一段从古至今的地质层,挖开这段地质层,呈现出来的剖面图是“现实的个人”的生产生活活动,任何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社会,一切社会都呈现为人的吃穿住行活动,这是历史剖面的“地质土壤”,地质的层级的形态就是通过这些土壤来展现的。这是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发生的第一重维度,它具有現象学的意义,在这个维度上的社会形态并不直接表现为社会或国家的制度形式,它们是社会整体的原初呈现,马克思正是通过这个维度“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发现最隐蔽的秘密,发现隐蔽着的基础”[8]894。因此,马克思在此维度上探寻的是国家受到制约的日常生活基础,即从人们的日常生活层面展现出的稳定的历史样态。

在社会形态“现实的个人”生产生活维度的基础上,才有了社会形态的社会或国家制度的维度。在现实的个人的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形式;于是,就会有一定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马克思指出:“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3]524“(国家)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可以得出结论: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获得了政治形式。”[3]584从社会形态的发生逻辑看,这算是第二维度。但是,从上述可知,这个维度不能单独存在,不能自足发展,它建立在第一个维度的基础之上。当社会形态所指第一重维度时,第二重维度的国家制度就处于潜在的状态,它构成了第一重维度的底色,并不直接显现出来。反过来也是如此,当讨论第二维度时,第一维度处于潜在的状态,成为第二维度的底色。尤其当讨论关于一个国家有机体之内整体情况的发展变化时,第二维度的国家制度就构成了这个国家共同体内整个社会的结构,决定着这个国家有机体的整体发展,同时它也会极大地推动作为基础的第一维度的发展。此时,就历史的主体作用和社会革命的意义而言,第二维度的国家制度起着决定的作用,社会形态表现为国家制度的维度。

在“现实的个人”和“国家制度”的基础上,即第一、第二维度的基础上,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中还包含着人类社会整体的第三个维度。社会形态作为把握人类社会的分析器,不只局限于对某一国社会的认识,还需站在整个人类历史的视角来探索人类社会的秘密,为全人类的解放找到可行的道路,而这正是马克思理论探索的初心和使命。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中对整个世界历史的论述,马克思对中国、印度、非洲等问题的关注,以及马克思晚年对人类学问题的关注,都表明马克思试图把握人类社会整体的宏大思想旨趣。从这个逻辑上,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几种社会形态前后更替的逻辑,关注的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总体状况,揭示的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个“一般”既来自“现实的个人”的日常生活,也来自各国国家制度,是从现实的具体存在的“个别”中抽象出来的真实存在,它是以质性的形式普遍存在于现实的诸多“个别”中。也就是说,这个维度上的社会形态强调的是人类总体的确定不移从低到高的演进趋势,但具体到一个历史时期或一个国家,是否如此演进,并非全然如此。即便并非全然如此,也不能因此从整体上否认人类社会五大社会形态总体上依次演进的发展趋势。从人类历史的总体看,五大社会形态的更替演进是人类历史的基本规律。

三、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三重维度之间的内在张力

从以上对社会形态概念发生逻辑的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中包含着“现实的个人”的日常生活、社会或国家制度、人类社会等三重维度。三重维度的“所指”各不相同,这造成了人们理解的侧重与偏差。不仅如此,在实践演化上,三重维度之间也并非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定、包含与被包含的线性逻辑关系,而是具有内在互动的张力,在具体的历史演进中呈现出复杂的矛盾对立和辩证统一关系。

首先,在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中,“现实的个人”的日常生活维度与人类社会的维度联系更紧密。马克思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维度上发现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发现了人类历史演进的动力,概括出了人类历史演进的不同阶段所展现出的不同社会形态。在马克思看来,人们日常生活的物质资料生产是社会的基础,体现社会物质生产的生产力水平规定着一个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的高低,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取决于生产工具的质性功能及其在这个社会的广泛应用。也就是说,在社会形态的第一个维度中,某类生产工具在社会的广泛使用会形成一种稳定的生产方式,贡献着人们衣食住行的日常物质生活资料,这种生产方式就像一道“普照的光”,造就出人们日常生活统一的“以太”,形成了人类历史地质般的“社会形态”。比如,从社会形态的剖面图来看,今天的人们与唐朝的人们一样地吃喝住穿行,历史的社会形态似乎相同。但是,由于机械和智能生产工具在当今社会的广泛使用,造就了今天中国社会的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唐朝相比,吃的不同、穿的不同、住的不同、行的不同,从而使历史呈现出两种社会形态的差异。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关于“手推磨”这类人力生产工具在社会中广泛使用产生了封建社会,而另一类机械生产工具“蒸汽磨”产生了资产阶级社会的论断,指明的就是这个道理。

关于这一点,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的总结是极其深刻的。他认为,马克思是通过“两个划分”“两个归结”的方法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自然历史过程的,即:从一切社会领域划分出经济领域,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经济关系[9]6,然后,把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9]8。而在生产力中,生产工具是其物质性的代表。人类社会就表现为类似自然的历史过程。而且,在此维度上的生产工具并不是具体的生产工具,而是代表社会发展水平的生产工具种类,从一类生产工具到另一类更高级生产工具的迭代变化,以及这类生产工具在人类社会的广泛使用,使整个人类社会呈现出不同于前一类生产工具使用所形成的吃穿住行的新样态,这种演变可能需要上千年时间。结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劳动资料划分时代的思路[10],人类社会形态的演化进程可以这样补充:石器磨产生的是原始社会,青铜磨产生的是奴隶社会,铁器磨产生的是封建社会,机械磨产生的是资本主义社会,智能磨产生的是共产主义社会。

其次, “国家—社会”是马克思整个思想创制中的重要问题域,构成了社会形态理论中第一、二、三重维度之间的互动张力。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开始质疑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理性国家观,到《德法年鉴》时期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再到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应把国家从社会中剥夺的权力归还社会,形成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消亡”的思想。马克思思想中这种国家与社会的紧张表明,社会与国家并非同一层次,在历史发展中国家与社会存在互动紧张。而且,马克思多次批判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虚假性及其与社会的对立关系,表明到未来共产主义,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将从对立走向和谐。另外,从层级和范围来看,人类社会指整个世界和整个人类历史,而国家指一国共同体,社会可指整个世界和整个人类历史的人类社会,也可指一国共同体之内的社会,那么当我们说社会形态时,它究竟是指整个人类社会的社会形态,还是一国之内的社会形态呢?

根据“一般”与“具体”的辩证关系,人类社会的社会形态是“一般”,而各国的社会形态是“具体”,二者的逻辑关系是有了各国的“具体”社会形态,才有人类社会的“一般”社会形态,人类社会总体的社会形态并不实体存在。就像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批判黑格尔神秘主义那样,没有单独的“水果”,只有苹果、香蕉、梨子的实体存在。但是,这种“一般”与“个别”的逻辑建立在“个别”实体存在而“一般”不实体存在的基础上。人类社会的情况与此不同,尤其是自人类历史进入世界历史时代以来,各国虽各自独立,却并非互不交往,几次工业革命已促使人类整体进入了机械和智能工具产生的历史时代,这种生产力造就了世界各国人们日常生活吃喝住穿的历史样态日趋统一。这表明,人类社会的“一般”社会形态并非只是存在于各国“具体”社会形态中的现实抽象,从人类进入世界历史时代以后,它就有了自己的实体存在,尽管这种实体存在在广度上并不能涵盖地球上所有人的聚集地,在深度上各聚集地展现的也不一样。也就是说,人类的“一般”社会形态,自人类进入世界历史时代以后,就不再只是一种对现实的“抽象”,它也有了自己的现实存在样态,与各国一国之内的社会形态形成了时空交错的矛盾和统一。马克思关于人类整体社会形态的思想至关重要,马克思从对代表当时世界历史潮流的欧洲整个社会的考察中探寻到人类整体的资本主义普遍形式样态,并从这种样态中看到了它灭亡的必然趋势。同样如此,今天如果我们否定人类社会统一样态的真实存在,那么就无法开启走向未来共产主义的统一社会形态,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绝不只是各国的独自存在。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首次使用“社会形态”概念时也间接地提到了“国家形态”,指出:“不是社会本身获得了新的内容,而只是国家回到了最古的形态。”[2]474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明确使用了“国家形态”,指出:“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11]马克思和列宁都是从政治的角度指认了“国家形态”的存在。在一国的“国家形态”之内,政治是该国整个社会集中的体现。但是,就一国总体而言,政治并非其全部,它是由各种要素构成的、以政治为其集中表现的有机整体。这就意味着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中蕴含著以政治为集中体现的“国家形态”的维度,这就是前面所论述的社会形态理论的第二个维度——国家制度的维度。如果把一国之内的以政治为其集中体现的“社会形态”称为“国家形态”,那么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就包含着三种社会形态“所指”,即:从“现实的个人”生产生活的维度之上产生的“经济的社会形态”、一国共同体之内以政治为集中表现的“国家形态”和以整个人类为考察对象的“社会形态”。在这三种社会形态中,第二、三种概念所指的范围和历史时段并不相同,这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从经济、政治、思想等三个方面划分出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意识形态”不同,后者只是对同一对象三个方面的分析,而前者涉及的是三个不同对象。

由此可见,社会形态,马克思称其为“经济的社会形态”,是从“现实的个人”的吃喝住穿等日常活动中,即类似经济学意义上的“经济”活动而实为现象学意义上的生命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人类历史整体发展阶段的总体状况和五大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基本趋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其更替发展的基本动力。同时,在“现实的个人”生命活动的现实基础上形成了“国家形态”,其以“政治形式”为核心,联系和影响着社会的各种要素,形成了一定社会有机体的结构样态。“社会形态”侧重从个体的日常交往活动而体现人类历史发展阶段的总体状况,以制约人们吃喝住穿等日常生活的不同的生产方式为判断依据。“国家形态”侧重从“政治形式”把握一定社会有机体的总体状况,以制约一定社会有机体的政权架构形式和性质为判断依据。在一国之内,“社会形态”是“国家形态”的现实基础,“国家形态”是“社会形态”的集中表现;而就人类社会而言,社会形态有其自身的规律。如果说“社会形态”体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自然史的过程”,那么可以说“国家形态”彰显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人的主体作用过程”,前者体现为历史发展中隐性的“合力”作用过程,后者表现为人类主体的导向性作用过程。

最后,对具体的社会有机体而言,尽管“社会形态”构成了“国家形态”形成和发展的现实基础,但是在某一具体时段,“国家形态”的影响力会超过“社会形态”,以政治形式集中表现出来的“国家形态”能够通过政治动员力和国家制度效应,聚合起社会发展的力量,从而影响甚至制约“社会形态”演进的进程。马克思关于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张力关系,概括起来有两种情况:在资本主义阶段,由于国家的“资产阶级委员会”性质与社会的人民性质是对立的,其使用政治手段动员社会力量主要依靠资本的非人性化驱动和虚假意识形态的宣传欺骗,国家与社会日益表现为反向的互动;而在社会主义阶段,国家与社会契合,国家本身代表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政治制度在凝聚社会力量改造世界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国家稳定快速发展的根本保证,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随着社会实践探索而日渐增强。

另外,从历史时间看,社会形态是长时段的,是以某一种类生产工具在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基础活动中持续的主要的影响为存在尺度。只要整个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中的这种生产工具没有被新的更高级的生产工具取代,那么以这种生产工具所体现出来的、创造人类物质生活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即人们的衣食住行就不会发生质性的样态改变。而“国家形态”则以国家基本制度为体现,同时考虑一国的历史传统、人口状况、自然资源。相对人类社会的“社会形态”,“国家形态”持续的时间短暂一些,并不完全与“社会形态”同时段融合。

更应注意的是,无论国家形态,还是社会形态,作为一种代表性的种类样态都是对一国或人类某阶段的相对成熟或者典型的总体状况的规定性描述。在现实中,它们都有一个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尤其是每一种社会形态都存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所以,马克思对一种社会形态的描述并非可以直接适用于这个社会形态的每一个发展阶段,更不可直接使用于某一国家之内。面对有人直接套用其考察欧洲社会而得出的唯物史观结论,马克思气愤地宣称他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即便是对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程度最高的英国,马克思也曾这样指出:“在英国,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无疑是已经达到最高度、最典型的发展。但甚至在这里,这种阶级结构也还没有以纯粹的形式表现出来。”[8]1001在理论上或者实践中,把对一种社会形态经典的理论抽象理解为这种社会形态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不同发展阶段的真实现实存在,把不同阶段的国家形式等同于代表人类历史发展某一个阶段的总体状况的经典的社会形态,都会犯教条主义的错误。

四、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三重维度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产生以来,理论界纷争不已,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没有认识其社会形态思想中的三重维度以及三维度之间的复杂演化关系,尤其是社会形态与国家形态的时空交错所带来的区别与联系。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把“社会形态”与“国家形态”简单等同起来,没有看到以某种类生产工具所体现的“社会形态”的人类历史总体状况与具体时空中“国家形态”的现实表现之间的差异。第二,用“社会形态”的一般规律代替“国家形态”的特殊规律,进而用“社会形态”的一般特点要求“国家形态”的具体表现,把马克思关于人类历史发展阶段的相对成熟的“社会形态”条件当作“社会形态”产生和发展过程的每一个阶段的必然条件,当作一国之内的国家制度即“国家形态”的必要历史条件。第三,把新的“国家形态”中存在的各种旧“社会形态”问题以及以它们为基础而残存的旧“国家形态”和“意识形态”的问题混同于新“社会形态”和新“国家形态”的问题。

针对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三重维度历史演化所产生的认识误区,在理论探讨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社会形态是从人们日常生活层面揭示出来的人类历史发展的相对典型的社会总体状况,国家形态是以国家制度尤其是政治制度集中体现出的具体社会有机体的结构样态。第二,历史是人类不间断的连续,在某一人类历史发展阶段的总体状况的社会形态中还局部地存在着其它没有彻底消亡的过去社会形态,同样也存在着正在兴起的革命性的新型社会形态,人类历史在整体连续发展过程中表现出阶段性的典型性的差异。第三,在某一歷史发展阶段总体状况的社会形态中存在着不同的政权形式,即同一社会形态中有不同的“国家形态”。比如,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有总统制、议会制、内阁制等以政治形式集中表现出来的“国家形态”。第四,在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序列里,社会主义阶段以政权形式表现出来的“国家形态”追求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与“社会形态”演进中的“现实的个人”的人们的利益在性质上是一致的,国家形态能够有效聚合起社会演进的总体力量,其作用力以积极的形式超过以个体日常生活层面表现出来的社会形态的演进动力和演进速度,影响甚至制约着社会形态的演进,处于主导地位。

在社会主义历史运动中,曾经出现过由于认识偏差而引起的纷争。在革命时期,曾有人囿于马克思对成熟社会形态的社会条件设想而否定革命,忽视建立国家政权和国家制度的“国家形态”在“社会形态”演进中的积极作用,否定革命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有机统一,否定政治形式的“国家形态”建立的历史机遇;在和平建设时期,有人又固执于马克思对成熟的社会形态的设想条件,忽视新社会形态的现实社会条件不足的缺陷,不敢大胆利用“旧社会形态”中现有社会条件和社会运行机制来培育和发展“新社会形态”的社会基础,不理解“新国家形态”改造“旧社会形态”和培育“新社会形态”的历史意义。“把‘资本主义国家’等同于‘资本主义’,把‘社会主义国家’等同于‘社会主义’,无视不同具体语境和时空坐标系中的社会主义区别和联系,就必然会不断地设置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认识方面的藩篱。”[12]

具体到当代中国,这种错误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把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批判基础上的对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成熟条件的构想,作为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产生和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具备的现实条件;把社会主义形态初期发展过程中以“国家形态”存在和发展的状况,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典型状况,忽视新社会形态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把中国社会发展中“旧社会形态”和“旧国家形态”所残留的问题和现象,当作社会主义“新社会形态”的问题,质疑世界历史意义上的中国“新社会形态”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新国家形态”上的无产阶级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基本制度,忽视“社会形态”“国家形态”的辩证关系及其复杂的现实互动,在现实实践中缩手缩脚,不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政策,没有看到“国家形态”对于推进“社会形态”发展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但就人類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总体状况而言,它是世界历史总体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体系中局部存在的正在兴起的新型社会形态,代表着从旧社会形态向新社会形态的以点到面、从少到多的过渡过程。从“社会形态”和“国家形态”的辩证关系来看,它有四层含义:第一,从人类历史发展阶段的总体状况的“社会形态”来看,我国新型社会形态处于世界整体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之中。在静态的总体性质上,人类历史总体上还处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历史阶段,但是从动态的社会演进看,人类历史正处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向社会主义社会形态演进更替过程之中。第二,从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视角看,我国社会不可避免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影响,但是由于我国是整个人类历史的旧社会形态总体状况中的质性变革的社会形态,人们的日常生活会受到新国家制度的“国家形态”和新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的积极影响,资本主义旧社会形态的因素在生产和生活中被批判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国家制度为基础的“国家形态”现实存在发展的社会主义。第三,从马克思主义国家性质看,我国以国家制度为核心的“国家形态”追求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与“社会形态”演变中的“现实的个人”的人们的社会利益一致,能够有效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总体形成,逐步实现国家向社会的回归。第四,从改变世界历史的革命性来说,尽管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但在革命性的特定阶段,生产关系的反作用会超过生产力。因此,我国“国家形态”的影响力超过从人们日常生活所体现出来的“社会形态”的制约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国家形态”为代表的“社会形态”正在发挥着改变世界历史总体的革命性力量,现实性的“国家形态”统摄着世界历史意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习近平强调指出:“尽管我们所处的时代同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从世界社会主义500年的大视野来看,我们依然处在马克思主义所指明的历史时代。”[13]这意味着,资本主义自产生以来就内在地孕育着新的社会形态革命。

从马克思“国家形态”思想看,从马克思思想的革命意义上,从中国共产党社会革命的历史使命上,从中国共产党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远大目标的追求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国家形态”的作用力正旗帜鲜明地体现和代表着马克思社会形态所界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正史无前例地影响和改变着世界总体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国共产党遵循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不仅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成功,彻底解决了近代中国面对世界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时的国家存亡问题,确立起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而且成功地领导了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在中国的历史演进。新时代社会主义中国正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中国实践越来越体现着人类历史的社会解放意义,人类历史正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发展,上演着由点到面、从少到多的社会形态更替故事,展现了马克思主义所指明的历史方向。

由此可见,科学把握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的三重维度及其内在张力,对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如果说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是邓小平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对马克思社会形态“一般特征”的具体概括,那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中国当代实际,用马克思的“国家形态”思想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在理论创新上实现了“社会形态”理论范式在共产主义的社会主义阶段向“国家形态”实践范式的中国化时代化拓展,展现出对马克思社会形态思想中个人、国家、人类社会三重维度及其内在关系的深刻把握和辩证处理。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表明了以“国家形态”形式存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人类社会维度和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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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习近平.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 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N]. 人民日报,2017-0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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